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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驱》 作者:陈立德

第23章

  炮声隆隆地响着,时断时续,像夏日中午的闷雷。

  这年月,在中国的一般军队里,大炮还是很稀罕的宝物,要到师部才配属有炮兵营的,而且也还只是几门一个人就能扛起来的小炮。北洋军便强多了,大多是英国人和日本人送的“礼物”——美国人这时还正在争取送“礼”的权利——其中也偶尔有几门汉阳兵工厂的出品,但那炮弹却不多。

  北洋军的大炮阵地,就在碌田墟背后的那一片小山丘上。碌田墟,是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集场,墟周围有一片开阔平坦的场地;再往外,便有一块一块的稻田,地势也渐渐高上去。墟的南头有座石头筑的门楼。革命军的前沿阵地,就紧对着这门楼,在墟南边两里多地的高地上。

  沿着高地的前面,挖了一条长长的战壕;第二营的士兵们,正在壕沟中守戈待命。他们从高地上看下去,远远的碌田墟后面,北洋军正在大队大队地调动,一列一列穿着蓝色和草绿色军服的队伍,正在向墟子旁边的场地上蠕动。看来,敌人在预备着一场猛烈的进攻了!

  在战壕的正中一段,在那些沿着壕沿排列着的士兵们中间,有两个并肩站得最拢的。左边那个上了年纪,他的身材十分高大健壮;结实的双肩上,有着一张淳朴亲切的脸,饱经风霜的脸上闪着黧黑的光采,前额和眼角上那深深的刀刻一般的皱纹,记下了他大半生忧患的经历;在他那敦厚的嘴唇上有着一束浓黑的农民式八字胡,这两撇胡子,为他增加了慈祥和自然的可亲可敬,也增加了一种喜气洋溢的幽默与风趣。他的一切都显得十分宽大厚实,身材不用说;宽大的脸,宽宽的鼻梁,宽大的手脚。他的举动也很适合身份:稳重有力,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似乎即使一场大火烧到眉毛跟前,他也会用那双宽大的手掌毫不费力地扑灭。因而,他的一抬手、一动嘴,也总是能给人以完全信托于他的力量;这种力量,是只有那些在苦难中敢于同命运作斗争的人才会具有的。他有一个与他的身份恰如其份的名字:刘大壮。

  刘大壮是一个挖煤工人;在这以前,他还当过很长时间的兵。前线,对他说来,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他那双挖煤的粗糙有力的大手,从前拿惯了枪;在煤矿上,他也跟工人弟兄们一起,向军阀展开过斗争。然而今天他不能很轻松,他是个班长了;十几个弟兄要靠他来照应。这时候,他站在战壕里,把枪搁在靠右手的沟沿上,一面不慌不忙地往旱烟锅中装着揉碎的烟末,一面看了紧靠身边那个使他最不放心的新兵一眼。

  新兵名叫陈欢仔,不过十七八岁,有着一张小小的尖脸,深深的眼窝和高高的颧骨,使人一眼就看得出他是个广东人。由于第一次来到战场——而况那双手还是刚放下锄头,拿起步枪——他很为紧张不安。他的两眼茫然地四下看着,闪露出新奇而虚怯的月光,似乎战场上笼罩着许多神秘的东西,会突然之间从四面八方跳出来。他不安地把枪移动了一下——这枪,是班长刚从敌人手里缴来的新汉阳造——他看看远远的碌田墟,又转头望着刘大壮道:

  “看,班长,他们越来越多了!……”

  “没什么,”刘大壮没停下装烟的手,轻松地说道,“多了,目标就更大呗!”

  陈欢仔不说话了,他不很懂这话的深意。过了一会,他又忍不住去望远处。那里,北洋军的指挥旗四面八方招摇着:红的、黄的、蓝的,交杂一起,叫人眼花缭乱;调兵的号声应和着,比起彼伏,一队队北洋军正向着碌田墟前面的平地隐隐蠕动。陈欢仔不由回过头来,低声问:

  “班长,北洋军那样多,你说我们能顶住吗?”

  “顶住?什么话!”刘大壮把含上的旱烟杆拿下来,用手抹了一下嘴上的八字胡,教训着说道,“咱们这个团出来,可不是为着‘顶住’。咱们得打他个落花流水,叫他们知道革命军是什么样儿的!”“可是,北洋军……”

  “怎么,有点害怕了?”旁边响起了个热情亲切的声音。他们回头看去,连长万先廷站在后面。

  万先廷正在检查士兵们反击敌人的准备工作。从刚才夺取高地的战斗里,他感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真正看一个士兵的勇敢,是在同敌人相距的几十公尺之间;而这种勇敢,又要看士兵的精神状况来决定。他从自己的切身体验中感到:并不是每一个新兵都怕死的。当他们明白了为什么而战斗,明白了战胜敌人的崇高意义时,他们身上就会产生出一种不怕一切的力量。他想起了在火车上齐渊教导的话:他们的团队是由共产党领导的队伍,首先要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他产生了一个想法:应当在战斗前,对新兵作点精神动员工作。他满怀热情地决定去向营长提出这个主意。

  这时,他看着陈欢仔有些畏怯的目光,笑道:

  “别光看敌人,得多看看我们自己。敌人样子蛮凶的,可是刚才我们一个冲锋,他不就垮啦!”

  “这话不假,连长。”刘大壮立正着说,“越是样子装得凶的,越草包!这样东西就是欺软怕硬,就怕揍!”

  “你是看得多见得广,老班长。”万先廷在刘大壮面前,总掩饰不住自己的钦佩和尊敬,要在班长前面加个“老”字。“等会打起来,还要你多照应点。”

  “瞧你说哪儿去啦,连长。”刘大壮很喜欢这个强悍敏捷的年轻人。按他的年龄,如果有家室的话,兴许孩子都要比这位上司大了;但他却从心底佩服这位刻苦而顽强的连长。每逢看到他为着一个问题,那样专心而苦苦地思索时,他的心也会为他着急、难过;然而,当看到他终于找到了办法,问题迎刃而解时,他也便像是自己得到了奖赏一般的快活。他在这些日子里看到了,这个年轻人有着超出年龄的气魄和毅力。他作事那样果断准确,从不想到自己的利害;虽然有时也会粗心遗漏,但他立刻便会勇于认错、改正。刘大壮看着他这些天来变得更为消瘦的脸,那布满红丝的、然而依然闪闪有神的两眼,疼爱地说道:“你也回去休息一下吧,连长,看样子,北洋军快往这边进攻了。”

  万先廷点点头,拍了拍陈欢仔的肩膀道:“打仗的时候,好好学着点。别发慌,我们都是头一回干,就在这下比比看吧!”他说完,看陈欢仔不好意思地憨笑着点点头,便叫他们稍息,自己又往战壕那一边走去了。

  “老是闲不着,闲不着啊!……”刘大壮望着他的背影,感叹地摇着头,又含上了烟杆。

  北洋军的炮弹还是断断续续的响着。碌田墟的后面,队伍不再移动了,看来正在做着冲锋前的预备。万先廷一面看敌人,一面检查士兵们的战斗准备。不一会,他走到了营长的那段战壕里。樊金标站在壕沟里,总是那样火气冲冲的。他那魁梧的身子高出了沟沿半截,也不弯腰;这时候,谁要是提出什么请他注意,那无异是自讨苦吃。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敌人,两眼火辣辣的,不住抽着烟。

  樊金标是走着另一条道路成长起来的军官。他出生在一个穷苦的佃农家庭里,从小便下地担起了远远超出他年龄的重活。他的母亲死得很早,父亲和哥哥都是倔强而执拗的人。早年失去了母爱的樊金标,从那时起,就逐渐养成了火爆的性格。他们敢于跟同村的老财恶斗,挺身不认输。在那样社会里,他们这一家岂能容身得住?尽管他们爷儿三个都是铁罗汉一般的好庄稼手,一年累到头,也还是交不够财主的地租。他们三个男子汉苦做一年,不够吃穿不说,还得欠东家一大笔债。这个账谁能算得服气?!樊金标的哥哥二十多了,还连媳妇也没法讨。这年父亲狠了狠心,决定给老大娶门亲,一来多个帮手,二来家里有个女流之辈,也好内外照应。娶亲就得要钱啊!他们想求东家开开恩,今年少要几颗租子,来年多给他们打些短工。不料狠毒的东家却借故报复,说他们既有钱娶亲,便该有钱还债!秋收打场那天,派了个账房先生带着一帮打手,到他们家去守着,说怕他们赖租,要随打随交。这口气哪里叫人受得下,樊金标跟他哥哥一怒之下,把那作威作福的账房先生打得抱头鼠窜,鼻青眼肿地逃了回去。那账房添油加醋地一番报告,东家早已恨透了这三个眼中钉,立时集合了全体家丁打手,把樊金标一家团团围住。父子三人再也按不住心头怒火,冲出门来与这些打手混战。可终于是寡不敌众,他们打得筋疲力竭之后,父亲和哥哥都被他们捉住,只有樊金标一人冲出来,翻山逃走了。

  附近存身不下,他只好远走高飞。那时光樊金标虽还只有十八岁,就已经长成一个魁梧结实的大汉了。他在外地流浪了几个月,给有钱人家看坟,到码头当苦力,进县城做轿夫。但每个地方都干不了几天。他生性刚直,看不惯就骂,骂不好便打。在那样的世界里,他恨不得用一双拳头把一切都砸碎!他想念父亲和哥哥,想念那个门前有两棵大槐树的家。于是他又偷偷跑回家乡。在一个夜里摸到他的家门口时,竟使他完全惊呆了:他的家,除了门前那两棵高大的老槐树外,只剩一堆烧剩的残砖断瓦了。他又打听父亲和哥哥的下落,才知他们被捉后,便遭受了一顿非人的毒打,第二天送到了县衙门。东家还怕他们会出来报仇,用几千贯钱贿通了县太爷,把他们问成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盗,钉上重镣打入了死囚牢。樊金标听了,没有咒骂,没有眼泪,他的拳头捏得骨头直炸,胸口像火山一样要爆裂!他默默站了一会,走了。半夜,财主的厅房起了大火,要不是打手多,东家的狗命也险些不保。这夜里,樊金标又逃走了。他辗转流浪,跑到四川,投进了蔡锷的讨袁护****。

  十几年的军队生活,他始终带着切骨的仇恨。在军阀的队伍里,他吃尽了皮鞭和火棍在当时的军阀队伍里,每一连的连部门外都挂着两根半红半黑的军棍,称为火棍。的苦头。他那颗倔强不屈的心,也更加变得铁石一般坚硬。他的脸上永远没有笑容,他从自己的经历中只看到一个人生,这就是仇恨!他习惯了皮鞭和火棍的军队生活,他幻想在这生活中找到出头之日,以仇恨还仇恨,他即便死也瞑目。十几年的军队生活,多少难于忍受的折磨,他都倔强地承受下来了。他由士兵当了班长,参加了四川军阀的混战,两次重伤没有死。连年的战争,在混战中死去的士兵成千上万,军阀的实力大减;但又要挂着庞大的编制,吓唬别人。樊金标也经过排长,最后当了连长。四川的混战结束,他们的军队开到云南。在那里,又参加了云南和广西军阀的战争。他们打进了广西。随着军阀的扩张,他又升了营长。不久以后,云南军阀又趁陈炯明叛变广东革命政府、逼走孙中山的机会,趁势向广东扩张;他们打着“拥护孙大总统回粤”的旗号,浩浩荡荡杀进了广东,樊金标又参加了这场战争。他们打败了陈炯明。打进广东后,庆功行赏,比樊金标后进的许多人都升了团长、师长一级,可是樊金标不会吹捧嘘拍,不喜官场应酬,依然还是个两杠一花的营长。

  但是,在这里,却发生了他一生中最大的变化。

  这一年——一九二五年的二月,樊金标奉命率队去警卫广州郊外的一座兵工厂。他在那里,每天除了操练士兵之外,别无差事。不知不觉地,他和工厂的人们有了交往。因为看到队伍上用的步枪,从一个小筒子在工人们的手里转来转去,最后终于成了一根乌油铮亮的新枪,他觉得很有趣。从这些人中间,他想起了十几年前家乡的劳动生活。工人们大都热情而豪爽,起先很有点怕樊金标,慢慢地也摸住了他的性子,逢着他到车间来看时,也敢跟他搭搭话,摆摆家常。这中间,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老工人,在全厂也是以倔强执拗闻名的牛脾气,却同他结成了好朋友。他们短不了几天就要凑到一块,几斤好洒,边喝边谈。谈到过去伤心的地方,樊金标又不免想起十多年没有了讯息的父亲和哥哥。有一次,老工人忽然问他:

  “你为什么没参加国民党?”

  樊金标喝得已有了几分酒意,他忿忿地挥挥手道:“参加了又顶个蛋用!咱们军长从前当军阀胡作非为,现在做了国民党还不照样?!就冲着这帮人,我也看不惯!”

  “那你怎么还跟他们在一块共事啊?”老工人也借着酒意,半真半假地问。

  樊金标叹了口气,端起酒碗咕咕喝了几口,红着眼道:“是啊!我还得跟那帮乌龟王八共事!只要有一天能报了仇,什么军长、什么师长,全去他妈个蛋吧!”

  “唉,”老工人摇摇头,关切地说:“跟那帮人一起,你的仇哪天报得了啊!……”

  樊金标默默沉吟了,他难过地抹了一把络腮胡子,不说话,端起酒碗又咕咕喝起来。老工人知道触着了他的心事,便站起来支开话头道:“好了,再喝你就要大醉了。我厂子里还有点事,改天再谈吧。”他告辞走了。

  这一夜,樊金标翻来复去,怎的也睡不着。不是酒热闷躁,是老工人的话,在翻搅着他的心。

  第二回又到一起时,喝来喝去,话头又到了报仇的事上。这回,老工人异乎寻常地给他讲了好些古人复仇的事,什么荆轲刺秦王、聂政杀韩相……。最后,他忽然庄重地问樊金标:“世界上,是穷人多还是财主多?”

  “那还用问,财主他娘能有几个!”

  “既是受穷的人多,你要是联合他们一起去报仇,不就准能成功了!”

  樊金标沉吟了半晌,又摇头道:“好是好,可人多心不齐,谁有这样能耐!”

  “有!世界上有这样能耐的人。”老工人微笑着说道,“他们把别人的仇也当成自己的一样,他们为了替天下的穷苦人报仇,宁愿自己粉身碎骨!”

  “谁?!”樊金标抓住他,连酒也碰洒了。

  老工人只是看着他,狡黠地一笑道:“慢慢你就会明白

  是的,他慢慢明白了:这些人就是共产党员!在以后的那几个月,他同老工人更密切了;常常一口酒也不喝,直谈到深夜。虽然,他还没有懂得什么深奥的道理,但一切为穷人、为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打倒所有的军阀和财东,他是全心拥护的。他愿用自己的一双铁拳,跟穷哥们一起粉碎这个不平的世界!后来,他就成了一个共产党员。

  不久,由党组织的这个团队要向湖南前线出征了。为了适应艰苦的战斗,根据党的南方军委的指示,他们的编制临时又扩大了很多,还缺乏一些有实战经验的军官。党征求樊金标的意见,樊金标没有说第二个字,他把所有的一切都扔给了他那个营的营副,只带着一个跟随他多年的老勤务兵于头,两身光杆来到了这个团。

  此刻,当万先廷走到他身旁时,他仍然一动不动地猛抽着烟,似乎身边根本没有别人。

  万先廷看了看远处的敌人,又看看瞪着大眼一动不动的樊金标,终于小心地说道:“营长,今天好些弟兄都是头一回打大仗。团长部署战斗的时候,要我们格外注意做好精神动员工作,你看……”

  樊金标半晌不答话,也不看他。他们两人都是刚刚认识不久,就凑在一起了。说真的,他有些看不起这个乳臭未干的连长,他觉得他没有在残酷的战斗中真刀真枪拼过,军官也当得太轻易。这时候,他更觉得万先廷小心得有些过分了。

  “营长……”万先廷想要重复一遍。

  “听见了!”樊金标粗暴地打断他。“打仗就打仗,不是卖狗皮膏药!这儿没有演讲台,说几句漂亮话,就能挡住炮弹了?!”

  万先廷知道他的脾气,仍然温和而固执地说道:“漂亮话挡不住炮弹,这也要看什么队伍。齐营长说过,我们这个团是靠共产党的力量来打仗的,跟别的队伍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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