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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一光文集:我是太阳》 作者:邓一光

第1章 自序

  我最先以为,从自己的三百多万字作品当中挑选出一百余万字来结成文集,似乎不是太困难的事,这些文字虽然幼稚,但已经通过发表的方式得到过先期检验了,出版文集无非是集中地再一次把它们发表出来罢了。等到开始着手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错了,那是一件很困难的工作,而且非常非常困难。回过头来大量地看自己的作品是一件残酷的事,那差不多是一次自己对自己的审判。有好几个晚上,我在阅读自己作品复印稿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沮丧。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但是在编辑这一套文集时,我有好几次失去了信心,差一点想把它们放弃掉,并且永远放弃掉。

  1976年我在川东农村当知青的时候,写过一首青春题材的诗歌。那首诗歌很长,它先是被我用大开的白纸抄出来,张贴在公社大院墙上的宣传栏里,后来它被一位下乡来采风的地区报社编辑看见,从中选择了一段,抄下来带了回去,发表在地区的报纸上。那是我第一次公开发表作品。作品发表后,我没有接到报社寄来的样报,当然也没有接到稿酬,我甚至并不知道报纸上发表了我的诗,是同公社的一位知青告诉我的。那位知青误了半天工,从他所在的大队专程跑到我所在的大队,气喘吁吁地对我说,他刚从县城送他妹妹回来,他在县城长途车站的售票室里看到我那份刊登有我的诗歌的报纸,他想把那份报纸拿回来,别人不给,他告诉别人,那首诗是他的一位朋友写的,他发誓说他说的全是真话,别人还是不给,别人只允许他站在那里把那首诗读完。那位知青激动地说,他真的是站在那里把那首诗读完的,他读着那些诗的时候都流泪了。

  那并不是我文学创作的开始,我写那首诗也不是源自灵感的来潮或者文学创作的冲动,只不过是时逢“五四”青年节,公社要我写一篇纪念文章,并因此给了我两天的时间和这两天劳作应得的工分。我熬了一整夜,在煤油灯下写了上百行充满激情的断句韵文,然后用毛笔把它们誊抄出来,交给公社,因此挣到了那笔工分。

  实际上,我的文学创作经历还要往后延续几年,直到我结束了知青生活,结束了在外流浪的生活,从重庆回到先期迁回武汉的家,从一个熟悉而亲切的生存环境来到另一个生疏而抵触着的生存环境,并且失去了我所有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朋友时,我才开始了写作活动。我那时是一个期盼着去阿非利加的尼罗河、东非大裂谷和苏丹草原以及拉丁美洲的亚马逊河、巴西高原和安第斯活火山群旅行的人,是一个渴望着更远处的沟通却又把自己封闭得严严实实的人。我整天拿着一本世界地图看来看去、计划从什么地方开始我的环球旅行、鹦鹉学舌地背一册《实用英语200句》、用微薄的工资购买行囊、指南针、多用刀具和救生绳,并且态度生硬地和父母吵架,拒绝谈恋爱,发誓要做一个自由自在的流浪者。我在我工作的工厂里是一个独往独来的人,我们那个车间男女老少一百来号人,大大小小几十台车床,我在车间干了三年机修钳工,几十台车床我差不多都修过,可那一百来号人,居然大多数人我不知道他们姓什么。我们车间外面有一片草地,我喜欢躺在草地上,看一会儿书,拿书盖了脸睡一会儿觉,睡醒了,就瞪着一双眼呆呆地看天。用我师兄的话说,你这个人有点怪,你让人搞不懂。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都穿着油腻腻的工作服,一脸机油,正全力对付着一台德国进口的液压磨床。师兄说完那句话后在轨道上用力铲出一刀,铲出一片漂亮的菊花瓣。我在一旁发愣地想,那片菊花瓣它能活过来吗?

  我不能肯定我的文学创作源于什么样的萌生和启动,那是一个很容易在事后被自我的不断复习搞混淆的事,它在最后总是离着真实的起源很远,很难在本质上接近事实。但我能肯定的是我对文学的热爱、我对阅读和写作的热爱,它们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诱惑和关怀,它们远比我自身生活着的这个世界绚丽丰富和可以信赖,它们使我在最孱弱的时候也拥有着想象的能力,拥有着对现实和梦想的规避、抵近和穿透的能力,因而使我永远都在感动着,永远不会绝望,不会放弃。为此我真诚地感谢在我童年和少年时代不允许我阅读文学书籍的父母和最早为我大量提供文学书籍的大哥,他们在不同程度上为我开启了文学的大门,并以他们不同的人生态度启动和支持着我。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偶然,这个世界里的生命也有着太多的偶然,也许没有我对父母规定的叛逆和我对大哥煽动的接受,我会与文字擦肩而过,会在必须决定自己的时候,去选择别的生命存在方式;也许我会把文学当作一朵缥缈的云彩、一声童话里的风铃或者一种遥远的不现实的幻景,微笑着去欣赏和评头论足,而不像现在这样挚爱地成为它的一个忠实的穿行者;也许我会在走进这个世界时,成为一名宇航员、远洋水手、探险家或者看林人,那样也很好,我也很喜欢,我会把它们做得非常出色,去远航土星、漂泊好望角、攀登珠峰、厮守橡树林。但是我毕竟走近了文学,走进了文学,我在走近和走进之后不会再离去,我会成为它永久的劳动者和愉快着的居民,并且忠实地种植和繁衍我从风中得到的每一粒种子。如果生命再开始一次,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我仍然会选择文学作为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劳动方式;如果不让我选择,生命由着天定,而天定了要我做一名宇航员、远洋水手、探险家或者看林人,那就让我做一名热爱阅读和写作的宇航员、远洋水手、探险家和看林人吧。

  和大多数进入我们视线的生命相比,人类的生存范畴是逼仄而可怜的,行动是迟疑而步履蹒跚的。人类不能像骆驼一样在沙漠中长途跋涉,不能像猎豹一样在草原上疾速飞驰,不能像海豚一样在大海里自由遨游,不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展翅扶摇……实际上,人类一直在用仰视的方式来面对自然界其它的生命,而在所有的生命形式中,人类最景仰的,大概是鸟儿的飞翔形式了。

  一只雨燕在云端下振翅飞过的姿势,是人类仰视着的梦想。

  我有一个怀疑。我的怀疑是,人类正是因为这样的窘迫,正是因为不能以飞翔的方式生活在大自然中,才有了那么多对大自然的隔膜、抵制和破坏,才做出了那么多毁灭大自然的事情出来,才会以不屈不挠的征服来面对世界。如果人类能够飞翔,能够如履平地地跨越峡谷、涉过激流、摆脱悍猛的野兽、逃离火山地震和森林大火,人类会像大多数野兽一样,对大自然抱以亲和的态度来。

  人类最早所创造出来的飞翔人物,应该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代达罗斯和他的儿子伊卡卢斯。虽然享受着赞美和尊敬,近代罗斯仍然不能摆脱从故乡放逐、流落孤岛、不为弥诺斯国王信任的痛苦,他甚至因为那样的痛苦,走不出自己建筑的迷宫的迷津之门。在长久的思考之后,这个伟大的艺术家欢快地叫道:“让弥诺斯从海上陆上都封锁我吧,但我还有空中呀!”他就这样用鸟羽为自己做了一对翅膀,让自己飞上了天空,并且教会了儿子伊卡卢斯飞上了天空。

  公元852年,圣徒阿尔门·弗曼最先开始了人类飞向天空的真正行动,他缝制了一件宽大的斗篷,将它穿在身上,攀上了西班牙的一座高塔上,充满钦佩地对天空中飞翔的鸟儿投去一眼,然后振翅从高塔上跃下。他的一些亲戚和朋友在塔下翘首看着他,他们看见阿尔门·弗曼仰着头,将双臂尽量伸展开,像一只勇敢的鸟儿,他在空中停留了片刻,然后向他们扑过来。他并没有像鸟儿一样飞起来,而是在人们的惊叫声中轰然坠落到地上。

  时隔168年之后,另一位叫艾尔默的僧人前仆后继,为自己制作了一副庞大的翅膀,从英格兰马尔梅斯伯历教堂顶纵身跃下。他的那副巨大的翅膀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他和阿尔门·弗曼一样回到了坚实的土地上,为此他摔断了双腿,以后瘸着一双腿度过了他默默的一生。

  实际上,就连伟大的代达罗斯也遭到了飞翔最惨痛的报复。他的儿子伊卡洛斯因为飞翔带来的轻松愉快变得越来越大胆,凭着青年人的勇气飞到高空中去,被太阳熔化了粘合羽毛的蜜蜡,这个不幸的孩子企图用两只手臂保持飞行,最终却被大海吞噬了。

  为了飞翔,人类付出了长久的努力和惨痛的代价,也因此得到了巨大的好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人类创造出的最伟大的文明奇迹正是人类学会了危险的飞翔,人类让自己进化得更智慧起来的唯一方式也是飞翔。

  阅读、写作和想象,那是人类的另一种飞翔形式。

  这套文集中收入了中短篇小说,是从我的一百多万字的中短篇小说中挑选出来的。

  短篇小说卷收入的作品按照发表时间算,几乎贯穿了我的整个写作上的时间向度,其中有我早期的作品,也有我发表时间不长的作品,我的短篇写得不太多,这以前我出过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余的作品基本上都在这里了。

  中篇小说卷里收集的作品,是我近几年发表的,其中有些作品被各种选本选过。

  长篇小说卷能看出一个作者在他写作上的整体追求,所以有必要忝列其中。《我是太阳》最早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四万册,另外市场上还有数目不详但质量低劣的盗版,这次是新印,我相信读者会喜欢它。

  对我来说最难整理的是散文卷的作品,我在整理它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劲,早期的一些作品我自己已经找不到了,是朋友帮忙找的,也没有找全,我的散文本来就写得很少,它们差不多全在这一卷中了。

  能有机会以出版文集的方式总结自己的写作,是一件很快意同时也很窘迫的事。快意和窘迫的含意谁都明白,对于作者而言,都会成为一次激励。好在我的写作刚刚开始,我会继续写下去,我还有机会做得更好。

  我是说,我喜欢飞翔。如果我努力,我还有机会飞得更好。

  感谢生命。

  感谢文学。

  感谢读者。

  感谢编者。

  作者

  199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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