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古典文学名著 > 《虏庭事实》在线阅读 > 正文 杖责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虏庭事实》 作者:宋·文惟简

杖责

虏中,上自宰执、公卿,下至判司、簿尉,有罪犯者,亦不能免,杖如天朝之臣。有忤其主意者,则去衣卧地,令侍卫之人以杖□之,数足则止,名曰“御断”。州县官有罪,则差天使至其本家,量轻重而杖之,名曰“监断”。有因而致死者。上下内外官,虽曾被刑责,相视不以为辱。又安知古者,刑不加大夫也。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宋·文惟简作品集
虏庭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