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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治学讲演集·提高》 作者:胡适

第26章 史学与证据

  史学,不用解释,是讲过去的事实,把已经过去的事实,记载下来。第一是有无的问题;第二是真假问题;第三是是非问题。所以,怎样可以知道历史所记之事实究竟有无?真假?以何为标准呢?就要证据。证据是什么呢?凡是用事实证明过去事实有无、是非、真伪的,都叫证据。证据不仅证明,还需事实。在外国有这个区别,证据叫evidence,证实是prove。证实是证据的结果,不过要知道此证据是否成立,站得住站不住,真的假的。所以几何学上最后是prove。证实是个结果,证据是个材料。凡是用来证明有无、真假、是非之材料,有了证据,不一定证明是事实。

  现在先讲证据的性质。为什么证据可以成为证明某事之有与无及真与伪呢?我们知道,凡是一件事发生,一件事经过,总不免留下某种痕迹。“迹”就是脚印子,你走路时留下的脚印子,你走路时在土地上、沙上、地板上之踪迹。这是所谓迹。凡是一件事,无论怎样,总会留下踪迹。像世界上有的事在发生经过时,总会留下一种有痕迹的地方。自然界,大自然之变化,整个宇宙之变化,古语说:化沧海为桑田,这是事实。大自然是没有历史,没有人记载;但它未免不留下很多很多的痕迹,蚌壳、化石,水底下的东西,怎会跑到高山顶上呢?并且不是一层,很多很多。这就是大自然(nature)留下的事实。

  这高山也许几百万年以前在海底,到后来才整个变为高山。高山变为平地,海底变为高山,这个大变化,就是古生物学所谓大自然之痕迹。大自然界来证明是在海底下,虽然没有历史记载在这山顶上,但这就是自然历史也留有痕迹。很多侦探小说,某人偷东西犯了案,或凶手杀人时,总不免有痕迹留在那儿,留在这儿,好像很干净,但不知不觉留下手印,侦探来察时就可以发现。有的聪明强盗,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带了橡皮手套,绝不留下手印,但不留神,留下香烟,甚至在无意中打架时,留一撮头发在死者手中,如此就可化验,头发也有个性。所以在他经过时,无论怎样,有了痕迹总不免给人听见、给人看见,或别人给他记载证据,最后理论。

  所谓证据,都是某一事实有意无意留下的痕迹。像《水浒传》武松杀人,杀了人后,在墙上写“杀人者武松”,但很少人如此老实,有许多人想毁灭证据。《皇帝起居》、《皇帝实录》每一代都有补改毁灭的地方。搜求,为什么搜求?研究历史有“证据基本法”,如这事有了,总是有证据。所以往往许多人搜求,多得到报答。

  最要紧的是:凡是证据,不一定都可靠、都可用,所以就有所谓证据法(Law of Evidence),英美民族都有,欧洲大陆上就没有。英美法演变成一个很重要的过程,因此还保留陪审制度。陪审制度者就是公民,凡公民有此义务,虽然并未进过法院,但都是些老年人,中年人很少。因此,凡是关于法律问题,须由法官指导;凡关证据民情都由陪审员决定,结果由十二个人宣判,由他们关紧了门商议,往往有许多天不许与外人往来,而律师也往往向此十二人诘问,因为律师知道他们都无法律常识。譬如,某人三年前偷过东西,律师说,三年前偷东西不能算证据,如果从前打人,打的罪也不能算证据。这个叫陪审制(Jury)。尤其像英美,他们要知道普通一般人的判断力才如此。我以为历史学家用证据,最好也学一学证据法。因为不承认、不接受的条件,历史上往往也不许接受。有四条原理:

  一、不关本案的事实不成证据。譬如,打老婆的人,你说他偷东西,这不能成为证据。

  二、不可靠之事实,不算证据。譬如,如果用钱买通人做证据,这就失了证据的真实性。详细情形,下面再讲。

  三、传闻(hearsay)之词不能成立。譬如,有一件事郑先生说是听邓先生说的,邓先生说是听张先生说的,辗转相闻。这样也不能成立。

  四、个人之意见不能成立。像一件事,我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过,不过听人家说的,这不能成立。

  这几条在我看起来,历史上都可以用,都应当遵守。

  这一百五十年当中,就发生了一特殊的案子——《水经注》。一个姓赵叫一清,一个戴震,他们都是乾隆时代的学者。还有一个叫全祖望。他们三人,全祖望先死,赵一清、戴震次之。可是《水经注》戴震先出来,后赵一清、全祖望的《水经注》始终未写成功。到了距今六十年左右,引起了极大的辩论。有人说,戴震在《水经注》里称他老师江永叫老儒,可见是他偷赵一清的。这就是犯了第一条。

  还有《易林》,这是本卜卦的书,内容是研究卦的变幻。著者焦延寿、崔篆,也闹起了版权问题。焦延寿是纪元前一世纪的人,崔篆是纪元后一世纪的人,相隔大概一百年左右。《四库全书提要》有记载说:东汉永平四年,天大旱,用之卜卦,如此可见焦氏所著。记载当然不会错。因为当时卜卦以后,第二天果下雨,这样史官才给纪录下来。可是他并没有说是所著的《易林》。这也是犯了第一条。

  王昭君,大家都知道是汉朝和番的一个漂亮女子。《易林》上也提到,所以有人说焦氏是在汉朝以前的人,可见不是他著的,是崔氏所著。乍看起来好像对。不过要知道虽不是焦氏所著,但未必就是崔氏所著。所以这第一条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应用无穷。

  第二条,用不着我多讲了。还是拿《水经注》来说,全祖望的本子第一个发现的是“阿拉”宁波人王梓材。他是讲理学的先生,他到北平正是鸦片战争,也是反对罢戴最热烈的时候。他想:好了,不是戴的,也不是赵的,是“阿拉”的。有人问:证据呢?他说:在宁波。他回宁波一年以后,果然拿出一部全祖望的《水经注》。其实完全假的。

  我这次到南京,在图书馆看见真的全祖望没有写完的《水经注》,费了三天工夫抄了回来。

  第三,用直接材料而不能用间接材料。不是原本不能用,更不能用辗转抄写的本子。譬如《聊斋》大家都知道是蒲松龄所著,张元刻的墓碑上有记载。有许多翻印本子写他死于八十六岁。我们特为找到这个墓碑,拓下来是七十六岁。这样就发生了一个笑话:有一个上海闻人,想翻印《蒲松龄文集》。他怕将来发生版权的麻烦,就关了门在鸦片铺上动脑筋,做了二百二十六首诗,所以这本文集出版以后,除了文集、词集以外,还多了二百二十六首诗。这是个新发现。但假的事实往往露出了马脚,因为他上面是照八十六岁的本子抄的,所以诗中有一首是《八十六??》,还有“我今年六十八矣”的句子,下面写康熙几年,我算了算错十年,正是照八十六岁推算出来的,可见不对。现在《聊斋全集》清华大学有一部、马先生有一部、我有一部。拿来一齐校对,词集、文集都有,就是没有诗集。所以用材料,不可不用原本。像这位先生就给我抓住欺诈取财的罪。

  还有《宋史》,尤其北宋,更尤其是在神宗、哲宗之间,王安石变法,新旧翻来翻去,历史改来改去,而元代也拿它做材料。这都是常识。

  最近,我要说几句话,在《经世日报》郑先生主编的《读书周刊》,我写过一篇东西,有人问做官的秘诀是什么?他回答勤、谨、和、缓。这是几千年来做官的秘诀。研究历史也是这样。

  第一,勤,寻材料要手勤、耳勤、眼勤,不懒才能找到材料。

  第二,谨,严记不可靠、不相干的东西不能用。小心,因为如果你抄错了,还要使别人犯刑事法。所以校对一次,再校对一次,绝对不能苟且,一笔、一字、一句都要研究。

  第三,和,就是心平气和,不要容易动火,不要在感情上用事,自己错了,认错,放弃错的证据,引用对的证据。

  第四,缓,是做官的秘诀,就是拖。在研究历史很重要,宁可悬而不断,不断然下结论。在证据不充分、不够的时候更不能不如此。

  时间不早。最后,奉劝诸位,学此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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