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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作者:佚名

第54章 五十三渐

  (艮下巽上)

  本卦导读

  静极复思动,故《艮》卦后接以《渐》卦。

  《渐》,卦义为进,指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卦体下艮上巽。艮为止,巽为逊,文静谦和,不用暴力,徐徐前进,自然物无违拒;又艮为山,巽为木,山上有木,缓缓增高:故卦名为《渐》。

  《渐》卦与《乾》卦有相类之处:它们都形象地说明,世间事物往往经历由少而长、由低而高、由弱而强,由萌芽、发展、壮大再步向衰亡的阶段,天地万物都是如此。

  渐:女归1,吉。利贞。

  注释

  1 归:女嫁(《说文》)。

  译文

  《渐》卦:女子出嫁,吉利。利于占问。

  解析

  上巽为女、为入,下艮为男,又为门阙,故有女入男门,即“女归”之象。上卦九五阳刚居中得正履尊位,下卦六二阴柔居中得正位,上下卦中爻刚柔相应,故“吉”而“利贞”。

  初六:鸿渐、于干1。小子厉2,有言3。无咎4。

  注释

  1 鸿:大雁。渐:通进??,登也(《今注》)。干:水边涯岸。楚简《易》作“涧”,汉帛《易》作“渊”。

  2 小子:小孩。

  3 言:指怨怼之言。注见《需·九二》。

  4 咎:楚简《易》作“不冬(终)”。

  译文

  (自下而上)第一位,阴爻:鸿雁登上河岸。小孩子遇险,有怨言。没有祸患。

  解析

  初爻在下,处坎(二至四爻)水之旁,有“干”象。爻辞从河岸说起,其后逐渐升高。

  六二:鸿渐、于磐(pán)1。饮食衎(kàn)衎2。吉。

  注释

  1 磐:大石,指水边礁石或岸边的土墩。楚简、汉帛《易》作“坂(阪)”,谓土坡。

  2 衎衎:犹“衎尔”,和乐自得的样子。《礼记·檀弓上》:“饮食衎尔。”

  译文

  第二位,阴爻:鸿雁登上礁石。快活优悠地吃喝。吉利。

  解析

  “盘”高于“干”。艮为石,二体艮,在初爻上,故有“盘”象。本爻柔得位得中,与上卦中爻九五刚柔相应,故和乐而“吉”。

  九三:鸿渐、于陆1。夫征不复2。妇孕不育3。凶。利御寇。

  注释

  1 陆:高平之地(《说文》)。

  2 征:出征或远行。复:返回。

  3 不育:指流产。育,产子,甲骨文字象妇女产子之形。

  译文

  第三位,阳爻:鸿雁登上高地。丈夫远行一去不回。妇人怀孕不幸流产。凶险。利于抵御寇盗。

  解析

  二爻为“磐”,故三爻为“陆”。三体坎(二至四爻),坎为盗(见《说卦》);而九三阳刚得位,处下艮之终,艮为石为坚,坚刚无比,故“利御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jué)1。无咎。

  注释

  1 或:有(人、时)。桷:房顶承瓦的木条,圆者称椽,方者称桷。按,此句汉帛《易》作“或直其寇,”,疑是。直,通“值”,遭逢na,读为“??(chóu)”或“??(chóu)”,有讨伐、打击之意。则句意为:“有时遇上寇盗,予以打击。”如此,则与九三之“利御寇”义相衔接;且木、寇(均屋部),、咎(均幽部)分别协韵,声韵更谐。

  译文

  第四位,阴爻:鸿雁飞上树木。有人得到做房椽的木料。没有祸患。

  解析

  “木”长于“陆”上,必高于“陆”。今三爻为“陆”,故四爻为“木”。此爻得位,为离(三至五)之主爻,离为甲胄兵戈;坎(二至四爻)为盗,因有击寇之象。

  九五:鸿渐、于陵1。妇,三岁不孕2,终莫之胜3。吉。

  注释

  1 陵:大土山。

  2 三岁:三年,虚数。

  3 莫之胜:即“莫胜之”。莫,没有人。胜,超越,压倒。

  按,陵、妇、孕、胜通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第五位,阳爻:鸿雁飞上山岭。妇人数年未能怀孕,但始终无人可凌跨她的地位。吉利。

  解析

  “陵”又高于“木”,故以五爻当之。九五阳刚中正居尊位、君位,与下卦中爻六二刚柔相应,地位无可取代,故呈“吉”兆。

  上九:鸿渐、于阿(ē)1。其羽,可用为仪2。吉。

  注释

  1 阿:大陵,大山。通行本原作“陆”,既与九三犯重,又与“仪”字失韵,而且违背本卦各爻取象渐次升高的原则,故应为误字。今从江永、王引之诸家改为“阿”字,与“仪”(均歌部)协韵。《诗经·大雅·皇矣》:“我陵我阿。”先陵后阿,与此类同。

  2 仪:表率,标帜,这里指一种仪仗或舞具(古代文舞执羽,武舞执干戚),有指挥作用。

  译文

  最上位,阳爻:鸿雁飞上高山。它的羽毛可用作指麾的羽仪。吉利。

  解析

  上爻位次最高,故称“阿”。

  《渐》卦六爻以“干”、“磐”、“陆”、“木”、“陵”、“阿”,由低至高顺次取象,描述鸿雁从河滩开始逐步登高,最后至极高处,便“其羽可用为仪”,意味鸿雁的生命完结,但同时也是另一新循环的开始。这是以比喻、象征手法反映事物生灭盛衰、不停变化的过程与规律。与《乾》卦的由潜龙而见龙、跃龙、飞龙、亢龙,到最后群龙无首,有异曲同工之妙。

  类似的取象法常见于《易经》。如《井》卦各爻辞由井底说至井口、井盖,由破敝说至整固、修复;《鼎》卦初爻说鼎足,二、三、四爻说鼎实(鼎中食物),五、上爻说鼎耳、鼎铉,也是自下而上,逐步推进;《艮》卦各爻依“趾”、“腓”、“腰”、“身”、“颊”、“头”,由下而上顺次取象等等,都有同样的特点。显出《易经》编著者的哲思与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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