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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青春校园 > 《贱客行》在线阅读 > 正文 第42章 生日派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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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客行》 作者:张墩墩

第42章 生日派对 (1)

  窗外的风景带走了我失恋后的郁闷心情。在以后的每天中午,我都要和项火、李志信去水房打水。水房和那个厕所紧挨着,而打水,是我们近距离观察厕所的最好的理由。用项火的话说,到了我们这种境界,看她们的脸比看她们的屁股更有意思。而且,我还发现,来水房打水的多为女生,也有男生来的,但他们手里拎得肯定不是自己的水壶,而是自己女朋友。

  在排队打水的时候,我们被很多女生夹在中间,这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李志信会不时和旁边的女生聊上几句,这让项火很不舒服。但项火完全是干生气,谁让他没有人家李志信那份坦然呢?我说,项火,你不要光看着眼红,你也可以去聊,我们都不拦着你。项火无奈地说,我这人天生脸皮薄,和女生说话就紧张,尤其是在水房里,这公共场合,光天化日之下,我更张不开嘴了。我说,你只是和人家说两句话,又不是强奸她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他想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好,我试试。

  在我的一再鼓励下,项火终于选定了一个目标,作为他第一次和女生搭讪的对象。我说,这是你的处女搭,可要把握好啊。项火紧张地咽了口吐沫,点点头。那个女生长得很娇小,属于可爱的小女生类型,现在她正站在项火的前面,长长的头发几乎要扫到项火的鼻子。

  项火笨拙地用手拍了拍女孩的肩膀。女孩被吓得一激灵,手里的暖壶差点掉到地上,疑惑地转过头,看着项火。说实话,女孩相貌一般,但五官都很清晰,和她的身材十分搭配。干什么?她用一种充满戒备的语气问项火。项火又开始结巴了,没,没,没什么,我,我,我就是想提醒你,打水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被开水烫伤。女孩说,你放心吧,我不会烫伤的,我也不需要你帮我打水。项火的脸红到了脖子上,他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差点踩到我的脚。我在他身后,小声说,争点气,拿出个男人的样子来。项火只好又硬着头皮迎上去说,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咱们认识一下好吗?我想追你。没想到,女生痛快地回答,好吧。

  后来,女生就成了项火的女朋友。她叫谢晓晓,是化学系的。她告诉项火,女孩其实就喜欢直率的男孩,想追我,就直接说,你项火说得很直接,所以我就跟了你。

  我问项火,当时你是怎么说出要追那女生的话的?项火说,当时我根本不知道说什么,一不小心就把心里话说出来了,没想到歪打正着。这件事情在我们宿舍里成了一个传奇,同时,这件事情也教育我们,追女生一定要直接,千万不要吞吞吐吐。

  项火自从有了谢晓晓这个女朋友后,就丧失了站在窗前看风景的时间。他无奈地说,我从此退出望梅止渴的时代,我要亲力亲为。李志信听完十分震惊地说,啊?项火,难道现在谢晓晓上厕所可以让你近距离观察了?项火说,李志信,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从此我可以像徐东和艾雨那样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以后的日子里,项火和谢晓晓谈起了徐动艾雨式的恋爱。每到晚上,他们也会坐在花坛的台阶上,如果实在不过瘾,两人就会四处寻找隐蔽的地方。甚至有一次,他们在黑暗中遭遇了徐动和艾雨。回到宿舍后,徐动和项火高兴地谈及此事,两人开怀大笑,俨然已经成为高山流水的知己。

  和他们一样,艾雨和谢晓晓也成了好朋友,这两个女生因为爱着住在同一个宿舍的两个男生而走到了一起,每天早上,她们都会站在男生宿舍楼下呼唤徐动和项火的名字。而黄萍却从来不会加入她们的行列。通常都是尹可在女生宿舍楼下呼唤黄萍的名字。

  如果说,项火和谢晓晓的恋爱方式一直师从于徐东和艾雨,那么,他们也有青出于蓝的地方。那是在两人确定关系后的第三天,谢晓晓突然宣布,明天是她的生日,希望项火能做件让她感动的事。这就相当于给项火出了一个难题。晚上的时候,项火迟迟不肯让我们睡觉,非要我们给他想出一个绝佳的主意。

  大家都被项火搞得心烦意乱。王摇说,你带她去旅馆开间房部就得了?徐动说,去旅馆开房纯粹是浪费钱,直接去操场干得了。裴炸说,还可以来咱们宿舍,在你的床前拉个帘就可以了。李志信说,你们去教堂做祈祷吧,保证你们白头到老。

  项火认为他们说得都不靠谱,虚心向我请教,张快兄,你谈恋爱最有经验,你认为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呢?

  我说,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感动一个女人更容易的事情了,既然是她的生日,你就买个大点的生日蛋糕,在教室里给她开个派对就可以了。我建议你在派对上搞一些花样,比如,把桌子都拼到一起,用蜡烛摆成一个巨大的心型,再把蛋糕放到中间,届时把电灯全部熄灭,再把蜡烛全部点上,当这一切呈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我就不相信她会不感动。

  项火认为我说的话是一个理想的方案,唯一的缺憾就是太浪费钱了。我说,这是你的初恋,第一次啊,不搞得隆重一点,对得起你自己吗?项火咬咬牙,下定了决心。他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也就是这个月的生活费,300块。项火站在黑暗的宿舍里,豪壮地宣布,我要斥资300块为我的初恋举办一个派对!

  第二天,项火带着我、王摇和李志信去超市采购。他之所以要带这么多人,是怕因为买的东西太多。在路上,他兴奋地说,我简直想把整个超市买下来。但到了超市,他又变得非常冷静,仔细地考虑要买的商品是否真的是他所需要的。

  我说,首先,你要买的是蜡烛,今年谢晓晓20岁,你最少要买20支蜡烛,要红色的。项火说,卖蛋糕的时候不是有蜡烛吗?我说,那种蜡烛顶个屁,那么细,根本无法在桌子上摆成一个心。项火说,好吧,买蜡烛。王摇说,啤酒要是要买的,你至少要请两个宿舍的人,咱们宿舍和谢晓晓的宿舍,大家喝一点啤酒,才能放得开。项火说,我把暖壶拎到教室,大家喝开水不是更好吗?王摇说,好个屁,难道你想让自己的派对像开水一样索然无味吗?项火说,好吧,买啤酒。李志信说,啤酒有了,但绝对不能让我们干喝,至少要有花生米。项火说,蛋糕也可以就着啤酒吃。李志信说,吃个屁,那样还能吃出蛋糕味吗?项火说,好吧,买花生米。

  除了上述三样,我们还买了果汁、糖果、瓜子和一盒避孕套。前三样是买给大家的,最后一样是买给派对的主人项火的。项火表面上假装矜持,说现在用上这玩意还为时尚早,毕竟只和谢晓晓认识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王摇说,我敢保证,经过今天晚上的派对,你肯定能用上这玩意,如果到时候你再去满大街找这东西,那多浪费感情,现在就带上,有备无患。我也对王摇的说法表示同意。李志信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在这种问题上,他一贯是这种态度,在我们看来,沉默不语就是一种默许。项火说,我还是一个处男,第一次的时候不想用这玩意。我说,处男的第一次都会很快的,你做完第一次,肯定还想第二次,到时候再用也可以。王摇说,不管怎么说,这玩意是你们谈恋爱的人的必备佳品。

  把所有的东西买回宿舍后,我们就开始盼望天黑了。项火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一反常态。我们问他,你现在真的很困吗?他闭着眼睛说,我是在养精蓄锐,等晚上大干一场。我们都笑着说,你是想和谢晓晓大干一场吧。项火并不恼怒,只是叮嘱我们在天黑之前一定要提醒他。

  我们知道,项火肯定睡不着,此刻的他一定心潮澎湃,期待不已,因为如果这个派对能够举办成功,他就很有可能结束自己的处男生涯。二十多年的处男,就要在今晚成为男人,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期待的事!

  王摇拎着吉他出去了,然后水房那边传来了他的歌声。李志信也悄悄地走出去,在楼道里小声地唱歌,他唱的是美声,声音一大肯定会把王摇的歌声盖住。我知道,他们这是在为晚上的派对准备节目。我呢?我能表演什么节目呢?对了,就朗诵一首诗吧,我除了朗诵诗歌,还能做什么呢?

  在失恋后的这段时间里,我写了很多诗。通常的情况是这样的,老师在上面讲课,我趴在桌子上写诗,写不出来的时候,抬头望望吴颖的背影,立刻文思如泉涌。我挑选了一首适合朗诵的,就是它了,题目叫《贱客行》。

  等我把上面那首诗背熟,夜晚也就要降临了。外面还有一些光,但好像脆弱得不堪一击。这个时候,其实离天完全黑下来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我就没有叫醒项火。他好像真的睡着了,紧闭的嘴角上还带着得意的笑。我拿着脸盆和毛巾去水房洗脸,在楼道里看见李志信还在唱歌,我说,你别唱了,天就要黑了。我来到水房,看见王摇也在唱歌,我说,你也别唱了,天就要黑了。他们都回到了宿舍,然后项火也被叫了起来,三个人来到水房,和我一起洗脸。

  我们得好好洗脸,还要好好刮一下胡子。一阵忙乱过后,我们四个人容光焕发。

  项火手里拎着蛋糕,兜里揣着两个避孕套。他本来是要把一整盒都揣进兜里的,我们提醒他说,不要这么兴师动众,揣两个就够用了。

  除了蛋糕和避孕套,剩下的东西,拎在我、王摇和李志信的手里。王摇身上还背着吉他,看上去像个流浪歌手。而李志信的兜里装着一本圣经,他说,如果兴致好,就掏出来朗诵一段。我说,这是派对,又不是婚礼,你朗诵什么圣经?李志信说,这是项火婚礼的前奏,我朗诵一段圣经,能保证他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当我们走在前往教室的路上的时候,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认识的人都停下来问我们,你们要去干什么?项火自豪地回答,我们要去开一个派对!他们又问,我们能参加吗?项火大方地回答,当然可以!于是又有很多人汇入了我们的队伍,等我们走到教室门口,这个队伍已经发展到十多个人。我忍不住提醒项火,有必要让这些人参加吗?我们准备的吃喝毕竟有限。项火也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马上后悔起来。人家既然来了,再被撵走,绝对不合适。那该怎么办呢?王摇想出了一个主意,他趴到李志信的耳边说了一阵,然后我看见李志信的脸上呈现出得意的坏笑。李志信竟然也会这么笑,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打开教室的门,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到最后一排的桌子上。然后王摇和李志信走上了讲台。他们并排站在一起,深深地举了一躬。王摇抱着吉他说,各位同学,晚上好,请大家找座位坐好,欢迎参加我和李志信的演唱会,下面我们就把一首《欢乐颂》献给大家,祝你们永远开心快乐!

  李志信掏出圣经,随意翻到一页,用无比庄严的声音朗诵起来。我突然想起了《低俗小说》里的那个黑人杀手,在杀人之前总是先念一段圣经。当然,人家是用英语念的,而且也没有像李志信这样照本宣科。但李志信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他在朗诵的时间上远远超过了那个黑人。5分钟过去了,他还在朗诵。王摇伸了一个懒腰,走下讲台,在第一排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来,很有耐心的样子。又一个5分钟过去了,李志信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好像要将整本圣经读完。项火明显坐不住了,仿佛要从座位上跳起来。我及时按住了他的肩膀,趴到他的耳边说,再等10分钟,你准备的东西就够用了。

  我估计得一点都没错。又一个10分钟过去了,那些后来加入的人都坐不住了,他们转过头来看用疑惑的眼神看看项火,又看看放在最后一排的食物。甚至有一个家伙,跑到项火身边,问他派对什么时候开始。项火说,快了,等李志信把一本读到圣经的结尾,我们就开始。那家伙绝望地咽了口吐沫,扭头地离开了教室。

  这时,李志信停了下来,把圣经放到讲桌上,让它保持着打开的样子,他可以随时拿起来朗诵。王摇走上讲台,拨动琴弦。李志信开始用美声唱欢乐颂,唱到一半,王摇的摇滚唱法加入进来,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几乎有一半的人捂着耳朵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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