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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王朝》 作者:赵云声

第57章 内忧外困 (1)

  陕北,深山之中。

  茫茫丛林,山花野草,一派春意盎然。

  “闯”营大寨中,正在举行一场充满野性、别开生面的婚礼。

  婚礼既有陕北浓郁的民间色彩,又有山区高原所特有的豪放粗犷。

  数百人组成蔚为壮观的仪仗之后,一个身骑乌龙马、头戴大毡笠,身穿白袍、腰系一条大黑腰带,肩上斜披着大红绸花的魁梧汉子出现了,他就是新郎李自成。自高迎祥被俘处斩之后,李自成便继任闯王,后来又趁洪承畴官军撤走之机,有如野火燎原一样,仅仅几个月,闯王的队伍已有几十万人马。其中,位居首功的当应是李岩,他编撰的《闯王之歌》像漫天撒播的种子一样,很快便在广袤的黄土高原上生根发芽,许多贫苦的农民都是唱着这“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小调,前来投奔的。

  如今,李自成不仅接过了闯王的兵马,又迎娶了闯王高迎样的妹妹,从此,他更加受到了将士们的拥戴!

  见新郎走近,人们顿时欢呼起来!“闯王万岁!”的呼喊声震撼山谷。

  将士们有节奏地又唱起了《闯王之歌》:

  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存活。

  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

  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

  闯王来了不纳粮!

  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

  闯王来了不纳粮!

  这时,有人喊了一声“新娘来了!”随之,一顶土制的大轿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这顶大轿,是一把大靠背太师椅(显然是从哪个财主家抄来的)绑在八人抬的轿杆上,没有顶篷,没有帘账,却别有一种韵味。新娘高夫人头上盖着红绸,高高地坐在上面,迎着大家走来。

  人们蜂拥向前,欢呼着争看新娘。大声叫喊着:“快掀去轿帘,让我们看看漂亮的新娘!”

  “咱们闯王选的新娘,准赛过天仙!”

  “是天底下最美的后姐儿!”

  众人齐声呐喊起哄:“快!红娘子!快掀开头盖!”“让我们看看新娘到底有多漂亮!”

  被称做红娘子的是起义军中的女将、李岩的妻子。这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后美女郎,她今天是高夫人的伴娘。她在众人的哄闹声中,含笑打开轿帘掀起了盖头。

  谁知盖头掀开,人们的哄闹声竟戛然而止。有的诧异地“啊”了一声便住了嘴,有的禁不住低声嘀咕着:“怎么还是个大脚?”

  只见起哄最欢的刘宗敏接连向后倒退了几步,脸色骤变,他一把拽起身边的李岩走出人群。

  刘宗敏厉声喝问:“李岩,这个女人可是你帮着闯王选的?”

  李岩点了点头。

  “天底下那么多的美女你不选,却偏偏选这么个丑婆娘?你知道不知道,将来我们打进北京,坐了天下,她就是威仪天下、总领六宫的母后?再说,我们闯王仪表堂堂、天下第一美男子,你总得给找一个国……国什么什么香……”

  “国色天香。”

  “对!只有国色天香才能配得上我们闯王!你自己找的是美得像仙女似的红娘子,为什么给闯王找这么个丑妇?还是大脚!”

  “这是闯王自己选定的。”

  “你骗人!闯王怎么会……?”

  “这事,我骗得了人吗?”

  “真的是闯王自己定的?”

  “开始,我给他选了几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可闯王一概不要。”

  “为什么?”

  “他说,我们天天都在打仗,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脚女人,怎么跟我爬山打仗,岂不成了累赘?所以他指名要大脚,身强力壮的。再说,你别忘了,她可是闯王高迎祥的妹妹。”

  “那倒也是。”刘宗敏点了点头。

  “知道吗?本朝开国的马皇后就是一位大脚妇人,闯王选她,大有深意呀!”

  这时,一位副将跑过来:“闯王请你们两位入席!”

  山洞中的议事大厅。

  大厅内一派喜气洋洋。灯笼、火把,错落有致、气象万千!

  人们都已经落座,每个人的面前都是大碗大碗的鸡鸭鱼肉。

  刘宗敏和李岩一进门,负责司仪的牛金星热情迎上来,指着闯王旁边的两个空位:“来来,就等你们了,快上座!”

  李自成待大家坐定后,站起举杯:“诸位弟兄,由于昏君当道,逼得我们没有活路,只好揭竿起义。从起事到今,弟兄们腥风血雨,到处奔波,从今天起,我李自成就算有了家了,她,就是你们大家的嫂子!”

  李岩率先站起来:“嫂夫人,国不可无主,家不可无妇,祝您辅佐闯王成就大业,我祝你们永偕连理,携手百年!”

  刘宗敏也随之一跃而起,他一张嘴,先是吐了一句粗话,见有女眷在,他不好意思地一伸舌头,方正儿八经地举杯说道:“我祝嫂夫人,给咱闯王生他十个二十个儿子,来他个儿孙满堂!”

  牛金星是个老于谋算之人,因他曾做过道长,故说话办事总是慢条斯理、三思而后行,让人感到他沉稳、老练而又深不可测。这时只见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他那山羊须后,方缓缓地走过来,一板一眼地说道:“不久前,我等曾在山中掘出一块千年神碑,上面刻着七个古篆字,经高人辨认,这七个字是‘十八子,当主神器’。这‘十八子’是什么?合起来正是个李字!这就是说,该姓李的执掌江山,这姓李的,不就是咱们闯王吗?”

  众人一听,立时欢腾起来。这些农民出身的弟兄,没有人会去怀疑牛金星是否编造,更没有人去考证那块所谓神碑的真伪,他们只是一迭声地连呼:“此乃天意!”“天意!”

  刘宗敏这个粗鲁汉子,更是激奋不已。“神都说,十八子李主神器。待明年,我们就能打到北京了,大哥做了皇上,嫂子你就是开国的皇后了。来,我们先敬皇后娘娘一杯!”

  李自成这时也兴奋起来,他神情严肃地举杯站起:“借大家的吉言,我李自成郑重发誓!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李自成今日娶高氏,若他日夺得天下,当立高氏为皇后,神明共鉴,摔杯为誓!”

  李自成随即将酒杯用力摔在地上。

  众人又是一片欢呼:“闯王万岁!”

  刘宗敏本来就嗜酒如命,如今兴奋起来,更是忘乎所以,他抓起面前的酒瓶一倒,没倒出来,摇了摇,原来是空的。他把酒瓶一扔,叫道:“拿酒来!”

  刘宗敏见旁边侍立的士兵没有反应,大声道:“听见没有?去,拿酒来!”

  担任司仪的牛金星闻讯走过来:“刘爷,闯王有令,今日只饮三杯。”

  “只饮三杯,为什么?”刘宗敏的一双虎目睁了个溜圆。

  李自成走过来:“兄弟,酒虽好,但也会误事。现今明朝未灭,崇祯昏君未除,我们不敢高枕无忧。明天,宗敏兄弟你就要率领敢死队再打开封,这可是一场硬仗啊!所以今天鸡管够,肉管够,可酒就先喝到这里。待你打下开封,我和嫂子亲自给你庆功,我把这打洛阳时从王府得来的百年窖酒留着,到时候让你来个一醉方休!”

  刘宗敏仰起脸来:“若是打下京师呢?”

  李自成:“那就盛筵三天,痛饮三天!”

  白天。武英殿内,大臣们垂手站立,神情肃穆。

  崇祯满脸愠怒地一指周延儒:“周卿,开封告急,李自成的先锋敢死队围攻开封,你可知晓?”

  周延儒不慌不忙地出班回禀:“臣已知晓。”

  崇祯听后,勃然变色:“如此紧急军情,你身为首辅竟然不急?”

  周延儒躬身一礼:“臣正要禀报,已有退敌良策。”

  崇祯:“那还不快些道来!”

  “臣请密奏。”

  崇祯看了看周延儒后,对其他大臣:“你们先退朝吧!”

  摒退左右,他们来到御书房。书房内只崇祯和周延儒两人。

  周延儒接过侍女送上的香茶,呷了一口之后,便侃侃谈道:“开封不同于洛阳,周王也不同于福王,周王乃是英明之王,巡按御史高名衡、总兵陈永福,也均非等闲之辈。他们对闯贼早有防范,这次闯贼刘宗敏围攻的消息传来,他们立刻打开王府的仓库,取出所有库银,招募敢死之王,并把金银财物置于城楼,犒赏守城有功将士:另外还有每家每户各出男丁壮勇协助官军,可谓全城上下,众志成城。闯贼刘宗敏三千铁骑几次冲杀,均未成功,后来闯贼李自成亲率三万人马,也未能得逞,我开封府现今是固若金汤,巍然不动!”

  崇祯虽已知道这些情况,但听了周延儒的讲述,仍很高兴,紧张的神情也渐渐舒缓了下来:“可李自成的贼兵只是暂时后退,他还在调集人马,准备新的攻势!”

  周延儒诡秘地一笑:“这正是老臣要密报皇上的。开封守备还留有最后一手,待事态万分危急时采用。”

  崇祯一怔:“哦?”

  周延儒压低声音:“待李自成的闯贼大军全部进入黄河故道之后,掘黄河之水,将贼军全部淹没!”

  “啊?”崇祯惊诧地:“那周围的臣民百姓不也要遭殃吗?”

  “生死关头,就顾不了那许多了!闯贼皆为陕西农民,既无船,又不会泅水。若此举成功,他的二十万大军将死无葬身之地!”

  “如能根除匪患,倒也真的顾不了那许多了!”崇祯脸露笑意,“周卿,真不愧为大明的肱股老臣,朝中有你周卿,朕就安心了!”

  下朝归来,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踏花归来马蹄香,周延儒因得到皇上的夸奖,心中高兴,他刚一跨入内院,就兴致勃勃地高声叫道:“拿酒来!”

  周延儒的夫人闻风迎出来,小声地说:“文物店的佟管家,已等你多时了!”

  “那就把酒送到小书房,叫他一道过来,我们边喝边聊。”

  佟管家乃周延儒的心腹亲信,周家的财物银两全交由他经营保管。周延儒重新入阁、出任首辅后,送礼行贿的日渐增多。为掩人耳目,于是便让佟管家公开在外开了个古玩店,名为买卖文物,实则专事卖官鬻爵等蝇营狗苟之事。

  由于有这层关系,他们虽名为主仆,实则为心腹莫逆,所以佟管家径自来到了周府最为隐秘的小书房。

  周延儒边吃边对进来的佟管家,伸手示意:“坐,坐吧!”

  佟管家谦恭地说:“主人面前,怎敢无礼?”

  周延儒佯作不满地:“这又不是在衙门!再说,你现在对内是我的管家,对外可是文物店的店主。来来,坐吧!”

  “那我就放肆了!”佟管家坐下后,掏出账簿,递给周延儒,“昨天共是三笔买卖,您看,这是账单。”

  周延儒推回账簿:“我眼睛有些花,给我念叨念叨吧!”

  佟管家翻着账簿,念道:“杭州一丝绸商人,出三千两银子买走了一只碗。”

  周延儒停下筷子,问:“他要什么条件?”

  “想给他儿子捐个知县。”

  “嗯,差不多。”

  “第二个是山西的一位药商,花五千两银子,买走了一对花瓶。”

  “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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