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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盖头》 作者:裴志海

第13章 引子

  这话说得就很难听了,我都想和他动手了。我狠狠地瞪着他,很不客气地对他说:“你******立马给我滚蛋,老子就是饿死在街头,也不会跟在你屁股后瞎混。”他一听就跳了起来,冲着我瞪眼:“你****的刚才说什么?你让我滚蛋?好,小子你有种,你再说一遍!”他边说边用他那鸡爪子一样的手指指指戳戳,还差点戳到我鼻子上。我不想再和他多费口舌了,恶人自有恶人磨,我扭头就往厨房走。他还以为我怕他了,跟在我后面,继续在那里叫个不停:“你****的连我都敢骂,你还想不想混了?”我一声不吭地拿起菜刀,他要是再不滚蛋,我真的要劈他狗娘养的了。他气势汹汹地跟在我后面,我还以为他真的很牛,谁知他一看到我拿起了菜刀,就立马拉稀,还没等我赶他,就怪叫一声,扭头就跑。我充满鄙视地看着他像癞皮狗一样的身影,嘿嘿地冷笑了,真是狗眼看人低,老子混得再惨,也不会像他们那样成为街头小混混。那没意思。

  我其实也没什么事干,天天在家看电视也不是个办法,这样下去,像我意志这么坚强的人,说不定哪天也会像“小五哥”那样成为一个街头上的小混混了。我想继续去网吧自学网络技术。我爸我妈还不相信我,他们总认为我到网吧是去泡妞或者玩游戏的,在他们眼里,我总是小混蛋一个。我告诉他们很多次了,我已经是超级网虫了,早已修炼成精,聊天和玩游戏这两种玩意我都已经厌倦了,除了偶尔泡泡坛子,就是自学网页制作什么的,干的都是正经事儿。但因为我从前经常给他们撒谎,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每次我给他们要钱时,他们总是不想给我。我只好又给他们撒了个谎,说是报名参加了一个网络工程师认证的培训班,他们这才给了我几百块大洋。我赶紧把钱塞进口袋里,溜出了家门。我虽然刚踏进社会,实际上我已经很有社会经验了。我当然不会去参加那些狗娘养的培训班了,他们都是昧着良心赚钱的,才不管你到底能不能学到东西呢,我一向都很鄙视他们。现在网上什么都有,我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教程自己学习,实在不行,我到步行街买几张这方面的盗版光盘,照样玩得转。

  这段时间,我已经学会了FrontPage、Dreamweaver、Fireworks、Flash、Photoshop这几个软件了,制作网页已经够用了。为了实战演习一下,我特地花了两天时间,给自己制作了一个个人主页。我把这个主页叫做“告别青春”,我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我又去了一趟学校。我这次去主要是为了找刘坚强,把他的手机还给他。我把他叫到操场上,他刚开始还不想要,非要把手机送给我。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我当然没有要。我不想再欠他这个人情。

  我没有去找宋高丽,因为我觉得自己既然已经被学校开除了,就说明我现在已经是个社会上的小青年了,再去找她,万一被同学们看到了,说她和社会上的小青年混在一起,对她影响不好。我是很爱她了,所以我能替她着想了,我觉得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现在需要我做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是先找份工作干干,赚些钱,把宋高丽最喜欢的那款手机买了。以后我要是再有钱了,可以给我自己买个手机,如果米小阳考上了大学,我也可以买个手机送给她。当然,这事我要和宋高丽商量一下,女人是最喜欢吃醋的。但我相信她会赞成的。

  我觉得自己现在有一大堆理想要去实现,这种感觉很舒服,它让我觉得自己不再是个废物,相反是个有用的人,就像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那样,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我本来打算再去看看亲爱的张。虽然我不再是他的学生了,但我们还是可以成为朋友的,要是有人在他的课堂上捣乱了,只要他给我说一下,我还是可以帮他摆平的。但我远远地看了看教师们的办公楼,想想还是算了,我现在还没有什么事干,整天叼着支烟游手好闲,见到他也没什么可说的,还是等我有了工作再说吧。这样,我再回到学校时,不说是衣锦还乡,至少感觉可能会比现在更好些。我实在不愿看到像李建国这样的老师,他们要是知道我到现在还没有正经事干,仍然是社会上的一个小混混儿,不把我笑话死才怪,说不定还会把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教育其他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免得像胡建军那样,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被一帮小流氓们乱刀砍死了。他们完全会这么干的。

  那天从学校回来,我咬了咬牙,在步行街买了一个冒牌优盘,在网吧里把我制作的个人主页拷了进去。然后,我又制作了一份图文并茂的个人简介,拷进优盘,顺着步行街,一家一家网络公司跑着推销自己。跑了两天,我还真的找到了一家,他们愿意让我来试试看。虽然这家公司规模不大,但总算有了个吃饭的地方了,一个月能拿八九百块钱工资,任务就是当个网站的技术编辑。如果表现得好,他们就正式录用,工资再逐步往上面加。我听了以后,高兴得差点晕死过去,觉得自己还有点用处,至少不像李建国说的那样狗屁不是。

  我真是走了****运了,“小五哥”中学毕业好多年了,到现在还没事干,整天在街上晃荡,只能当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地在心里喃喃地对自己说:胡建军,你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努力工作啊,虚心请教,多学点东西。我只顾一个劲地鼓励自己,公交车到了家门口也忘了下了,一直坐到了终点站,别人都下车了,我还眯着眼睛一脸傻笑地坐在那里不动,司机不耐烦地冲我吆喝起来:“喂,你这人是神经病咋的,怎么还不下车?”我这才知道自己早就坐过头了,司机很不礼貌,但我今天心情很好,所以没有和他计较,不但没有以牙还牙地回骂他一句,相反还说了好几声“谢谢”。

  我回去给我爸我妈说了这事。我给他们说时,尽量抑制住自己快乐的心情,但还是兴奋得想嘿嘿地傻笑几声。我爸我妈也挺高兴的,他们围住我一个劲地问我:“是真的吗,是真的吗?”问得我都想给他们跪在地上发誓赌咒了。晚饭时我妈又多给我们炒了两个菜,我和我爸又干掉了一瓶酒。我妈看着我们喝酒,她好像也有点醉了,脸上露出了十几年来我几乎没有见到过的笑容,她总是情不自禁地把目光落在我身上,慈祥地打量着我,我都有点受不了了。难得啊,死气沉沉的家里终于有了点温暖的气息。那晚,我喝得不多,但已经明显地有点醉了。这才像一个家。

  我很激动,一仰脖子,干掉了一杯酒,借着酒劲,对我爸说:“爸,你以后不要再往废品里加水了,咱凭良心赚钱吃饭。”我觉得那很龌龊,早就想给他说了,但一直都没找到机会。

  我妈也敢不看我爸的脸色主动要求发言了:“这可不行,人家都是这么干的,咱不这么干要吃亏的。”

  我爸也不赞成:“小军啊,你不知道啊,现在卖废品的竞争得也很厉害,要是不加水,就赚不到钱,弄不好还要赔啊。反正咱做的是废品生意,不像那些卖臭干的、卖香肠的,往里面乱加色素,还用死猪肉坑人,那才是昧着良心赚钱。咱们不赚那些黑心钱,咱这不伤人。”

  我妈也一个劲地点头:“就是,就是,咱这不伤人。”

  我鼻子发酸,感动得都有点******想哭了。他们虽然没有同意我的话,但还是给我解释了一大堆,说话声音还那么温柔,不像从前,一看到我就横鼻子竖眼,根本就没有我说话的份。还是家里温暖啊。他们这是真的把我当作了自己的儿子看了。我从前甚至怀疑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我忙喝了一口酒,很真诚地对他们说:“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只是随便说说,没事的,没事的。”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着我爸我妈传来的呼噜声,悠长响亮,第一次觉得很亲切悦耳,越想越激动,我甚至还很不好意思地流了几滴眼泪,这让我又觉得很好笑,我本来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主儿。

  那段时间里,我心情一直都很好,觉得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浑身有劲,新的一页掀开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正在我眼前展开。我已经十八岁了,我已经是成人了,不再是一名中学生了,我自己能做自己的主人了。我不能再像中学那样一切都按着惯性向前飞奔了,我要把握住自己的方向,走好自己的路。我对此充满了信心。

  还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我认识了一个叫“巴黎公社”的家伙。

  我在那家网络公司勤奋工作,虚心求教,逢人就喊“大哥”、“大姐”,乖得很。在那些网络大虾的帮助下,不但会熟练制作网页,还学会了网络高级管理员的相关技术。我对这些东东很感兴趣,有时我都有点佩服我自己了,真是个网络天才!我甚至还做了一个小小的木马程序,居然也安全地通过了防火墙和“木马克星”的双重拦截,植入了故乡网“出版公社”论坛版主“巴黎公社”的电脑,我知道他也是我们麦县人。当然,我只是逗他玩的,我们虽然没见过面,但我常去“出版公社”玩,经过几番交换帖子,也算是认识了。这家伙大学毕业没几年,已经出版了两部长篇小说,是属于让我很佩服的那种人,所以,我不害他。我登录上他的电脑以后,立马就告诉他了,让他删掉了这个木马程序。

  谁知他知道后,非要让我教教他如何当一名黑客。当他得知我也在县城住时,就更加来劲了,主动约我到步行街的“西部火锅城”见面,他请我吃火锅。我本来不想再在网络上交朋友了,在这个到处都是伪君子的时代,没几个真诚的家伙了,大多数是虚伪自私得要命的主儿,网络也不例外。但说实话,他的邀请还是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因为他老兄也算是个玩电脑的高手,连他都有点崇拜我了,我要是有尾巴,说不定立马就翘起来了。但我当然不想教他编写黑客程序,他是论坛版主,为维护论坛秩序,说不定要经常去参加网络肉搏,他老兄要是发起狠来,用黑客程序攻击人家,这可不好。

  我觉得当个黑客还是挺不容易的,既要把自己的技术发挥得淋漓尽致,又要保持起码的道德底线,这很考验人。特别是对那些初级黑客来说,更喜欢到处找人证明一下自己的实力,就更容易捅漏子了。我觉得还是那些超级黑客比较牛气,他们根本看不上个人电脑,他们的对手是比尔·盖茨的微软帝国或者是美国五角大楼的网站。那才是英雄本色。我当然没有这么牛气的本领,我也不打算再深入研究了,只要能应付一般黑客,保卫我所供职的网络公司的安全就行了。我觉得“巴黎公社”更没必要学习这些东西了,他只要搞好他们那个因为经常发生肉搏而伤痕累累的“出版公社”论坛,平常写写他的小说就行了,这比较有前途。他不应该和我比,我只是个社会上的小混混儿,混口饭吃而已,在网上出没,也是装神弄鬼,没什么远大抱负。

  但我们交交朋友还是可以的,我也想学习写写小说。我从前很擅长写点小文章,骗俩稿费花花,但这终久是小敲小闹,这样玩一辈子,也是没出息的。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想写个比驴尾巴还长的小说《青春祭》,就讲我中学时代的这些臭事。这不是没有可能。说不定将来还得让他多多批评指导呢。我喜欢和有才华的人在一起。

  我立马答应和他在“西部火锅城”见面。我们像旧社会里的地下党员一样,各自拿了一份当天的狗屁晚报,站在火锅城的外面东张西望。我们接上头后,我打量了他一下,小伙子长得还挺帅,穿着一身休闲服,浓眉大眼,白脸书生,样子儒雅,一副很有文化的模样,我一看就喜欢上他了。我们很快就混熟了。他原来还是个驻我们麦县部队的一名中尉军官,这可是一件稀奇的事情,我原本以为部队里都是一大帮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谁知部队里卧虎藏龙,还真有能人。

  可能就是从那时开始,我对部队已经有了些好印象吧。当然,那时我根本没想到会有那么一天,我也会穿上军装,成为了这支光荣伟大的军队中的一员了。

  我不想教这位年轻有为的军官如何成为一名黑客,所以在火锅城里吃饭时,我就一个劲地用啤酒灌他。他经常在网上给我说他喝酒如何如何厉害,我还真以为他喝酒很牛,谁知我喝完三瓶啤酒依旧神智清醒时,他喝了两瓶舌头就大了,但就是这样他还不服气,一个劲地往外掏钱,非要再买瓶白酒喝喝不行。我觉得这很好玩,他这时已经忘了是让我来教他黑客技术的,还以为我是专门来陪他喝酒的。我当然不能再陪他喝了,我这主要是为他着想,我是个小混混儿,要是喝多了,躺在大街上睡觉也没啥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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