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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放纵的青春》 作者:夜惊鸿

第6章:刘国志的温柔

  最好看的是石头路两边她种的芹末花,绿色的茎叶密密地贴着地面,单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花,成百上千地沿着石头路开到正屋门口,红的黄的杂错在一起,美得让人舒心。

  她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庭院这么自豪过,这时候想到刘国志刚刚就来过这里,看见了自己的双手把一个家弄得这样整洁和美丽,她心里就有些得意。她想既然他肯给自己写信,时隔几个月没有接到自己的回信,又大老远地从城里特意跑回来看自己,似乎并没有被自己的穷困和家庭拖累吓倒,那他看重的就是自己这个人了吧?否则凭他那样的容貌和心性,找什么样的姑娘没有?他这样的钦慕如果变成失望,那自己就太不幸了。

  她沿着石头路向上走,想着心事,跟以往心事重重的样子相反,这一次她越想越高兴,脚步也慢慢轻松起来。

  叶望舒走到园子上面栏杆里的庭院,眼前的乱糟让她雀跃的心咯噔一下,见自己出门前还干干净净的水泥地上,又到处都是鸡鸭鹅的臭屎。左边窗下和栏杆边正对的两个花坛里,她刚刚种好的两垄芍药,半尺高植株上的新蕾被鸭子和鹅吃得精光!她一看之下,心疼得也忘了自己身上衣服还湿着,跑过去看芍药花的残株。她一边看一边气得头昏,栏杆边的红色芍药还罢了,这窗下的粉色芍药可是她千辛万苦从山下的人家要来的根茎,如今被吃得什么都没了,向来不爱求人的她,为了这几株花用了多少心思啊———这些畜生,要是她有了钱,一辈子也不要养这些到处拉屎的东西!

  钱,什么都要钱。填饱肚子需要钱,饱了肚子之后的生活品质,更需要钱。而她只不过勉强填饱肚子,就奢望养花颐性的达人生活,是不是太过奢求了?

  她心里一股火,伸手打算把这些没有什么用的植株折掉,手掌一碰,一朵躲在残叶后的花蕾轻轻晃了一下,小小的花苞看来安好无恙。叶望舒喜出望外,忍不住笑道:“你这个家伙倒是命大!”

  她这么自言自语,想起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有一阵日子沉迷《红楼梦》,书里面的贾宝玉常常对着花鸟虫鱼自言自语,那时候同宿舍的同学还曾经说过“自言自语的人有强烈的自我毁灭欲望,容易自杀,不然就出家”———大学的记忆除了那一幕屈辱的,其他的都渐渐模糊了,唯独这一句话她却记得。

  她咬住嘴唇,自言自语的人看来不是自我毁灭,而是想找个宣泄和解脱的法子。自己是不是太累了,也在寻找解脱?想到这里,她长长地叹口气,觉得心口处压了一块儿铅的样子,幸好这时候屋子里传出俩孩子的吵架声音,她不再胡思乱想,快跑进屋。

  小宝和小燕在厨房里因为分赃不均,争抢不休。叶望舒走到自己的屋子,她住的这边为了取暖方便,是卧室套卧室,当初是她爸妈的房间。她爸死了之后,母亲一个人搬到走廊对面的屋子,现在叶望权要回来,母亲一直闹着要搬到楼上去,图个心静。

  她在里面自己的屋子里换了干爽衣服。走到厨房,她给两个孩子仲裁了一番,小宝小燕各自带着战利品找隐秘处藏起来,以免互相发现偷吃。剩下的一点儿苹果桔子,叶望舒拿着进了母亲的屋子,看母亲坐在炕上,一动不动。

  “妈,你想吃桔子么?”

  “刚才那个二胖子来,他还买东西,为了啥?”叶母手不动,只看着女儿问。

  叶望舒知道妈会问起来,她也不打算隐瞒了,“他说我大哥要出来了,问我想不想出去打工,要是想去,他能帮忙。”

  叶母点头,一会儿叹了口气:“我猜他是对你有那个想法。唉,这二胖子长相有点儿太好了,不知道人品怎么样。男人相貌好,一点儿都没用,要做事踏实稳重,性格好,才是女人一生的依靠。”说到这里,叶母似乎想起自己的伤心事,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不能忘记丈夫临死时光着身子躺在另外女人的炕上,她恨这个死鬼,他死的年头越多,自己越是恨他,甚至把现今家里生活的困顿和儿女的不幸统统算到那死鬼的头上。

  叶望舒把东西放在炕几上,自己转身欲出门做晚饭,听母亲在身后叫她:“不要为了我们,就把自己随便托付给上门提亲的男人。你要是不喜欢他,就当一辈子的老姑娘吧。比守着没啥感情的婚姻过日子强些。”

  叶望舒想说话,看见母亲的脸色执拗,鬓边的灰发带着一丝凄凉,她把话咽了回去,出门去了。

  叶望舒一个人在厨房里静静地淘米,想着母亲说的话。她做了二十五年的姑娘,从小姑娘到大姑娘,而今成了村民眼里怜悯的老姑娘,她不想做下去了。有个男人上门提亲,只要人体面,能赚钱养家,又喜欢自己,还不嫌弃她们一家老小,她还有什么挑剔的呢!

  她把柴禾架上,擦燃火柴,一点点的亮光在干燥的庄稼秆子上跳动起来,她盯着火光,感到火烤得自己的脸慢慢热了起来。她把手攥着拳头抵在嘴唇上,眼前的火光中闪着刘国志那张好看的脸。他穿着T恤衫黑色长裤站在小路边的样子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她不得不闭上眼睛,才能阻住自己的胡思乱想。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忍不住把刘国志以前给自己写的信拿出来,一读再读。以往看着信上的字,因为想不起来刘国志的样子,终究隔了一层一般。这时候读他的信,想着他那英俊的外表和活泛的心性,就觉得那字里行间似乎都有了深意。她心里知道自己想多了,可还是忍不住要从这平淡的问候信里看出他对自己的心意。

  这样反复地思量,直到夜深了,她才睡着。朦胧中总觉得天该亮了,睁开眼一看,外面还是黑咕隆咚的。如此反复几次,她再也睡不着了,睁着眼睛看着窗帘缝隙里的月色,想到刘国志就在山下,她心里又甜又慌,在炕上躺下又起来,起来又躺下,不知道怎么地就想起古诗里说的“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么多年过去了,以往记得的古诗词早就随着黑土埋进了泥里,此时触景生情,偏偏想起了这两句。想来作这两句诗的古人,必然跟自己此情此境相差无几。

  她因为一夜没好好睡,天亮的时候,反而迷糊着睡过头了。等到听见外面院子里有人轻喊道:“望舒在家么?喂,有人么?”

  她猛地一下子惊醒,爬起来掀开窗帘,那刘国志正站在自家门口。刘国志见窗帘动了,随着看过来,见叶望舒穿着贴身小袄,碎花的长裤,脸上犹有睡痕,他不禁愣了一下,隔着窗户愣愣地看着她。

  叶望舒一年到头从来不曾睡到太阳一丈多高还不起来的,偏偏赶上刘国志来家里这天,她就醒不了。她一边换衣服,一边懊恼,想着刘国志千万不要因为这个以为自己是个懒姑娘。

  她心里越是想给他好印象,跟他在一起时就越觉得不自在,只觉得自己到处都不完美。她小跑着到门口,还一边跑一边检视自己的鞋袜衫裤,开了门,才想起头发仍乱着,她忍不住抬起手梳拢一下。

  门开了,刘国志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紫色的旧纱衫,乡下女人不讲究穿裙子,她也不例外,一条做工粗劣的半截牛仔裤随便地套在身上,脚上是一双紫塑料拖鞋。整个人兀自带着刚起床的蒙眬之意,手却高高抬起拢着头发,这个姿势让她的胸部看起来很是丰满。

  他知道自己不该看那里,连忙掉开眼光,听见她已经说:“我昨天晚上睡晚了,今天没起来。你吃了早饭么?”

  “吃过了。我要不要先回去,等你忙完了,到山下我家的老房子叫我?”刘国志嘴上这么说,人却一动没动。

  叶望舒忙把门打开,她想了一个晚上他来的日子,无论如何不希望他走,这时候做了个进门的手势,对他说:“进来吧。我先弄早饭,你要是不嫌弃,就一边等着一边喝点水。”

  刘国志求之不得,迈步走了进去。俩人一前一后进了后面厨房。北方到了夏天,通常都不在灶上煮饭了,因为灶膛连着炕,炕被烧热了,夏天睡着难受。叶望舒领着刘国志沿着走廊一直出了后门,她在房檐下给刘国志拿了一把椅子,让他坐在上面,自己转身进厨房了。

  刘国志还没到过叶家的后园子,这时候四面打量,见豆角黄瓜扁豆空心菜青葱西红柿韭菜等,郁郁葱葱的,长得极好。远处的篱笆上爬满了喇叭花,在早上的晨光里红的紫的开得正艳。自己脚下靠房檐处,两垄芍药及膝高,为了防止风吹倒了,芍药茎上还用竹条仔细地搭了架子。两边贴着房檐和菜地边种的贴地花,让这后园子的泥土都带着花香。

  叶望舒,当年在学校里天上月亮一般的女孩子,学业容貌样样都让自己高攀不起,今时今日,看了她手下的这个家、这片庭院,她的慧心仍然让自己觉得局促。刘国志这么想着,听见厨房里传来轻响,叶望舒显然在收拾炉灶,一会儿工夫,见她搬出来一个乡下人家夏天用来做饭的半截小缸,放在离自己三四米的地方,转身又进了厨房。她进进出出几次,很快就在那小缸上架起了小铁锅,柴火从小缸上挖出来的一个缺口送进去,只一会儿工夫,那锅里的杂米粥就熬好了。

  她走到地里,摘了两颗黄瓜,拿着黄瓜走到地头上,见刘国志坐在椅子上呆呆地看着自己,脸上不自觉就红了,对他红着脸说:“早饭好了,家里有现成的咸鸭蛋,我拌点凉拌黄瓜,你要不要吃点儿?”

  刘国志愣愣地忘了回答,只觉得她穿着紫色的衣服站在满目绿色的园子中间,显得好看极了。他老远地自城里跑回来,心中对自己的行为也没有什么信心。毕竟他记忆中的那个叶望舒是十几年前的她,这些年过去了,叶望舒变成了什么样子,他心里也没谱。不想昨天在河岸上看见她,浑身湿漉漉地站在那儿,比记忆中那个梳着两条长长麻花辫子的小姑娘黑了些,丰满了些,这些年辛苦劳作让当初美丽的脸蛋带了些操劳的痕迹,可他心里仍然觉得她那眼角眉梢透着清灵秀洁,像个自己高攀不上的月亮!

  他感到了自己的失态,忙转开目光道:“不用麻烦了。我在家里吃得很饱。我听见楼上有声音,可能那俩孩子醒了。”

  果然他的话音刚落,就听见楼梯哐哐响,两个孩子一起冲到后门口,看见锅里的稀粥和鸭蛋,就冲到厨房,一会儿各人端着一盆水跑出来,三下两下洗完脸洗完手,也不等姑姑说话,先就各自盛了一碗粥跑到厨房里吃起来。小燕大一些,还懂得跑走之前问一句:“姑,你吃了么?”

  叶望舒无奈地摇头,教了很多次,这俩孩子还是记不住礼貌。她给母亲盛了一碗,递给小燕道:“你给奶奶送过去,咸蛋白奶奶不爱吃,把蛋黄给她。早上少吃些饭,中午咱们吃韭菜盒子。”

  小燕听了中午要吃韭菜盒子,欢呼一声,端着饭碗冲进房里。

  叶望舒洗净一根黄瓜,递给刘国志,笑着说:“乡下地方,没什么好东西。你就拿这个黄瓜当水果好了。”

  刘国志看叶望舒行事,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稳重得体。他这些年在外面闯荡,结交认识的各色女子不少,心中还是最喜欢从小就暗恋的叶望舒。只不过在学校里自己学习成绩一般,而那时候崔铁叶望舒是全县考试的男女状元,有崔铁在旁边,叶望舒自然不会看到坐在教室后面角落里的自己。他本以为自己的这份心意一辈子都没有说出来的机会,想不到十几年过去了,当初本该远走高飞的叶望舒,因为家庭的拖累,留在这山乡五年多,而且如果她哥叶望权仍是当年那不争气的老样子,她这一辈子恐怕都要留在这里了。

  他曾经想过回来看她,可那个时候自己不过是建筑队的一个小工,觉得没有资格。去年他姐夫当了包工头,自己跟着东奔西跑,学了不少本事,钱慢慢地赚得容易了,将近二十六岁的人,渐渐地想成个家,叶望舒的名字就在这个时候再次占据了自己的心。

  他如果要娶妻,也要娶当初那个让自己神魂颠倒的人啊!

  “好啊。我正口渴呢。”刘国志想着娶叶望舒为妻,心里的喜悦不自觉地就外显在脸上。他接过黄瓜,放在嘴里咬了一口,瓜甜,想起种瓜的姑娘,心里更觉得甜滋滋的。

  叶望舒匆匆吃了半碗饭,略略收拾一下,带着刘国志去看颓倒的禽畜门。这样敲敲打打的活计对女人来说很难,对刘国志这样正当壮年的小伙子就很简单了。不过他不想收拾好了之后没有借口再上门,他心里想着做一个新的,再慢点儿做,可能得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就对站在旁边的叶望舒说:“这个旧的不行了,就算修好了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我给你做一个新的吧?”

  叶望舒喜出望外,“真的?那太麻烦你了吧?”

  只要能看见你,麻烦也不怕,刘国志心里想着,嘴上却说:“没关系。反正我最近在家里,也没什么事。”

  “我给你找工具去。自从我爸去世,家里的这些东西还没人动过呢,我可能得找一会儿。”叶望舒说着进门去了。果然过了好久,她才从门里跑出来,手里拎着她父亲在世时的医药箱子,那些镊子针筒都已经没什么用处了,全都堆在箱子夹层里,顶上的一个匣子里,放的都是居家常用的扳手钳子等。她搬着箱子到了刘国志面前,问道:“你看看还缺什么工具,我再去找。”

  刘国志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些。还需要一把大锯,一点儿钉子,家里有现成的么?”

  叶望舒摇头,锯她可以到山下去借,可钉子,恐怕就得花钱买了。唉,为什么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花钱呢?

  “我想起来了,我带回来的东西里可能有多余的钉子,等我明天来,带来一些。”刘国志不太擅长撒谎,这会儿一边对她说,一边低下头,手里翻捡着箱子里的工具。

  “你这么老远从城里回家,还随身带着钉子?”

  刘国志有点儿不好意思,“我——我其实没带。不过我不想你花钱买新的,我来帮你买这些东西,行么?”

  叶望舒摇头道:“不用了。要是有旧的钉子,就随便糊弄着顶上。要是没有,这个旧门也能将就着用。”

  刘国志没有反对,他心中的叶望舒一直不会贪人便宜,自尊自爱——她这样贤惠贞静,做自己的妻子再适合不过了。

  他开始干活,偶尔叶望舒会出来给他送杯水。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她出来对他说:“太阳烤得难受,你到后面来歇会儿,等晚上太阳下山了,你再接着做好了。”

  刘国志见她手里掐着一把韭菜,想起她早上对小燕说的中午做韭菜盒子,看来她已经开始准备了。他正有些热,当着叶望舒的面,不好意思脱下身上的T恤,便抬起胳膊擦着汗边答:“好啊。”

  “我给你打盆水,你洗洗脸吧?”

  “好。”

  叶望舒盛了水,把香皂和毛巾放在他手边,自己坐在一个矮板凳上挑拣韭菜。低着头的当,她感到旁边的刘国志好半天一动不动,忍不住抬起头看他,见他用毛巾捂着脸,好久也不拿下来。

  她脸上立时就红了,家里穷,她没有多余的钱买客人专用的毛巾,刚才顺手把自己常用的递给了他。她想那毛巾上的花纹已经黯淡得只剩下隐约的粉色影子,表面也粗糙极了,可看他的——他的样子,倒像是爱极了这毛巾似的……

  她低着头异常仔细地掰掉韭菜上的枯梗子,耳朵却竖着,听着身旁他的动静。田里的虫儿在当午的阳光里吱啦吱啦地叫着,连平时从来不注意的蝉声,此刻都显得异常噪响——

  “我——我刚才想起初中时候的你。”刘国志突然说道。

  叶望舒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见他手里攥着自己的毛巾,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他的记忆中有自己初中时候的样子,可她心中却丝毫想不起他那时候什么样,他小名叫二胖子,他那时候很胖么?她仔细看他现在的模样,高鼻梁大眼睛,常常抿着的嘴角显得他人很踏实稳重,自己当初接到他的信时,曾经想过只要他人品好就可以了,这时候看他,不但人品不错,连容貌也英俊极了。

  她脸通红,本来紧张得几乎不想再坐着了,可看刘国志脸上眉头紧促,似乎要说什么重要事情,仍呆呆地朝自己望着。她狂跳的心慢慢地冷静下来,心里有点儿惭愧,却也隐隐地有点儿失望。

  这失望是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

  刘国志终于张口道:“我在想那时候念初中,我在教室最后面坐着,每天最盼望的时候,就是上语文课发语文作业本。我读书不好,最烦老师留作业,可每次语文老师留作业,我心里都高兴极了。别的作业我不是抄就是随便糊弄,只有语文作业,我都是一笔一划地工整写好,然后盼着发作业的时候。你知道为什么么?”

  初中,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这些年发生了太多的事,她对那时候的记忆已经十分模糊,这时候听他问起,回道:“为啥?因为你语文成绩好么?”

  刘国志听了,自嘲地笑笑,“你果然不记得了。”说到这里,他似乎长长地叹了口气,“我所有的科目里,语文成绩还真是最好的,不过不是因为老师教得好,而是因为那时候学习成绩全班第一的女孩子,是语文课代表。”

  叶望舒听了,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当年的那个语文课代表就是自己。她心头一震,人不自觉地痴痴望着刘国志,出了神一般。被人暗恋了这么多年,对一个女人来说,该是最高的赞美了。她觉得自己眼睛有点儿湿润,喉咙口发紧,剧烈跳动的胸口好久好久不肯平静下来,直到自己颤抖着声音问他道:“你盼——盼着我发作业?”

  刘国志听到了她声音里的颤抖,他本来稳重的脸也有点儿泛红,拿着手里的毛巾,不自主地就放在自己鼻子底下轻闻起来:“这毛巾很好闻,不知道你用的什么牌子的香皂?”

  叶望舒叹口气,“我哪里有钱买什么牌子的香皂,就是在集市上买的一元钱两块的肥皂,能洗干净东西就行了。”

  “难道十几年前,你也是用的这种肥皂么?”刘国志似乎陷入了回忆当中,“那时候你拿着作业本,到了我旁边,我总是能闻到你衣服上香香的。有一次你出乎意料地停了一会儿,对我说‘刘国志,你作业写得真好’,我傻愣愣地,都忘了回答你。等你走了之后,我后悔了好久,这么多年唯一的一次你跟我主动说话,我竟然被你身上的香气恍了神,没有回答你。”

  叶望舒看他目光定在了自己脸上一般,这样温馨的往事,她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心里不自觉地有点儿可惜。太多年没有人喜欢她,没有媒人上门提亲,她以为自己真的要孤老一辈子了,想不到那年少苦读的岁月里,竟然藏着一个沉默的少年刘国志,在教室的后面,等着自己发作业的时候,闻闻她衣角上的香气……

  “现在你想跟我说多少话,我都会回答你。”她鼓足了浑身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似乎是鼓励的话,已经脸红得不敢抬头了。

  “望舒,你懂得我的心意吧?”刘国志想了又想,终于把这句至关重要的话问了出来。夏天的这个时候,建筑队很忙,他费了极大的力气请了一个月的假,不想连自己的心意都没有说出口,就遗憾地离开。

  叶望舒轻轻点头,嗯了一声。她毕竟不是十五岁的小女孩了,十年光阴过去,即将二十五的她,青春剩了一个短短的尾巴,拖着沉重的家累,她没有多少机会可以嫁个好男人了,再蹉跎几年,她能嫁的不是拖儿带女的鳏夫,就是二婚的老男人,当命运在此刻把幸福的机会放在自己手心的时候,她就该抓住。

  至于爱情,他心里似乎仍有自己,而自己对他也颇有好感——对一个二十五岁的乡下老姑娘来说,这就足够了,别的都是奢求。

  “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这个。现在好了,我总算说出口了。”刘国志长长地出口气,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起先前她给他倒的水喝了起来。

  叶望舒望着他,他额头上的短发湿漉漉的,不似先前服帖,T恤上汗水浸透的地方能看出他很结实——她这样看着看着,感到胸脯突然变得敏感起来,不自觉地把目光移向他的嘴唇。

  二十五岁,她的梦里曾经梦过跟一个健康年轻的异性亲密,只不过她没有经验,梦里朦胧的一片,除了拉手,她什么都想象不出来。

  她在脑子里想着跟刘国志亲吻该是什么样的感觉。想着想着,觉得自己再也没法在他旁边坐着择韭菜了,她心慌意乱地站起身向厨房走过去,忙乱中一脚把盛韭菜的小筐踢翻了,她蹲下身子拾掇的当口,旁边刘国志忙跟着站起身道:“快要吃中饭了,我还是走吧?”

  叶望舒抬起头诧异道:“你不在这里吃饭么?”

  刘国志点头,“不在这里吃了。你家没有男人,我在这里时间太长,容易引起闲话。”说完,他将手里的毛巾递给叶望舒,顺着走廊走到前院,仿佛逃开什么一般,一直出了叶家前院的大门,渐渐越走越远,下山而去。

  叶望舒盯着他的背影,见他一直没有回头,心里只觉得空落落的,人呆着,直到手里的韭菜篮子掉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声,她才回过味来,不知道怎地,心情从刚才的狂喜一下子变得无比低落。

  突然之间不想做什么韭菜盒子了,她一矮身坐在房檐下的石板上,双手抱着头,眼睛看着脚边忙着觅食的工蚁,呆呆地出神。

  她竟然幻想刘国志会马上亲吻自己!她知道此刻身边没人,可还是羞愧得无地自容——他那样稳重的男人,自然什么都是按部就班地来,先前给自己的信里不是说了么,他在外面见识过很多女人,他都不喜欢。

  人家大老远地回到老家这里,可是为了找一个正派女人的!

  天哪,想想她刚才,看他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的嘴唇,他有觉察出自己的异样么?要是他知道自己竟然是这样的女人,会不会后悔对自己表露心意?

  她越想越怕,想到刘国志不肯留下吃饭,走的时候没有回头,心里就越想越多,以至于开始自卑起来:她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吸引刘国志这样的好男人呢?

  要是他再也不来了怎么办?

  她站起身,轻轻叹口气,不自觉地摇了摇头,似乎这样就能摇掉心里的烦恼。她一贯的习惯就是真要伤心时,反而什么都不想了——她要养家,必须坚强。烦恼、悲伤、怨天尤人,这些都不能让粮食自动跑到饭碗里。

  穷人,连悲伤都没有资格!

  她提水洗韭菜,炒鸡蛋,将小宝从水池里钓的虾炒得黄亮,一个人搬出桌子椅子,赌气似的也不叫人帮忙,在浓荫下包好了韭菜盒子,煎熟了摆在桌子上,她进屋拿醋和酱油时,对屋里的母亲说:“妈,吃饭吧?”

  叶母走到后院,一会儿工夫楼上看电视的俩孩子听说吃饭了,也跑着下来。四口人围着圆桌坐着,叶望舒情不自禁地想到刚才走开的刘国志,果然满门的老幼,他一个壮年小伙子,非亲非故的,要是留下,还真是有些不伦不类。

  她心里这么想着,就长出了一口气,等到剩了十来个韭菜盒子,看孩子们都吃不动了,她找到一个干净饭盒,把剩下的韭菜盒子装起来,递给小宝道:“你知道山下老刘家在哪儿么?”

  小宝点点头,叶望舒接着嘱咐道:“把这个给他家的刘国志送去。就是上午帮咱们修胡同门的那个人,记得么?”

  小宝又点点头,接过饭盒跑着出去了。

  下午太阳不那么毒的时候,刘国志又来了。叶望舒有了上午那样尴尬的经验,现在看见他,知道怎样得体应对才不显得轻浮,不让他失望,所以人迎过去,微微笑着问他:“中午休息得好么?”

  刘国志点点头,他也觉得上午自己因为一时冲动,对她说的话有些造次,毕竟现在俩人还不够熟稔,所以即使知道叶望舒特意给自己准备的午饭,也匆忙下山去。这时候看叶望舒,似乎上午两个人之间所说的话,对她丝毫没有影响,心里不自觉地就松了口气。

  “还好。谢谢你让小宝送过来的韭菜盒子,真的很香。”

  “没什么,你帮我修理这个门,我谢谢你也是应该的。”

  刘国志点点头,走到一旁接着做上午剩下的活计。一会儿工夫,叶望舒手里端着一大盆衣服出来,放在他旁边,对他笑着说:“让你一个人在这里干活,我怪不好意思的。我洗着衣服陪你。”

  刘国志笑笑,低下头,手里不停地敲敲打打,发出叮叮声。

  又过了一会儿叶望舒说:“上午我看你的衣服都汗湿了,你要是不嫌弃我洗不干净,拿过来我帮你洗吧?”

  刘国志手里拿着凿子,沉默了一会儿,后来闷声道:“不用了,我自己能洗。”

  叶望舒听了他的语气,手里正搓洗的衣服不自觉地停了下来,她看着他,一时被他的回答弄得不知所措——难道他真的嫌弃自己洗衣服不干净么?

  刘国志忙道:“我不是嫌弃你洗不干净,是——是你在院子里晾晒男人的衣裤,容易引起闲话。”

  叶望舒倒是没想到这一层,她见这刘国志竟然这样细心,心里既欣慰,又隐约有些失望——他不是已经对自己表露心意了么?既然两个人早晚在一起,为什么要怕山下人说闲话呢?就算是山乡里,女子给心上人洗衣服也不算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啊!

  她心里忐忑地洗完了衣服,快要吃晚饭时,刘国志照常下山去了。她把煎的鱼和炒西红柿鸡蛋装在饭盒里,又让小宝给他送过去。

  第二天早上他来的时候,把饭盒还给叶望舒,看着她收到厨房里,跟在她后面笑着道:“我们这样行事,都被我二叔看在眼里,他昨晚特意对我说,‘望舒是个好女子,这些年一个人过,一点儿错样都没有,多好的一个清白姑娘。’我听了,很替你高兴呢。以后我们还是这样,别让这里的乡亲看低了。”

  叶望舒咬着下唇,轻轻点头,见他要去干活了,忙道:“我大哥就要出来了,今天我得把我妈挪到楼上去,有一个箱子很沉,你能不能帮我抬上去?”

  刘国志答应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叶望舒在门口叫他,他走进去,看见四四方方的一口箱子摆在右边屋子中央。他跟望舒两个人各抬一角,向楼梯上走,转个弯的当,一不留神在楼梯扶手上擦了一下,他感到手十分痛,到了二楼房间放下箱子,他仔细一看,已经擦破了皮,正在流血。

  叶望舒也看见了,她吓了一跳:“别动,我去拿些碘酒,帮你包一下。”

  “没事,不用了。”刘国志忙道。

  “不行,流血了,不包上容易感染。”她一边说,一边拿着一个小小的白布十字包走回来,低下头一边帮他擦酒,一边说:“当初我爹在世,家里的药品很全的。现在就剩下这么一个小包裹,只能装点碘酒棉球,防备着两个孩子伤了碰了的。”

  刘国志看她低着头,满头的长发用一个深紫色塑料夹子挽在一起,似乎因为一个夏天没有做农活,她脸色慢慢润泽了,白皙圆润的耳后肌肤依稀能让人记起当年那个美丽的少女。

  他心里狂跳,屋子里静悄悄的,暗恋多年的姑娘近在咫尺,即使他本性克制稳重,仍忍不住伸出手,握住她拿着棉球的手,看见她诧异地抬起眼睛,他低下头,向她吻去。

  叶望舒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人好半天一动不动,没等她清醒过来,这个吻已经结束了。她脑子里回想着刚刚经历的初吻,竟然什么印象都没有,连他嘴唇的温度都没有感觉到。

  初吻,她心里感到的,竟然只有遗憾!

  为什么吻得这么短暂?现在旁边一个人都没有,即使吻一个小时,又有谁会知道?

  她心里懊恼地想着,可脸上又不能表露出来。她把他的手包扎好,整理好楼上楼下的屋子,将母亲扶到楼上,中午吃饭的时候,刘国志照样又走了。

  他如此这般来了又走,时间久了,山下的乡亲都知道刘国志和叶望舒的关系。因为这俩人实在拘谨,不管是当着人还是私下相处,连句情人间私密的亲热话都不说。所以半个月下来,一点儿流言蜚语都没有,有些太公太婆还交口称赞这俩年轻人好品行。

  半个月之后,在叶望权出狱的那天,山下的崔家杂货部的崔胖子气喘吁吁地跑上山,喊叶望舒道:“望舒啊,你哥电话,快点儿!”

  叶望舒忙跟在崔胖子后面向山下跑,屋子里的小燕和小宝听说是爸爸打来的电话,也跟在姑姑后面。叶望舒一直跑进杂货铺里面,拿起电话,气喘着问:“大哥,是你么?”

  “是啊,我出来了。在市区呢。等我找到活儿干,我就回家了,别担心我。”

  “大哥,你先回家吧。妈和俩孩子都盼着你回来呢,活计可以以后慢慢找,现在先回家吧?”

  叶望权呵呵笑道:“没事。你们都好么?”

  “好,我们都好。”叶望舒心想要不要把刘国志的事情告诉大哥?可电话在别人家里,说了也不方便,等将来大哥回来了,自然就知道了。“大哥,你打算到哪里找活啊?”

  “市区离家近,我到建筑队碰碰运气,要是能找到,等下个月开支了,我就回家。”叶望权的声音信誓旦旦,在里面关了五年的人,猛一出来,难为他竟然还有这份雄心。

  “建筑队?你懂建房子那套么?听说那里的活儿很累,大哥……”

  大哥再不争气,总是自己大哥,她正要劝其回家歇一阵子养养身体,听见自己身后刘国志的声音突然响起来:“你大哥要去建筑队?”

  叶望舒回过头,见刘国志挽着衣袖站在杂货铺的门口,刚才崔胖子去传话的时候,显然正在干活的他听见了,跟在自己身后也下山了。小宝小燕站在他旁边,满脸企盼地正望着自己。她点头道:“是,他在电话里是这么说的。”

  刘国志轻声道:“问问他愿不愿意去我姐夫的建筑队,愿意去的话,我来跟他说。”

  叶望舒想不到他竟然自告奋勇帮忙——这自然是看在自己面子上,他才会揽这样的差事。当着旁边炕上打麻将的大婶大娘们,她脸火烧似的红了,对大哥说了一声,就把电话交给刘国志。

  她听见刘国志轻轻地跟大哥一应一答,嘴里说着“是”、“原来山下老刘家的二胖子”、“回老家看看”之类的话,旁边打麻将的几个老太太也不搓麻将了,停下手,笑着看刘国志和叶望舒。她满身不自在地冲那几个老太太打了招呼,这边刘国志已经放下了电话,回过头来对她说:“你大哥说没钱了,把电话挂了。我让他去我姐夫的建筑队,自己得赶快回城里跟我姐夫说一声,不然他可能不记得你哥了。”

  叶望舒点点头,转身出门,刘国志走在自己旁边,他挺直的身板把热乎乎的阳光挡住,自己的身子站在他的影子里,很是舒服。这就是家里有个男人的好处么?不过动动嘴皮子,大哥的谋生问题就解决了!

  她累了太久,刘国志这忙帮得太及时,让她感激不已。这不但是帮了她大哥,也是帮了她全家,影响的可能是她的一生啊!

  她心里不由自主地高兴雀跃起来,知道刘国志不喜欢浮躁性子的女人,勉强压抑着,到了家里,她再也忍不住,三步两步跑上楼,冲到母亲屋子里欢声道:“妈,大哥出来了!刚才给我打了电话,说他一切都好。”

  叶母虽然性子古怪,可母子连心,也难得地激动起来,“那他怎么不回家啊?”

  “大哥说要找到工作再回家。”

  叶母“唉”地叹了口气,“他能找到啥活儿啊?快点儿回家养养,给狐仙点炷香,把霉气去掉——”

  “妈,大哥找到活了!”叶望舒忍不住拍手笑着告诉母亲。

  “啥?”叶母吓了一跳,“刚出来就找到活了?天上掉馅饼也没有这么快啊!”

  叶望舒听着院子里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指着窗外对母亲轻声道:“是他给介绍的,跟天上掉馅饼也差不多了。”

  叶母“哦”了一声,后来难得地对女儿笑着说:“怪不得这么快呢,原来是有人帮忙。望舒,这孩子一个胡同门能做半个月,对你算是有心了。连顿饭都不在这里吃,生怕惹人闲话,跟你那死鬼爹一比,真是天上地下——这样的男人才是女人一辈子的依靠,你要是喜欢他,千万别放他走了,知道么?”

  叶望舒红着脸点点头,是啊,不会放他走的,这样好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怎么可能放他走?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叶家老小四口日盼夜盼,就等着叶望权回家的电话。叶望舒是双重急,自从那天说要回城帮大哥之后,刘国志就走了,到现在只打过一个电话,就是报了个平安,多余的话一句都没有说。

  她心里有点儿拿不定这段感情,似乎两个人什么都说了,可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过。说是情侣,可细细想起来,比自己当年跟崔铁在一起谈的那青涩的恋爱还要拘谨保守,崔铁还曾经说过“让我亲一下”,刘国志则连这样的暗示都不曾有过——那个吻,要不是她心里清清楚楚地记得,几乎以为是自己做了个美梦。

  可那算是吻么?

  她心绪不宁,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就穿着干活的衣服到地里拔花生秧子。连着干了四天,这天她正在田里挥汗如雨地忙活,小燕突然跑过来喊道:“姑啊,我爸回家了。”

  叶望舒大喜,摘下手套,向地头跑去。边跑边听见小燕嚷嚷:“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带着一个受伤的人。”

  “受伤的人?”叶望舒以为小燕说错了,一边跑一边随口反问。

  “是啊,抬着上山的。直接放到姑姑屋里了,爸说那人是他朋友。”小燕跟在姑姑后面,气喘吁吁地说。

  叶望舒听了,大惑不解,大哥回家,怎么还带着一个受伤的朋友啊?

  她越想越觉得不是好兆头,大哥的朋友!除了贩毒的、打劫的、斗殴的、当扒手的,甚至杀人的,能有什么好东西!八成是他在监狱里认识的那些坏人,出了监狱又惹上啥麻烦了。

  她可不能让大哥再跟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她脚底生风一般,一直跑上山,进了院子,果然看见大哥的身影在屋里来回地晃,似乎很忙的样子。她冲进去,只见自己平时住的屋子炕上铺了好几套被褥,一个陌生的男人躺在上面,腰以下搭着自己夏天睡觉时常用的碎花棉布床单。

  叶望权看见妹妹,高兴地咧开大嘴:“望舒,你上哪儿去了?”

  “我——我在地里拔花生秧子。”她看见大哥原本的光头已经长出了一层短发,看起来精神不错。他这满脸的笑容,让她一时倒不好发作,想着先问仔细了再说,指着炕上的人问:“这是谁啊?”

  叶望权连忙把手放在嘴边,轻声道:“小点儿声。咱们出去说。”

  叶望舒看了大哥这个样子,眉头忍不住就皱了起来,她一声不吭,跟着大哥出了本属于自己的屋子,到了走廊,听大哥道:“这就是上次你看我时,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姓许的,大号叫许承宗。”

  叶望舒瞪着大哥,对大哥提起许承宗这个名字时那副讨好的样子十分反感:“你怎么把他带到咱们家?”她忍着气问。

  叶望权闻言把手一拍,激动得直擦手:“你不知道,这真是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刘二胖子不是帮我介绍个活儿……”

  叶望舒听了“刘二胖子”这个词,特别不高兴,忙打断道:“你别叫他‘刘二胖子’,人家哪里胖了!”

  叶望权看了一眼妹妹,搔了搔头发,笑呵呵地说:“好,就叫他刘国志。他给我介绍那叫啥活啊,累死了,还没啥钱,我在他姐夫崔致礼的建筑队跟奴隶似的,干了一个来月,差点儿把腰累折了,好几次差点儿从那颤悠颤悠的脚手架上掉下来摔死,一个月才挣八百块钱!我核计着忍吧,好歹到了月底发了钱,我就能拿着钱回来看你们了。哪知道这崔致礼真黑啊,老子八百块钱的工资,他只给发一半,说另一半等我干满了一年再给!我哪受得了这个气,跟他要了几次,这崔骡子都不肯给我,不是你那对象刘国志拉着,我早就把这姓崔的打得满地找牙了。”

  你那对象刘国志——叶望舒心里一动,听大哥叫得这个顺口,心想刘国志难道是这么跟大哥说的,自己真的是他的对象么?

  “我问你把屋子里那个人带到咱们家做什么?你反说了一堆不相干的。”她看见大哥额头上都汗湿了,走到后面院子,拉出冰在深井水里的一只篮子,解开篮子顶层的塑料,递给大哥一串绿葡萄,看大哥吃得高兴,索性把篮子都放在房檐下,让大哥敞开了吃。

  “我这不是没说完么。”叶望权一边吃着葡萄,一边说,“然后我不是生气么,明明是我累死累活挣的钱,凭啥不给我。正想着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就看见远处一群人,我以为又出了啥事呢,就跑过去扒拉开人缝进去,却看见许老大躺在地上,身上都是碎玻璃水泥,听人说是被上面掉下来的东西砸了。”

  叶望舒吓了一跳,“他没事吧?”

  “啥没事,砸昏过去了!大腿都被一根钢钉给扎穿了,玻璃划破了好多地方,在医院里救了挺长时间呢。”

  “那——那他怎么不接着在医院待着啊?”叶望舒迷糊了。

  叶望权正左手上右手下地吃葡萄吃得不亦乐乎,听了妹妹这句话,拿着葡萄的手停在半空里,张着嘴傻愣愣地看着妹妹,脸上都是尴尬,“没钱了。”

  叶望舒看着哥哥脸上的神色,心中大起疑心:“什么意思?他家里人呢?”

  “他昏过去了,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不知道是被人抢了还是他没带。我又不认识他家里人,不知道怎么联系啊!”叶望权似乎吃不下葡萄了,把手放在大腿的裤子上,擦来擦去,好像很紧张。

  “大哥,你出来时领的工资呢?”叶望舒没工夫绕弯子了,直接问道:“家里没什么钱,连盐都见底了,你领了四百块,够咱们用一阵子的了。”

  “望——望舒,我——我……”叶望权难受地不知道怎么说,抬起手直擦脑门子的汗。

  “你该不是把养咱们一家老小的工钱给他垫医药费了吧?”叶望舒看大哥那个难受样,不用他说,也猜到了答案。

  叶望权被妹妹说中了,长出一口气:“是,你不用难受,等许老大醒过来,一定能还给我……”

  “醒过来?”叶望舒看着大哥,又看了一眼走廊右侧自己的房门,道,“你什么意思?他——他什么时候被砸的?”

  “昨天早上啊。”

  叶望舒吓了一跳,腾的一下子站起来:“你的意思是他从昨天被砸昏,到现在都没有醒过来?”

  “是——是有哼哼过。”叶望权看妹子急得脸色都变了,忙安慰着说。

  “哼哼过——”叶望舒急得脸都没有血色了,“大哥,你真是个糊涂人么?怎么能把一个昏迷了一天多的人往自己家里带呢?如果他——他死在这里怎么办啊?”

  叶望权嗤了一声,“别胡说了,你看见许老大那体格没?”

  叶望舒都要急哭了,听见大哥不以为然的笑声,气上加气,一时半会儿动不了。

  “你看我够高够壮了吧,许老大比我高出半个头,一拳头能把我打得三天站不起来。当初在里面的时候,不提他的背景,就光靠拳头,也没人敢动他。我当初是没机会结交他,现在他有难,这是我的机会啊!我能不能翻身,就靠你能不能把他照顾好了!”

  叶望舒简直不敢相信大哥说的话,她张着嘴,愣愣地张了半天,目瞪口呆地盯着大哥道:“你说——你说让我照顾他?”

  “是。而且他要是不醒过来,我们的钱找谁要去?”

  叶望舒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就是自己五年来日夜期盼大哥回来的结果么?负担没有减轻,一回家就给家里惹来这样大的麻烦。老小五口人,就算日夜操劳工作,还不知道将来会是什么样,哪里还禁得住白日做梦天上掉金子的好事!

  “大哥,你有没有想过……”叶望舒顿了顿,勉强把怒气压下去,提醒自己五年了大哥都没回过家,她把口气放缓,“万一这姓许的醒不过来,咱们怎么办?”

  叶望权看着妹妹,原本在搓着裤子的手不动了,瞪着眼睛道:“望舒,你怎么变成这样?”

  “我怎么了?”叶望舒愣了,该生气的人是自己才对吧,看大哥的脸色,他倒是先生气了。

  “你原来心眼多好啊,现在咋这么自私呢?许老大家里人不在身边,被砸昏了,大腿上扎的口子流了一地的血,我能不管么?”

  叶望舒被哥哥说得脸都红了,她不是自私,是不得不先考虑自己和孩子老人啊!五年了,从一个心地单纯的少女到独自养活全家老少的顶梁柱,做任何事都要想想前因后果,不然没钱了、没粮了、没柴了,受穷、受饿、受冻,又有谁能来帮助她呢?

  她知道大哥生气了,兄妹之间,她虽然是妹妹,可是她习惯了受委屈,有担当的那个只能是她。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她叹气道:“医院因为你们没钱,把昏着的病人往外撵?”

  叶望权点点头气道:“医院真是黑啊!止血、打吊瓶,加上住了一个晚上,四百块钱就差不多没了,不出院的话,连抓药的钱都没了。那伤药我放在你屋里了,医生说上身那些玻璃划破的地方不用换药,就是大腿上被铁条扎破的地方,你每隔三天给他换一下,换过五次,也差不多好了。”

  三天换一次,五次就是十五天,这个人要是不死,就得在家里住半个月——她嘴唇动了动,看了看大哥的脸色,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要是硬把人送走,估计大哥会真发火的,她长到如今,还从来没有真正违背过大哥的心意。

  她点点头答应了,想想她把小宝从襁褓中拉扯大,加上父亲刚去世时,母亲“瘫痪”在炕上,连大小便都是她亲自收拾,照顾病人对她来讲,也不算什么难事吧?

  况且她已经操劳五年了,还差这半个月么?如果这个许承宗真的好了,大哥的钱也不至于打了水漂。

  叶望权见妹妹点头,大喜道:“等许老大好了,一定会把钱还给我的,你不用担心。”

  叶望舒点头,但愿是这样吧,不然她又能怎么办呢?人已经躺在屋子里了,难道自己还真能狠着心,把一个昏迷的人往外抬,不管他死活么?

  她只感到浑身累,身上累,心里也累,鼻子酸了,眼睛里却没有眼泪。五年了,这五年她很少流泪,可这一刻为什么感到这么软弱呢?是因为很长很长的期盼落空了么?大哥回来了,自己还要扛着生活的重担,不但有孩子老人的,还加上大哥的?她原本有个希望,希望了五年,以为五年一到,自己就可以轻松些,现在终于知道了,她一辈子都不会有逃开这重负的一天了!

  她想伏在大哥的肩头,好好地哭一场,可大哥的肩膀,能扛起他自己的脑袋就不错了。

  刘国志,那么克制理智的一个人,多好的一个依靠,可他为什么不多给自己打些电话呢?

  她用力咽回鼻子里的酸楚,站起身把葡萄吊回井里,向走廊里走,打算去看看那个许承宗,一边走一边问跟在身后的大哥:“哥,你住两天不?我给你做些好吃的。”

  叶望权摇头道:“我得回去,那崔致礼不让请假,说谁请假谁别干了。我两天没干活了,要不是因为你对象,崔致礼可能早就不要我了。”

  叶望舒听见他又称呼为刘国志“你对象”,忍不住问:“刘国志有跟你提起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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