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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历史在民间》 作者:梁晓声

第16章 畸胎之七十年代(2)

  于是就有人拦住他,谴责他:“你既然非要一个人走私有化的道路,为什么还双脚踩在我们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上?”他也恼火了,振振有词道:“你们想干什么?不过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农村土路,在解放前也不至于不许谁走!”听听,这不明明是在攻击社会主义嘛!有的村人想,你背回来半扇猪有什么值得显摆的?没有水看你那猪肉怎么个吃法?

  也不用谁下令,他们就轮流把村里的一口井看守住了--不许他家的人来汲社会主义的井里的水了。

  事实是,他不在村里的几年中,不仅他家那三亩几分地早已归了集体,凡是他家能参加集体劳动的人,也早已成了人民公社的社员了。而且,和别的社员们的关系处得还都挺不错。

  都是那半扇猪惹的祸,以及他那一种走资本主义私有化道路仿佛走得不屈不挠、走得特来劲儿的模样。

  至于那一口井,他很清楚--它不是社会主义以后才有的。那是一口古井,解放前好几辈子的时候就有了。

  不许他家的人汲水,他怒不可遏了,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蹦着高骂了起来。骂些什么呢?无非骂村里的人连点儿乡情都不讲,变得彻底地没了人味而已。

  这一骂就惊动了村干部们。村干部们凑在一起统一思想,皆认为太应该好好教育教育这个人了。而在当年,对一个人的最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无非便是召开批判会。于是,他家里闯入了民兵,将他倒拧着两条胳膊押到小学校去了--全村人集合到那儿对他进行毫不留情的批判。批判会和批斗会,原本界限就不很分明,尤其在当年的农村里更是那样。结果批着批着,渐渐就变成斗了。他被逼着站到一张桌子上去了。斗的非要使被斗的低头认罪不可,被斗的则你们越斗我越不服。结果,斗人的都急眼了,被斗的也急眼了。人们一个没留神,他做出了一件冲动过火之事--他背后的墙上贴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像,他猝一转身,将毛主席像扯下来了,随之便撕,边撕还边说:“叫你们说话不算话!叫你们说话不算话!早知今天这样,我当年才不那么积极!……”一阵肃静,鸦雀无声。他自然几分钟后就后悔了,然而后悔也晚了。众目睽睽,都看到他做下了什么事。那在当年是犯死罪的事。谁敢把那样的事压下呢?没人敢。

  村干部们连夜向公社汇报了;公社火速向县里汇报了;县里认为案情实属重大,汇报到了省里。

  第二天,从省城开来了警车,将他用亮锃锃的手铐铐走了。

  那一年他已经五十六七岁。

  他千里迢迢背回家里的那半扇猪,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肉。不消说,他也没能在家里过上那一年的春节。专政机关念他出身好,网开一面,从轻发落,判了他个无期。他这一个当年土改时期的积极分子,始料不及地成了“反革命”,而且是现行的。

  村人们,包括村干部们,过后细细一想,偏又都忆起了他这个人以前为人处世的许多优点。比如心地善良,比如助人为乐,比如义气、正直什么的……他最主要的缺点就是有时候看问题太死心眼,往往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总而言之,太倔。村人们都因了他的倔而替他喟叹不已,也都有点儿后悔--明知他的倔脾气,又何必那么较真地批斗他?然而他们的后悔,也晚了。

  事情已经发生,已经结束,谁都减轻不了像他那么重的罪了。他的家人们明智地宣布和他脱离一切亲情关系。不明智怎么办呢?不明智那就只有等当“现行反革命家属”了。我的朋友马云龙被关投监时,他已在狱中被关押了十来年了。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些什么翻天覆地的大事件,他不太知道。他已经是快七十岁的一个老农民了。然而他一辈子都没能好好种过几年地,尽管他曾是一个种地的好把式。解放前,是因为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可种。解放后,是因为明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却没有过几年在自己的土地上好好侍弄庄稼的时光。快七十岁的他,已在监狱里被关押得有点儿痴呆了。他经常独向一隅,喃喃自语地嘟哝同一句话:“老婆要是归自己好,那土地就归农民好。”至于那份地契,他不知把它藏于何处了,估计连他自己也忘了。一天夜里,他喉间发出一阵古怪的响声之后,双目不瞑地死了。也许,他在生命的最后一瞬,仍想说那句他百说不厌的话?那话,对于他,似乎成了一句经典的台词。想来,他也太是一个悲剧角色了。是否够得上是一个经典的悲剧角色呢?

  我没什么依据妄作评论。呜呼!

  除了呜呼,关于他,我不复有话要说。我替这一个农民的地下之灵感到安慰的是--如今,在中国,土地耕种权又完完全全地属于农民了,而且减免了一切农业方面的税……

  三、“贴树皮”是先富人群的捷径吗?

  榆树上有一种令人触目惊心的肉虫,我们北方人叫它“贴树皮”,又叫“洋瘌子”。寸余,黑色,有毛,腹沟两侧尽蜇足。落人衣上,便死死贴住,抖而不掉。落人皮肤上,非揪之拽之不能去。虽去,则皮肤红肿,似被蜂刺,二三日方可消肿止疼。这一点类同水蛭,样子却比水蛭更令人讨厌。而且它还会变色,在榆树上为黑色,在杨树上为白色,在槐树上为绿色。

  有些中国人,真像“贴树皮”。其所“贴”之目标,随时代进展而变化,而转移。研究其“贴”的层次,颇耐人寻思。先是贴“官”。

  “某某局长啊?我认识!”“某某司令员啊?他儿子和我哥儿们!”“某某领导啊?他女儿的同学的妹妹是我爱人的弟弟的小姨子!”七拐八绕,十竿子搭不上的,也总能搭上。搭上了,便“贴”。此真“贴”者。还有假“贴”者,虽也想“贴”,但毫无机遇,难以接近目标,在人前故意出“贴”者语而已,为表明自己是“贴”着什么的。我们在生活中,不是经常能看到一些人,为了巴结上某某首长或某某首长的儿子女儿,极尽阿谀奉承、钻营谄媚、讨好卖乖之能事么?图的什么呢?其中不乏确有所图者。也有些人,并无所图,仅获得某种心理安慰而已。仿佛“贴”上了谁谁,自己也便非等闲之辈,身份抬高了似的。

  继而“贴”港客。港客本也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炎黄子孙,龙的传人,我们同胞。相“贴”何太急?盖因港客在“贴”者们眼中都挺有钱。有钱,现今便仿佛属“高等华人”一类了。其实,他们除了比一般内地人有些许钱,究竟“高”在哪儿呢?就钱而论,香港也绝非金银遍地,香港人也绝非个个都腰缠万贯。“港客”中冒牌的“经理”、伪装的“富翁”、心怀叵测到内地来行诈的骗子,近几年仅披露报端的还少吗?

  然而“贴”者们为了捞到点好处,明知对方是骗子,也还是要不顾一切地“贴”将上去的。骗子身上揩油水,更能显示其“贴”技之高超。

  “贴”港客,比“贴”某某领导某某干部实惠。小则打火机、丝袜、化妆品、假首饰什么的,大则录音机、照相机、彩电、录像机等等。只要替他们在内地效了劳,论功行赏,是不难得到的。港客还似乎比某某领导某某干部们大方。你要从某某领导某某干部家拎走一台录音机?休想!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习惯了收受而不习惯给予的。“贴”领导干部者,实“贴”“权势”二字也。古今中外,权势并非白让人“贴”的。得“上税”。靠攀附上了某种权势而办成一般人们办不成的事的,统计一下,不付出点什么的有几个?

  “贴”港客者,实“贴”钱“贴”物也。钱亦物,物亦钱,都是手可触眼可见的东西,“贴”到了,实实在在。港客照我看也分三六九等。一等的正派地办事业和正派地经商。二等的就难免投机牟利。

  三等者流,行诈行骗,不择手段,要从内地揣两兜钱回去吃喝玩乐罢了。某一时期,内地上穿港服者,留港发者,港腔港调者,港模港样者,“贴”港客者,假充港客者,着实使我们的社会和生活热闹了一阵子。

  “贴”者为男性,不过令人讨厌;“贴”者为女性,那就简直愈发令人作呕了。男性“贴”者凭的是无耻和技巧,女性“贴”者凭的是无耻和色相。凡“贴”,技巧也罢,色相也罢,总都得无耻一点。恰如馒头也罢,叉烧也罢,总都少不了要用点“面引子”的。

  有一次我到北京饭店去访人,见一脂粉气十足的妖丽女郎,挽着一位矮而胖的五十余岁的丑陋港客,在前厅趋来复去。女郎本就比港客高半头,又足蹬一双特高的高跟鞋,犹如携着一个患肥胖症的孩子,实在令人“惨不忍睹”。那女郎还傲气凌人,脖子伸得像长颈鹿,“富强粉”面具以下就暴露出一段鹅黄色来。仿佛被她挽着的是拿破仑。真让你觉得内地人的脸被这等男女“贴”者们丢尽了。

  还有一次,我在一家饭店与我一位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吃饭,邻桌有二港仔,与几个内地“摩登”女郎举杯调笑,做派放肆。

  其中一个港仔,吐着烟圈,悠悠地说:“我每分钟就要吸掉一角七分钱啦!”炫耀其有几个臭钱。

  那几个女“贴”者便口中啧啧有声,表示无限崇拜,一个个眼角荡出风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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