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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科幻小说 > 《终极爆炸》在线阅读 > 正文 第31章 有关时空旅行的马龙定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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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爆炸》 作者:王晋康

第31章 有关时空旅行的马龙定律(1)

  时间旅行永远伴随着时空和逻辑的裂隙,但恰恰在这儿最能折射人性的闪光。

  大二那年,一个盛夏的满月之夜,又恰逢我的20岁生日。身材伟岸、英俊倜傥的富家子马龙(体育系的硕士生)已经定在今晚,要用9999朵玫瑰、9999支蜡烛外加99首中国古典情歌,在外语系女生宿舍楼下向我公开求爱。我却独自一人去攀登物理实验楼的楼顶,打算向我心仪的男人开始正面进攻。

  杨书剑,物理系硕士生。他还有一个身份:大马(马龙)的铁哥们儿。

  物理实验楼是一幢即将报废的建筑,白天人都不多,晚上更是空无一人。昏黄的走廊灯下,墙角堆放的旧设备像一群丑陋的魔鬼。我今晚是一身性感打扮:露脐的吊带小背心,紧箍臀部的超短裤,漂亮的皮拖鞋。在暗影幢幢的大楼里,这可算不上是安全的穿戴。好在月亮已经升起,银辉从窗户里洒进来,伴我爬上六楼。从这儿再上楼顶就只能攀爬墙外的一段铁梯了。我从楼道窗户里探身向外看,月色下的六楼显得比白天更高,让我心中忐忑。当然这影响不了我的决心,我咬咬牙,从窗户里跨出去,紧紧抓住头顶上的铁梯横档。

  实验楼与我住的外语系女生宿舍成丁字形排列,两楼怀抱处是一座音乐喷泉广场,上百个黄铜喷头汇成喷泉之林,强劲的水柱伴着音乐欢快地跳舞,不过它只在节日开启。现在,广场上三三两两散布着乘凉的男生女生。我瞥见一辆华贵的红色跑车亮着大灯开过来,在广场处停下。司机先下来,然后一位高个男人从右边潇洒地跳下来,两人一块儿开始卸货。我认出那是大马的身影,不用说,他们此刻搬卸的就是那9999朵玫瑰和9999支蜡烛了。

  虽然我根本没打算在他的99首古典情歌后露面,但实打实说来,这会儿我心中仍涌出一股异样的热流。

  我爬上七楼楼顶,努力跨过女儿墙,还有意响亮地咳嗽一声。大马早就说过书剑有一个怪癖:凡是晴朗的夏夜,尤其是月圆前后,他总是独自一人到这儿的楼顶上进行月光浴。因为来这儿必须攀爬墙外铁梯的缘故,轻易不会有外人来打扰他。其实他的爱好并非是月光浴,而是“敞开怀抱,让每个毛孔与星空息息相通”,在这种状态下他的思维最敏锐,最放松。大马时常向人吹嘘说,就在他的铁哥们儿光着屁股沐浴月光时,一座理论大厦已经顺利奠基。那座大厦叫“时间量子理论”,一旦建成,能把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统一起来,到那时,杨书剑的名头会比爱因斯坦和波尔还要大一号。而且,最令人振奋的是,时间量子理论的成功还能直接带来一项神奇的发明——时间机器。

  虽然大马的话一向颇有水分,但这些话大致不差。剑哥确实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是当代理论物理学的希望之星,物理系的教授们公认的。

  我今晚来这儿找剑哥是一场赌博:如果剑哥不在这儿,而是在音乐广场帮他的铁哥们儿上演那场求爱秀,我就输了。不过,以我的直觉,他——因为某种隐秘的心理——今晚不会去那儿的,而我的直觉一般相当灵验。我果然赌赢了,楼顶中央躺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我想我的示警足以让他穿好衣服了,就慢慢走了过去。但我想错了,等我走近时,那家伙仍从容自得地躺在地上,枕着双手,两腿交并,足尖轻轻摇晃着。月光沐浴着他的身体,活脱是一位浪里白条。他的双眼在月光下灼灼闪亮,当我走近时,那目光慢慢转到我身上,“厚颜无耻”地盯着我,一动不动。这个场面未免让我有点尴尬,也有点儿恼火。虽然今天是我擅自闯进他的私人领地,但他如此这般也算不上绅士风度吧。不过我在半秒钟内就弄明白了——这位仁兄虽然一眼不眨,实际上并没有看见我,他肯定深深陷在他的思考中,还没从中跳出来呢。我又是好笑又是着恼,大喝一声:

  “杨书剑!”

  以下的过程让我忍俊不禁。在我的断喝声中,他目光中的“一片清明”忽然被震碎,变成一片混沌,然后又逐渐澄清——他惊叫一声,像蚱蜢一样敏捷地跳起来,匆匆抓起地上的衣服,背过身去穿好。我忍住笑向旁边走了几步,给他留一点私人空间。等我转过身来,那家伙已经穿戴整齐,虽然仍多少有些尴尬,但总的来说已经恢复了往日的从容。他笑嘻嘻地说:

  “是丁洁小妹啊,失礼了失礼了。我刚才只顾思考,没有看见你,真的没看见。”

  我讥讽地说:“你不必解释,我绝对信。否则,我这身打扮只换来一个男人死鱼样的眼神,我的自尊心会受不了的。”

  他用目光刷过我的全身,衷心地夸道:“真的,你这身打扮非常漂亮,非常性感,活脱一位月亮女神。哪个男人对此目无涟漪,一准是太监——这也是一条有力的反证,证明我刚才确实没有看见你。你……是为一会儿的露面作准备吧。大马说你已经答应了,在他唱完99首古典情歌后,你会像七仙女一样从空中冉冉而降。”

  我干脆地说:“那是他自说自话,我只是没有明确拒绝罢了。我根本没打算在那个场合出现。”

  剑哥一愣,沉默了,目光复杂地盯着我,显然把我这个表态看得很严重。过一会儿他笑着说:“小妹,千万不能这样啊。你已经‘考验’过他两次了,今晚如果再闪他,大马肯定受不住的。”他虽然面带微笑,但口气非常认真,含着明显的责备,“听!恐怕他已经开始了。”

  夜风送来时断时续的歌声。仔细听,确实是大马带磁性的声音,唱的是《跑马溜溜的山上》。这位帅哥的歌喉确实不错,他曾后悔自己选错了专业,本该学声乐的。这会儿剑哥轻轻揽住我的肩膀,推着我来到女儿墙边。远处的广场上,大马的求爱秀的确已经开始了。他一边唱着歌,一边倒退着走,在地上摆放玫瑰和点着的蜡烛。烛光已经画出了小半个巨大的心形。刚才我看到的红色跑车不在现场,应该是被他打发走了。晚读的学生都被吸引过来,挤在心形烛光之外,挨肩擦背的,至少有几百人。大马唱完了那首歌,立起身来,展开双臂,对着女生宿舍放声大喊:

  “丁洁丁洁我爱你!”

  围观的好事者们大笑应和,汇成滔天的声浪。

  大马再次弯下腰,边唱歌边摆放玫瑰和蜡烛,动作潇洒而舒展。这会儿他唱的是另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他的位置太远,这边听不太清,但歌声像从云中飘来,伴着清风明月,朗朗星空,别有一番动人的意境。剑哥立在侧面悄悄观察我的表情,小心地说:

  “小妹你看,大马确实是真心的。”

  我讥讽地说:“是吗?你看他摆放玫瑰和蜡烛多熟练,据我所知,这样大场面的求爱秀,对他应该不是第一次吧。反正以他的家世,不在乎多买几千朵玫瑰和几千支蜡烛。剑哥你坦白告诉我,他的动人歌喉打动过多少姑娘?我是他女友名单上的第多少位,两打之后?”

  剑哥对我使劲摇头:“小妹,你这样说对大马是不公平的,很不公平。他过去确实比较浮浪,换过不少女友——其中也不乏是女方贪图钱财、贴身进逼。但他自打一年前喜欢上你之后,确实动了真情。没错,他是生在豪富之家,但富有本身并不是罪过。昨天他还对我说,他知道你对纨绔子弟素有成见,这次他要用‘金钱之外的东西’、‘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来表达他的真爱。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他说这话的口气是非常认真的。”

  我淡淡地说:“他再认真也没有用,我的心早就放在另一个男人身上啦。”我瞟了他一眼,“可惜那人对我的秋波总是视而不见,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的坦率让他很尴尬。在这之前,类似的交锋已经有过两次,他一直装糊涂。但这次他考虑了一会儿,显然决定正面回应。他笑着说:

  “我又不是弱智,咋能看不到你的秋波。且不说那双大眼睛勾魂摄魄,杀伤力超强,男人一不小心陷进去,就万劫不复了!但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地避开它,你想知道是为什么吗?——事先要请你原谅我的坦率。”

  “好,我原谅,无论什么难听的话我都原谅。你尽管讲吧。”

  “如果你一开始就直接向我表示好感,我会非常高兴地接过它,甚至会主动向你进攻,哪怕和我的铁哥们儿展开竞争也在所不计。但自打我们相识以来,你一直维持着‘大马女友’的身份,至少没有公开拒绝它,你只是在这种架构下不动声色地盯着我。对你这种做法,我只能退避三舍,否则就对不起我的哥们儿。而且从内心说,对你的……玩世不恭,我也难免有戒心。”他歉然说,“这句话恐怕过重了。务请原谅啊,今天我想把话说透。”

  我觉得脸上发烧:“这种状况是某些因素促成的,比如,与大马结识是在认识你之前。但我不辩解。我错了。请告诉我,我该怎样从头开始?”

  剑哥想了想,再度揽住我的肩膀。他的搂抱很温柔,话语很温和,但我却感受到内在的凛冽寒意。“小妹,恐怕有点儿晚了。关键是——大马在你那双眸子里已经陷得太深啦。别看他外表刚猛,内心实际很敏感,很脆弱,很重情——他的性格既有点儿浮浪又十分重情,这两者并不矛盾。总的来说,这个富家公子本质善良,咱们可不能伤害他。”他叹息着,微责道,“小妹,不是我说你,如果你决心拒绝他,就不该同意、至少是默许他这次的公开求爱。场面弄大了,弄撑了,很难收场的。”

  “剑哥你知不知道,我这次为什么没有明确拒绝?”

  “不知道。”

  “我是想看你的态度!想看看你到底是会帮他,还是回避。按说,以你俩的铁交情,此刻你该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边,帮他摆玫瑰啦点蜡烛啦,没准还帮他唱几首情歌哩,可是你却独自一人躲在这楼顶上。这到底是为什么?我不想听你粉饰,把你的真实想法晾出来!我敢说你是在逃避某种东西。”

  在我犀利的追问下,他有点儿尴尬,片刻之后坦然承认:“对,我是在逃避某种感情上的纷扰。不过也可以这样理解——我是在逃避不该做的,做我应该做的。小妹,我真心希望你能珍视大马的感情,这样的真情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在语气中再次加上微责,“不管你是什么动机,反正你这次的做法不合适,可能对大马伤害很深的。小妹你记住一句老话:有些东西只有在失去后才知道珍贵。”

  我闷声说:“好啦好啦,我的主意不会变,但我不让你作难。今天不说了,等我彻底了结与大马的关系后,再回头来找你。”

  剑哥在月光下认真看着我,沉默着。也许他正陷于内心的斗争?但片刻后他决绝地说:“不,到那时你也别来找我。除非你是来发请柬,邀我参加你和大马的婚礼。”

  我没想到自己的“正面进攻”会闹出这个结局,心中很恼火。不过剑哥没有说错,事情走到这一步只能怪我自己。他说我“玩世不恭”,这话很刺耳,但仔细想想,我也没法反驳。我俩沉默着向楼下看,几千支粗大的蜡烛已经拼出一个完整的心形,烛光映红了夜幕。蜡烛之内则是一圈玫瑰,两个套合的心形围住了整个广场。大马独自立在心形中央,围观者都远远隔在烛火之外。这会儿他刚唱完《达坂城的姑娘》,正直起身体对宿舍楼高呼:

  “丁洁,这已经是第40首啦!等我唱完第99首,你就该从云中降临,扑到我的怀抱里!”

  围观者仍然大笑着为他帮腔,激起又一波声浪。

  剑哥看着我,分明是催促我赶紧下去。我没好气地说:“剑哥,你可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还有59首情歌呢,够他唱一小时的了。你不妨耐心一点儿——没准过一会儿我会改变主意哩。咱们先回头说说你吧——我刚才上来时你在想些什么,那会儿你够痴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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