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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那年我21》 作者:张晓晗

第19章 摇晃(3)

  天朗开到我高中门口,隔着一条马路看穿白衬衫的少年姑娘走进校园。校门口百年不变地站两队人马,带着袖章喊老师好。看着他们心急火燎地往里跑,我有隔岸观火的快感,我已经被高中的作息时间折磨成变态了。我高中生活的重要课题就是迟到和同迟到作斗争。家离学校不远,但我一定要每天寻找惊魂三十秒的感觉,不耗到最后一刻绝不出门。我觉得这很可笑,自己因为习惯而陷入持续的恐惧中,我好几次被关在门口都要哭出来了,极少数因为恐惧而流泪的时候。每天早上我都要崩溃一次,第二天依旧死性不改地迷恋被窝。

  我戴着墨镜看校门。变成咖啡色的,每分每秒都被处理得苍老了。门口的老头还是让我心生厌恶,他的头发又少了一些,嘴脸和当年如出一辙,抓迟到学生再和他们辩论是他生活唯一的消遣。天朗从麦当劳里买来五个巨无霸,我们一边盯着学生像暗涌一样冲进校园一边啃汉堡。吃到一个半的时候,我在天朗肩膀上睡着了。我还能看见阳光,不过确实睡着了。肚子吃饱,我就会感到安全。我没有任何疯狂的梦想了,我宁愿用所有白日梦的时间来吃汉堡。但是我不能不想顾白,想他想得都老了。我像个混蛋,活得特别做作。

  他把我的时光碾碎,晶莹剔透的玻璃留在我的身体里,扭一下脖子会痛,迈一步会痛,挪两厘米胳膊也会痛,我痛苦地吃喝玩乐,他却变成了轻盈的粉尘,时刻缠绕着我。

  顾白说我们一直以来的互相伤害就是想证明,离开彼此都可以活得很好。生龙活虎,身体健康,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活得好。

  许天朗坐在沙发上给我读很多他平时来不及看的诗集,仿佛这样可以化解无法安眠的症结。

  叶子虽然繁多,根茎却只一条,在青年时代所有的撒谎日子里,我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叶和花朵,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爱尔兰,叶芝。

  天朗抚摸我的无名指。仿佛抚摸一个秘密。

  你爱我么?你爱谁?谁爱我?我爱谁?

  十六岁开始,顾白带我去各个摇滚场子。生命不息,摇晃不止。我们挤在黑压压的文艺青年中摇晃身体,酸臭的汗味夹杂香水,是一种特别复杂的味道。我们就在这种复杂的味道中无知地摇晃。我们拎着喜力瓶子,晃着晃着就醉了。我和顾白看着对方大喊大叫。我特别乐此不疲。

  “我们能不能白头偕老。”

  “你说什么。”顾白凑近耳朵。

  “我们能不能白头偕老。”

  “这是歌词儿么?”

  我发现自己已经精疲力竭了,只能拼命点头。好在他没问是哪首歌的歌词。

  顾白说,在这种喧闹的环境中才最能听到自己想听的声音。我听到顾白的心跳,和他的人一样,不谙世事。一个头发又长又乱,满身是洞和文身的青年疯狂地喊,妈妈我爱你。他特别瘦,带着不见天日的白,喊得好像全身都要瓦解了,喊到后来那个男人发现我在看他,他就盯着我,我就被他盯哭了,因为他也在哭。我特想上去抱抱他,可是顾白紧紧抱着我,抱得我的生命都酥了。

  我问顾白,为什么我们要这么糟糕地摇晃。他说因为我们活着。

  那天我们睡了滑梯间,滑梯间那么小,我们的呼吸都是同进同出的。我看着顾白的眼睛对他说,你吻别人的时候是习惯向左还是向右扭头。

  顾白想了一会儿,好像这样单想是想不出来的,只能试一下,于是把头凑过来。我以为自己的小伎俩生效了,我特陶醉地闭上眼睛。顾白的温度越来越近,之后一下子退回去了。他像找到数学题答案一样兴奋地说,左边。

  我特没劲地说哦。

  一晚上他都在追问,向左边扭头的人会怎样。是艺术家型还是生意人,是温柔还是狂放,是花花公子还是居家好男人。我被他问得烦了,尽管月亮特别亮,亮得晃眼,但我还是强迫自己睡着了。

  我不想再和许天朗吵架了。我坐在沙发上抽烟,天朗说这个星期不要和我说话了。他说只要我再抽烟就甩了我。

  我用餐巾纸写长长的话给他。

  我是怎样的姑娘。我想终止对生活过敏的状态,我也不想再一大群人喝酒到找不到北,不想谈很多恋爱,不想被叫不出名字的乐手抱着奔跑在凌晨的大街上,不想听一首歌听到吐了,不想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步,不想睡在滑梯里醒来天就亮了。

  我去了一家唱片行,买了一张名不见经传的乐手的专辑。走到收银台的时候,男店员说你还记得我么。我看了他一眼,说不记得。他说我变化真的那么大么?我仔细看了看他,说我真的不记得了。他把找零递给我。我又看了他一眼,恍然大悟,说你的新发型真难看。

  那张专辑我听过之后发短信给他,说声音很好听。

  我不记得名字的乐手发短信给我你很有眼光。

  我和天朗恋爱两年,第一次这么久没说话,我用餐巾纸写长长的话给他,他用来擦嘴巴。糖醋排骨和白米饭,意大利面和土豆泥,包子和白开水。我们始终没有说话。我觉得我和天朗也快完了。

  二十一岁那年,顾白失踪了。我对着闪烁的高楼喊,顾白顾白顾白……

  上海这座城市,没有海没有山,这令人疲惫不堪。我只能对着高楼喊他的名字,之后我就开始了目前为止最长的一次恋爱。我对许天朗说,我希望你爱我爱我像马拉松一样爱我。他说亲爱的,你爱我我才能爱你。

  我的现代文学课老师说,他觉得最残酷的职业是天文学家,他们在做一种没有尽头的事情,世界上最折磨的酷刑是把人送往太空,坠落坠落,没有尽头。

  我当时就哭了。我不得不向顾白告别。对着钢筋水泥,城市森林,喊他的名字。我不想把自己放逐到一个没有尽头的时空里,我会丧心病狂的。

  顾白,goodbye,顾白,goodbye。

  鲁迅说,坟一半用来怀念一半用来埋葬。所有高楼大厦云朵尘埃都以为我在缅怀带给我峥嵘岁月的少年,我自己知道我和他说拜拜了就好。

  我和顾白曾经厮混过的朋友许天朗恋爱了,并没有好和不好。但是我们现在不说话了,我们没有结婚也没有分手,只是没有语言了。恋爱之初,我对天朗说,如果我们交往三年我就和你结婚。他认真地和我拉钩。

  二十四岁的生日,冬天特别冷,我五天没有和我的恋人说话了,不过我收到了我的朋友顾白寄给我的生日礼物。

  整三年,我没有他任何消息。我认定他死翘翘了,在我神经质的梦里。

  我握着带着野牛草的伏特加特别手足无措,不过只持续了短短几秒,因为我发现了破绽,没来得及百感交集就已经变质了。

  顾白说他和同他去西藏的那个姑娘结婚了,他开了一家旅社,天气晴朗,色彩明艳,他觉得幸福,他买到了带野牛草的伏特加。我明明知道那根草是他放进去的,世界上没有这么操蛋的东西,就像没有真爱一样。但我还是哭了。

  “请你喝,希望你也能幸福。”我一点不想要什么狗屁伏特加,我想看见顾白摸摸他的脸,对着他清清楚楚地说,goodbye,我并不是叫你的名字,我是在老老实实地和你告别。顾白是狡猾的,他压根不给我一个离开他的机会。我觉得我的天朗特别傻,这么处心积虑地送我一瓶伏特加怎么没邮戳呢。

  你知道么,你不得不相信那种叫做命运的东西。顾白仿佛也明白,我们离开对方,才能过得好些。

  我在二十四岁生日那天干了件不聪明的事儿。大冬天里长途跋涉,从多伦路走到城隍庙,走啊走啊走了四个小时,从不同角度瞄见了东方明珠,越走越累,经过途中的每个超市我都停下来寻找草莓。你只有这样尝试过才知道,虽然很多水果在大棚里嚣张,但是草莓确实是在冬季里濒临灭绝的。买了一瓶又一瓶咖啡取暖。我很讨厌冬天,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我只是想起许天朗的故事。他说他小学的时候攒钱买草莓,他很爱草莓,就像爱我一样,爱得莫名其妙。后来我在泰康路上一家蛋糕店软磨硬泡,用冻得又红又肿的手指头敲打玻璃橱窗,买走了他们所有的装饰草莓。我说你不卖给我我就妻离子散了。老板看着我一脸认真,笑得特别开心,他说仿佛你才是妻。我也懒得和他辩驳,执拗地要买走所有草莓。

  我也想为天朗做一件事儿,过程留给我,结果送给他。像他悉心呵护我的那么多日子,学他像感情中的伟人一样送我一瓶带野牛草的伏特加。

  我还记得大学毕业典礼上天朗对我求婚,拿了一枚草莓巧克力蛋糕戒指。他说你要不要。我愣在那儿。

  “妞儿你到底要不要,不要我给别人去。”

  我“啊”了一声。

  “我给别人去了啊!”说着他转身就走。

  “我要吧。”我恍恍惚惚伸出手。

  “什么叫要吧啊!”天朗笑得特别贱,“大声点儿给我!”

  “我要!”

  “你自己要的,不是我逼你的啊。”天朗哈哈哈地笑,把我的左手拉过来,套在无名指上。

  我抱着草莓走在冷风瑟瑟的大街上,不自觉地笑了。

  我是怎样的一个妞儿,其实天朗不必问我,他也能知道得一清二楚,就比如说他知道我一直在找带野牛草的伏特加,知道我兵荒马乱的恋爱史,知道我的敏感和对顾白冗长不愿熄灭的感情,知道我的心猿意马。知道我吝啬又小气,爱一会儿又去玩儿别的了。

  就像我知道顾白被白雪埋葬,白纸黑字印刷在报纸上,带着浓重的油墨,但还是希望摸摸他的脸。那天顾妈妈哭了很久,我却说不出话。晚上跑去喝酒,全是顾白的朋友。他们怎么能这么开心,我就特别想劈死他们。我已经做好进局子、睡滑梯的准备,却被许天朗送回了家。

  天朗看着我左手抱着伏特加,右手拎着装满草莓的袋子就哭了。他甚至忘记拥抱我,哭得像个孩子,他一直是个孩子,做傻事儿。他的声音很低很低,说我们去领证儿吧。我笑得特开心,说好。

  天朗说你是我爱的妞儿。至少活得很真实。

  我的乐手朋友说我是有眼光的人。我选了苏遇的《开始》。

  我开始学着放弃,学着忘记,学着不再想起过去,学着开始一段新感情,学着把他当作你。

  我想给未来的宝贝讲一个浪漫的故事,很多年前的冬天,你妈妈因为一袋草莓把你爸爸给搞定了。很多又很多年前,你爸爸在你妈妈的身后喊了一声卡,她就停止摇晃,决定开始做一个靠谱儿的女青年。

  直到穿越了那么多条大街小巷被冷得清醒,我才知道,二十一岁的天朗喊了一声卡,我摇晃的青春期就戛然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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