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学评论 > 《中国古代哲学史》在线阅读 > 正文 第27章 荀子(2)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中国古代哲学史》 作者:胡适

第27章 荀子(2)

  五、教育学说。孟子说性善,故他的教育学说偏重“自得”一方面。荀子说性恶,故他的教育学说趋向“积善”一方面。他说:

  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

  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反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儒效》)

  荀子书中说这“积”字最多。因为人性只有一些“可以知之质,可以能之具”,正如一张白纸,本来没有什么东西,所以须要一点一滴的“积”起来,才可以有学问,才可以有道德。所以荀子的教育学说只是要人积善。他说:“学不可以已”(《劝学》),又说:“骐骥一跃,不能千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同)荀子的教育学说以为学问须要变化气质,增益身心。不能如此,不足为学。

  他说:

  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端而言,蠕而动,一可以为法则。小人之学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同)254

  又说:

  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已矣。行之,明也。明之为圣人。圣人也者,本仁义,当是非,齐言行,不失毫厘。无它道焉,已乎行之矣。(《儒效》)这是荀子的知行合一说。

  六、礼乐。荀子的礼论乐论只是他的广义的教育学说。荀子以为人性恶,故不能不用礼义音乐来涵养节制人的情欲。

  看他的《礼论篇》道: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而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杨注:屈,竭也)。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这和《富国篇》说政治社会的原起,大略相同:

  人伦并处,同求而异道,同欲而异知,性也。皆有所可也,知愚同。所可异也,知愚分。势同而知异,行私而无祸,纵欲而不穷,则民奋而不可说也。

  如是,则知者未得治也,……群众未县也。群众未县,则君臣未立也。无君以制臣,无上以制上,天下害生纵欲。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言人人须百技所成。杨注以一人为君上,大误)。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255争。……男女之合,夫妇之分,婚姻聘内,送逆无礼:如是,则人有失合之忧,而有争色之祸矣。故知者为之分也。

  礼只是一个“分”字;所以要“分”,只是由于人生有欲,无分必争。《乐论篇》说: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此四字旧作“而人之道”,今依《礼记》改)。故人不能无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纶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此节诸道字,除第一道字外,皆通导)。

  荀子的意思只为人是生来就有情欲的,故要作为礼制,使情欲有一定的范围,不致有争夺之患;人又是生来爱快乐的,故要作为正当的音乐,使人有正当的娱乐,不致流于淫乱(参看第五篇论礼的一段)。这是儒家所同有的议论。但是荀子是主张性恶的。性恶论的自然结果,当主张用严刑重罚来裁制人的天性。荀子虽自己主张礼义师法,他的弟子韩非、李斯就老老实实的主张用刑法治国了。256

  心理学与名学

  一、论心。荀子说性恶,单指情欲一方面。但人的情欲之外,还有一个心。

  心的作用极为重要。荀子说:

  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正名》)

  例如人见可欲之物,觉得此物可以欲,是“情然”;估量此物该要不该要,是“心为之择”;估量定了,才去取此物,是“能为之动”。情欲与动作之间,全靠这个“心”作一把天平秤。所以说:

  心也者,道之工宰也。(《正名》)

  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解蔽》)心与情欲的关系,如下: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受乎心也。(天性有欲,心为之制节。)(此九字,今本阙。今据久保爱所据宋本及韩本增)……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以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此下疑脱四字)。欲虽不可尽,求可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257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不可道而离之,奚以益之而治?(《正名》)这一节说人不必去欲,但求导欲;不必寡欲,但求有节;最要紧的是先须有一个“所可中理”的心作主宰。“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这种议论,极合近世教育心理,真是荀子的特色。大概这里也有“别墨”的乐利主义的影响(看第八篇第二章)。

  荀子以为“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可是心以为可得。但是要使“心之所可中理”不是容易做到。正如《中庸》上说的“中庸之道”,说来很易,做到却极不易。所以荀子往往把心来比一种权度。他说: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故人无动而不与权俱。……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

  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正名》)。《解蔽篇》所说与此同)。

  故《解蔽》篇说:

  故心不可不知道。心不知道,则不可道而可非道。……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

  这里的“可”字,与上文所引《正名》篇一长段的“可”字,同是许可之可。要有正确合理的知识,方才可以有正确合理的可与不可。可与不可没有错误,一切好恶去取便也没有过失。这是荀子的人生哲学的根本观念。258古代的人生哲学,独有荀子最注重心理的研究。所以他说心理的状态和作用也最详细。他说:

  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心未尝不藏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两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两字旧作满。杨注当作两是也)。

  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志即是记忆)。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谓之虚。

  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一。

  心卧则梦,偷则自行,使之则谋(《说文》:虑难曰谋)。故心未尝不动也。

  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

  未得道而求道者,谓之虚一而静,作之则(此处“谓之”“作之”都是命令的动词。如今言“教他要虚一而静,还替他立下法式准则。”王引之把“作之”二字作一句,把则字属下文,说“心有动作,则……”这正犯了《经义述闻》所说“增字解经”的毛病。章太炎《明见篇》解此章说:“作之,彼意也。”更讲不通)。将须道者,(虚)之。虚则入(旧作人)。将事道者,(一)之。一则尽。将思道者,(静之)。静则察(此文旧不可通。王引之校改为“则将须道者之虚,(虚)则入。将事道者之一,(一)则尽。

  将思道者(之静)静则察”也不成文法。今改校如下,似乎较妥)。……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夫259恶有蔽矣哉?(《解蔽》)

  这一节本很明白,不须详细解说。章太炎《明见》篇《国故论衡》下)用印度哲学来讲这一段,把“藏”解作“阿罗耶识”,把“异”解作“异熟”,把“谋”与“自行”解作“散位独头意识”,便比原文更难懂了。心能收受一切感觉,故说是“藏”。但是心藏感觉,和罐里藏钱不同,罐藏满了,便不能再藏了。

  心却不然,藏了这个,还可藏那个。这叫做“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这便是“虚”。心又能区别比类。正如《正名》篇所说:“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以耳异,甘苦咸淡……以口异。……”五官感觉的种类极为复杂纷繁,所以说:“同时兼知之,两也。”感觉虽然复杂,心却能“缘耳知声,缘目知形”,比类区别,不致混乱。这是“不以夫一害此一”。这便叫做“一”。心能有种种活动,如梦与思虑之类。但是梦时尽梦,思虑时尽思虑,专心接物时,还依旧能有知识。这是“不以梦剧乱知”,这便是“静”。心有这三种特性,始能知道。所以那些“未得道而求道”的人,也须做到这三种工夫:第一要虑心,第二要专一,第三要静心。

  二、谬误。荀子的知识论的心理根据既如上说,如今且看他论知识谬误的原因和救正的方法。他说:

  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导之以理,养之以清,物莫之倾,则足以定是非决嫌疑矣。小物引之,则其正外易,其心内倾,则不足以决粗理也。(同)凡一切谬误都由于中心不定,不能静思,不能专一。又说:260凡观物有疑(疑,定也。与下文“疑止之”之疑同义。此即《诗》“靡所止疑”之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也。冥冥蔽其明矣。

  醉者越百步之沟,以为跬步之浍也;俯而出城门,以为小之闺也:酒乱其神也。……故从山上望牛者若羊,……远蔽其大也。从山下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高蔽其长也。水动而影摇,人不以定美恶,水势玄也。瞽者仰视而不见星,人不以定有无,用精惑也。有人焉以此时定物,则世之愚者也。

  彼愚者之定物,以疑决疑,决必不当。夫荀不当,安能无过乎。

  这一段说一切谬误都由于外物扰乱五官。官能失其作用,故心不能知物,遂生种种谬误(参观《正名篇》论“所缘以同异”一节)。

  因为知识易有谬误,故不能不有个可以取法的标准模范。荀子说:

  凡(可)以知,人之性也。可知,物之理也(可字下旧有“以”字。今据久保爱所见元本删之)。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知物之理(人字物字疑皆是衍文,后人误读上文,又依上文妄改此句而误也),而无所疑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与愚者若一。

  学老身长子而与愚者若一,犹不知错,夫是之谓妄人。

  故学也者,固学止之乎。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王)也。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法极矣。

  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法其法,以求其统,类(其)类,以务象效其人。(《解蔽》)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胡适作品集
胡适治学讲演集·提高禅学指归胡适的北大哲学课贰白话文学史胡适留学日记不受人惑:胡适谈人生问题习惯重于方法胡适文集(选)我们能做什么:胡适说中国胡适说:社会与文明自由人生胡适的北大哲学课叁看破不说破说儒中国古代哲学史胡适诗存胡适论人生:立场胡适人生讲演集·博爱人生大策略胡适说:哲学与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