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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当国》 作者:唐德刚

Chapter_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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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用之就杀之】

可是在民元秋冬之际,国民党在选战中大获全胜之后,形势丕变,宋就认为由他来组织一个清一色的“政党内阁”,此其时矣。熟谙中国古典政治的袁世凯,也就仿古行事,采取“不能重用之,就除(杀)之”的老办法了。

〖附注:曹操和刘备“煮酒论英雄”时,曹告诉刘备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这一下把刘备的筷子都吓掉了。刘备所怕的便是“不重用之,就除之”这则古典老套路。《三国演义》在传统中国政治中影响之大超过正史。〗民二春初,在宋氏旅行讲演锋头正健之时,袁即连电召宋来京磋商要政。袁的本意或许就是试“重用之”,不成,再“除之”。可是内阁总理赵秉钧对这个最大的政敌,就不能等待了,他或许得了袁的必不得已时就“除之”的默许,迫不及待的,便悍然提早“除之”了。杀宋之后,风波闹大了,袁可能认为赵之悍然杀宋,为的只是他保持相位的一己私利,而揽乱袁对整个大局的布置。赵之杀宋,不是“体谅领袖苦心”,而是投机取巧,为保持自己总理的位置,不顾主子的困难,而悍然为之,这就不能饶恕了。因此后来赵也就不得好死了。

【是谁杀了宋教仁?】

宋教仁是奉袁的电召于三月二十日晚,从上海北站,乘夜车去北京。宋氏此行可能是入阁拜相呢,所以送行者甚众。这时孙中山正率大批民党随员戴季陶等,东渡作访日之行。中山纺日的目的是“考察铁路”。可能也是志在吸引日资,来中国筑路。袁氏固知中山非筑路之人也。而此时国民党选战新胜,中山的信徒和从龙之士都相当骄纵,他们四出活动,孙大总统卷土重来之声浪也不绝于耳。南北再度分裂的谣言更是传遍全国。如今孙公重访日本,大唱其大东亚和中日联合的高调,而远在甲午战争之前,袁在朝鲜作“小钦差”时,与日本便有杀身之仇。现在孙公要引进日资来中国筑路,同时因为俄国正在蒙古搞分裂活动,要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袁政府无如之何?中山乃密电袁总统,建议联日抗俄。中山本人在日亦正为此而活动频繁,日本固求之不得,而袁为之惴惴不安,就不难理解了。在此关口,赵秉钧是否乘机进谗,外人固无由知晓,然赵于此时正在暗中积极布置杀宋,则史料似甚明也。所以宋在上海起程时,车上汽笛方鸣,他和黄兴、陈其美、廖仲恺、于右任等诸多送行者方施施然走向月台人口处时,不意一个刺客忽然在背后出现,向宋腰际开了一枪,击中要害,宋应声倒地。车站上一时秩序大乱,刺客乃乘机逃去,无影无踪。

可是在本世纪初年,中国正在“转型”运动的早期,一转百转的时候,他们袁、赵诸人搞后来所谓的“特务工作”,也还不够现代化。他们还是用“买凶杀人”的老勾当。这个凶手武士英原名吴福铭,只是个失业军人,并非行动机警的职业杀手。由于在上海滩流浪,乃被赵秉钧派在上海的特工应桂馨(本名应夔丞)所临时收买,来对宋行刺。武士英既非职业杀手,未受过专业训练,他在穷困不堪时,曾向同住在鹿鸣旅馆(一作六野旅舍)的两个学生借钱,并夸口杀人还钱。他自己甚至不知所杀为何人。迨宋案发生了,这两位学生阅报告密,陈其美等乃报请租界巡捕房,往六野旅舍搜查武士英不获,才发现了应桂馨的名片,而逮捕了应桂馨。并抄出大批原始文件,才暴露了应夔丞之背后指使人和经费来源,实出自北京的国务院内务部的一位秘书洪述祖。抄获文件显示,洪又受命于国务总理赵秉钧,而在行刺之前,洪自夸曾报告“极峰”袁总统,总统甚表欣慰,云云。

不过这些抄获文件,多系密电隐语,并且几乎是洪、应两人之间的片面之辞,确实内容如何,亦可作不同解读。再者,另据原对袁党甚为不满的京师警察总监王治馨,告诉张继说:“洪述祖南行之先,见总统(按指袁世凯)一次,说现在国事艰难,总统种种为难,不过二三人反对所致,如能设法翦除,岂不甚好。袁笑曰:‘一面捣乱尚不了,两面捣乱乎?’话止如此。宋遯初被难后,洪自南来,又见总统一次。总统问及遯初究系何人加害?洪曰:‘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袁有不豫色。洪见袁颜色不对,出总统府,即到内务部告假,赴天津养病。”(见《国父年谱》,页四五九,引《张继回忆录》。)

此事如发生在当年英美的法治国家,或世纪末的新加坡、香港,甚或是台湾,两造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就要旷日持久,然后听取法官裁决,不服亦可上诉,官司打到“终审法庭”为止。不幸这是民国初年的中国啊!国民党人愤激之下,就一口咬定是老袁干的了。黄兴于四月十三日所撰的挽宋联,说得最明白。黄说:“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又杀宋教仁;你说是应桂馨,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

黄兴虽如是说,但他还是主张用法律解决。可是孙中山于三月二十五日从日本赶回上海时,一怒之下就立刻主张兴兵讨袁了。中山是个现代政治家,尚且如此轻视法治,袁氏是个落后的老官僚,他不动声色地调兵遣将,来个兵来将挡,那就更顺理成章了。蒋、毛二公后来动不动就用革命手段来对付政敌,历史家又如何下笔呢?这就是笔者一再不揣浅薄所说的“转型”问题了。从专制转法制,在咱中国至少要两百年长时间啊!在转型初期,虽至圣大贤的孙、黄二公,尚且不能免藐视法律之言行,自郐以下,就无待多言了。

【袁世凯的“水门案”和“江南案”】

再者,宋案发生于华界,而由租界巡捕破案,依法应移交江苏都督程德全及中国法庭主审。袁总统得报乃连电程都督澈查案情。程乃会同黄兴上将,和前司法总长伍廷芳、王宠惠,根据上海地方检察厅长陈英所接收由租界巡捕房移交之证物,呈报袁大总统。人证、物证均十分完备,在全国人民众目睽睽之下,如作公开审判,对中国由专制向法制转型,实在大有裨益。不幸原、被告两造,当时皆缺之法治观念,思想都甚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枪杆子,就使历史倒退,遗祸无穷了。

事隔八十多年了,我们今日回头看去,心平气和的就事论事,我倒觉得此事颇像尼克森总统的水门案。事发时总统可能不知实情,乃下令查察,查明之后,发现确是自己的人干的,乃又企图为犯案人隐瞒,因为犯案者皆是尼氏最忠诚的干部也。人家本为你犯法,你现在要执法以徇,倒打一耙,岂不令忠贞之士寒心哉?总统想为自己人隐瞒,因为政敌太多,愈要隐瞒,愈瞒不了,知法犯法,尼总统就被逼退位了。另外,民初的“宋案”读来也颇像蒋经国晚年所发生的“江南案”。经国晚年对为他作传的学生“叛徒”刘宜良,不用说是深恶痛绝,但是后来曝光的一切证据显示,经国并没有直接手令或口令要把江南干掉。干掉江南的却是、不成问题的,蒋下面最最忠诚的特务和黑道。他们在杀人曝光之后,据说经国为他们的愚忠和愚蠢,气得死去活来。

【女儿城的故事】

再者,我们根据三千年来的中国史书,和八十年来的民国实例,知道最高当局、大独裁者,尤其是袁、蒋、毛这样的独裁领袖,他们有意杀人,都不会动用正式手令或口令的。他们只需皱皱眉头,自然就有聪明人知道其意义何在。佛经上有个故事说,某次灵山大会上,佛祖拈花微笑,大迦叶尊者就知道佛的意思何在。这种智者的本领,洋人叫做Read his mind(揣摩其心)。在中国古典政治学里则叫做“承旨”。乾隆皇帝下江南时,路过济南府,乃问起古书里有关齐国女儿城的故事,随行的大臣都大掉其书袋,以自表博学,只有一位大太监知道主上真正的意思,乃尽搜“女儿城”中的美女,来替皇上伴宿。事为皇后侦知,她怕丈夫染上爱滋病,就前来闹场,被丈夫踢了一脚。她又去向太后申冤,太后又认为哪个猫儿不沾腥,拒绝主持正义。乾隆爷自己也认为他这位吃醋的老婆,不能“母仪天下”,就把她“废”掉了。(故事见萧一山著《清代通史》)

这种有Read his mind本领的聪明人,在蒋、毛二公之下,不知有多少人。戴笠说他能“体谅领袖苦心”。这“体谅”二字,便是一针见血的经验之谈。大陆上的康生和汪东兴,如何体谅主席苦心,一定有更惊人的警语和行动,将来自会慢慢出现的。可是真正的“忠臣”,体谅之后,就按照领袖的苦心,主动地去执行,还是不够的。万一在执行中出了问题,你还要为领袖。背尽一切黑锅,负尽一切责任。领袖如为化解他自己的责任,而要向你“借头一用”之时,你得慷慨捐头,而口无怨言,是所谓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只有如此,才算是真正的功臣、义士……,古人所谓“死士”;所谓“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者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取得领袖的绝对信任,成为领袖的“心腹”,去享荣华,受富贵。但你如善于Read his mind,就想乘势为你自己的利益,而取巧利用之(take advaage of it),一经发觉,那你就自掘坟墓了。

【宋至死未尝疑袁】

袁世凯和赵秉钧的关系,似乎就是如此。赵揣摩袁的意旨,似乎肯定袁有意杀宋,所以他就加意筹划了。袁之连电邀请宋教仁入都,磋商军国人事,显然他还是在“重用之”或“除之”的两极之间徘徊不定。宋教仁本人似乎也有此感觉。因此他在奉召入都之前,对自己的政治前途甚为乐观。他甚至在被刺之后,自知不起之时,还没有怀疑是袁氏对他下此毒手,所以他还要上书总统(这在帝制时代便叫做上“遗折”)作最后诤谏呢!书曰:“北京袁大总统鉴: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敬谒钧座。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势必至死。窃思仁自受教以来,即束身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毫权之见存。今国基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见纳。(载《民立报》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宋之“遗折”颇有忠荩之忱,读来哀惋。袁或无立刻杀宋之心。然赵为保存其“相位”,而乘机除一劲敌,或为杀宋之主要动机所在,亦未可知。果尔,则袁反为赵背杀宋之黑锅矣,是耶?非耶?袁氏当时“通令”自辩,也说:“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须知刑事案件应侯司法机关判决……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见民国二年(一九一三)五月四日《政府公报》)”

他这话也有他的道理,读史不能以人废言也。而宋逝未几,凶手遂在牢中中毒而死。未几洪述祖亦畏罪潜逃,赵亦淬毙,胡为乎而然呢?您说这是民初军阀时代的政府下流吗?蒋、毛二公时代,例子还少吗?举不尽了吧。纵在美国,甘乃迪总统是谁杀的呢?杀甘乃迪的刺客又是谁杀的呢?后来杀刺客的刺客之死,又是谁干的呢?

政治暗杀古今中外都是罄竹难书的,不查个水落石出,就硬把“疑犯”(susp)当“主犯”(convict)是很落伍的现象。其实黄兴所说的“前年杀吴禄贞,去年杀张振武,今年杀宋教仁”,这三大暗杀案,若从纯法律的观点来分析(如果读者贤达和在下都是三案的陪审员(jurors)),我们就很难确定袁世凯是真正的刑事犯。证据不足也。再者,朋友,我们的国共两党,一向都主张“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走一个”(这话据说连陈诚都说过),则疑犯罪犯又何从分别呢?试看“六四”运动时,在北京大街之上,以肉体阻挡坦克车的小神经、大豪杰王维林,今在何处?江主席说他躲起来了;找不到了。难服攸攸之口也。我们怕他是在“错杀一百”中,被公安部门一怒之下“错杀”了也。王维林不是王丹,更不是宋教仁。他只是胆大包天的一个小神经而已。一个伟大的共和国,连一个神经兮兮的街坊小青年,都不能放过,那还是什么个国家呢?我们倒希望江主席就此对老百姓有个交代才好。朋友,今日中国在世纪未,专制向法制转型,已近最后阶段,尚且如此,则生存在世纪初的专制时代,政客官僚的行为如何,就不难想像了。我们写史者、读史者,除掉叹息之外,夫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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