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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说快乐生活》 作者:罗素

第13章 家庭

  从过去延至现在的一切制度中,今日最混乱与最出轨的莫过于家庭。父母对子女和子女对父母的爱,本可成为最大的快乐源泉之一,但事实上,如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十分之九是双方都感到苦恼的来源,99%是双方中的一方感到苦恼的来源。造成我们这代人不快乐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其中最深刻的原因之一,是家庭未能给予人以基本的满足。成人若要和自己的子女保持一种愉快的关系,或给予他们一种快乐的生活,必须对为人父母的问题深思熟虑一番,然后明智地开始行动。家庭这个题目太大了,本书只能对它涉及快乐的部分加以讨论,而且即使在这个部分内,我们也得规定讨论的范围,即我们所说的改善只能仅限于个人的权力而无须改变社会结构。

  当然,这样就把题目限制得非常窄了,因为今日的家庭苦恼,原因极为复杂,有心理的、有经济的、有社会的、有教育的、有政治的。就社会上的富裕阶层来说,有两个原因使女人觉得为人父母是一个比以前沉重得多的负担。这两个原因是,一方面单身女子能够自谋生计,另一方面保姆的服务远不如前。过去女人的婚姻是处女生活难以忍受所促成的。那时一个未婚女人不得不在经济上依赖家庭,先是依赖父亲,随后再依赖心中并不情愿的兄弟。她没有事情可以消磨时光,在家庭以外毫无自由可以享受。她没有机会也没有意愿去做性的冒险,她深信婚姻以外的性行为是罪恶的。如果她不顾一切禁忌,由于某个狡猾的男人引诱而丧失了贞操,那她的境况就会可怜到极点。这种情形在《威克非的牧师》一书中描写得非常真实:

  若要掩饰她的罪恶,若要到处为她遮羞,若要她的情人忏悔,且让他心中无比悲哀,那方法只有一个——去死。

  现代的未婚女子若遇此种情况已不认为死是必要的了。如果她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们不难谋得舒适的生活,因此无需考虑父母的意见。自从父母对女儿丧失了经济上的束缚以后,就不大敢表示他们道德上的反对;去指责一个不愿听受指责的人是没有多少用处的。因此,现在有职业的未婚女子,只要姿色和智商不在常人之下,那么在她没有生儿育女的欲望时,尽可享受一种完全愉快的生活。但若这种欲望占了上风,她就不得不去结婚,并且几乎肯定要失去工作。她的生活水平也要比她过去所习惯的大为降低,因为丈夫的收入可能并不比她从前的收入高,而他却要维持一个家庭,不像她从前只要维持一个单身女人。过惯了独立生活之后,再去向他人索要必不可少的生活费,在她是非常烦恼的。由于上述原因,这类女子往往不敢贸然尝试做母亲的滋味。

  如果一个女人不顾一切而结婚的话,那么和前几代的女人相比,她将遇到一个新的恼人的问题,就是难以找到合适的佣人。结果她不得不关在家里,亲自去做那数以千计的和她的能力与所受的训练完全不相称的琐事,如果她不亲自动手的话,又将为斥责不称职的佣人而弄坏心情。至于对孩子的物质上的照料,如果她肯费心了解这方面的事情,她便会发现把孩子交给保姆是危险的,甚至连最简单的清洁与卫生方面的事情也不能交给他人,除非她有能力雇一个受过学校训练的保姆。肩负着一大堆琐事而又不致很快地丧失她所有的风韵和四分之三的智力,那她真是大幸了。这样的女人往往因亲操持家务而在丈夫眼中变得讨厌,在孩子眼中显得烦人。傍晚,当丈夫下班回来时,唠叨着一天的烦恼的女人是一个厌物,不这样唠叨的女人则是一个糊涂虫。在与孩子的关系上,她为了生儿育女所做的牺牲永远铭记在心,以致她几乎一定会向孩子索要过分的报酬,同时关心琐事的习惯使她总是大惊小怪而且心胸狭窄。在她不得不受的损害中,最严重的是因为尽了家庭责任而失去了一家之爱,如果她不管家务并保持着快乐与风韵,家人也许倒会爱她这些不幸主要是属于经济的,另一种几乎同样严重的不幸也属于这个性质。我指的是因大城市的人口密集而引起的住房困难。在中世纪,城市和现在的农村同样空旷。现在儿童还在唱着那首儿歌:

  保罗尖塔上有棵树,无数的苹果在上面摇,伦敦城里的小娃娃,手拿棍子把苹果敲,敲下苹果翻篱笆,一直跑到伦敦桥。

  保罗尖塔已经没有了,保罗尖塔和伦敦桥之间的篱笆也不知何时拆掉了。像儿歌里所说的伦敦小娃娃的乐趣,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但并不很久以前,大多数人住在乡下。那时的城市并不很大,出城很方便,在城里找到附有很多房屋的花园也很平常。目前,英国的城市居民和乡下居民相比占着压倒的多数。在美国,畸形状态还没有如此严重,但正在迅速发展着。诸如伦敦和纽约这样的大城市,幅员辽阔,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出城。住在城里的人通常只能以一套房间为满足,当然,那是连一平方英寸的土地都接触不到的,而那些囊中羞涩的人只能满足于极小的空间。若有很小的孩子,在一套房间里生活是非常困难的。既没有房间供他们玩耍,也没有房间让父母避开他们的喧闹。因此那些有职业的人越来越倾向于住到郊区去。为孩子着想,这无疑是很可取的,但大人的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他们在家里的作用也因奔波而大为减少了。

  然而,这种范围广大的经济问题不是我所要讨论的,因为它超出了我们所定的范围,我们的课题是:此时此地个人为求得快乐能做些什么?当我们谈及今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的心理问题时,我们离题就近了。这类心理上的问题实在是民主所引起的难题中的一部分。过去有主人和奴隶之分,主人决定应做的事情,而且总的说来是喜欢他们的奴隶的,因为他们的奴隶能供给他们欢乐。奴隶可能憎恨他们的主人,不过这种现象并不像民主理论所设想的那么普遍。但即使他们憎恨主人,主人也不会察觉,因此主人无论如何是快乐的。随着民主理论赢得普遍的拥护,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一向服从的奴隶不再服从了;一向对自己的权利深信不疑的主人变得迟疑不决了。冲突开始发生,双方都失去了快乐。我并不想以此作为攻击民主的论据,因为上述冲突在任何重要的过渡时期都避免不了。但是当过渡期尚未结束时就对妨碍社会幸福的事实视而不见,那是毫无益处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变化,是民主思想普及的一个特殊例子。父母不再相信自己真有权利反对子女,子女也不再觉得应当尊敬父母。服从的道德从前是不容置疑的,现在也变得陈腐过时。精神分析使有文化的父母惊恐不安,生怕无意中伤害了孩子。如果他们亲吻孩子,可能产生俄狄浦斯情结;如果不亲吻,可能引起孩子的忌妒。如果他们命令孩子做什么事情,可能产生犯罪意识;如果不命令,孩子又会养成父母认为不良的习惯。当他们看见幼儿吮吸大拇指时,他们会做出各种可怕的论断,但他们又不知怎样去阻止这种行为。素来颇有权威的父母变得胆怯、不安并充满着良心上的疑惑。古老而纯朴的欢乐消失了,与此同时,由于单身女人又获得了新的自由,女人在决定做母亲时,得准备比以前作出更多的牺牲。在这种情况下,审慎周详的母亲对子女要求太少,而任意使性的母亲又对子女要求太多。前者限制着她们天然的爱心以致变得羞怯;后者则为那不得不舍弃的欢乐在儿女身上寻找补偿。在一种情形中,孩子忍受着爱的饥渴;在另一种情形中,孩子的爱又受着过度的刺激。总而言之,无论在何种情形中,都缺少家庭在最佳状态下所能提供的纯朴而自然的欢乐。

  考虑到这些烦人之事,还能对出生率的降低感到惊奇吗?人口出生率普遍降低的程度已表明人口不久就会减少,而富裕阶级早就超过了这个程度,不仅一个国家如此,事实上所有文明的国家都是如此。关于富裕阶级的出生率,没有多少统计资料可以应用,但是从我们前面提及的约翰·艾林的著作里可以引出两个事实。1919年到1922年间,斯德哥尔摩的职业妇女的怀孕率只占全部人口怀孕率的三分之一;而在美国惠斯莱大学的四千名毕业生中,1896年至1913年间新生儿的总数不过3000,而要阻止人口的减少,应有无一夭折的8000儿童。毫无疑问,白人的文明有一个奇怪的特点,就是越是吸收这种文明的男女,就越是不生育。最文明的人最少生育,最不文明的人最多生育,而且两者之间还分许多等级。目前西方各国最聪明的那部分人正在消亡。用不了多少年,西方各国的人口将会大为减少,除非从文明度较低的地区移民去补充。那些移民一旦吸收了所在国的文明,也会相对地减少生育。显而易见,具有这种特征的文明是不稳固的;除非这种文明能增加人口的数量,它迟早要被另一种文明所取代,而在这取而代之的文明里面,做父母的冲动一定会保存得相当强烈,足以阻止人口的减少。

  在西方各国,世俗的道学家们极力用鼓励和伤感的态度来对待这个问题。一方面,他们说子女的多少是上帝的意志,所以每对夫妇的责任是尽量生育,无论生下来的子女将来能否健康与幸福。另一方面,教士们唱着高调,颂扬母性的圣洁的欢乐,认为一个多病与贫穷的大家庭是幸福之源。政府也来劝告,说足够数量的炮灰是必要的,因为若没有足够的人口留下来给毁灭,所有那些精巧的杀人武器又如何能有适当的用场?奇怪的是,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论据可应用于他人,然而一旦应用到自己身上时就装聋作哑了。这些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已误入歧途。教士只有用地狱之火来吓人时才会成功,但现在只有少数人把这种威胁当真了。凡没有震慑力量的威胁,断不能在一件属于私人性质的事情上控制人的行为。至于政府,它的论据实在太残酷了。人们也许会同意由别人提供炮灰,但决不会愿意自己的孩子将来派此用场。因此,政府所能采取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穷人始终愚昧,但这种努力,如统计所示,除西方各国最落后的地区外,已遭到彻底的失败。没有多少人会因公共责任感而生儿育女,即使真有什么公共责任感存在。人们生育或是因为相信子女能增加他们的快乐,或是因为不知道怎样避免生育。这后一种原因至今仍有很大的作用,但它的作用正在迅速减少。教会也好,政府也好,无论它们如何处置,总不能阻止这减少的趋势。因此,白种人若要生存下去,就必须使做父母这件事能重新予父母以快乐。

  当一个人撇开目前的情况独立观察人类的天性时,我想他一定能发现做父母这件事是能够使人在心理上获得最大且最持久的快乐的。毫无疑问,这在女人方面比在男人方面更为真切,但对男人也远比多数现代人所想象的更为真切。这种天伦之乐在几乎所有的古典文学中都得到承认。希库巴对儿女要比对丈夫关切得多;马克特夫对儿女也比对妻子更重视。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对传宗接代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中国和日本,这种热情一直保持到现在。有人说这种欲望来源于祖先崇拜。然而我认为事实正相反,这就是说祖先崇拜是人类重视家族延续的反映。人类生男育女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否则决没有人肯做必要的牺牲去满足生育的冲动。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做父母的快乐大于我所经历的任何快乐。我相信,当环境使得人们放弃这种快乐时,必然有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这又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灰意懒。若要享受快乐的人生,允其是在青春消失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不仅是一个将不久于人世的孤立的人,而且是生命之流的一部分,它始于最初的细胞一直奔向那不可知的遥远的未来。这若当作一种用固定的文字来表达的有意识的情操,那它无疑是一种极文明而智慧的世界观,但若当作一种朦胧的本能的情绪,那它则是原始的和自然的,和极文明恰恰相反。一个能建立丰功伟绩以致青史留名的人,也许能通过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感觉,但是那些并无特殊才能的男女,则只有靠儿女来得到安慰。凡是让生育冲动衰退的人,已把自己和生命的长河分离,他们的所作所为已使他们面临生命终止的巨大危险。对他们来说,除非他们特别超脱,死亡就是结束一切。他们身后的世界与他们毫无关系,因此在他们看来,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无足轻重的。对于那些拥有儿孙并真心爱着他们的人来说,未来是重要的,不但在道德上或想象上感到重要,而且本能地感到重要。一个能把兴趣扩展到自身以外的人,也许还能把兴趣扩展得更远。像亚伯拉罕那样,他会快慰地想到他的种子将去继承福地,即使这要等多少代之后才能实现。而且正是由于这种感觉,他才不再有空虚之感,不再让自己的所有情感都变得麻木不仁。

  家庭的基础当然是靠父母对亲生儿女的一种特殊的爱,这不同于父母之间彼此的感觉,也不同于对别的孩子的感觉。诚然,有些父母很少或毫无父母之情,也有些女人能对别人的孩子感到如对自己的孩子同样强烈的爱。但是总的说来,父母之情乃是一种特殊的感觉,为一个正常的人对自己的孩子所具有的,而对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的。这种情感是我们从我们的动物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在这方面,弗洛伊德似乎不曾充分注意到生物学上的现象,因为任何人只要观察一只做母亲的动物怎样对待它的幼仔,便会发现它对它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于对那只与它有性关系的雄性动物。而这种差别同样见之于人类,虽然形式上略有不同,程度上也不像动物那么明显。假如不是由于这种特殊的情感,那么把家庭当作制度看时,几乎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因为孩子完全可以托付给专家照看。然而,事实上只要父母的本能不减退,父母对子女所具有的特殊的爱,对于父母和子女都是有价值的。父母爱子之心的价值主要有赖于这样一个事实,就是父母之爱比其他所有的爱都更可靠。你的朋友由于你的优点而爱你,你的爱人由于你的魅力而爱你;如果优点和魅力消失了,那么朋友和爱人也会消失。但在遇到不幸时,父母才是最可信赖的人。如果父母是称职的,那么在你生病时,甚至遭到社会唾弃时,他们都是可依靠的。当我们因自己的长处而受到称赞时,我们都会感到快乐,但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十分谨慎,知道这种称赞是靠不住的。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而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我们觉得他们比谁都可靠。在顺利的时候,这可能显得无足轻重,但在失意的时候,则会给你任何地方都得不到的一种安慰和庇护。

  在各种人际关系上,一方获得快乐是容易的,但双方都快乐则要困难得多。看守可能以监管囚犯为乐;雇主可能以威吓雇员为乐;统治者可能以铁腕统治臣民为乐;旧式的父亲则一定以借助棍棒向儿子灌输道德为乐。然而这些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对于另一方来说,情况就不那么好了。我们已开始感到这种单方面的快乐不能令人满足;我们相信良好的人际关系应当使双方都感到满足。这尤其适用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其结果是父母从子女身上得到的乐趣远比从前为少,而子女从父母身上感到的苦恼也远比从前为少。我不认为父母从子女身上得到的乐趣比从前少有何真正的理由,虽然目前的情形确实如此。我也不认为父母不能增加子女的快乐有何真正的理由。但是像现代社会所追求的一切平等关系那样,这需要一定的审慎与温柔,需要尊敬别人的个性,而这是日常生活中的好斗性所不鼓励的。让我们从两方面来讨论这种父母之乐,第一从它的生物的本质方面,第二从父母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子女以后所能产生的快乐方面。

  父母之乐最初的根源是双重的。一方面是觉得自己肉体的一部分能够永存,使他的生命在他肉体的其余部分死亡之后能延续下去,而这一部分将来又能以同样的方式再延长一部分生命,由此获致永生。另一方面是权力与温情的密切结合。新的生物是无能的,父母自有一种冲动要去满足他的需要,这种冲动不但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心,而且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只要婴儿是无能的,你对他所表示的爱就不能避免自私的成分,因为保护自己易受伤害的部分乃是人的天性。但在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的权力欲和对孩子幸福的渴望便会发生冲突,因为对孩子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是理所当然的,而孩子学会在各方面自立也是越早越好,可是这对于父母的权力欲却决非快事。有些父母永远觉察不到这种冲突,一直专制下去,直到孩子反叛为止。有些父母早已觉察并因此而饱受精神折磨。他们做父母的快乐就是在这种冲突中断送的。在父母对孩子尽心尽力之后,发现孩子完全不是他们所希望的样子,那时他们必有屈辱之感。他们要孩子成为军人,他却成了和平主义者;或者像托尔斯泰那样,父母要他成为和平主义者,他却成了“黑帮分子”。但是难题并非仅限于这些较晚的发展阶段。如果你去喂一个已能自己用餐的孩子,那么你就是把权力欲摆在孩子的幸福之上了,虽然你的本意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如果你让孩子过于警觉地注意危险,那么你可能是希望他始终依赖你。如果你给他的爱十分外露并期待着回报,那么你大概是想用情感来抓住他。在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方式中,父母的占有欲常使他们误入歧途,除非他们非常谨慎或心地非常纯洁。现代的父母由于知道了这些危险,有时在管理孩子的问题上失去了自信,这对孩子的效果反不如他们犯着自然的错误时来得好,因为最能引起孩子不安的,莫过于大人缺乏把握和自信。因此,与其小心谨慎不如心地纯洁。父母若能真正渴望子女的幸福甚于渴望自己对子女的权威,那就用不着任何有关精神分析的教科书也能知道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光是冲动便能把他们引上正轨。在这种情形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自始至终都是和谐的,既不会使孩子反抗,也不会使父母失望。但要做到这一点,父母必须一开始便尊重子女的个性——这种尊重不仅是一种道德的或智力的原则,而且是一种通过近乎神秘的信念来深刻体会的东西,才能完全排除占有和压迫的欲望。当然,这种态度不仅适用于对待子女,在婚姻和友谊中也十分重要,虽然在友谊中比较容易做到。在一个良好的社会里,人们之间应当普遍地建立一种政治关系,不过这是一个遥远的希望,我们不能翘首以待。但是既然人们普遍需要这种温情,那么首先应当在涉及儿童的场合促其实现,因为儿童是无能的,因为他们是幼小和娇弱的,得不到一般人的重视。

  现在让我们回到本书的主题上来。在现代社会里做父母的完全的快乐只会为这样一类人所获得,他们能够深切地感受到我在前面所讲的对孩子的尊重。他们无须忍受很多苦恼而把自己的权力欲压抑下去,也无须害怕像专制的父母那样,当孩子获得自由时感到悲伤的失望。他们所能感到的欢乐也要多于那些专制的父母,因为那种经温情把一切趋于专制的倾向涤荡一净之后的爱,能给人一种更美妙更甜蜜的欢乐,更能把粗糙的日常生活点铁成金般地变为神秘的欢乐,这种情感对于一个奋争着想在此动荡不安的世界上维持自己优势的人是万万领受不到的。

  我虽然极为重视父母的情感,但我并不主张做母亲的应当尽可能亲自照料孩子的一切。在当年对于育儿之事茫然无知,只靠年老的妇女把非科学的旧法传给青年人的时代,这类俗见是有市场的。今天,大部分的育儿之事唯有那些对这类问题作过专门研究的人才做得好。这一点在被称之为“教育”的那部分儿童教育中已得到承认。人们决不期望一个母亲去教她的儿子微积分,无论她怎样地爱他。在书本知识范围内,大家都认为儿童向专家学习要胜于向外行的母亲学习。但是在育儿的许多别的方面,这一点尚未得到承认,因为那些方面所需要的经验尚未得到承认。毫无疑问,某些事情是由母亲做更好,但随着孩子越来越大,由别人做更好的事情也会越来越多。假如这个原则被人普遍承认,做母亲的便可省却许多恼人的工作,因为她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外行。一个有专业技术的女人在做了母亲以后,应当仍能自由应用她的专业,这对她和社会都是有益的。在怀孕的最后几个月和哺乳期间,她也许不能这样做,但是一个九个月以上的婴儿不应再成为她从事职业活动的障碍。当社会要求一个母亲为孩子作无理的牺牲时,这母亲若不是一个特殊的人,就会希望从孩子身上得到过分的补偿。凡在传统上被称为自我牺牲的母亲,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她的孩子总是异乎寻常的自私,因为做父母这件事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它是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但若把它当作整个人生看时,就不能令人满足了,而不满足的父母很可能是感情上贪得无厌的父母。因此,为了母亲和子女双方的利益,母亲不应使她和一切别的兴趣与追求绝缘。如果她对于养育孩子真有什么抱负,并具有充分的知识能把自己的孩子照顾得很周到,那么她的技能应有更广泛的应用,她应当专门去养育一批可包括自己的孩子在内的孩子。当然,父母只要完成了国家提出的最低要求,都可就孩子应如何教养和应由何人教养的问题,自由发表他们的意见,但指定的人要有资格担负此项责任。然而决不可有一种成见,要求每个母亲都得亲自去做别的女人能做得更好的事情。对孩子束手无策的母亲,这样的母亲不是少数,应当毫不犹豫地把孩子交给一个擅长此事而且受过必要训练的女人。没有一种天赐的本能会告诉女人如何正确对待孩子,而过分的操心又是占有欲的伪装。许多孩子在心理上都是被母亲无知与感伤的管教损害的。人们总是认为父亲不必对孩子多费心,可是孩子对父亲的爱和对母亲的爱毫无二致。如果女人的生活应当摆脱不必要的奴役,如果允许孩子受益于那日趋完善的有关早期身心健康的科学知识,那么母亲与子女的关系将只能越发类似今日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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