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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女兵》 作者:王曼玲

第26章 心满意足

  她认定社会是复杂的,在不知不觉中复杂就会找上你。

  她抬头看了看天,天干净极了,就想自己的心是和天一样干净的,是和天相呼应的。于是,对自己说,不要遇到一点点的事就如此沮丧,难道这是什么大事吗?最后就想,恋爱是两厢情愿的东西,难道谁说我和谁恋爱了,就是真的吗?想到这她就很坦然地向机关办公楼走去。

  走进杨干事的办公室,“杨干事。”任歌叫了一声,她尽量使自己的声音中含着一种有距离感的谦虚。

  办公室里只有杨干事一人,他是突然听到任歌的声音的,当他看到是任歌时,竟有些手忙脚乱。

  他先是把笔筒碰倒了,“哗啦”一下,他没有去管它,就忙着让任歌坐。

  任歌站着,说:“杨干事,我们护士长叫我来……”只见她的嘴很有节制地在动着,她站立在办公桌的边上,一只手搭在桌子的边缘,一副很放松的样子,但是又给人很矜持的感觉。她说完了她来的意图。

  “行吗?”最后任歌说。

  “行。怎么不行?为你效劳。”杨干事说。

  “哎,你倒要说清楚。这不是为我效劳。”任歌说。接着,她说:“说好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和我们联系。我回去向护士长汇报了。”

  “我就是为你,任歌。”杨干事突然沉下脸,很认真的样子。

  “我走了。”任歌说。

  “不,你从来没有来过我办公室,再坐一会儿。”杨干事说。

  “我还要上班。”任歌说着已经走出了办公室。

  第二天,杨干事就到外一科来拍了照,他对护士长说:“没问题,保证在护士节前登出来。”

  护士长很高兴,说:“谢谢你。小杨。”

  杨干事就说:“客气什么。”

  “就是,以后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反正你也是我们自己人了。”护士长说完,又对着任歌很有意味地笑了一下。

  任歌恨不得突然来一场地震。

  下班后,任歌一进到宿舍就“啪”地把门一甩。

  “哎,要爱护公物啊。”已经在宿舍里的朱莎莎故意说。

  “你说她烦不烦?”任歌说。

  “谁?谁烦不烦?”朱莎莎手里正在往门后边搭一个东西,停了下来问。

  “还有谁?‘苦瓜脸’呗。”任歌说。

  “护士长又怎么了?”朱莎莎问。

  “平时她总是凶巴巴的,你说她怎么会有那样的笑呢?”任歌说,“我怎么看她怎么觉得假。”

  “知道假还这么认真干什么?”朱莎莎搭好了东西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你听见她对杨干事说什么了没有,”任歌说,“她说,反正也是自己人了。”

  “我看她挺愿意你们好的。”朱莎莎说。

  “她愿意,她愿意有什么用?”任歌愤愤说道。

  任歌说完,就坐到了桌子旁,停了停觉得自己这么激动没什么意思,还是看看书好,于是,就埋下头看起书来。

  朱莎莎倒有想法了,突然特别羡慕任歌,她想要是她和皇甫忠军的事也能这样名正言顺地公开,那该多好啊。现在的一切都像做贼一样,有时真想和谁说一说自己的心里话,可是又敢和谁说呢?想到这,她就冒出了一句:“还是你好啊。”

  任歌回过头看了她一眼,有点莫名其妙,但没有说话。

  一天,医院组织大家到大平地去种苹果树,本来大平地已经是漫山遍野的苹果树了,可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苹果树烂根、死亡,说需要去补种一下。

  五个女兵听了以后倒是很高兴,因为大平地对于她们来说,是一个充满传奇的地方。才建院的时候,那里是一片不折不扣的荒地,附近的老乡对它视而不见。一五八的前辈们,在把院内的所有能种树的地方都种上树以后,他们又意外地发现了大平地,有经验的人说,那里可以种成一个苹果园,于是,就种上了苹果。

  姑娘们听起来像童话,好像有一个神仙说,种苹果吧,一挥手中的拂尘,就使荒山立刻变绿一样。

  一辆大卡车把人拉到了大平地。

  大平地离医院的直线距离不远,站在医院的飞机大楼的最高一层,能看到对面的大平地,看上去是一座平顶的山,一团一团的绿色,是苹果树。但是,走起来就远了,从医院大门出发,向右拐,下大坡,过桥。然后向左,再向左,上坡,一个很大的坡,上到坡顶是马街公社的所在地,穿过马街又向左,这时路和医院就遥遥相对,还是爬坡,上了坡,来到一座平顶的山上,就到了大平地。

  在山顶上有一个四合院,这里是大平地的机关。所谓四合院就是一些平房围成的院子,一进门的左右两边是两排标准的连队住房,左侧一排平房是炊事班所在地,每年的新兵集训必须有正规的炊事班做饭。最有意思的是,正对着四合院大门的那一排平房是牛圈,足足可以养几十头牛,而牛粪就是苹果树最好的养料。

  下了汽车,姑娘们没有进四合院,而是跑到了山坡上,在苹果园的一侧,有一大块空地,长着绿绿的草坪,好像这里是果农或看林人休息的地方。

  她们席地而坐,可以把视野放得远远的,仿佛能看到一个连着一个的山头,无法想象山的尽头在哪里,又是何年何月能走出这些山。此时的她们就这样坐着,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后来分了工,任务是挖果树坑,该挖果树坑的地方都用白石灰做了标记,必须挖成一米见方的大坑才算数。由于是补挖,而且分科室,她们就被分别安排到了不同的地方。

  任歌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她运了运气,就开始挥舞起锄头,一锄头下去弄得手一阵发麻。她甩了甩手,又接着干。说起来,她是挖过地的,从上小学的时候就抡过锄头,到了中学时期,用锄头的机会就更多了。学校有专门的农场,每年每一个班都轮流去,带着背包,吃住都在那里,干一种真正的农活,那时全当玩了,一说下农场都高兴得像去度假一样。

  任歌的手曾经起过血泡,破了又长好,那时真希望自己的手掌长出老茧,就总是用手去摸,摸到一点点茧,就很心安,甚至是骄傲。任歌还知道看什么样的锄头好使,主要是看吃土的部分,锃亮而薄的锄头一定好使,因为使得多;如果锄头的把松了,就放在水里泡一泡,这样就不会再松了。下锄时一定要果断,这样会吃土深一些。

  不过,已经是好多年没有使过锄头了,现在拿起锄头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锄头总是与年少和欢乐连在一起的,就好像是一个老人在告诉自己宝藏的秘密。舞锄头也和骑自行车一样,不会轻易忘了,最起码对任歌来说是这样的。但是手疼是真实的,开始是火辣辣的疼,那是因为表皮与真皮正在分离,这个时候往往容易丧失斗志,很想休息,这时心里喊着要坚持,就坚持着,慢慢地,火辣辣的疼就变成了阵痛。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松开锄把时,手掌上就会像长了眼睛一样,最少两个血泡在看着你的脸。

  任歌还没有完成这个过程,微微吹来的山风,使她对自己正在做的一切充满了美好的感觉。任歌是一个从出生就没有离开过城市的女孩,对野外、自然有着一种如痴如醉的向往。可是,她的这种向往总是被父母繁忙的工作无情地击碎,在她的印象里,妈妈对她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太忙,没时间。这成了所有她认识的字中最讨厌的几个字,讨厌得几乎从不使用。

  “咔嚓”一声,打乱了任歌此时的平静心情。原来是杨干事在她最专注于挖苹果坑的时候,抢拍了一张照片。

  “你……你怎么这样?我不要照!”任歌喊道。

  “挺好看的,”杨干事说,“真的挺好看的。”

  “好看也不要,你把它拿出来。”任歌声音中透着厉害。

  “这,这怎么能拿呢?”杨干事有些心虚了。

  “不管,”任歌说,“我不管,反正你把照我的拿出来。”

  “……”杨干事一时不知该怎么好,他感到任歌是真的生气了。

  “拿啊,快拿啊,你这是偷拍,知道吗?‘偷’。”任歌一副得理不饶人样。

  “任歌,你……你……”杨干事变得结结巴巴。

  “我最讨厌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任歌硬邦邦地丢出了几个字,说完就自顾自地抡起了锄头。

  杨干事见状,忙上去欲夺她的锄头:“我来。”

  “讨厌。”任歌突然把锄头一松,扭头离开。

  只听“咚”的一声,杨干事一只手抓着锄头,一个四脚朝天,锄头也甩到了一边。

  任歌忙转身,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因为是在山坡上,杨干事的头在低处,脚在高处,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可是努力了几下都没成功。他看到居高临下的任歌,还忙不迭地给她递着笑脸。

  任歌本来是想笑的,可是一看到杨干事那个躺着的笑,她的心好像被突然使劲扎了一下,有一种难受极了的疼,她急忙向杨干事奔去,向他伸出了手。

  好久,他们之间没有说一句话,任歌坐在山坡的一处,杨干事又抓起了锄头,他挖了起来。空气中传递着的唯一声音就是锄头落地的声音,听起来感觉干净果断,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在老家,我挖的地仅次于我爹。”杨干事突然说。听起来像电影里传来的话外音。

  “我爹是全村挖地挖得最好的。他挖的地特别鲜,种什么都能活。我高中毕业后,当了回乡知青,我爹说,我能讨到饭吃,因为我挖地挖得好。尽管这样,我心里还在想,我以后决不用锄头挖地,我要用拖拉机。我没有告诉我爹,也没有来得及买拖拉机,我就来当兵了。”

  杨干事的声音在山坡上萦绕,那时好像所有的人都隐蔽起来了,就只剩他们。

  任歌不知不觉竟听了进去,问:“现在呢?你爹买拖拉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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