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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朝凤华之保护皇上》 作者:孤钵

第13章 :男人屁股上的肉最香!?

  白毛野人转了个弯,将两人带到山洞另一岔路的尽头。那中间摆着几张石桌石凳,白毛野人示意郦天霄坐,而他则搂着凌书南坐上了主位。

  凌书南不禁暗笑,是了,原来野人也分主位客座的。

  这石洞里另站了几个壮汉,看他们的身法,武功自然不差。郦天霄不慌不忙地坐下,打定主意静观其变,他倒要看看这伙人唱的是哪一出。

  白毛野人拍了拍手,大汉们便将烤好的肉摆上了石桌。白毛野人感觉到怀里的凌书南正在瑟瑟发抖,大有兴致,索性撕下一大块肉,递到凌书南面前,“小妞,来尝一口,这可是男人屁股上的肉,最香了!”

  “我能不能不吃这个啊……”凌书南为难地看着白毛野人,伸手捂住嘴巴,生怕他会趁机塞进她口里。

  白毛野人高兴地否定道:“不行!你不吃怎么能有力气,待会儿会饿的。”他的语调里满是轻佻,见凌书南依旧捂着口,便将那块肉塞到自己嘴里,一面咀嚼一面道:“哇,真的很香!对了,我只让他们烤了七分熟,还带点人血,从肉里头渗出来,真是美味极了!”

  凌书南带着几分哭腔道:“求你了,我从没吃过人,我能不能吃点别的……求你了……”

  听她苦苦哀求,显然是吓得不轻。白毛野人见恐吓的目的达到,语锋一转,“想要吃别的嘛,也不是不行,除非你告诉我……”话音未落,就见凌书南从袖子里掏出两只没毛的乳鼠,摆在了石桌上。

  “你要做什么?”白毛野人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之前未说完的话立马憋了回去。

  凌书南委屈道:“我……我实在不敢吃人肉,我在刚才那个洞里找到了这个,能不能你们吃人,我吃这个?”

  “你吃这个?!”白毛野人吓了一大跳,本来还搂着凌书南不肯放,现在却恨不能跳起来。

  原本在一旁静坐的郦天霄,也有些不淡定了。

  “是啊。你要试试这个吗?”凌书南捏起一只耗子的尾巴,递至白毛野人面前,同时把另一只放进嘴里,一面死命地咬着那乳鼠的头,一面委屈地含混不清道,“也不是很难吃……”

  白毛野人早已经闪至一旁,那长长的兔毛后的黑眸闪烁着恐惧的光芒,“喂,那是老鼠啊!你真吃?”

  凌书南当然没有吃老鼠,她刚才在粮仓里忙活半天,不过是利用面粉、大米和一些现有的材料做了两只“小耗子”,作为一名食雕师,这本就是基本的技艺。

  原本只是想伺机吓吓他们,没想到一击即中。眼见那白毛野人吓得不轻,刚才还跟他一起淫笑的两个大汉也已经在旁边干呕起来,凌书南顿时有一种解气的快感。

  她索性站在白毛野人面前撕咬起“老鼠”,到底只是生面团,味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凌书南撕咬时刻意夸张,那模样实在有些狰狞。白毛野人被凌书南逼到墙根,眼见那小耗子在自己面前晃动,他再也忍不住,一伸手把它挥开。

  断了尾的乳鼠啪嗒一声落在了郦天霄的桌子上。

  郦天霄早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眼见那东西落下,十分敏捷地弹了起来。可他定睛一看,赫然发现摊在石桌上的老鼠居然扁了。

  好奇心战胜了恶心的心理,郦天霄鼓起勇气掰掉了那颗乳鼠的脑袋,里边竟然一片雪白。他抬起头看向凌书南,此时再瞧她顾盼飞扬的神情,他的心底一阵悸动,这女人,有点意思,她究竟是什么来头?

  “呵,真是奇怪啊!怎么天天吃人肉,连老鼠肉都不敢吃?”凌书南冷笑着把手里的耗子往旁边一扔,不慌不忙地坐回主位,扯下一大块烤肉塞进口里。老实说,她觊觎这块烤肉已经很久了!

  见那白毛野人还立在一旁没有反应过来,凌书南不禁得意道:“喂,下次扮野人也扮得专业点,好歹你也找个猴子肉来装人肉好不好?谁没吃过猪肉啊!” 吃人肉?呸!那烤肉一端上来的时候,她就闻到了一股猪肉香。要不是她死命地捂住嘴,只怕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别的也就罢了,居然想在食物上骗她?

  白毛野人愕然地看着凌书南,好半天才明白过来,这女人刚才是在演戏,她一早就已经看穿他了。他没了出言相戏的心情,一瞧其他大汉,也都颇有些敬畏地看着她。

  “现在还要装神弄鬼吗?”凌书南话音刚落,白毛野人就已经爽利地把身上的兔毛掀掉,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只着一条黑色长裤,赤着上身,双手一抱拳,更显得胳膊粗壮有力,“女侠好眼力,在下唐羿耘,刚才是我等莽撞了,还请女侠勿怪。”

  “我叫凌书南,刚才也是逗唐大侠玩的,还请你别见怪。”凌书南头次被人称呼为女侠,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也有那么几分意思了。

  眼见唐羿耘朝自己投来不解的眼神,凌书南捡起地上的半截“老鼠”,轻轻一扯,那“老鼠”就被拉长了,“其实这是面粉做的。”

  陡然听到这话的唐羿耘有些难以置信,待他们细细观察,再三确认之后,才不得不敬佩地望向凌书南。凌书南指了指他的兔毛皮,“是你先吓我的,咱们这算是扯平了哈!”

  “好!咱们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唐羿耘想起刚才的情形,顿觉好笑。刚才只觉得凌书南生吃老鼠有些恐怖,现在既知那是面粉,再瞧她,自是更加可爱有趣,于是高兴地重新挨着凌书南坐下,两个人相视而笑,气氛缓和起来。

  郦天霄并不是很喜欢这种气氛,他轻咳一声,“敢问唐大侠冒充野人掳我上山,意欲何为?”

  唐羿耘轻笑道:“在下本只是想请凌姑娘上山做客,没想到偶遇太子殿下,所以就一并带上山了。”

  郦天霄重重地捶了一下石桌,“本王没兴趣做客,你识相的话,最好快点送我下山!”

  “太子殿下,虚张声势是无用的。”唐羿耘始终没太将郦天霄放在眼里,“你放心吧,我们不是野人,自然也没兴趣吃你。只要我们要的东西乖乖送到,你就能平安回去。”

  “你想要多少?”郦天霄没好气地道。

  “哈哈,普通的金银珠宝,我们倒也不是很稀罕。”唐羿耘爽朗笑着。

  此时,一个大汉从外边急急地闯进来,他倒没有再穿树皮兽皮,只是寻常庄稼汉的模样。见到唐羿耘连忙上前一阵耳语。

  唐羿耘面色一变,当着两人的面直接问道:“你说曾国皇帝的车驾今日一早便启程回京了?”

  “是。曾国皇帝任命沈鹿为护宝大将军,专门挑了个吉时启程,将那神器也一并带走。”

  唐羿耘扭头看旁边一个大汉,“你昨天到底有没有给那狗皇帝留书?”

  “当然留了!我亲眼瞧见有一个人从箭上取下书信拿进去了。”旁边的大汉被唐羿耘怀疑,颇有些委屈。

  唐羿耘震惊了,“既然皇帝知道太子在我们手里,为何会……”他不禁犹疑地看向郦天霄。

  凌书南这才知道唐羿耘要用郦天霄换什么。即使仍对这个世界一知半解,凌书南也知道郦圭和郦天霄这一对叔侄根本就是貌合神离。郦圭得知郦天霄被绑架,恐怕比谁都高兴。本来或许会晚点启程回京,得知绑匪想要让他拿神器换人,那还不快点拍拍屁股走人。最好绑匪能快点撕票,解除他的后顾之忧。

  不等郦天霄回答,唐羿耘便收回目光,问道:“他们出发多久了?”

  “差不多一个时辰。”

  唐羿耘站起身,当机立断道:“挑选一百壮士,在山下等我。”

  郦天霄眉毛一挑,这是要去劫神器吗?

  “且慢!”凌书南不等那人下去准备,就连忙出声制止。

  唐羿耘和郦天霄皆愕然地看着她,不明白她为何阻止。

  “唐大侠,如果你想劫神器,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她刚一出声,旁边的大汉就警惕而不满地瞪向她,“怎么,难道你觉得我们劫不回来?”

  “不是劫不回,而是就算劫回也毫无用处。唐大侠,想必你也听说了,这神器是我打开的,如果我告诉你,神器中间不是有九孔,而是仅有八孔,你还有兴趣吗?”她偏着头,对着唐羿耘微微一笑。

  “只有八孔?”唐羿耘微一失神,很快就恢复了笑脸,“为何只有八孔我就没兴趣?”

  若是八孔,自然就跟九龙珠无关,他这是不想直接承认他对龙珠的觊觎。

  凌书南轻笑道:“倘若唐大侠执意要劫,那我就祝你好运了。对了,那个神器很重,唐大侠不妨注意哪辆马车最吃力,或许会有收获。”

  唐羿耘有些意外,仔细地打量起凌书南,“为何告诉我这些?要是我一去不回,你不是正好下山?”

  凌书南心里暗骂,难道你一去不回,其他人就会放我下山?但她却只是一脸真诚道:“刚才你也说了,我们是不打不相识。你人不坏,我亦不想你去送死,所以唯有真心相待了。”

  唐羿耘没再说什么,但他的脸上是带着笑的。

  唐羿耘领着人匆匆离去,只剩凌书南和郦天霄在洞内,以及几个人在洞外守着。

  眼见凌书南欢天喜地地吃肉,郦天霄更加恼怒,他压低嗓音质问道:“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当然知道。”凌书南口里含着肉,含混不清地说道。他当然不乐意她告诉别人有关神器的秘密,毕竟是曾国蒙上天庇佑得神器,作为曾国太子,他以天意为借口,去搜集九颗龙珠也是理所当然。但是她不同,她的任务只是要找到一枚龙珠,换回解药就行。她才不管什么天机不天机的。

  “太子爷不懂吗?欲取之,必先予之。”

  “哦?是吗?如此看来,一会儿就有人该投怀送抱了?”

  凌书南不懂郦天霄干吗冷嘲热讽,“太子爷方才不是说了,找龙珠是我的任务,我该怎样完成,太子爷也有兴趣知道?”

  郦天霄被凌书南顶撞,不禁轻哼道:“本王只是好意提醒,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太子爷请放心,很快我就会向你证明我的价值。”凌书南信心满满,末了还不忘补充道,“再说,我也没赔夫人啊!”她不过是随口提了几句建议而已,什么神器、九龙珠关她P事,她当然没损失。

  郦天霄心里却是冷笑起来,是啊,这女人脑子里成天都只想着那种事,成天就只知道投怀送抱,连跟“野人”上床都不在乎,对她来说,那哪里是损失,分明是享受吧!刚才就见这女人一直盯着那姓唐的粗胳膊,只怕是巴不得呢!

  他冷冷地丢了一句,“如此就好。”再不说话。

  第二天,唐羿耘终于率众回来,一进门就直奔凌书南,一脸兴奋地看着她。

  “你抢到神器了?”

  唐羿耘摇了摇头,“没,你说得对,那神器只有八孔。”他黑色的眸子里涌动着一股真切,诚恳地向凌书南抱了抱拳,“多谢!”看来他只是伺机偷瞧了离心机,发现并非如他所想那般,便领着其余人全身而退了。

  凌书南笑着摆摆手,看来自己这一招“真心相待”是走对了。

  唐羿耘高兴地道:“有没有兴趣出去走走?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凌书南心中一动,知道自己是彻底地赢得了唐羿耘的信任,她当即爽快地答应。许是坐了太长时间,凌书南猛一站起,就感觉胸口闷。唐羿耘瞧在眼里,关切道:“怎么了?”

  凌书南捂着胸口,“之前受了点内伤,虽然没什么大碍,可是一走路就疼得厉害。”

  唐羿耘笑道:“那就不用走了。”凌书南正要说那怎么能行!唐羿耘却已经走过来,一把将她抱起,“这样不就行了?”

  凌书南这才明白他的意思,不禁开怀一笑,自然地用双手环住了唐羿耘的脖子。只不过这一次,可没有睡在兔毛上那么舒服了。

  眼见凌书南跟着唐羿耘往外走,郦天霄也站了起来,还未迈开步子,唐羿耘就扭转头,对他皮笑肉不笑道:“太子殿下,我只是带我朋友出去转转,你还是在这里歇息歇息!”

  郦天霄滞在当场,凌书南顿感痛快,还不忘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郦天霄,满是得意,分明就在说,你瞧,我还是很有利用价值的吧!

  眼看她十分主动地勾住了唐羿耘,还对自己挤眉弄眼,郦天霄有种说不出的鄙夷和厌恶,他重新坐下,暗暗道,好啊,你就只管去投怀送抱吧,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把龙珠搞到手!

  凌书南任由唐羿耘抱着从另一个出口离开山洞,迎面便瞧见瀑布如银河般倾注而下。“抓紧哦!”唐羿耘刚说完,便身子一矮,抱着凌书南一跃而起,径直穿过那瀑布。

  尽管唐羿耘尽量用身体挡住,但还是有水珠从她的后颈滑下去,凌书南不禁打了个哆嗦。当她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这瀑布之后,竟然别有洞天。入眼的是干净整齐的茅屋、金灿灿的农田以及清澈如镜的池塘。清新的空气夹着浓浓的桂花香送入鼻中,沁人心脾。看着那些玩耍的孩童和耕种的人们,凌书南只觉得说不出的舒服美妙。良田美池,桑竹阡陌,这里分明是陶渊明所描述的世外桃源!

  “看来你很喜欢谖草谷?”唐羿耘感觉怀里人儿呼吸都放缓了,“不如就留在这里啊!”

  “好啊!”凌书南脱口答应,当然,前提是她必须拿到解药,“对了,你还没说要带我见谁?”

  直到一处两层的小楼前唐羿耘才将她放下,直呼她的名字,“书南,你待我真心实意,我也实话实说好了,我之所以把你掳来,是因为听闻天降奇物时,你就在场。而前几日曾国皇帝亲至大雾寺祭祀,也是你开启了神器。”

  “这个,好像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凌书南干笑道。他的手下一进大雾寺就冲进去找“打开神器的女人”,她又不是聋子。

  “是,实不相瞒,我义父想从你这儿知晓龙珠的事情。”唐羿耘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原本是打算恐吓凌书南从而逼她和盘托出,可现在,他觉得还是开门见山比较好。

  凌书南一踏入小屋,就瞧见圆桌上摆着的菜肴,有红烧蹄髈、白切鸡、糖醋鱼,啊哈,又到饭点了,她的眼睛立马就直了!她来到这个世界几天,除了昨天那盘烤肉,压根就没吃上什么好东西,更别说这么丰盛的大餐了!这一兴奋,都忽略了圆桌背后还坐着一个瘦削的老人。

  唐羿耘没想到凌书南会如此失态,连忙咳嗽了一声提醒她,凌书南这才回过神来,正要行礼,圆桌后的老人已经笑问道:“你就是施南孙家的那个丫鬟?”

  “算是吧。”尽管不大认同,可目前这是她唯一的合法身份,“您叫我书南就好了。”

  老人点了点头,示意唐羿耘和凌书南入座。

  凌书南略一沉吟,便紧挨着老人坐下,热情地道:“伯伯,听唐大哥说你有事想问我,不知道是什么事呢,只要是我知道的,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老人当即开怀,“阿耘方才还对我说你是个可信的好姑娘,果然如此。好!老夫便也直言好了,老夫想知道龙珠的事。”

  果然是为龙珠而来。

  凌书南不紧不慢地道:“伯伯想知道哪方面?若是想问龙珠的下落,恐怕除了我家公子手里那枚青龙珠的去向,其他的我也不得而知呢。”

  提到青龙珠,唐羿耘明显带了几分怒意,当着凌书南的面也毫不顾忌道:“这个孙玉钦实在太不知羞耻,为了一个有名无实的侯爵竟把祖宗都给忘了!”

  老人叹了口气,“罢了,我们也不过五十步笑百步。”他转向凌书南,“姑娘勿怪,老夫只是想问,那神器与龙珠可有关系?若是集齐龙珠,是否能令人起死回生?”

  “起死回生?”凌书南吓了一跳,有关龙珠的传说怎么越来越离谱,她看了一眼唐羿耘,从对方的眼里头也看出几分期待,她颇为无奈道,“集齐龙珠能否令人起死回生,我就不知道了。不过,神器应该与龙珠没什么关联,唐大哥你既偷瞧过神器的模样,就该知道真相了。”

  “不难想象,曾国皇帝自然是想尽一切办法向天下人证明他的王朝是顺应天命。”老人自然明白郦圭的意图,“只不过,阿耘同我描述过那神器的形状,我和阿耘都认为,此物绝非人力能造出来。更何况,当日天降神物,曾砸死曾国一员猛将,此事也绝非无中生有,对不对?”

  “是啊,为何你能打开那神器?”眼见两人的目光重又汇聚到自己身上,凌书南忍不住挠了挠头,“这个,说起来也的确匪夷所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觉梦醒,就觉得自己理所当然能打开那个神器。”

  这时候,说谎话比说实话更容易令人相信。老人与唐羿耘皆神情敬畏地点了点头,“世上许多事都无法解释,想必姑娘与神器有机缘。”

  凌书南尴尬地笑了笑,他还真是猜对了,她和那离心机机缘可大了。

  她问道:“伯伯想集齐龙珠,让人起死回生吗?”

  唐羿耘面色哀戚,“他是我们整个山寨的大恩人。”

  老人也深深地叹了口气,“是啊,若没有他,真不敢想象我们山寨会怎样……”

  唐羿耘心中一动,对老人建议道:“义父,何不让书南瞧瞧赤龙珠,说不定她知道些什么……”

  凌书南心头一紧,唐羿耘这一建议简直就说到了她的心坎上!方才她就一直在想该怎样把话题引到龙珠上,没想到他们自个儿供出来了。

  老人沉吟片刻,转身离开,再回来时,手中端了一只白瓷盒子。

  凌书南微微有些讶异,按道理九枚龙珠应该是一般大小,如豌豆大才对。她虽然不曾亲见,却也知道。譬如孙玉钦就将青龙珠收藏于腰带的带扣反面,根本就找不到。可这老人却反其道而行,用这么大的瓷盒来装那么袖珍的小玩意儿。

  咦?不对啊,这个白瓷盒的形状怎么有点眼熟,长方形,长度嘛,刚好可以双手捧住,眼见老人已经把盒盖打开放在一旁。对了,那盒子上面还画了纹样,好像是八仙过海,有仙鹤,还有松柏,旁边还有一行小字——“驾鹤仙游,万古长青”。

  忽然,凌书南的心被撞了一次,这分明就是一个骨灰盒!没想到老人居然会将如此重要的东西藏在骨灰盒里!凌书南立马就朝他竖起大拇指,“伯伯,您把龙珠藏在这里?您这招真是高!谁会去偷骨灰盒啊!哈哈,我太佩服您了!”

  然而,她的赞美并没有得到半点回应,凌书南不由瞟了一眼唐羿耘,只见他面色含霜,她心底一咯噔,难道她说错了?

  她不明所以,伸长脖子往骨灰盒里一探,只见那里头静静躺着一个白布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包了些什么。

  凌书南不解地指了指,问道:“这里面是棉花吗?用来防震的?”她心想这个老人还真是细心,生怕龙珠放在匣子里撞坏了,特意把它包起来。

  一旁的唐羿耘早已瞪大眼睛,半天说不出话来。

  气氛变得有些压抑,过了好半天,老人终于缓缓说道:“这是我发妻……的骨灰。”

  “这才是赤龙珠。”老人从那包骨灰的旁边拣起一小瓷瓶。

  “呃……”凌书南嘴角扭曲,脸部神经立马僵硬,收都收不回去,好吧,她终于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

  唐羿耘清了清嗓子,连忙把话题往主旋律上引,“义父,我来吧!”

  老人应许。

  唐羿耘取了烛台,用火折子点燃。当烛火燃起,唐羿耘便拿起瓷瓶向那跳跃的火苗靠近,当一股幽蓝色的火苗从瓷瓶当中倏地蹿出来时,他索性把整个瓷瓶倒过来,凌书南惊诧地看到,一颗白色浑圆的珍珠飞向火焰。

  不同于孙玉钦的那颗青龙珠,它能使清水变成荡漾的碧波,这颗龙珠就像是浴火重生了一般,火苗仿佛给了它一股托力,它能够停留在火焰上,匀速地旋转,它旋转时,火苗也随之摇摆,就犹如波浪被它晕开,在周围形成一道金色的光圈,而这颗龙珠就犹如浴血凤凰在那火焰中独舞,光芒四射。

  虽然凌书南不曾见过碧海神珠,但当她看到这样一幕时,立马就认定了这枚龙珠定然是真的!她正看得入迷,唐羿耘手里的白瓷瓶忽然横穿而过,龙珠带着火星重新坠入瓶中。因对着火焰太久,凌书南猛一抬眼,只觉得眼前一片混沌茫然,好一会儿视力才恢复过来。

  眼见老人重又将那小瓷瓶放回骨灰盒,小心谨慎地把它盖好,凌书南的心中直有一种冲动,恨不能立马就将赤龙珠抢过来。

  “可有什么感悟?”唐羿耘见凌书南半晌不语,不自觉地问道。

  凌书南尴尬地笑了下,摇了摇头。

  倒是那老者笑着替凌书南说话,“阿耘,机缘本就是随缘,哪里是能强求的?你别逼书南了。”

  唐羿耘虽觉有些遗憾,但也知道老者说的是实话,当下便不再提此事。

  凌书南陪老者用完午饭,唐羿耘又领着她四处闲逛。两个人年龄相仿,又“真心”相交,只不过半日时间,凌书南便已将谖草谷中的情形了解清楚。

  原来那老者名叫孙聚堂,本是吴国末帝的堂叔,与其子孙耀手握重兵。吴国战败后,末帝原本希望他们父子能够与其他孙氏王族及重臣重建吴国,只是,或许孙聚堂年事渐高,经历过许多事后,早有了淡泊之心。于是,在孙聚堂之子孙耀于石城举旗之时,孙聚堂的红袖军在前去会师的途中,路过此地,孙聚堂临时起意,率领手头几万精兵隐匿于这山谷之中。

  这里风景秀丽,又不通外界,再加上此地原本就是三不管地带,以至于孙聚堂在此落草,知者甚少。他这一住便是十数年,倒是苦了孙耀。

  本来孙耀还指望和父亲互相呼应,收复失地,遭此打击,兵马陡然被削去了一大半自是不提,此举对军心的撼动才是最致命的。权衡之下,孙耀只好在石城自立为王,称自己为小吴王。只可惜,他虽有复国之心,却实在无君主之能。小吴国自建国起,便内乱不止,随时都有可能分崩离析。

  两个人并肩坐着,看着太阳渐渐隐藏到山后,红霞笼罩下的山寨格外有魅力。有汉子挑着担子,唱着嘹亮的山歌从他们面前走过:

  太阳出来四山黄,打把伞儿到花前,双手扒着妹娃肩,有句话儿不好言……

  凌书南早已陶醉其中,瞬间就理解了孙聚堂的选择。国仇家恨固然令人悲愤,可珍惜眼前拥有的才更重要。如今,他的这些精兵早化身为庄稼汉,有些人甚至在这山里成了家,生了娃,过着平淡又幸福的生活。

  “这都得感谢伯伯。”凌书南由衷地感慨道。倘若孙聚堂没有选择隐居,这些人中只怕有很大一部分已经不能再嗅到这花香,不能再看一眼这世界,而其他侥幸在沙场上活下的人,却也好不到哪里去。风餐露宿,九死一生,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便吴国复国成功,他们又能得到什么?

  唐羿耘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我可不认为每天窝在这里有什么好,无聊死了!”

  凌书南斜睨他一眼,到底是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青年,当然不甘于窝在这里,她忽然想到唐羿耘的年龄,“那你呢?你是在这个山谷出生的吗?”

  唐羿耘摇了摇头,“不是,我是个孤儿,无意间闯入这山谷,义父好心收养了我。”

  凌书南见唐羿耘面有惆怅,心道他定然还是挺留恋外边的世界,想念自己的家人,于是活跃气氛道:“也是,你不该待在这儿,省得你一无聊,就要扮野人。”

  唐羿耘听了,哈哈一笑,抱着手臂上下打量起凌书南,“说起来,我这野人还没扮完呢,还差最后一步——”他作势就要来抱凌书南,“喂,吃饱喝足了,该办正事啦!”

  “不正经!”凌书南笑骂着捶了他一拳,哪知道一用力,又牵扯着胸口疼。唐羿耘这才停止打闹,只是捉住凌书南的手,半真半假地望着她笑,“既然你这么喜欢这里,就别回孙玉钦那儿了,陪我住在这儿吧?”

  住在这如画的山谷里,每日浇浇花,钓钓鱼,傍晚到山上看日落,晚上则围着篝火开Party……这样的生活也算是惬意了。老实说,如果一时回不去,在这样的世外桃源度过也算不错了,只是,她身上的毒怎么办……

  一想到此,凌书南顿时睡意全无。她刚叹了口气,就听到身旁传来一声轻嗤。她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窗前月下,立着一黑影。

  “还知道叹气,看来没忘记自己的任务啊。”

  此人一开口,凌书南就觉得心情一垮,除了郦天霄还能有谁。凌书南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忽然想到郦天霄此刻应该被关在山谷外的粮仓里,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似知道凌书南心中所想,郦天霄不屑地说道:“那种机关还难不倒我。”

  凌书南撇了撇嘴,自然又是一阵腹诽,既然这么牛,自己去抢龙珠啊,就只知道来使唤她。

  “怎么样,今天有什么进展?”郦天霄浑然不觉凌书南对自己的厌恶,索性坐下,一副愿听凌书南细细道来的样子。

  虽然别扭,可事关性命,凌书南还是主动卖力地展示自己一整日的收获,从山谷情形到孙聚堂的来历,再到那枚赤龙珠的模样都一一详述。

  郦天霄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凌书南讲完好一会儿,他都没有回话,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难得这个讨厌的家伙这么长时间没冷嘲热讽,凌书南不禁有些得意地问:“太子爷,不知小女子可还有点利用价值?”

  凌书南刚一说完,便感觉两道冷芒射向自己,并嘲弄道:“看来这副皮相在这种乡野之地,也还是有些市场的。既然如此,你还不趁热打铁把东西弄到手?”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凌书南没好气地道:“太子爷,你没听清楚吗?那个赤龙珠在他已逝夫人的骨灰盒里,他与那骨灰盒朝夕相对,我怎么下手?”

  郦天霄冷笑道:“孙聚堂没有八十,也有七十好几了,以你的武功,出其不意制服他,绝非难事。你明明都已经见过赤龙珠,却迟迟不肯下手,该不会有别的原因吧?”

  不知为何,他又想起凌书南趴在唐羿耘背上的情形,这女人刚才就一副享受的样子,显然这一整日过得很是不错,“别忘了,还剩下三天……”

  “太子爷也用不着一天提醒几遍吧?”凌书南恨恨地道。你以为我不想拿吗?她当时恨不能伸手就抱着骨灰盒跑,可也要她跑得出去才行啊。

  “我根本就不会武功。”凌书南无奈地说道。

  “哦?”

  听郦天霄的语调就知道他不信,凌书南只好补充一句道:“我是厨子。”

  郦天霄半天没吭声,凌书南犹疑地看着他,只听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怎么通房丫头是处子?难不成孙玉钦他不举?”

  不举?凌书南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当然知道“不举”的含义,可是联系上下文,她实在不理解郦天霄怎么会用这个词。肯定是自己想歪了,或许在这里,“不举”还有别的意思,于是凌书南十分虚心地问:“什么不举?”

  郦天霄无比反感地皱起了眉,“够了,本王没空看你演戏!”他也算是阅女无数,眼前这女人明明放荡得要命,这会儿居然来装处子?

  “你是不是处子,本王没兴趣。”郦天霄站起身,好让自己离这个女人远点,“两个时辰后,你去孙聚堂那儿,把赤龙珠偷出来,之后往北走,在枫树林里等我。”

  “两个时辰后?这时候他都睡了!”凌书南难以置信地看着郦天霄。

  郦天霄已走至门边,“两个时辰后,将生突变,你趁乱去就是了。”

  眼见他就要走了,凌书南忽然喊住他:“对了,你那儿是不是有飞刀?能不能借我一把?”

  郦天霄嘴角挑了挑,好似在说,你不是不懂武功吗?

  耳畔风声一紧,一道银光已当的一声落在凌书南的枕畔。

  “着火啦!着火啦!”

  凌书南刚刚收刀,就听见外边嘈杂声起,她连忙凑到窗边,只见远处森林中一片火光,天空被照得如同白昼。那火海肆虐地蔓延开来,一面吞噬着森林,一面凶猛地朝这边扑来。

  森林大火可不比寻常火灾,一不留神,整个山头都将化为灰烬。此时又是秋冬,好些日子都没下过雨,最是干燥。好在那些山民都是军士出身,慌乱了一阵,便立马组织起来准备灭火。

  凌书南微一失神,便明白过来,这就是郦天霄所说的突变?没想到他为了一枚小小的赤龙珠,竟然去放火烧林子!郦天霄这一把火,点起来容易,想要扑灭却谈何容易。但她不得不承认,郦天霄这一招的确有效。凌书南一咬牙,也冲了出去。

  当她赶到孙聚堂的小楼时,大门大开着,房内的灯烛正一明一灭。

  凌书南忍着痛,迅速走进房间,呼唤了几声:“孙伯伯?你在吗?”自是无人答应。

  到底是清静之地,这里没有鸡鸣狗盗之徒,亦没有纷争,孙聚堂等人眼见大火突起,都一股脑儿冲出去,甚至走时匆忙,连门也忘了带上。

  凌书南直奔孙聚堂的卧室,白天她已暗自留意,孙聚堂取骨灰盒时,并不曾出小楼,而以孙聚堂对骨灰盒小心的程度,以及骨灰盒上一点灰尘都没有来看,显然他非但没有将其闲置一旁,只怕是时时拿出来抚摸。如此瞧来,孙聚堂将其收藏在卧室里的可能性极大。

  凌书南拿起烛台,缓步进到卧房。老人的卧房自然不比女子闺房,陈设简单整洁。凌书南手举着烛台只略走一圈,便一眼瞧见了那个“万古长青”的骨灰盒——此刻它正静静地躺在床头!

  一想到孙聚堂天天搂着这骨灰盒入睡,凌书南多少还是有点犯憷,她在床前默立片刻,想到很快就能拿其换到解药,终于一咬牙,打开骨灰盒,迅速地将那小瓷瓶拿出来。

  当她把骨灰盒盖好,转身欲出卧室时,迎面便瞧见唐羿耘朝自己走来。凌书南的心咯噔一跳,下意识地就捏紧了手心。唐羿耘的脸像打了一层霜,问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凌书南稍稍定神,连忙说道:“哦,我看见山林发大火,担心孙伯伯安危,所以过来瞧瞧他。哪知道他并不在房里。”

  “是吗?”唐羿耘语调上扬。说到底凌书南只是个客,对整个山寨也未见有多熟悉,一看到山林起火,就跑到这里来,如何能不让人生疑。

  唐羿耘的目光下意识地就往凌书南的身后扫,很快就落在了床头枕后的骨灰盒上。他惊疑地扫了凌书南一眼,难道她是为这个而来?

  他快步上前,一面用眼角的余光扫向站在门口的凌书南,一面迅速揭开盖子,见骨灰盒里的那个小瓷瓶还在,唐羿耘顿时松了口气。赤龙珠本性属火,必须放在这只特制的绝热陶瓷瓶中才行,如今陶瓷瓶既在,那赤龙珠必然也在,看来是他想多了。

  他盖好盖子,回过头来看向凌书南,脸上的寒冰已然尽逝。凌书南对唐羿耘的变化装作未觉,只是问他:“大火可扑灭了?”

  唐羿耘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来这儿了?”

  “我怕你有事,去你房里却没瞧见你,就只好四处看看了。”唐羿耘说道。

  没在她房里找到她,居然第一时间就直奔孙聚堂的卧室,看来唐羿耘对她多多少少还是有所顾忌的,不过现在,唐羿耘对她的猜忌应该减轻了许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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