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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将锦瑟记流年: 黄仲则诗传》 作者:安意如

第12章 百无一用

  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

  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来薄幸名。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

  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杂感》

  不知为何,今日起笔时竟先想起了梁启超先生。

  与大多奔忙在仕途上的士子相比,梁任公简直就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传奇,令人终生仰望的神话。十七岁中举,二十三岁参与“公车上书”,力主“维新变法”,变法失败之后,流亡日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二十六岁时的他,已然完成了传统士人一生追求“修齐治平”的理想。

  任公中年之后,即转为治学,由政客而学人,成就斐然,无论从哪个方面论断,都不愧为中国近代首屈一指的人物。心态之潇洒,态度之磊落,亦非俗流可比。若细论任公一生经历,非万言不能结笔——可见书生不尽然无用。

  大约年轻时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愈往后会愈对政治敬而远之,年轻时没经历过政治,或历世不深的人,心存了热望,不易淡泊,哪怕是终生踟蹰,也要追逐不懈——仲则无疑是后一种,亦是尘世间绝大多数的一种。

  世事人心大抵如此,又岂能怪责于他呢?何况他出身寒门,投身科举,谋求仕途本就是这类人为数不多的出路之一,任公当年亦如此。只不过任公考运甚佳,机遇亦非仲则可比。

  仲则十六岁得童生试头名之后,连续三年参加江宁乡试,却是屡战屡败,屡试不第。这对曾经以为功名前程触手可及的他而言,是何等重大的挫败!

  《杂感》作于乾隆三十三年,算来是他首次秋试落第之后的诗作,时仲则二十岁。以他三十五岁而殁的短暂生涯而言,这首诗又可看作他半生蹉跎、迷离心绪的写照。

  这首《杂感》当真算得黄仲则的名作了,即便是再不谙诗文的人,也能随口道出“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

  耳熟能详至此,却鲜有人知出处在此。连上一句“十有九人堪白眼”也少有人闻。不能不叫人叹一句,诗红人不红。其实,后一句是流俗,已成了众人自怜、怜人的口头语了,须将前后两句合在一处看,方才见得出仲则心气高昂。

  既说是半生结语,不妨先看一段背景资料,再来谈诗。黄仲则二十七岁时作《两当轩集·自叙》,言:“景仁四岁而孤,鲜伯仲,家壁立,太夫人督之读。稍长,从塾师受制艺,心块然不知其可好。先是,应试无韵语,老生宿儒,鲜谈及五字学者,旧藏一二古今诗集,束置高阁,尘寸许积,窃取翻视,不甚解,偶以为可解,则栩栩自得曰:可好者在是矣。间一为之,人且笑姗,且以其好作幽苦语,益唾弃之,而好益甚也。”

  这段简短的自述,交代了他的家世、从学之后的兴趣,乃至后来矢志做诗人的根源。仲则四岁时,父亲黄之琰抱病而亡。其后祖父、祖母、唯一的兄长都先后故亡。

  死亡的阴影如此浓重,短短十余年间,家中至亲相继谢世。原本勉强支撑的家业,更为凋零。母亲屠氏一边辛苦维持家计,一边督促仲则进学。这就是他自述中所言“景仁四岁而孤,鲜伯仲,家壁立,太夫人督之读”的情况。

  清朝的科举制度,对诗文的重视与唐宋已有本质区别,学者重训诂之学,皓首穷经于典籍,不求性情于诗赋。骈文本身虽是可圈可点,文辞华美宏大,用典周密考究,但一篇拖沓长文,终难及诗歌尺幅之内的灵动,更无奈大多数人被其文体要求限制,才气见识难以驾驭。所以总的来看,是俗作多过佳作。

  乾隆有感士风之弊,曾下诏改革科举制度,减掉了论、表、判,增加了五言八韵诗。奈何五言八韵,仍不脱八股遗风,进一步向应试诗靠拢。

  将诗限制在固定的形式内容之内,极大地限制了诗人的灵性发挥。上行下效,夫子塾师授学自然不重视诗学,即仲则所言“先是,应试无韵语,老生宿儒,鲜谈及五字学者”这种普遍情况。仲则自性偏好诗学,在此思想统治的大环境下,感到无言的苦闷和压抑。

  据他回忆,黄家旧藏几本诗集,束之高阁,蒙尘积灰。仲则偷偷翻阅,乏人指导,难以详解。或有意会之处,自得其乐,喜不自胜,偶尔试手作诗,被人嘲笑,讥为幽苦。人愈唾弃,而他愈好之。

  人弃我取,人厌我喜,这本身就是一种叛逆。

  自负其才,醉心诗文,家境贫寒,却屡屡科举失利,时不我予,是以,他才有了《杂感》中的感慨:“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

  我私心大爱“仙佛茫茫两未成”之语,入目即有相见相亲、难舍之意。于入世之中,飘然有出世之意。人活于世,大抵都有这种矛盾伤感,辗转茫然。

  为仙飘逸,为佛慈悲,这是仲则在感慨自己既不能做到仙人般洒脱,又无法做到佛家的释然放下,所以在红尘中折转,心藏慷慨不平之气。这一句起得高昂,后面的慨叹也就顺然了。

  大凡物不平则鸣,如明珠蒙尘,剑在匣中。仲则自负其才,却只能在暗夜作诗,借诗文抒发自己的志愿。

  漂泊不定的生活、落魄的处境消磨了他的慷慨激昂。这些年功名不就,情事不谐,更使得他这个已无轻狂之想的人,有了薄幸之名。尘世兜转,不想辜负的人,最终还是辜负了。

  和“薄幸名”一样,“沾泥絮”亦是有典故的。《东坡集》和《苕溪渔隐丛话》有载:苏轼在徐州时,道潜和尚参寥从杭州去探他,苏东坡是个妙人,他想试探参寥修行的境界,酒席之上,让歌姬向他去求诗。

  参寥当即口占一绝:“多谢尊前窈窕娘,好将幽梦恼襄王。禅心已作沾泥絮,不逐东风上下狂。”这是说,自己的心已如沾泥的柳絮,不会随风癫狂了。能以沾泥的柳絮来比喻澄澈无染的道心,即色悟空,更见得出勘破色相之障。

  据说,苏东坡得诗后大喜,说,我曾经看到柳絮落在泥中,觉得可以作诗,没想到先被他说出来了。惺惺相惜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参寥,北宋著名诗僧,法名释道潜,能诗善文。陈师道称其为“释门之表,士林之秀,而诗苑之英也”。以宋时士大夫悦禅的风气,道潜和尚与苏轼、苏辙、秦观、曾巩、陈师道等人诗酒唱和,赏玩从游,实在是不足为奇。他们彼此之间情意甚笃,多有交往。

  苏东坡有诗赠参寥:“道人胸中水镜清,万象起灭无逃形。多生绮语磨不尽,尚有宛转诗人情。”

  如东坡诗所赞,参寥禅心清定,而作诗喜作绮语。苏轼称其为:“枯形灰心而喜为感时玩物、不能忘情之语。”

  忏尽情禅空色相,以艳体诗来比喻禅悟的境界,这是宋代诗僧的某种特色。

  不同于寻常诗僧诗中流露的松烟气,有一类禅僧不避讳情语,在他们看来,情爱和禅悟是可以共通的,行到深处,都缠绵情深,难以舍弃,都是内证自知的事。

  佛经有云,闻佛语,要像听情人的话。亲近的人说的深情话,历来是比较容易入耳的,想来,以情语来论禅,也是这个道理。

  《杂感》是仲则二十年来,郁结所发之作,所以有“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之语。

  晋阮籍善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仲则借古人事作孤愤语,意即世上所遇之人,大多都只能白眼相迎,不能青眼有加。而自己不比阮籍名士风流,有狷介、漠视礼法的资本,确实是个无用的书生,比自己看不上的人还不如,实在是叫人失意、嗟叹,无可奈何!

  我倒想起他先祖黄庭坚的一句诗来:“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一样的落寞,多了几许深情,少了些许落拓、愤世。

  他说:“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这便又从孤愤转为释怀。这才是仲则诗的佳妙所在,一味孤愤,一直欢悦都不是他,他总喜欢从绝意里再翻出一层境界来,叫人登山临水,瞧着还有一点未尽之意。

  他认为,不要因为所写诗作的苦乐会成为吉凶的预言而发愁。春鸟和秋虫都不妨依据各自的情况去鸣叫。言下之意,又怎能勉强秋虫去学春鸟的叫声呢?悲苦之音和欢愉之音都是因为各自境遇不同有感而发罢了。

  “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这句,可以看作他的诗论。

  早年仲则学诗时,被人讥为好作幽苦语(见前文所引《自叙》),他在此句下自注:“或戒以吟苦非福,谢之而已。”有人劝他不要常作愁苦之诗,长此以往,恐怕不是有福之兆,他不改初衷,只是敬谢好意罢了——可知其倔强。

  他后来有“作诗辛苦谁传此,一卷空宵手自摩”、“汝辈何知吾自悔,枉抛心力作诗人”之叹,那是后话了,容后详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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