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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 作者:张晓晗

第37章

  持续昏迷之后,周觅没有死掉。但是变成了白痴。

  我和林天一起看完他的电影之后彻底分手,电影演的什么我记不清楚了,这曾经是我没日没夜期待的电影,我为它骄傲自豪地生活了许久。现在却不痛不痒的,像广告一样在荧屏上播放着,还没有开始就已经落幕了。电影里男孩和女孩在春天的午后捉迷藏,穿过了钢铁柱子,穿过了草地,穿过了小石子,蒙着眼睛的女孩摸不到男生,而男生一直悄悄跟在她身后。电影的名字叫做《春日游戏》。

  我突然转身看着林天说:“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爱别人吧!”林天握着我的手松开了,他说祝你幸福。林狗并没有走丢,当时是被他送去宋宋家,他说赵四很喜欢,就留在那里吧!看电影的时候林天告诉我这些。

  我没表示异议。在电影院里默默哭了一个多小时。

  林天让我在电影中途离开,我噌地站起来,没站稳,他拉了我一把。我哇地哭出声,周围的人都看我。我无地自容,却动弹不得。林天要站起来拉我出去,我用力压着他的肩膀,让他不要站起来,也不要来拉我,我怕他被认出来。毕竟他是电影的导演和投资人。

  我艰难地离开了。比我有生之年走的任何一段路都要疲倦。

  我也不想告诉苏夕,我谁都不想说。我对自己抱着自生自灭的态度,行尸走肉地在大街上飘浮。

  我想这次我是彻底离开他了。

  我曾经做过一个噩梦,在血迹斑斑的鸡笼旁边,我踩着羽毛,气不敢喘,身体也变得很轻很轻。没有格斯拉,没有贞子,也没有白骨精,只有林天牵着一个头发黄蜡蜡的女生走过菜场。我仿佛已经衰老到即将死掉,他却还是年轻的,他是穿着巧克力色T恤牵着黄色头发女生走过的少年。

  六点十二分我从梦中惊醒,冷汗出了一身。一分钟后,我就复原了。被我拥有的自认为了不起的超能力,在自己成为依附于林天身体的尘埃后,也变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伎俩。什么时候,他俘获了魔法师。

  我很想问问林天他可否记得我们一起摸爬滚打过的峥嵘岁月,我把一个姑娘一生中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他,或许也给了别人。

  他每一个生日到来的时刻,我都会蜷缩在沙发里看小说,昏昏沉沉,每次抬头都看一眼时钟,挨到十二点,然后热烈庆祝他又长大一岁,我要做第一名。我渴望借此来吞噬他的空间,消磨他的时间。

  我们酷爱电影院,沉迷于黑色且令人精神集中的空间。

  我没想到这辈子还可以在电影院里看到林天的电影,然后我们分手了。他松开手,祝我幸福。

  吴雨去了美国。我在机场正儿八经地对她说,我感觉他出车祸与你有关。我们笑着拜拜。

  叶希金为舞台剧女郎写了三百九十六首诗后失踪了,舞台剧女郎继续演她的舞台剧,继续和不同男人上床。

  宋宋和赵四没有离婚。赵四打来冗长的电话劝我和林天复合,我听得睡着了。林狗找了条母狗,当了爹。赵四问我要不要拿只小狗走,我说不要,我很忙没精力养。

  还有谁呢?

  林天回到北京。

  米卡说开摄影展的那天会和苏夕补办婚礼。苏夕没有回应,只是微笑。

  陈艾莫开始过气。现在的文艺小青年太多了。时代更迭的太快了。

  苏夕和我依旧在上海。

  周觅也在上海,城郊的疗养院里。周觅的父母不想他成为家中的困扰,本来家里都不赞成他进入娱乐圈,周觅爸爸的意思是,他这是罪有应得。我知道他们心中不是这么想的,只是拿出了这样一种姿态。

  我决定搬家。

  不仅仅是因为关于林天的东西太多,我没有一件件将之遗弃的力量。还有关于自我和他人,爱人和不爱的人,还有那些曾经。我应该潇洒地告别自身的某个时代,仿佛蟒蛇蜕皮,脱胎换骨地迎接之后的时光。除非像周觅那样,否则,人是难以删除记忆的,无论痛苦或者欢愉。

  但是人最擅长的就是假装。我可以假装我已经抛弃过往,开始新的生活。

  林夕说过,有一天假如我们都瞎了,所有感情都只好寄放在气味之中。这是我住过的地方,这是我家人朋友情人的气息,永远忠实。

  房间的尘埃落在我的肩膀上,成为了负担;那些忠实的气味,使我的呼吸变得沉重而疼痛。即便不去矫情地遗忘,为了我能好好地生活、好好地工作、好好地爱人、好好地享受、好好地发呆、好好地受伤、好好地痊愈、我应该离开这里。

  让它成为我身后的一个结点,记忆的一个关节。

  曾经,林天开着车在上海的大街小巷飞驰,带着我和我的衣服床垫,找到了这个地方。我甚至以为我这辈子可能会停留在这里,就像我牵着林天的手,以为这样就能手牵手共创美好未来了。

  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墙皮像老化的皮肤,再也难以遮掩它的羞耻,是我亲手用油漆抚平那些斑驳的伤口。屋里的每样东西,不知道在地铁里挤了多久,又走过多少级楼梯,才到达这里。我知道它们十分委屈,千辛万苦来到这里,或者它们也觉得,就可以这样安定下来了。像我爷爷穿了几十年的白玫瑰牌背心。它们熟悉了这里的气味和氛围,洞悉了我和林天的偷欢和争执,倾听着我对生活的抱怨和满足,它们为我保守秘密却不能得到安定。所以说,现在它们疯狂地报复我,把往昔统统展露出来。我已然压抑得不会哭泣。

  床底下藏着饼干盒子、拖鞋、安全套的包装袋、断了胳膊的小熊。饼干是我赶稿子,半夜跑去便利店买的;拖鞋是七浦路二十块一双大甩卖买的,粉红色的绒毛已经和灰尘扭打在一起。

  无论我怎么整理,看上去还是一摊琐碎的生活。我对着混乱的房间苦笑。它们真的是在报复我,报复我一直混乱的生活。

  但这样也好,票据和账单,在床底下突然苏醒的安全套包装,证明我在这里生活过。它们和记忆是一脉相承的,难以连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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