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古典文学名著 > 《秦律》在线阅读 > 正文 工律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秦律》 作者:佚名

工律

  制作同一器物,其大小、长短和宽度必须相同。

  原文:

  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長、廣夾(狹)必等。   工律。

  计帐时,不同规格的产品不得列于同一项内出帐。

  原文:

  為計,不同程者毋同其出。   工律。

  县和工室由有关官府校正其衡器的权、斗桶和升,至少每年应校正一次。本身有校正工匠的,则不必代为校正。这些器物在领用时就要加以校正。

  原文:

  縣及工室聽官為正衡石贏〈羸〉(纍)、斗用(桶)、升,毋過歲壺〈壹〉。有工者勿為正。(假)試即正。   工律。

  在都邑服徭役和因有官府事务居于官舍,如借用官有器物,借者死亡,应令服徭的徒或其舍人负责,和参加屯戍的情形一样。

  原文:

  邦中之(徭)及公事官(館)舍,其(假)公,(假)而有死亡者,亦令其徒、舍人任其(假),如從興戍然。   工律

  官有武器均应刻记其官府的名称,不能刻记的,用丹或漆书写。百姓领用武器,必须登记武器上的标记,按照标记收还。缴回所领武器而上面没有标记和不是该官府标记的,均没有归官,并依《齐律》(当为关于财物的法律——录者注)责令赔偿。

  原文:

  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書之。其(假)百姓甲兵,必書其久,受之以久。入(假)而而毋(無)久及非其官之久也,皆沒入公,以齎律責之。  工

  官有器物由官府……加上标记。不能刻记的,用漆书标记。有借用官有器物的,归还时,标记相符才能收还。器物破旧而加处理的,应磨去上面的标记。官府应告知借用器物的人:器物用旧而恐标记磨减的,要趁标记尚未磨减,报请重新标记。器物的标记已经磨减或无法辨识的,令以钱财赔偿。借用器物的,其事务已完和免除时,官府应即收回所借器物,不及时收回的有罪。如借用者死去或犯罪而未将器物追还,由吏代为赔偿。不得擅自借用官有器物,凡擅借官有器物的有罪,毁损官有器物和……的令之赔偿。 

  原文:

  公器官□久,久之。不可久者,以久之。其或(假)公器,歸之,久必乃受之。敝而糞者,靡其久。官輒告(假)器者曰:器敝久恐靡者,遝其未靡,謁更其久。其久靡不可智(知)者、令齎賞(償)。(假)器者,其事已及免,官輒收其(假),弗亟收者有罪。?其(假)者死亡、有罪毋(無)責也,吏代賞(償)。毋擅(假)公器,者(諸)擅(假)公器者有罪,毀傷公器及□者令賞(償)。

T,xt,小,说,天,堂ww w . xia oshu otxt.NE T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佚名作品集
蕉叶帕罗斯福传五美缘春梦琐言大宋宣和遗事儿童诗歌越绝书九云记民间泡药酒配方大全善恶图全传海公小红袍传古诗十九首蒙古秘史西湖佳话古今遗迹呼家将中医方剂大全武王伐纣平话大明奇侠传永庆升平前传大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