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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先生》 作者:王秀梅

第1章

  献给我的外祖母黄杏儿

  我的外祖母黄杏儿遇到土匪的那一天,是一九三八年的春日。她记得很清楚,那天微风轻拂,太阳金光四射;她站在风波镇的念头岭上。一棵杏树枝叶茂密,油绿色的叶子抖动不已;外祖母胳膊肘里挽着一只棉槐篓,为了看清站在树杈上的胡逊,她不得不抬起另外一只胳膊,举手挡光。

  一

  麦收过后,黄杏儿站在念头岭胡菰蒲家的坡地里,仰脸看熟透了的杏树。树上站着胡菰蒲家的布店掌柜胡逊。他穿着一件亚麻色褂子,两腿分开,蹬紧两根树杈。

  “杏儿,篓子给我,”他说。

  黄杏儿把篓子高高地举在头顶,让胡逊用一根带钩子的竹竿勾起来,提上去。她仰脸看着篓子,看到油绿色的叶子和金黄色的杏儿变成细碎的斑点,从篓子底的孔眼里漏出来,悬在半空中。站在树上的胡逊边摘杏儿边看着树下这个二十岁的姑娘,恍惚觉得仿佛就在一分钟前,她还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

  一阵凛冽的山风从岭上掠下来,裹着一种铁器的气味。胡逊刚来得及从树上跳下来,那阵风已来到跟前,急速掠过他的耳边。胡逊感到耳朵一阵火辣辣地凉。

  午后的杏树下忽然多了几个人。胡逊不敢确定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怎么来的;仿佛被那一阵凛冽的山风席卷而来,又仿佛是那阵风落地变成了人形。他们一共五人,围成一个圆圈,把胡逊和黄杏儿围在里面。

  起雾了。蓝色的薄雾像烟渐渐洇开,一股浓似一股。鸟儿鸣叫着飞远;一只野兔弓着脊背往岭上窜,没跑几步就摔了个跟头,四腿乱蹬。血从这倒霉的小东西脸上流出来。

  黄杏儿啊地叫了一声。她想跑过去看看那可怜的小东西,胡逊却紧紧拽住她的手腕。“枪!”他小声说。

  他们有枪。黄杏儿刚才已经看到。一个穿蓝色褂子的汉子从腰里拔出枪,把试图离开这不祥之地的兔子射倒了。他吹吹枪口上冒出的袅袅蓝烟,不慌不忙把那家伙又插回腰上。

  “对眼穿,大哥!”一个汉子跑过去拎起兔子。

  “杏儿熟了,”枪杀兔子的汉子不理会兔子,仿佛知道自己打了个对眼穿。他蹲到地上,从棉槐篓里拿出一个杏儿,咬一口。“甜,你们尝尝。”

  一个脸上有道疤的汉子凑过去。“大哥,差不多了,”他说。

  蓝衣汉子不慌不忙把杏儿吃完,咯嘣一声咬碎杏核,站起身拍拍手上的灰。余下几人互相使使眼色,两人拿枪指住胡逊,另两人把黄杏儿拽开,三两下用麻绳捆了。

  “你们是谁,想干什么?”黄杏儿刚叫出一句,嘴巴就被塞上了。

  胡逊急了,拔脚就往黄杏儿身边冲。蓝衣汉子手一抬,一把短刀撕裂薄雾,凉森森地擦过胡逊的耳朵,插进树干里去了。胡逊感到耳朵似乎被削掉一块,疼痛让他的喉咙猛地一紧。

  黄杏儿记得她被刀疤脸像扛麻袋一样甩到肩上,攀过胡菰蒲家的那片坡地,到达念头岭顶,沿着背阴的一面下到岭底。枪杀兔子的汉子走在后面,他嘴里嚼着一根草。

  他们很快进入一条茫茫苍苍的山谷。那是念头岭和金牛顶之间的山谷。

  二

  胡菰蒲家的伙计胡逊,耳朵被削掉一块。疼痛先是聚集在外耳部位,接着呈反射波状向周围以及头部扩展。他看着那几人把黄杏儿扛起来,消失在蓝雾深处,并听到大概是枪杀兔子那人留给他的一句话。“回去告诉胡老爷子,过耳风要他的二十杆新枪。”

  过耳风——胡逊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土匪的名字。他站在杏树跟前,看到自己的一小片耳廓让刀插在树干上,仿佛那里长出的一块木耳。

  胡逊拔下那把插着他一小块耳廓的刀,放在手里提着,离开念头岭。从耳朵扩展开的疼痛窜向全身每个神经末梢,最后顽强地进入心脏;耳朵那里剩下的就只是血了。胡逊不敢用手去摸流下来的血,但知道它们一下一下滴在他的亚麻色褂子上。

  从念头岭下来,经过一片河滩,就回到了镇上。接近黄昏时分的风波镇,街上飘荡着槐花的香气。尤其是布店所在的落日街。作为风波镇的主街,它不负众望地具备了一些异质——街道两旁生长着几棵十分罕见的紫槐,发出的香气顺风飘出几里远。

  作为风波镇最富有的大户人家,胡菰蒲家的高门阔院当然就坐落在落日街上。不仅如此,整个落日街几乎可以说有大半条都是胡菰蒲家的。胡逊踏上落日街依次经过的包子铺、杂货铺、布店、拳房,都是胡家的产业,前面都要冠上“胡家”二字。

  胡逊肩膀上染着耳朵滴下来的血,手里提着一柄短刀,这种样子引起落日街上所有人的注意。他顾不得回答他们好奇的询问,一路小跑回到胡宅。胡宅是一个三进四合院:后院一排后罩房是库房和杂间;正院是客厅、书房和胡家老小的起居室;外院一排十间倒座房,四间厨房,六间给仆人住。胡逊跑进大门。正对大门的一面照壁上,玉雕麒麟在他疼痛的目光里变了形。他跑进侧屏门,沿着青砖甬道往二道门跑,还没跑到二道门,碰上黄杏儿的爹老黄从门里出来。

  老黄是胡家的管家,他手里提着一个账本。“我的祖宗啊,你怎么才回来,杏儿呢?”老黄问。

  “唉!”胡逊没想到头一个就碰到老黄。他停下来,抹擦自己脸上头上跑出来的汗。

  “怎么出这么多汗?还有血!胡逊,你耳朵怎么了?”老黄发现胡逊本就很白的脸越发地白,手里还提着把刀,马上猜到杏儿出事了。

  “先别问,老黄,我得赶紧报告老爷去。”胡逊撒腿又跑。他拔脚时,扯动了连通耳朵和脚面的一根神经,意外的疼痛使他蹦了一下。

  “我看,你是不是先包扎一下?”

  “不,老黄,我得赶紧去报告。他们要枪。”

  “等等等等,杏儿呢?是不是出事了?你小子给我回来!”

  “杏儿……被土匪掳走了。如今这年月不好,老黄。”

  胡逊边说边嘶嘶吸着气跑进二道门,手里提着刀。老黄紧跟着也提着账本跑了进去。

  胡菰蒲正坐在客厅和太太说话。他们刚接到在日本留学的儿子胡谦捎来的信;他告诉他们,他将在五天左右回家。

  胡逊提着刀和自己的小片耳廓跑进来,扑通摔倒在地上。胡菰蒲皱了下眉。他最见不得下人慌里慌张的样子。胡逊平时也算稳当,但今天这情形很让他不满。“怎么了,胡逊,站起来说。”

  “老爷。”胡逊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觉得全身的血都流干了。“过耳风。他掳走了杏儿。一共五个人。”胡逊把右胳膊抬起来,他看到自己那小片耳廓已经变得有点皱巴,像是一路上被太阳晒干了。

  胡菰蒲从太师椅上站起身,拄着手杖踱到胡逊身边。他是个五十多岁的人,由于幼时患过一场病,一条腿有点短,因此过早拄上了手杖。两条腿长度不一使他看起来有点斜肩,但他努力挺着上身,不让自己的背显得驼。近些年,自从少爷胡谦东渡留学,他衰老了。

  “这是什么?”胡菰蒲凝视着刀上那片像肉的东西。“你的耳朵?过耳风干的?”

  “是的,老爷。刀法特别准。直接削掉这片肉,还插在树干上。”

  胡菰蒲弯下腰查看刀和肉。用手摸了摸刀片,动了动那片肉。

  “老爷,他要咱的二十杆新枪。”

  “好刀,”胡菰蒲把手从刀片上移开,说。“你挺走运的。”他朝后做了一个手势;太太初秋早就站起身,准备到后屋找药箱子去了。“算了,”胡菰蒲又摆摆手制止了太太。“不顶用,他的血都快流干了。你,”胡菰蒲叫住一个正在往客厅搬一只花瓶的伙计,“赶紧扶他去药店,敷点药。”

  屋里只剩下胡菰蒲、太太初秋,还有老黄。老黄有些显长的脸紧拧着。

  “老黄,别扯着那张长脸,好看吗?”胡菰蒲右手拄着手杖,左手背在身后,面对二道门里面的一口荷花缸。“没出息。”接着,胡菰蒲拄着手杖走出雕花木门,走下三级台阶。手杖沉稳地敲着青砖院子。他经过一棵石榴树,来到荷花缸旁,看里面的几条鲤鱼。“你去,把角声给我叫来。”

  三

  胡家在风波镇的声势由来已久,可追溯到胡菰蒲的爹、祖父、老祖父、及他老祖父的祖父。据说,胡家的祖上当年拖家带口逃难至此,白手起家,攒钱买地,买地攒钱,一辈辈置下这份家业。到胡菰蒲手里,他继承的家产已有半个风波镇的规模。

  相比那些祖上们,胡菰蒲似乎更为开阔一些。他一条腿略短,心智却一点不短。他的历代祖上只知道买地攒钱置业,他却还开设了一家拳房,养了几十个家丁。

  韩角声就是胡菰蒲聘请的拳师。他是一个精通螳螂拳和梅花拳的汉子,三十多岁,没有家室,来到风波镇已有十个年头了。

  拳师韩角声跟老黄一起走出拳房,看了看隔壁的布店。布店里站着另外一名伙计,不是胡逊。刚才他听说胡逊耳朵流着血从念头岭上下来,猜想出了什么事。“声哥,”布店伙计看到韩角声从拳房出来,跑到店门口。“不知道我们家掌柜的出什么事了。”

  “唔。你们家掌柜的哪去了?”

  “落雨街药店。”布店伙计指指韩角声的耳朵。觉得不妥,又把手收回来,指指自己的耳朵。“一小片肉没了。”他说。

  韩角声朝落日街两头看了看。街东头的河滩上没什么人,街西头的风波桥上也没什么人。一轮夕阳正像个老人,倒背着手落到某处。风波镇上空一股股地冒起炊烟。

  出于必须的安全考虑,拳房设在胡宅旁边。从拳房大门出来,向西走过一面朱红色的砖墙,韩角声走进胡宅雕梁画栋的大门。老黄关好门,叮嘱看门的伙计多长几只眼睛。

  老爷胡菰蒲站在二道门内的荷花缸前,仍在气定神闲地看鲤鱼。韩角声和老黄也站到荷花缸旁边。这时胡逊回来了。一条白布绕着他下巴和头顶缠了几圈,把脸挤出忧心忡忡的皱褶。

  “胡逊,详细说说经过。”老爷胡菰蒲看着鲤鱼。鲤鱼认识胡菰蒲,从荷花缸四面八方聚集到他跟前,所有的头齐刷刷朝他举着。

  胡逊抿抿嘴。他的嘴唇干得翘起一些鱼鳞似的死皮,说话时上面和下面的死皮不断刮擦着,毛喇喇的不舒服。“夫人想吃杏儿,吩咐我和黄杏儿一起去念头岭摘。当时我在树上,黄杏儿在树下;我刚把棉槐篓吊上去,摘了没几个,就觉得一股风从岭上刮过来。我觉得那股风挺邪的,就赶忙从树上跳下来;这时候,过耳风他们已经在树底下站着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胡逊又抿抿嘴,上下牙对起来,咬住一片死皮,一使劲撕了下来。立刻有一小股血甜丝丝地湿润了他的嘴唇。

  “你是不是有点夸大?”韩角声问。

  “绝没半点夸大!那些人本事厉害着呢,要不怎么叫过耳风呢。”胡逊伸出舌头舔舔嘴唇,后悔刚才把它撕破了,此刻这来自浅表的细微的疼痛也开始蔓延。而他耳朵处的疼痛已经扩展得没边没沿,时不时让他觉得脑袋在膨胀。“我亲眼看到他手起枪落,射中了一只兔子。子弹从右眼进去,左眼出来。对眼穿。”

  老爷胡菰蒲一直在沉吟。“他长什么样?”

  “个头挺高,脸挺白净,板寸头,瘦棱棱的。”

  韩角声看看胡逊,又看看老爷。“不像是土匪的长相。”他说。

  老爷沉吟几秒钟,不作判断。“胡逊,你继续说。”

  “老爷,他射中了一只兔子,然后就蹲到地上,从棉槐篓里捡杏儿吃,还直夸甜。”

  “这倒不是假话。”老爷胡菰蒲扯扯嘴角笑了笑,“风波镇最甜的一棵杏树。”仿佛在说给那赞美杏儿的土匪听。老黄在旁边急得快要忍不住了,都什么时候了,老爷还在夸杏儿。

  “然后,就有两人拿枪指着我,另两人把杏儿绑起来了。我想冲上去救杏儿,射兔子那人不知什么时候又掏出一把刀来——就这样把我的耳朵削掉一块。老爷,他是让我带信回来的;要不然,早把我脑袋削开,脑浆子挂到树上去了。”胡逊一口气说完,后怕得冷汗直冒。“接着他们就扛起杏儿,翻过念头岭走了。像来的时候一样快,风似的转眼就没影了。削我耳朵那人临走前对我说:回去告诉你们家老爷,我要他的二十杆新枪。五天之内交货,否则撕票。”胡逊又补充道:“老爷,奇怪极了,土匪来的时候,念头岭升起一层薄雾,蓝色的,好像那些人是腾云驾雾来的;他们走后,蓝雾就不见了,跟着他们一起消失了。老爷,您说,他们是土匪吗?会不会是鬼?”

  “你也读过书,不知道吗,这世界上没有鬼。”老爷胡菰蒲又补充道,“可怜的孩子,被吓着了。世事凶险,你经历的还是太少了。”

  胡逊感到惭愧。“完了,老爷。就这些。我从树上拔下刀,跑回来了。”他说。

  “行了,胡逊,你回布店去吧。老黄也回房歇息去吧。”胡菰蒲不打算看鱼了,他转回身,手杖在青砖地面上顿了顿。老黄还有话想说,韩角声朝他使个眼色;老黄只好和胡逊一起走出了二道门。

  四

  老黄和胡菰蒲之间的关系,论起来有那么点特殊。面上看来二人是主仆,但实际上,胡菰蒲的独子胡谦和黄杏儿两小无猜,早就定了婚事。这么说来,土匪掳走的是胡家未来的少奶奶。

  跟胡逊一起走出二道门的老黄,脸几乎皱成了苦瓜。胡逊感到这个人内在的痛苦,他抬起手来撕扯嘴上干裂的死皮,以遏制胸中一阵阵冒起来的不亚于老黄的忐忑不安。他跟这个人在胡家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内心的感觉仿佛是一家人——就像他俩本来是父子俩,而为了从未探究过的原因、很久以前就失散了似的。

  “土匪会不会撕票?”老黄六神无主。这个从得知杏儿被掳走就一直存在、而现在忽然明晰起来的威胁,猛然让他的惊惶落到了实处。

  而在胡逊看来,撕票之前的另一个威胁并不比撕票要轻。他知道土匪都是些什么人,他们除了打家劫舍,杀人如麻,作为男土匪,还毫无例外地喜欢奸淫妇女。杏儿是个刚刚二十岁的姑娘,她还是风波镇最漂亮的一个姑娘……胡逊不敢往下想了。

  老黄的思路顺着撕票往回倒,三倒两倒就联系上了枪。“老爷真有二十杆新枪?”老黄问。

  老爷有没有二十杆新枪,是什么样的新枪,胡逊不知道。在胡家,胡逊虽然深得老爷赏识,但老爷自有老爷的秘密和主意,很多事情就连管家老黄都不知道。

  “老黄,别担心了,老爷一定会想办法救出杏儿的。我也会想办法的,”胡逊说的时候觉得鼻子有点发酸,“别忘了,我从小和杏儿一起长大,我拿她当亲妹妹呢。”

  胡逊跨出屏门,看了眼那面玉雕麒麟的照壁,走出大门。布店前的街面上围了一圈人,不时发出热闹的喝彩声。胡逊被耳朵的疼痛和杏儿吉凶未卜的命运困扰着,极力想找点什么事情分散一点焦虑感,就挤出一条缝去看热闹。

  傍晚六点多钟,天色将暗未暗;有些街坊手里端着碗从家里跑出来,看这耍把戏的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热闹。胡逊看到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着黑色单褂,腰上系一条白色布腰带,脸膛精瘦。胡逊挤进来时,据说瘦脸膛男人刚刚为一只死青蛙改判了命运:就在胡逊和韩角声老黄一起陪老爷呆在荷花缸旁边的时候,镇上有个小伙子应瘦脸膛男人所邀,飞跑到镇南边的风波湖去捉了一只青蛙。瘦脸膛男人在一众围观者的眼皮底下,把青蛙活生生地摔死;又在这些人眼皮底下把它变活了,由那位捉来青蛙的小伙子跑步送回了风波湖。

  这些都是布店伙计徐二思把嘴趴在胡逊耳朵边说的。胡逊萌生了去药店让他们给他改改绷带的念头——或许能想个办法只包裹那只损坏的耳朵;把好的那只留出来,听人说话就清楚多了。那层绷带有效而令人烦恼地降低了他的听力。

  徐二思是个比胡逊小两岁的伙计,镇上铁匠铺徐铁匠的儿子。从膀势上看,膀大腰圆的徐铁匠和他这个绣花枕头一样的儿子完全不像是一条血脉上下来的。照徐铁匠的意思,他那份打铁的手艺是要传给儿子的;但徐二思连把铁锤都拎不起来,倒是对女红比较熟稔,卷布量尺这些活儿干得丝毫不比胡逊这个布店小掌柜差。这彻底断了徐铁匠的念想。

  徐二思跟胡逊叨叨的时候,耍把戏的正在用一只杯子变铜钱,嘴里念念有词。“八钱到手,空杯入地。”他从空杯子里变出八枚铜钱,然后把空杯子往地上一扔。杯子没了。

  古往今来,耍把戏的无一不是凭借两样本事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一,嘴,二,手。无非就是嘴皮子会说、手腕子灵巧而已;跟打铁、绣花没什么不同,都是手艺。所以胡逊从来不把这些背后藏有巨大漏洞的把戏当回事。杯子能入地,那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老少爷们,哪位吃完了饭,在下借空碗一用。变一条小活鱼出来塞一塞牙缝。”耍把戏的瘦脸汉拱手作揖,眼睛亮炯炯地环视围成一圈的街坊;扫到胡逊脸上时多停了两秒钟,仿佛看透了胡逊心里对他的轻慢。

  “掌柜的,咱去讨条鱼塞塞牙缝?”徐二思手里正端着一只碗,里面剩下一小坨黄色的地瓜粥。他仰起脖子把那小坨黄色的东西倒进嘴里,让它们滑下食道。还没等胡逊搭腔,耍把戏的瘦脸汉子亮炯炯的双眼就朝这边看了过来。胡逊觉得那眼神像带了钩子,不免又想起午后的念头岭。

  耍把戏的大踏步朝他们走来,两眼盯着徐二思手里的碗。“这位小哥,借你空碗一用。借时一只碗,还时一碗一鱼。”耍把戏的说。

  残留着一层黄色地瓜粥的空碗,现在拿在耍把戏的手中。胡逊带着有点轻蔑的心情,等着耍把戏的照例先来上一段装模作样的前奏。他没能控制住走神。他又猜想了一下杏儿在土匪那里有可能已经遭受到的欺侮。当一阵欢呼声将他的心绪扯回来时,他看到他的伙计徐二思捧着那只空碗——现在已经有了内容——脸上呈现着由衷的惊叹和迷惘,一步一趋地离开场地中心,回到他身边来。

  “掌柜的,你看,一条鱼。鲤鱼。”

  空碗里现在真有一条红鲤鱼,小嘴一张一张的,快没气了。布店里还有个名叫秦腊八的姑娘,徐二思跑出来看热闹,留她在店里站柜台。此刻正抻长了脖子往人堆里张望,就听到徐二思尖着嗓子大叫,让她弄点清水出来。

  徐二思长得细致,嗓门也细致,却努力让这细嗓门盖住了响成一片的嗡嗡议论声。

  秦腊八拎着一只水壶从店里跑出来。现在,因残留地瓜粥而泛着黄色的水里,游着一只红色的鲤鱼。这只鲤鱼不知从哪而来,因为一个耍把戏的,到了这只豁口的刚刚盛过一碗地瓜粥的碗里。它的命运已经被改写了。下午以来,胡逊那被搅乱的大脑里,动不动就会触及命运这类像蓝雾一样虚无缥缈的东西。

  在胡逊思索鲤鱼的命运、街坊们围住鲤鱼啧啧称奇的时候,耍把戏的不见了。胡逊离开那群人往街心看看:刚才还在的那个热闹的场子没了,只剩下空荡荡的街面。胡逊往落日街两头眺望,恍惚好像看到耍把戏的站在落日街西头——快要上风波桥了——站在那里,朝胡逊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

  五

  鲤鱼被徐二思如获至宝地端回布店,换了一个青色雕花的搪瓷瓮养起来。

  这是风波镇最大的一家布店,原先是一家裁缝铺和一家布店;裁缝铺被胡菰蒲买下来,中间墙壁拆掉,合成一家。秦腊八和黄杏儿差不多大的年纪,从小跟她娘学,年纪轻轻就有一手的好裁缝活儿。秦腊八的爹从年轻时就好赌,偏偏还生了一只长有六根指头的左手,风波镇上的人就干脆叫他秦六指。时间一长,没人能记起他本来叫什么了。她们娘俩一针一线磨破手指肚赚点钱,都让这长有六根指头仿佛生来就应该是赌徒的人给败光了。有一年,秦腊八的娘害上痨病,终于彻底厌倦这没有头的苦日子,跑去投了风波湖。

  刚才秦腊八的爹秦六指没赶上看热闹。他正从距风波镇三里地的鸟窝村回来,半路上遇到一个生人。那人肩上背着一个大布袋,黑瘦脸膛,朝他笑笑,露出白得有点过分的牙齿,说:“镇上热闹着呢,布店有一条奇鱼。”

  秦六指在鸟窝村喝了点酒。他两腿不听使唤,磕磕绊绊,花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完从鸟窝村到风波镇的三里路。路紧挨庄稼地,他几次从路上跌到庄稼地里;爬起来,拐到路上去;接下去又跌到庄稼地里。走到镇西头的风波桥上时,秦六指看到有人正从布店往外走,指指画画。看来,陌生人说的不是假话。

  乱哄哄的那群人已经离开了布店。店里只剩下三个人:头上缠着绷带使得脸颊变小了的胡逊;眼睛滴溜溜乱转、一看就颇有心眼的徐二思;秦六指那正值豆蔻年华、他正琢磨着拿她去换点彩礼钱的女儿秦腊八。

  “又喝多了。那点猫尿就那么好喝!”秦腊八看到她爹迷离着一双眼,气就上来了。她尤其生气她爹在胡逊面前这样。让她羞愧。

  “我听说有一条鱼。”秦六指可不管他女儿什么态度。看到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鲤鱼,他有点失望。“骗子。”他说。

  “谁?”胡逊问。

  “一个告诉我布店有条奇鱼的骗子。不认识。不是镇上的人。”

  “在哪?”

  “刚才在桥北边。这会儿估摸已经走远了。”秦六指用下巴懒洋洋地指指风波桥,“黑瘦脸膛,我还以为是谁家亲戚。”他补充道。“有水没?渴死我了。”

  “水什么水!快回家去!”秦腊八呵斥秦六指,不像是闺女对爹说话。但秦六指丝毫不介意。

  “闺女啊,小腊八啊,我跟你说,我给你找了个好婆家。”秦六指找了把椅子坐下来,没有要走的意思。

  “婆家什么啊婆家!你要去你去,我不去!”秦腊八涨红着脸看看胡逊。“你要去你去!”她加重语气又重复了一遍,仿佛是说给胡逊听。

  一旁的徐二思从搪瓷瓮那里转过身,脸上换了一副替秦腊八打抱不平的表情。“叔,您让腊八自己找。”

  “自己找?那要我这当爹的干什么?”秦六指挤出极其认真的表情。

  “有你什么事!”秦腊八没好气地白了徐二思一眼。

  胡逊笑了。“腊八,你没看出来啊,二思是想让你嫁给他。”

  “美的他。”秦腊八一拽秦六指,把秦六指拽得身子一歪,从椅子上掉下来,坐到地上去了。“喝,喝!不是赌就是喝!小心哪天我也跳风波湖去。”

  秦六指一条胳膊撑地,努力地用两条腿支起沉重的臀部,以便把它安放到椅子上,继续向这些二十郎当岁的孩子们讲道理。“你娘嫁到咱老秦家的时候,还没见过我长什么样呢。嘿嘿,等她看见我这么矮的时候,什么都晚了。她把我一脚踹下了炕。那娘们儿!我告诉你们,前十年她欺负我——谁让我长得没她高——可是后十年她就不行了。换我欺负她了。女人总归是女人。”

  秦腊八的脸在短短时间内涨红了三次。她闭着嘴,使劲把气吞回肚子里,一扭身走出布店。“你爱在这呆着就呆着吧,有本事别回家。”

  胡逊正好想盘问一下黑瘦汉子还说了其它什么话。他把秦六指扶到椅子上坐好。秦六指回忆了一下,说那人没再说什么话。“神神秘秘的一个人。”他说。

  关于那个人,胡逊也有跟秦六指一样的看法。他觉得那人有点神秘,来这镇上似乎不是专门耍耍把戏的。但是,那人又明明白白是耍了一场把戏。

  秦六指和徐二思都走了。胡逊关好门,回到店里,对着搪瓷瓮发呆。他不知道此刻黄杏儿被土匪怎么样了,心里七上八下。看了一会儿搪瓷瓮,胡逊忽然觉得,这条鲤鱼看起来有点眼熟。他想起傍晚在荷花缸里看到的那些鲤鱼了。他越看越起疑。布店里漂浮着秦六指嘴里哈出来的酒味儿,令胡逊难以忍受。他打开门,端着搪瓷瓮走到隔壁,去敲拳房的大门。

  六

  风波镇的喧闹像太阳一样,到夜晚就落山了。除了一两声无所事事的狗叫,落日街真是寂静。槐花的香气,在夜晚似乎比白天浓郁多了,特别是拳房门口的那棵紫槐——那可是一棵有些年月的老槐树了,就连镇上年龄最大的、九十九岁的老罗头都不知道它有多少年龄。

  胡逊的敲门声引起附近一声狗叫,然后撒娇般哼哼一声,就没了动静。这些狗们嗅觉灵敏,能分辨出镇上每个人的喘气声。

  跟胡逊夜里总是睡在布店一样,韩角声夜里睡在拳房。在风波镇没有房产和家室、为老爷胡菰蒲掌管他众多商铺中的一间,是这两人的共同点。他们不同的地方在于:胡逊在风波镇出生;而韩角声是外来户,十年前才来到风波镇落脚。

  韩角声也没睡。傍晚,他被留在老爷胡菰蒲那里,商量对付土匪的事。他们一致认为,过耳风等人是占据金牛顶了。金牛顶和念头岭隔一条金牛河,山高林密,野兽众多,过去几十年一直是强人出没之地。但那些强人都畏惧胡菰蒲的威望,一般很少来叨扰风波镇,只在周围其它村镇行劫掠之事。少数新来乍到不摸底细的,十之八九在风波镇吃了胡菰蒲的教训。

  胡菰蒲围着荷花缸转起圈,手杖深沉地点着青砖地面。胡菰蒲的手杖是阴沉木做的,正宗的阴沉木属于珍稀品,存世寥寥。因此这根手杖就像影子一样被胡菰蒲随时随地带着。

  “我带人去金牛顶,灭了过耳风。”韩角声觉得胡菰蒲那深沉的手杖声给黄杏儿被掳一事平添了不必要的顾虑。“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强盗土匪都不足为虑。”他补充道。

  胡菰蒲犀利地看了韩角声一眼,警告他不要过于轻敌。“我预感,这拨土匪跟别的土匪不一样。”胡菰蒲说。

  “不就是把兔子射了个对眼穿吗;有这种枪法的人也不少。”韩角声说。

  “年轻人,凡事谨慎点好。”胡菰蒲拄着手杖回到客厅,在那把红檀木太师椅上坐下,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这些天提高警惕,拳房里不要少了人手。胡谦过几天就回来了,等他回来再作商议。”

  “那……枪呢?”

  胡菰蒲慢悠悠地把茶杯盖上盖子,放在桌上。“什么枪?”他反问。

  住在风波镇上的许多人都认为,韩角声是一个忠心耿耿的人。十年前,一颗子弹钻入他左胸口,令他昏死在念头岭。是胡菰蒲命人把他扛回胡宅,并找来县城最好的大夫,给他取出那枚粗铁钉一样的东西。那东西离心脏近得可怕。韩角声伤痕累累的躯体,充分说明他是一个来历可疑的人;但胡菰蒲从不质疑他的来历。这就很容易理解主仆俩之间的默契了。

  有没有枪,老爷已经给了答案。韩角声心中有数。他回到拳房就安排轮值,确保二十四小时有睁着的眼睛。拳房是胡菰蒲所有商铺中最排场的,可能比不上正规武馆,但练功场地、器具都蔚为可观。韩角声安排两组二十人轮值,八人留在拳房,两人在落日街上巡逻;两小时一班岗。韩角声本人,则基本上没有标准的作息规律,困了就打个盹儿。

  胡逊从布店过来了。他深深地被那条鲤鱼迷惑着。“声哥,你看看这条鱼。”他说。

  “一条鲤鱼。它怎么了?”韩角声从胡宅回到拳房时,关于空碗变出鲤鱼的那一幕把戏已经结束了;由于安排轮值,大家都很紧张,也没人向他转述那气氛并不合拍的新闻。

  “你好好看看,声哥。看这条鱼,是不是有点眼熟?”胡逊抱着搪瓷瓮,小心翼翼地放在韩角声房里一张木桌子上,伸出手来指点着,好像要让韩角声看出鲤鱼身上的什么标志。

  “胡逊,你什么意思,别这么吞吞吐吐的。”

  “我琢磨着,这条鱼怎么特别像老爷荷花缸里的呢?”

  “是吗,我看看。”韩角声站到桌子旁边,弯下腰,仔细去看那条鱼。“还真像。你说,胡逊,它是不是老爷荷花缸里的?”

  “是不是,得去看看才知道。”胡逊越发认真起来了,“十有八九就是荷花缸里的。下午我看得很清楚,这条鱼最活泼,它背上有两道黄斑。”“要不然咱俩打赌。”胡逊补充道。

  “赌什么?”

  “我要是输了,给你免费做一身衣裳一双鞋;你要是输了,教我一套拳法。”

  韩角声正好想去外面看看,主要是到胡宅里看看。两人就出了拳房。胡宅大门里也有一人守着夜,韩角声轻叩两下,又慢叩三下,把门叫开。胡逊觉得这叫门暗号过于简单,容易破解。

  管家老黄的住处,在大门进去以后的左手边。进去屏门,倒座房的第二间。倒座房前有一个狭长的院子。老黄根本睡不着,提着盏灯从屋里出来。第三间是黄杏儿的房间,以往这个时候,黄杏儿总有无数的活儿要干:绣花,纳鞋底。那是个勤快的孩子。此刻,这黑灯瞎火的房间让老黄黯然泪下。老黄提着灯跨出西屏门,经过依稀可见的盘绕着麒麟的照壁,迈进东屏门,去查看厨房的火是不是都灭了。他从厨房出来,又去查看大门外有没有什么动静,正好碰到胡逊和韩角声。

  三人轻手轻脚走进二道门,借着老黄手里的灯,查看荷花缸里的鲤鱼。“老黄,一共几条鲤鱼?”韩角声问老黄。

  “六条。”老爷喜欢六这个数字,老黄知道。

  “我的天,五条。”胡逊看清荷花缸里的鲤鱼一共五条,忍不住惊呼一声。

  鱼带来的迷惑,给院子涂上一股诡异的气氛。石榴树在风里微微地晃着叶子。老黄手里的灯发出嘶嘶的声响。屏门响了一声,守夜的探头进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三级台阶上的正屋卧房门口,老爷披着一件长袍站在那里;月光下他的影子和手杖的影子一粗一细。

  把老爷吵了起来,胡逊不得不到拳房去端来搪瓷瓮。是不是荷花缸里的鲤鱼,老爷一看便知。这个头发已经略有些白的风波镇首富,尽管见过世间许许多多的奇事,仍是免不了感到惊讶:这条鲤鱼是怎么跑到耍把戏的手里的?他知道胡逊是个相对比较稳当的人,对那场街头卖艺的把戏的复述不会有过度的粉饰。问题就来了:耍把戏的是个什么人,把他胡菰蒲家荷花缸里的一条鱼变到他家下人的一只碗里;目的是什么?

  老爷胡菰蒲思虑的是主要矛盾;关于那人是通过什么手段,把鱼给弄到大街上去了,这个次要矛盾,他觉得没必要深究。

  老黄记挂着女儿的安危,不免就把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并做了若干个猜测。可惜每个猜测都让自己觉得不靠谱。这可怜的老人脑子全乱了。

  “角声,你怎么看这事?”胡菰蒲觉得韩角声似有所思。

  “老爷,我暂时没什么看法。”韩角声恭恭敬敬地说。“老爷,要不要把鱼倒回荷花缸?”

  “不用,就养在这搪瓷瓮里。端回布店。”胡菰蒲说完,仰头看看天上的月亮。“老黄,别拉着你那张长脸;杏儿不会有事的。”胡菰蒲又转向韩角声,“明天派人去金牛顶打探一下动静。千万不要打草惊蛇。”说完,拄着阴沉木手杖穿过青砖甬道,跨上台阶。卧房的门沉沉地关上了。

  “我亲自去,”韩角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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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