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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野蛮生长》 作者:韩龙

第21章

  家里的生意居然真的做起来了。因为没钱,所以他们只是借了几千块钱开了个很小的铺子,起初我爸说什么也不肯,后来在我妈的劝说下,总算鼓起勇气去干了。不过这和我也没有多大关系,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事,只有我像一只无聊的小虫,爬过来爬过去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家里让我去店里帮忙,我说这有什么可帮的,你们俩大人还收拾不了那么个小店啊。爸爸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

  摸包的事儿我再也没有去干过,一是东子不让我干了,二是我怕了。没有东子在旁边保护,我想我还只是个菜鸟,何况即使是东子那样的人,也会有失手的时候。

  在家的日子,我想了很多,回想这段时间干过的这些事情,好像做了一个梦,一切都那么真实,一切又都那么虚幻。有时候晚上睡觉前,会感觉到莫名的空虚和失落,醒来后脑袋昏昏沉沉的,像灌了铅。

  退学之前的种种雄心壮志,如今已经荡然无存,我觉得自己像个废物一样,什么都干不成,只能浪费时间。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人,只是似乎永远找不到方向,在每一个瞬间都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于是一个又一个瞬间就这样流逝了,而我仍然在原地踏步,总是想加速,摆脱所有的束缚甚至摆脱地球的引力自由翱翔,到头来却发现,还不如按部就班的人走得快。

  我忽然间很想去上学。这个想法出现的时候,我自己也有点不相信。曾经我是那么厌恶学校这种地方,厌恶老师,厌恶上课,现在好不容易脱身了,居然又想去自投罗网,真是不可思议。可是,在社会上混的这半年却让我对自己完全失去了信心,如果不是有东子帮忙,或许我早就混不下去了,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本事,靠自己在社会上站不住。

  坐在床上发呆的时候,脑海里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东子的脸,他的神情,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他告诉过我有机会还是要去上学,我不知道是对是错,但我觉得面对一个和自己有着相同轨迹的人,没有理由不照做。

  真的要重新回去上学吗?我不知道怎么跟家里开口。

  斗争了几天,终于还是鼓起勇气把这个想法跟他们说了。我爸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连说:“不错不错,放你在社会上历练半年,能让你有上进的觉悟也算值了!”

  我没有说话,我觉得是东子让我作出这个决定的,我希望那段日子从来就没有发生过,除了认识东子。

  就这样,我又重新回到了学校。这次是让我爸送过去的,上次他要送我去,我没同意,这次给他补偿回来了。

  办入学手续的时候我才知道,当时我离开之后,爸爸悄悄给我办理了休学,为的就是我再回头的时候有路可走,毕竟在市一中就读这种机会对于一个家里穷学习差的孩子来说是非常难得的。得知这件事情,我忍不住愧疚地看了他一眼。

  就这样,我被安插进高一的一个班里,重新面对一群陌生的同学和老师。而老歪,莫名其妙地成了我师兄。

  重新回到学校,心里有无限的感慨,回想起半年前在这里读书的情景,觉得人生还真是有点意思。

  去宿舍的时候,一路上遇见不少面熟的同学,见到我都有些惊奇,惊奇之后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我爸看到我在这里把同学关系处理得这么融洽,也是一脸笑意。他要知道我出名的真实原因之后,不知道作何感想。校园里一切照旧,只是不能接受耶耶和陈先生的教诲了,实在是有些遗憾。

  新班主任是个男的,戴副眼镜,身形瘦小,和陈先生形成强烈对比。我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教学处,谢顶听说我归来,也跑进来凑热闹,他依旧是抽着烟的形象,过了个夏天不知道头发又掉了几根。

  这个班主任姓强,主任喊他小强。这个小强想必对我的事迹也有所耳闻,因此在听到我被不幸地安排进他们班的时候,他竟然当着主任的面毫不避讳地把脸拉了下来,嘟囔了几句,像个小怨妇,但谁也没听到他嘟囔的是什么。

  主任看出来他有情绪,也有几分无奈,只好安抚他说:“小强,自从你担任班主任以来,工作一直非常出色,你的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学校里一直对你非常赞赏。这次把草鱼同学安排进你的班,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草鱼这孩子虽然以前有一些不好的事迹,但是听上个班主任说,总体上还是不错的,就是欠缺良好的沟通疏导。经过这半年的社会历练,相信他比起以前来已经进步了不少,如果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还是个不错的苗子。”主任的奉承并没有让他的脸色有多少好转。

  父亲在那里笑的很尴尬,面目表情极不自然,只是一个劲儿地说:“强老师多费心,强老师多费心。”

  话说到这份儿上,小强也没办法嘟囔了,只好把我领走。我觉得自己像是个贴钱都没人要的臭货,在被人硬往外推。

  临出门,小强忽然又转过身来故意当着主任的面对我说:“我可跟你说清楚了,你是不在我计划内的,既然主任硬把你安排给我,我也就服从安排。但是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给我这个班抹一点黑,就请你离开。”

  我的火腾一下就上来了,恨不得立刻给他百八十拳,打的他满地找牙,可是显然不能这么做,至少对不起我爸那尴尬的笑脸。

  于是我什么也没说,低着头跟他走了出去。

  我认为这个小强和陈先生的媳妇儿完全有一拼,简直是天作地合的一对,不知道当年丘比特怎么就瞎了眼,没一箭把他俩插到一起,不仅耽误了一段好姻缘,还鬼使神差地坑害了陈先生。

  同学们自然是对我这个新来的十分好奇,但估计是看上去我不像是什么善茬,所以我没有再次遇到欺生的问题。

  其实如果说欺生的话,也应该是我,毕竟我进这个学校的时候他们还在努力学习准备中考,要不是出了这些意外,他们恐怕整个高中都要笼罩在我的阴影之下。当然我也没必要冲他们犯牛逼,能平平安安的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

  不出几天,他们就知道了我是从上一届撤下来的学生,并且连带获取了我以前的一些光荣事迹,于是在敬畏心的驱使下,他们时常会问起一些我的情况,重点就是揭白榜那事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们,不能当英雄事迹吹嘘,也不能当耻辱回避,只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可是越是这样,他们的好奇心就越重,换回来的是更多的问题,弄的我无可奈何。

  这时候BP机已经非常盛行了,各种各样,大的小的红的黑的,挎在腰里的挂在胸前的,走一圈儿满耳朵都是哔哔哔的声音。

  想不到半年多的时间社会进步得这么快,不知道是不是什么狗屁大预言起了效果。想起以前老歪别着个BP机在学校里横行天下,被当做稀有动物的情景,真是有些意思。

  老歪知道我重新回来上学,自然是非常开心的,可惜现在不在一个班一个宿舍了,不过这也不失为市一中一大幸事。

  新班级里人生地不熟,于是我经常往以前的宿舍跑,找老歪混侃,有时候就直接在他那里睡下了。

  有一天,我意外发现那封情诗居然还压在老歪枕头下面,已经有些发旧了。说起来这首诗已经问世一年了,虽然始终没有机会送出去,但老歪把它保存的如此小心翼翼,可见一片诚心。

  “老歪,你这诗还送不送啊?不送扔了得了。”我晃悠着这张纸片逗他。

  “扔了?说什么呢,这么珍贵的东西,没看我天天压枕头底下当宝贝啊。不是不送,时机未到。”老歪一把抢过去。

  “别忽悠了,这还有时机啊?见了面直接往她跟前一递不完了吗,看就看,不看拉倒。”

  “要不说你没情趣呢。送情诗需要气氛,气氛你懂吗?最好是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微风拂面,小虫在草间低语,我——老歪,和孟亚菲含情脉脉地对望,这个时候,我从口袋里拿出这封凝聚着我热烈情感的情诗,深情地递到她手中,啊!”老歪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陶醉其中,给人一种想抽他的感觉。

  “你他妈跟谁学的这一套?”我最见不得这种肉麻的东西,送了又怎么样?喜欢你就是喜欢你,没情诗也喜欢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写一百封还是没用。你这东西,人看完就扔了,心里还得骂你,这傻逼干吗呢,酸不拉叽净整没用的。

  “绝对不可能!你认为这只是一首简单的情诗吗?这是艺术品!等哪天我出了名,人们把这情诗拿出来一看,这是伟大的老歪同志当年写的第一封情诗,听听,多有价值。”

  “价值?你有价值吗?一个人就相当于一个分数,贡献是分子,索取是分母,分母越大这个人就越没有价值。像你这种吃家里喝家里拿家里,天天瞎混日子兼职泡妞的人就完全没有价值。

  奶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你吃的是饭挤出来的是屎,你连个奶牛都不如!”我觉得损老歪是件非常有趣的事。

  “你有价值,你给我吃个草我看看,你给我挤个奶试试。”

  “我不能,但我最起码没有吹嘘自己有价值。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我的价值只是还没有体现出来,不代表我没有价值。就比如这首情诗,可能你认识不到它的艺术价值,也可能你认识到了但不赞同,但我相信终究有一天它会被世界所承认。姜子牙拿直钩钓鱼没人理解,可是他有耐心,等到八十岁了,人们认识到他的价值了,他就牛逼了。我也有耐心。”

  “你要活不到八十呢?”

  “没关系,很多艺术家都是在死了之后人们才发现他的艺术价值。你看凡高,凡高你知道吗?”老歪问我。

  “不知道,在哪混的?”

  “这小子画画的,画了二百多张画儿,只卖出去一张,生活相当凄惨,饭都吃不上,连泡妞儿的钱都没有,为什么?因为他是凡高,太高了,别人根本就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当然就没人欣赏了。你猜最后怎么着?死了之后愣是红了。为什么?因为人们跟他比起来,脑子太迟钝,反应太慢,需要很多年才能领会,我现在跟他情况基本上差不多。”

  “行,没白上高二,懂的还挺多。你这么说我就有盼头了,我现在就等你死,你死了我就把这诗拿去卖钱。”

  “我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孟!亚!菲!”

  老歪又一脸骚样地读起了他的诗。

  跟第一次上高一有所不同的是,上次所在班级的学生大都是要么刚过线,要么没过线,再不就是考试失利的倒霉蛋,而这次都是实打实的纯种高才生。

  人和狗一样,都是杂种好养活,纯种难伺候,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这些纯种高才生们在很多地方都有过人之处。

  比如有个女生,总是穿一身不知哪个朝代的衣服,一脑袋头发拿无数个小卡子七扭八歪地别起来,紧紧地贴在头上,让人以为是光头上面打了很多个黑色绷带;再比如有个男的,走路甚是欢快,一蹦一蹦的,嘴里还念念有词,看上去像是在哼唱什么歌谣;

  还有那个英语课代表,喜欢在不上课的时候面对着窗户大声朗读英语,声音抑扬顿挫,饱含感情,标准的中国人听不懂腔;更过分的是一个矮胖的女生,虽然梳两个小辫子装清纯,但依然掩饰不了一脸的娘们儿相,此女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可能随时从口袋里拿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摊开,再折起,放在鼻子上,眼睛聚精会神地盯着前面那人的后脑勺,然后用足全身的力气,眼睛一闭,旁若无人地擤起鼻涕,那声音巨大无比,我怀疑她是不是要连鼻子一块儿擤下来,也不怕哪天一不小心喷疵了糊自己一脸。

  不幸的是,我就坐在她侧后方,于是每天都要享受几次这种声音,每次都恶心地想一脚踢飞她。可是其他人居然看上去非常习惯这一切,对这种恶心的声音置若罔闻,尤其是她前面那爷们儿,难道感觉不到后脑勺上的阵阵阴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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