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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春梦 第六集 台湾风云》 作者:唐人

第十一回 警察局齐起义 见所来见 三青团也反蒋 闻所未闻

退到嘉义中学的蒋军、宪兵、官僚们,未经喘过气来,就再次受到人民军的追击,又慌慌乱乱地退到红毛碑。红毛碑是蒋军在台湾最大的军械库。人民军此时得到竹山、斗六青年部队的急援及台中的弹药供应,拥至红毛碑,开始猛攻,经三昼夜激战,蒋军终于把军械库炸毁,全部退到飞机场。但是人民军一点也不放松,直追至飞机场。于是,嘉义飞机场的攻防故开始了。因这个地方是蒋军的最后而且最大的据点,所以他们也顽强地抵抗,一时不能攻下,双方死伤惨重。

 

  五日,蒋军在这危急之际,为了争取时间,很向人民军求和。人民军不知是计,接受蒋军的求和,立即停战。但是过午时分,由台北飞来一架飞机,向蒋军阵地投掷相当数量的弹药和粮食。蒋军得到粮食和弹药后,立即反过脸,突围冲出,向人民军开火。人民军一时应付不及,牺牲了三百多人。

 

  在双方混战当中,市面忽然发现数辆卡车,满载着武装青年,卡车两旁大书特书着“台湾民主联军”,到处打击蒋军。于是人民军士气大振。在六、七、八三日的混战中,嘉义的男女学生都出动协助“民主联军”,男的参加战斗,女的编成救护队,救护负伤者。蒋军看见全体市民的英勇抗战,再退入飞机场,坚守不出。

 

  十二日下午,大批蒋军空运到嘉义。从此以后,便是蒋军的大逮捕,大屠杀。十二至十三两日夜,被捕被杀的青年学生及市民,无法计算。

 

  虎尾、斗六、林内方面:斗六和虎尾两地方的青年,于三月二日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击区署及警察所,夺取武器,武装自己。翌日,斗六方面,在陈篡地领导之下,举行民众大会,号召所有退伍军人、学生、青年组织“斗六警备队”,陈篡地为队长,维持该地方的治安。在虎尾方面,武装青年即向蒋军警备队开始进攻(虎尾有蒋军警备队三百多名,警备虎尾飞机场),但蒋军不堪民军一击,就退入机场内的堡垒,双方相持三昼夜,蒋军也不敢出击,民军也不能消灭蒋军。

 

  至五日晚上,斗六、斗南、台中、竹山各地民军陆续抵达虎尾,与虎尾民军合流,偏成联合部队围攻蒋军,蒋军抵御不住,终于爬出坚垒,在广阔机场,演过一场白刃战之后,一部分蒋军始能突围流窜。民军攻破机场,获得许多武器。在战斗中,民军战死九名,受了轻重伤者数名。蒋军败兵流窜到林内附近小山“平顶”。翌日下午虎尾、斗六、林内的联合部队,赶到“平顶”山麓包围蒋军,蒋军无心恋战,即派代表出来向人民投降。于是,斗六、虎尾、林内这些地方的战斗,告一段落,而投降的蒋军则被集中于林内国民学校,由林内人民监视。

 

  三月十四日,蒋军由嘉义开始反攻,抵达斗六的时候,陈篡地与蒋军发生小规模的遭遇战,众寡不敌,陈篡地将部队带上小梅方面山中。后来蒋军屡次围剿,遭到猛烈反击,付出惨重伤亡的代价。据传:陈篡地的部队,在嘉义、小梅方面山中,打了一个时期的“游击战”。

 

  台南方面:三月二日夜,在更深人静的时候,忽然一队队青年学生,袭击各处警察派出所,警察自动放下武器。翌日早晨,举行市民大会,决议支持台北市民,要求惩凶,同时要求改革台湾省政治,立即实施县市长民选,因为这次事件完全是罪恶政治的结果。

 

  三月三日上午十时许,安平运河上,发现一只由福建开来的帆船,载有大批私烟和步枪,民众要承收缴武器,但船员不仅拒绝,甚至向民众开枪,民众愤怒极了,冲入船内,把船员一个一个加以“修理”,同时把所有物资连同船只纵火焚烧,黑烟冲天,直至下午三时始熄。是晚,工学院学生在中山堂开学生大会,决议参加斗争,立即编成一队,赶到台中,参加守备台中第三飞机场。

 

  三月四日上午,市民及各校学生聚集西门市场前,游行示威,沿途高呼“要求生活的保障”、“反对内战”、“打倒贪官污吏、“要求台湾自治”等等的口号。至下午,曾出征南洋归来的青年分为数队,分别袭击各警察派出所、第三监狱及警察保安队,缴获许多枪械弹药,警察局长陈怀让也被人民生俘。天未黑,台南市大小机关都被人民接管了。平时以征服者的姿态,蔑视人民的大小官僚,都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九日下午,台南市全体参议员、区里长、人民团休代表、学生代表等四千余人,在市参议会会议室,再开市民大会,选举过渡期的市长,结果黄百禄一七九票,俟全成一○九票,汤德章一○五票,各当候选人。这是全省最先提出的县市长候选人,这说明了台湾人民要求地方自治如何殷切。

 

  十一日,蒋军由南部开到台南,立即下了戒严令,实行逮捕和屠杀,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市民。次日中午汤德章(律师)被捕,押赴刑场(旧大政公园)枪决了。

 

  高雄、凤山方面:高雄市的暴动,开始于三月三日夜间。黄昏时候,到处都是大打“阿山”。天未黑,市警察局就已被人民包围,局长的汽车被焚烧了。接着两个军局及盐埕派出所也被人民占领,武器悉数被收缴了。

 

  三月四日,此地“三青团员”不欠一人,全部参加斗争,全市的本市籍警察,也携带武器参加起义。市面“打风”越来越猛,皂白难分。于是,在“三青团”倡导之下,决定不打教职员,因为台湾人民所痛恨的不是一般“外省人”,更不是清廉苦干的教员及文化工作者,而是眼中无人的那班傲慢、无能、贪污、腐败的官燎。本日风山举行人民大会,人民的各项要求得到高雄县长当面接受。要求撤退军队一项,经由县长及人民代表与军事当局接洽结果,亦得面诺。军队立即退入营房,因此,未曾发生重大冲突。

 

  三月五日,高雄市成立“处理委员会”,并在高雄第一中学,成立“总指挥部”,由涂光明任总指挥,召集青年学生,编成队伍,攻击宪兵队、陆军病院及军械仓库,缴获武器甚多。因本省籍警察二百余名起义,市内一切军政机关,一律被人民占领,被集中的官兵已达七百名之多。另一部分民众,进攻高雄监狱,放出犯人二百多人。

 

  武装斗争一直持续了三天,此时尚未攻下的只剩下高雄要塞,青年学生企图攻要塞,但指挥部为了减少牺牲,派代表要求要塞司令彭孟缉放下武器,向人民投降。但彭孟缉不但拒绝人民的要求,反而把代表涂光明、曾凤鸣等扣留,枪决涂光明,只放回黄仲图(市长)一人下山。黄仲图未回到“处委会”以前,山顶要塞司令部所属全体蒋军,即以步枪、机枪,乒乒乓乓杀下山来,不论男女老幼,见人便杀,甚至向屋子里面扫射,马路上到处都有死人,屋子里哀号呼救之声不绝。

 

  此时,青年学生也展开英勇的反击,到处都是混乱的巷战,直战至半夜,由学生坚守着的前金派出所终于被蒋军夺回,因为学生至最后一人还是坚决抵抗,致不留一人全部战死。

 

  彭孟缉又命凤山蒋军赶来夹攻,直杀至八日,不分昼夜,枪声不绝,马路上,街头巷尾,十字街头,到处都有死尸,有的已经发烂,有的还在流血,但没有人敢出来认领这样,高雄市民的英勇斗争,尸横高雄山,血流西子湾,牺牲了数千人生命。

 

  屏东方面:三月二日晚间,市参议会副议长叶秋木召集各参议员、人民代表、学生、青年开会,决定响应台北及其他地方的暴动。翌晨,退伍青年军人即编成“海外队”、“陆军队”、“海军队”等,包围警察局,以“肉弹”攻占警察局,夺取武器弹药。市长看见情形已不可收抬,乃命大小官僚退到宪兵队。至中午时候,市政府及其他各机关已被人民占硕了。

 

  另一队即袭击制糖厂,缴获许多武器弹药,市内到处都是在“打阿山”,逃不及的大小官僚,均被集中,送到集中营。本日(三月三日)下午成立“屏东市处理委员会”,叶秋木被选为主席,并成立“治安本部”,负责维持市内治安。

 

  五日上午成立“司令部”。人民军数次围攻宪兵队,但因缺乏弹药,一时不得攻陷。之后得到高山青年的协助,首先断绝宪兵队的水源,次即用消防队的水龙喷射汽油,实行火攻,宪兵队抵御不住,乃于是夜十时,保卫大小官僚及其眷属五十余人,撤至飞机场,与空军地勤部队会合,人民军随后加至飞机场围攻。本日“处理委员会”推举叶秋木为临时市长,这是台湾人民首次选举自己的市长。

 

  飞机场的攻防战持续至八日,八日正午,凤山的蒋军到屏东,实施戒严,进行逮捕和屠杀,被捕被杀的市民、青年、学生甚众。后来叶秋木亦被捕,经过野蛮绝伦的体刑之后,拖出游街示众,首先被枪决。这样,屏东市民的斗争,也被蒋军镇压下去。其他花莲港、台东、澎湖等地方,虽然未发生过战斗,但到处都开过“人民大会”,游行示威,“打阿山”等,响应这次史无前例的全省性武装斗争。

 

  “二二八处理委员会”,本来是受陈仪之命,为了调解“缉烟血案”,防止暴动的扩大,由政府代表和国大代表、参政员、参议员等构成的,但是一开始,就讨论“处理委员会组织大纲”,并决定“团结全省人民,改革政治及处理二二八事件”为宗旨。因此,政府代表只出席一次,其后就不敢出席了。三月四日以后,几乎全省都发生暴动,因此台北“处理委员会”则感到有统一处理全省问题的必要,即决议:通知十七县市参议会,紧急分别组织“处理委员会县市分会”,并派代表参加组织全省的“处理委员会”。

 

  从此决定之后,即宣布组织“处理委员会”之目的说:“此次民变,目的在于要求政治改革,毫无其他企图”,并表示决心说“如不达到目的,决不结束”。同时该会代表四十余人,向陈长官正式提出“由处理委员会研究一具体办法,趁此机会,改革目前台湾政治”之要求。很明显,处理委员会在人民的压力之下,与政府所期待着的目的相反,逐渐由调处及维持治安之任务,而进为政治改革的斗争。

 

  在机构方面,由于政府代表退出该会和各“人民团体”的要求,也扩大到容纳其他人民团体的代表参加,而且其组织规模非常庞大。其“组织大纲”如下上面设置“常务委员会”,里面置“主席团”,“常委会”下面设“处理”与“政务”两局,“处理局”下面设“总务”、“治安”、“调查”、“交通”、“粮食”、“财务”各组,“政务局”下面设“交涉”、计划”各组。“主席团”另设“秘书室”,宛如出现了另一个政府。事实上,此时陈仪的“长官公署”的政令,已经不出公署门外,全省的治安和施政都几乎由“处理委员会”代替。

 

  三月五日,“处委会”发表一重大决定:就是派代表四人赴中央陈情,并向公署提出要求条件及“改革本省政治方案”。其重要内容如下:(一)专卖局凶手立刻在民众面前枪决。(二)厚恤死者遗族,无条件释放被捕人民,且不得再追究发动事件之人。(三)军队武装全部解除,交由“处理委员会”保管,治安亦由“处理委员会”负责,中央不得派援兵来台,以刺激民众。(四)取消专卖局和贸易局,并命专卖局长向民众道歉。(五)一切公营事业由本省人经营。(六)公署秘书长及民政、财务、工矿、农林、教育、警察各处及法制委员会须过半数以上以本省人充任。(七)法院院长及首席检察官,均任用本省人。(八)立刻实施县市长民选。

 

  三月六日,陈仪接到第二十一师已由沪开出、宪兵第四团也已离开福州赴台的中央密电,即召集柯参议长以下幕僚,在长官公署会议室,部署援军开到后的作战计划,但是他对于昨天“处理委员会”所提出的要求条件却欣然接受,并向全体人民广播,撒最后一次大谎。他说他是如何忠国爱民,尤其是爱惜台湾同胞,所以他对于昨天“处理委员会”的决定甚为关心,已决定如下几点原则,希省民信赖政府,静待全休的解决:(一)省行政机构已考虑将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现向中央请示,一经核准,即可实施,改组时,省政府委员及各厅处长尽量任用本省人士。(二)县市行政机构,在准备手续完成的条件之下,县市长民选定七月一日起开始实施,在民选以前,不称职之县市长,政府可免职,由地方民意机关推选候选人三人,圈定一人充任。(三)其他行政改革,俟省政府改组后,由其决定;县市方面,俟县市长调整后,由其负责。

 

  但是,对于陈仪这个广播,大部分的处理委员们,却不知道是陈仪的缓兵之计,而以为陈仪有诚意改革台湾政治,他们也已有出出风头的日子了。

 

  由于前天“处委会”所决定的“台湾政治改革草案”,缺乏具体,于是推举“宣传组长”王添灯起草更加具体的方案,要求陈仪付诸实施。三月七日,“处委会”照常开会。但是今天市面已盛传大批蒋军将到,人心甚是惶惑。今天的会议,旁听者特别多,原来陈仪已经布置许多特务混入会场,一则阴谋破坏会议的秩序,二则由这些特务分子提出可以构成“罪责”的各种脱轨的要求,以为镇压的证据。因此,会议一开始,就陷于混乱状态。王添灯说:“当局对于我们的政治改革要求,都无不接受,但是诺言与实行是两件事,没有付诸实施的诺言,对于我们有何用呢?数日来,各位委员和一般旁听者,都提出了许多意见,今天可以总结这些意见的时候了。台湾的政治改革不是天天在这个地方,闹个不休就可以实现,所以我今天提出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和政治改革的最后方案,要求当局不可食言,必须付诸实施。如果当局只有诺言,而不实施的时候,要怎么办,我无须在这里说明了。”

 

  对于王添灯这一番理直气壮的话,会场的特务分子一齐咆哮,喧哗吵闹,会场顿时陷于混乱,无法制止。但王添灯等到会场冷静时,慢慢地起来说明他的“处理大纲”及“政治改革方案”,分为:“对目前的处理”七条,“根本处理”(包括军事方面五条、政治方面二十条)二十五条,共三十二条。在讨论之间,其他代表再追加十条,其中有几条与王氏的提案重复,因会场混乱,无法整埋,以致杂乱不成体统,尤其是“根本处理”的“政治方面”第二十九条“本省人之战犯、汉奸即时释放”,这条是由CC特务分子、国民党台湾铁道特别党部书记长黄国信提出,其他的特务分子叫喊赞成威胁通过的。这样,这四十二条要求就成了“反抗中央背叛国家阴谋”之罪行,成为“大屠杀”的借口。

 

  “处委会”闭会后,代表即向陈仪提出这四十二条要求,但遭到陈仪、柯远芬的坚决拒绝。于是,这些委员们才发觉一向都被陈仪、柯远芬所骗,悔悟不得,灰心又不得,又因获悉蒋军已到,有的就跑了。

 

  但王添灯却泰然自若,以毅然的态度,于当晚向中外阐明这次台湾民变的原因经过及台湾人民的基本要求,其次向全省人民作最后的广播,报告本日“处委会”开会经过,及所提要录被陈仪、柯远芬所拒绝的详细情形,宣读四十二条“处理大纲”。最后他向全省人民呼吁:“处委会”的使命已经完了,从今以后,这次事件已不能单由“处委会”处理,只有全体省民的力量,才能解决,同时才能达成全体省民的合理要求,希望全体同胞继续奋斗!

 

  从此以后,台湾省民就不再听到王添灯的声音,而且经过数日,王添灯就永久与台湾人民离别了!

 

  “处委会”所提四十二条“处理大纲,之中,其“根本处理”项内,军事方面:一、缺乏教育和训练之军队,绝对不可使驻台湾。二、中央可派员在台湾征兵守台。三、在内陆之内战未终息以前,除以守卫台湾为目的之外,绝对反对在台征兵,以免台湾陷入内战漩涡。四、本省陆海空军应尽量采用本省人。五、警备司令部应撤消,以免军权滥用。

 

  政治方面:一、制定省自治法,为本省政治最高规范,以便实现国父建国大纲之理想。二、县市长于本年六月以前实施民选,县市参议会同时改选。三、省各处长人选应经省参议会(改选后为省议会)之同意,省参议会于本年六月以前改选,目前其人选由长官公署提出交由省处理委员会审议。四、省各处长三分之二以上须由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担任之(最好秘书长、民政、工矿。农林、教育、警务各处长及各县市警察局长,应该如是)。五、警务处长及各县市警察局长,应由本省人担任,省警察大队及铁道警察即刻废止。六、法制委员会须半数以上由本省人充任,主任委员由委员互选。七、除警察机关之外,不得逮捕人犯。八、宪兵除军队之犯人外不得逮捕人犯。九、禁止带有政治性之逮捕拘禁。十、非武装之集会结社绝对自由。十一、言论、出版、罢工绝对自由,废止新闻纸发行申请登记制度。十二、即刻废止人民团体组织条例。十三、废止民意机关候选人检复办法。十四、改正各级民意机关选举办法。十五、实行所得税统一累进税,奢侈品税相续税外,不得征收任何杂税。十六、一切公营事业之主管人由本省人充任。十七、设置民选之公营事业监察委员,日产处理应委任省政府全权处理,如接收工厂矿山应里经管委员会,委员须过半数由本省人充任。十八、撤消专卖局,生活必须品实施配给制度。十九、撤消贸易局。二十、撤消宣传委员会。二十一、各地方法院、各地方主席检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二十二、各法院推事、检察官以下司法人员,过半数以本省人充任。二十三、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应改为省政府制度,但未得中央核准以前,暂由“二二八处理委员会”之政务局负责改组,普选公正贤达人士充任(此条与第一条重复)。二十四、处理委员会政务局应于三月十五日以前成立,其产生方法,各由乡镇代表选举候选人一人,然后再由该县参议会选举之,其名额如下:台北市二名,台北县三名,新竹市一名,新竹县三名,台中市一名,台中县四名,台南市一名,台南县四名,基隆市一名,彰化市一名,高雄市一名,高雄县三名,台东县一名,莲花县一名,澎湖县一名,屏东市一名。二十五、劳动营及其他不必要之机构废止或合并,应由处理委员会政务局检讨决定之。二十六、日产处理事宜应请准中央划归省政府自行清理(此条与第十七条重复)。二十七、高山同胞之政治经济地位及应享受之利益,应切实保证。二十八、本省自六月一日起实施劳动保护法。二十九、本省人之战犯及汉奸嫌疑被拘禁者,要求无条件即时释放。三十、送与中央食糖十五万吨,要求中央依时值估计,拨归台湾省等等。蒋介石只看了两三条已经气得不成,大叫道:“陈主任,今后战乱,包括台湾在内了。”

 

  正是:民不畏死,以死惧之,蠢不可及,难以饶恕。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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