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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伴我同行》 作者:天涯蝴蝶浪子

第6章 破釜沉舟(1)

  两个月后的一天,余优托我的小学同学送来一封信,她问我这两个月干什么去了,怎么没有再给她写情诗了,她说她很喜欢我写的情诗。

  我回信问她怎么知道情诗是我写的,她说她在诗里看到了我的名字。她说她要向我道歉,她说一开始我跟踪她的时候她很讨厌,就告诉了她的哥哥,她哥哥就叫人把我揍了一顿。

  她哥哥叫人把我揍了一顿,我在心里反复念这句话,真有意思。那天晚上害我的居然是余优的哥哥。居然跟赵扬没有半点关系,我不但冤枉了他,还亲手将他致于死地。

  我离开了学校,独自在旷野中待了两天。用悔恨已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我没有办法再去学校,再去昔日和赵扬勾肩搭背走过的操场,食堂,教室,走廊。

  我在家里待了几天,没有告诉父母发生了什么,只说我不想去学校了。父亲去学校打听,也没打听出什么。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除了我和已经死了的赵扬。这个秘密将永远被埋藏。

  父母不希望我这么小就辍学,他们征求我意见,我说如果一定要继续读书的话,我希望能离井原镇远一些。于是父亲托远房亲戚帮我找了一所新学校。

  新学校的确离井原镇很远,校园环境和设施不是一般的破。八个男生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寝室里,早上放个屁到晚上都散不尽,有余臭绕床三日不绝的趋势。食堂也很小,打饭要排很长的队,一不小心就会溅上一身汤饭。

  有时候感觉这样的生活就像坐牢一样,可转念一想,这些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能远离井原镇,只要能让我心安理得的生活,就是坐牢,又有什么不可以!

  在新的学校里我不想结识朋友,一下课,我就找个没人的角落看地上的蚂蚁。一放学,我就翻墙到校外的小树林里散步。有一天在小树林里,我遇见了临班的李小白和同班的栀子。当时他们俩鬼鬼祟祟的躲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聊天。

  李小白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一起去仗剑走天涯。”

  栀子说:“我们才刚认识哦!”

  李小白耸耸肩说:“没关系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过程可以省略。”

  栀子说:“你带我来这里不是谈诗歌的哦?”

  ……

  我懒得当灯泡,转身欲走,却被眼尖的李小白发现,居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相当惊讶,我进这学校不久,同班的人尚且不熟,隔壁班的他又是如何晓得我的名号的?因为刚才听到栀子提到诗歌,又架不住李小白的热情,我没有立刻走,还答应跟他们聊聊诗歌。其实我当时对诗歌的认识仅限于古代的几个诗人,所以当李小白神侃卧轨的海子和疯掉的食指的时候,我只能哼哼哈哈的敷衍过去。侃完诗歌侃教育,第一次接触我就领略到了李小白同学的三寸不烂之舌。但我想他多半只是说给栀子听的。

  栀子坐在我后面一排靠窗的位子,那里光线好,噪音小,很适合看小说。相比之下我的位置简直是腹背受敌,同学口中连绵不绝的单词和公式像一种咒语,搞得我心烦气燥,几欲抽人。我渐渐觉得李小白那天在小树林里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等待我们的是长达三年的加工,然后合格的送到高中再加工,不合格的就被淘汰到社会上。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出厂前要被不断的打磨,直到棱角尽失。你看看那些好学生,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身如虾米,眼如死鱼。”

  我们班主任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及格、上课不认真听讲都要罚款。如果每个月提前预付了一百块钱,就可以在所有时间随心所欲的看小说,下午最后一节劳动课也不会有人过问你的去向。

  大多数时候我都是被栀子拉去当电灯泡。她好像不喜欢李小白,但也不讨厌和他在一起,毕竟这学校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李小白好歹也算是一鬼才。他常常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曾拜读过他的文章,里面经常出现这样的句子:我疼得千山鸟飞绝。饿得手可摘星辰。

  我觉得这除了能证明他记得不少诗歌之外,再嚼不出别的味道了。可是他的语文老师却称赞他想像力丰富,有李太白之遗风。还有这样的句子——我郁闷的看着同样郁闷的你感到更加郁闷。我津津有味的看着你津津有味的啃着鸡腿感到更加津津有味。

  据说李小白还写诗,但我看过他了文章之后就断绝了看他诗歌的念头。栀子的诗我倒是看过一些,隐隐约约记得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停在某个空白处,等待那些陌生的字迹。所有的生活方式和感觉,我都体验到了,只是缺少实践。

  栀子为我们逃课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艺术是懒散人的事业,我们都是为艺术而生的孩子。所以我们是为了艺术而逃课,我们很伟大!

  只可惜这学校建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方圆十里都没有什么好玩的去处。除了在小树林里闲聊之外,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待在一个叫“暗地病孩子”的书吧。

  掀开门口厚重的门帘,从高矮不一的书架上随便挑一本书,要一杯廉价的奶茶,把身子完全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一呆就是一个下午。书吧的老板兼服务员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骨感美女。脸上总是挂着一抹忧伤。她喜欢郑智化的歌,店里常常缭绕着那首“中产阶级”

  我的包袱很重我的肩膀很痛\/我扛着面子流浪在人群之中\/我的眼光很高我的力量很小\/我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偷偷跌倒\/我的床铺很大我却从没睡好\/我害怕过了一夜就被世界遗忘\/我的欲望很多我的薪水很少\/我在台北的马路上迷失了我的脚\/没有人在乎我这些烦恼\/每个人只在乎他的荷包\/我常常喝着可乐我吃着汉堡\/只是心中的空虚饥渴无法填饱\/是不是就这样平凡到老\/我的日子一直是不坏不好\/是不是学会了放弃思考\/这样的我才能够活得很好\/头壳坏掉才能够活得很好

  李小白写小说的时候也喜欢听这种音乐,说真的我很怕李小白写东西,每次他写完一个小说后都会激动的拉起我的手,说:“兄弟,我就要出名了!我这个小说绝对是十年来中国最好的文学作品。你说我投给哪家出版社好?”我从不追问他那些稿子后来的归宿,估计都被他烧掉了。他喜欢烧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喜欢那种灰飞烟灭的感觉。

  在新学校待了半年后,我花了点钱买到了栀子旁边的座位,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意思。只图清静。赵扬的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让我觉得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疯狂很可怕的事情,起码对于我来是这样的,我无法心如止水的面对过去,也就无法心安理得的面对未来。我想男女之间,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就好了,没必要非要强调谁是谁的谁,谁只属于谁。人最终都是只属于自己的。

  有一天李小白突然消失了,半个月后收到他从拉萨寄来的信,信中说“村上春树说十五岁的时候最好来一次离家出走,安妮宝贝也在苦口婆心的劝我们流浪。于是我整理好行囊,踏上火车不告而别,一路西上。幻想着能遇到崔建口中的花房姑娘。可是饿了两天肚子,一件新鲜有趣的事情也没碰上,到处都是一样的高大的楼房,到处都是一样麻木的脸庞。火车站里随处可见流离失所的人们,他们脸上满满的写着四个字:世态炎凉。”

  信上没有说他要不要回来,我和栀子目瞪口呆。不过我想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是饿不死人的,碰了一鼻子灰之后他自然晓得回头,小白走后不久天便转凉了。小树林里弥漫着苍凉的味道。栀子仍穿着软软的裙子,露着雪白的小腿。女孩子似乎都舍不得夏天,感冒了也要义无返顾的挑着一身单薄的衣衫。我是怕冷的,早早的用长裤和夹克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少了巧舌如簧的李小白,我和栀子像两个不合槽的齿轮。我们都不想一个人呆着,可是两个人在一起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栀子喜欢自顾自的拨弄地上的松针,或是把玩一块光滑的石头。这样一蹲下去就要玩几十分钟,站起来的时候毫无悬念的要两眼一黑倒在我身上。她贫血,每次我告诉她,要缓缓的站起来。她都是答应了然后又忘记。不过说真的,被她香软的小身板儿倚着,是件很惬意的事情。

  每天傍晚吃完晚饭我们都要去以前从不去的广播站,那里有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我们等着新闻联播结束以后看天气预报,关心的当然是拉萨。书上说那是日光城,我想小白去那里可能是为了躲避黑暗吧。他走之后我才发现我一点都不了解他,甚至从没想过要走到他心灵深处看一看。

  一晃就到了初三,同学们都在忙着做题。桌子上堆着的教辅资料高过了头。而我的桌子上一如既往的孤零零的躺着一本被我摧残成海带状的小说书。栀子依旧津津有味的在桌子底下折叠着飞禽走兽。我们都抱着混到死也不向应试教育低头的态度。到毕业的时候,看着匆匆离开学校的同学,我惊讶的发现我叫不出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名字,长达两年多的中学生活仿佛只是睡了一觉。不过醒来后并非无路可走,我和栀子一起去了附近的一所学费低廉的职业中学,打算读两年就去工作。

  在职业中学里我们学的是美容美发,这学校是一个神奇的世界,老师和学生比着玩个性。奇装异服就是校服,正儿八经必遭人唾弃。耳钉,唇钉,鼻环,脚链,手链,项链,缺一不可。你若是穿西服打领带,门卫都不让你进校门。这学校的宗旨是:龌龊后清纯,先流氓后艺术。到处可见这样的标语:生命在于折腾。头可断,发型不可乱。校园里的花花草草雕像路标是不可以乱摸的,当下流行行为艺术,没准那蹲着的就是你的专业老师。早操是不用上的,这里几乎没有昼夜之分,老师想上课了就会打电话给你。每个房间都是隔音的,你可以疯到四肢瘫痪,睡到海枯石烂。戴着小红帽的校长在开学典礼上说:艺术与规矩无关,与公式定理无关,与功名利禄无关。我们发现美,创造美,享受美。若是对艺术的感情不纯粹,我劝你赶快退学。一周内退学的,学费全部退回。这话吓了我一跳,说真的我对艺术没什么具体的感觉。我狂热的不干脆,忧郁的不彻底。看不出一点艺术家的潜质。我连颜色都认不全,就厚颜无耻的来学美容了。

  栀子因为不习惯这样的学习环境,没待多久就退学了。她走之后我就只能独来独往,有时我真想抽起某个同学的衣领使劲摇晃几下,然后问他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交往。可始终只是想想。教学楼前有一片宽阔的草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平躺在上面,看遥远的天空,看昏黄的路灯。偶尔看到校园里长发飘飘眼神落寞的姑娘会让我想起栀子,想起她柔软的皮肤和带着拉芳洗发水味道的长发。想起那句诗:世上多少笨小孩,未曾深爱已言别。

  暗地病孩子终于停业了,老板不知去向。招牌换成了北京烤鸭。生意红火。我开始留长发,幻想有一天头发变成翅膀,带我飞翔。睡觉的时候我故意用被子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茧,幻想一觉醒来变成蝴蝶。可是生命一天天腐烂,该变的都没有变。我傻傻的告诉自己,一切会好起来的,以后会好起来的。

  因为没有人陪伴,已经在我生活中消失了很久的赵扬又在我梦里出现了,这一次他玩得很彻底,每一次都以血肉模糊的样子出现,每一次都让我从半夜里惊醒。半个月后,我再次选择了退学。这一次父母没有说什么,家境一日不如一日,他们已经没有多余的钱再托关系帮我选择学校了。

  退学之后,我回到井原镇,回到已经有些陌生的家里。尚未成年的我不能去南方打工,不能去当兵,不能取代哥哥帮父亲做生意。其实就算成年了,我也不想去打工当兵或者帮父亲做生意。如果让我选择的话,我还想去上学,但不是以前上的那种三年一个轮回的中学,我想去读艺术学校,学唱歌学吉他,做一个牛逼闪闪的摇滚少年。

  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基本上不干别的,退学半年了邻居都不知道我在家。我看的书都来源于镇上的一个书摊,那上面全是旧书旧杂志,一两块钱一本,买得多还可以打折。我每次去都是拎着口袋去,扛着口袋回来的。只有在看书和睡觉的时候,我才是最放松的,不用为过去悔恨,也不用为未来忧愁。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快一年才结束,结束的原因是镇上开了一所网吧。网吧的出现改变了很多井原镇不良少年的生活习惯,他们不再聚集在溜冰场或者迪厅,他们碰头和消磨时间地方都变成了网吧。

  一开始那网吧只有六台电脑,每台电脑同时至少有两个人在玩,一人管键盘,一人管鼠标,因为大都是在打游戏,所以玩的人身后还会站着几个观摩指挥的,像下象棋一样。

  从我家到镇上的网吧大概有六公里的路程,一开始我是骑自行车去,后来自行车被偷了就只好搭乡间的中巴车或者步行去。家里后来又买了新的自行车我也没骑,网吧附近的小偷太猖獗了,几乎每周都会有上网的人丢自行车。

  我上网的时候很不喜欢后面有人看着,我不玩游戏,大部分时间我都是跟QQ里的好友聊天,或者泡在论坛上,发帖子,然后看人回帖,或者在别人的帖子里版聊。

  刚学会上网那会儿,时间过得很快,感觉并没有做什么,一天就过去了。我每天早上八点起床,喝点妈妈煮的粥,就搭车到镇上,如果不是周末,早上总会空出一两台电脑的,我一坐下屁股就和椅子粘一块儿了,中午不吃饭或者啃块方便面,直到天快黑了,最后一趟乡间巴士车要来的时候我才恋恋不舍的起身结账。

  网吧是按小时收费,在网吧一天大概要花十五块钱,这些钱全来自爸爸或妈妈的口袋。我妈有时候发现钱少了会问我,我从来没有承认过。我妈虽然怀疑我,但是也没有因此就把钱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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