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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结不宜解》 作者:陆观澜

第25章

  这晚过后,大家心照不宣地,旧事绝口不提,气氛重新又祥和起来。

  在学校里,潇潇仍忙着查资料,跑图书馆,写她的毕业论文,宋聿的大四生活较为轻松,课程渐少,学习压力也不大,因此,他有意识地在公司里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姚远跟默默自然是为宋聿和潇潇之间低压一去不复返,风雨过后见彩虹的和谐感到十分高兴。

  最近以来一直战战兢兢,不敢大口出气的姚远更是趁宋聿心情大好之际,不失时机地为前段日子以来的严重心灵创伤,大力谋求种种补偿方案。

  要知道,他可是自打大一开始,就在高年级学长的暗中提点下,未雨绸缪地四处出击遍地撒网了,三年多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迄今为止,连条小虾米都没捞着,而现如今,都已经大四了,他的那个伊人,却仍然还在水一方。

  而且,还是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中间隔了十万八千里那般,十分地遥不可及。

  再反观之宋聿,明明是开窍得比他晚,明明是没有他那么平易近人随和可亲,明明是不谙“鸡蛋原理”,风险高得让他想起来就后怕,从头到尾就只盯住一个,但是啊但是,居然这一个,就让他误打误撞地撞上了!

  而且,居然,还是众人仰慕,梦寐求之而求不得的陆潇潇师姐!

  再而且,以两人这种焦不离孟甜甜蜜蜜的发展趋势看,没准,在不远的将来,人家都已经琴瑟和鸣了,他还在一旁孤枕难眠地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口气,叫他怎么能咽得下去?

  没办法,情场得意,钱场就得失意嘛,让宋聿荷包出出血,也好让他这个情场钱场皆失意之人,好好出出这口闷气!

  默默自然比她这个干弟弟懂事多了,潇潇和宋聿这一路走来,她一直看在眼底。潇潇的固执和认死理,她早有体会,她深知潇潇是个不轻易释出感情,一旦付出,就是一辈子的人。

  因此,自从潇潇跟宋聿和好,感情顺遂以来,她一直很开心。但是,最近以来,她自己也一个头两个大。

  眼看毕业将至,为了能跟男友在上海团聚,她不得不风尘仆仆地到处去招聘会上应聘,回来后,疲累之余,难免会愤愤不平,“为什么那些单位不要女生?明显是性别歧视!”倒叫潇潇好生宽慰了她一阵。

  好在后来,经历了一小番波折后,她还是顺利应聘到了一家外企,离高枫单位也不远,牛郎织女的生活,眼看着即将宣告结束。

  潇潇的心里,在不舍之余,很为她开心。

  而在家里,闲来无事的时候,宋家一干人等又齐聚在一起,看看电视,吃吃饭,聊聊天,有时候也全家齐聚出游。

  有了儿子的大力协助,宋致山也逐渐地调适了自己的工作节奏,在家里的时间渐渐多了起来,而且,下意识地,无论什么事情,宋先生都喜欢听听儿子的意见和想法,即便儿子意见经常和他相左,他也一反常态地不以为意,一笑而过。同时,他对宋聿的日常生活,明显关心多了,和从女士外出的时候,会很罕见地,亲力亲为地给他买这买那,尽管近来宋聿的喜好和风格越发让他摸不着头脑,每每在挑东西的时候有些无所适从,时不时地,还需要从女士拨电话回去咨询潇潇这个幕后军师。

  此外,宋先生也经常有事没事,和儿子家里家外地,待在一起,还经常拉上宋聿在院子里打打球,父子两个有时候兴之所至,也会花间一壶酒,不坐不相亲地,小饮几杯,谈谈笑笑,颇为热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宋致山有意识的妥协和努力以及宋聿同学越来越配合的姿态下,父子关系似乎也开始逐渐地缓和下来。

  终于,有一次,在一个休息天,从女士无意中进书房,打算拿个什么东西,就看到宋家父子二人,坐在一个小几的两旁,头碰头地,专心致志地,不时还嘴上抬两句杠地,捉对厮杀,下着象棋。

  她面对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其乐融融的奇景,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一酸,紧接着,又有一丝欣喜和释然,于是,她静悄悄地又退了出去。

  并且,宋致山偶尔也带上宋聿和潇潇一起去应酬了,毕竟潇潇学的是管理,又是自家人,放着这么个人才不用,显然是浪费。很快他就发现,潇潇凭着出众的英文,在学校参加多次大型活动历练出的落落大方,和天生的那种纯净安恬的书卷气,好几次,都给那些外国客户们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相互之间谈得极为融洽,再加上宋致山的谈吐老道滴水不漏以及宋聿同学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练作风,一家人彼此之间配合得水乳交融,如此一来,正事往往水到渠成。

  每每此时,看着宋聿颇有几分得意和调侃的眼神,宋致山心里就不免有些惭愧,或许,现在加入WTO了,凡事都要跟国际接轨了,潇潇的书卷气质,比起那些精明利落深谙商场规则的出身于生意世家的女孩子,倒可能会更容易跟那些迷恋中华文化,崇尚孔孟之道和泱泱大国之风的老外们沟通。况且,更重要的是,经此一役,他总算是清清楚楚认识到了儿子对潇潇的死心塌地和忠贞不渝,不管怎样,儿子一辈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毕竟,人老了,心态不比以往,会越来越发现,家庭和家人才是自己最终停泊的幸福港湾。眼见着儿子这段时间发自内心的极端喜悦和满足,他心里不可能无动于衷,因此,对潇潇,不自觉地,从心底,从有些微妙到越来越认同。

  以潇潇一贯的敏感,当然察觉出宋致山的些微心理变化。她的心里,亦喜亦忧。虽然,以她的恬淡本性,一贯不喜欢这些热闹场面,但是,就像宋聿对她可以付出一切,她爱宋聿,就要爱他的全部,即便对这些应酬没什么兴趣,但是,既然这是宋聿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既然宋聿对公司有着极强的责任感和极大的工作热忱,那么,她愿意为他,为宋家,尽己所能地奉献一份绵薄之力。

  只是,她的心里仍不免有几分遗憾,看来这辈子,是走不出宋家了,那种和自己的MR.RIGHT从头开始,筚路蓝缕的人生历程,是体验不到了。

  不过,这辈子,能和宋聿在一起,能彼此深爱相扶相偕地一路走下去,这些遗憾,似乎也就微不足道。她不禁看了一眼也正在注视她的宋聿,两人都是发自内心地一笑。

  但很快,宋致山和潇潇就同时意识到一件事:宋聿虽然头脑聪明,反应灵活,毕竟不是管理科班出身,知识和经验都还远远不够,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显然绝非一件好事。宋先生又不禁有些气恼当初话说重头,当初让这小子报管理专业,当时叛逆的他一意孤行,一定要去学什么汽车专业,现在倒好!

  宋聿也不禁有些心虚,当时只顾老爸说东他偏往西了,只逞一时之气,也没多想。

  于是,宋致山继续重提一件N久以前的议案,把宋聿送到国外去,在那些个民情淳朴的蛮夷之地镀镀金,见见世面,顺便进一步改善改善他的性格。

  宋聿当然不愿意,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好容易他和潇潇风雨过后见彩虹,幸福生活才刚开始呢!

  但是,他没想到,在这件事上,他众叛亲离,包括潇潇,都赞成为长远计,他应该出去多学点东西。

  一向深谋远虑的孝庄更是言简意赅地一锤定音:“宋聿是个好孩子,但是,还需要更多的磨炼。”

  于是,他左思右想,加上沈寒培的一番忠言始终也在他耳边萦绕,最终,理智战胜情感,毕竟,他比潇潇小这个先天性事实改变不了,但是,他总不能老是对着那个韩博士酸溜溜地杯弓蛇影吧,也必须要后天性地从我做起,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才行。

  于是,一贯不服输的他终究还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了,而且,很有骨气地,表示不要老爸出钱,而要申请奖学金,并且,在潇潇的陪同和督促下,开始猛K红宝书,备考TOFEL和GMAT。

  终于,凭着过人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以及傲人的考试成绩,他顺利申请得名校奖学金,也就是说,在他大学毕业这年的九月份,宋聿就要雄纠纠气昂昂意气风发地去和番了。

  攘外必先安内,顺理成章地,有恃无恐地,宋同学提出,要先跟潇潇订婚,才肯走。

  尽管觉得宋同学所提的要求很有点多此一举,但是,宋致山面对越来越像自己,但明显比自己更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儿子,无可奈何地,也只好同意。

  订婚宴后,宋聿以代家长的身份,召集全家,隆重地召开一次家庭会议,从头到尾牵着左手无名指上已经被迫戴上闪亮大钻戒,有些无可奈何地垂着头的潇潇,表情郑重地把他的未婚妻托付给众人。

  在他的一番滔滔不绝声中,旁人近来都已经见惯不惯了,尚可理解,从女士目瞪口呆地看着听着,倒是真的有点糊涂了,一刹那间,昨晚刚熬了一个通宵赶专栏文章还有些心神恍惚的她,几乎以为面前这个慷慨激昂,嘴巴一张一合地对着自己叮嘱这个叮嘱那个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旁边那个从头到尾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是她这个恶婆婆十分看不上眼的,勉强了半天才不得不接受的准儿媳妇。

  而她这个大名叫做宋聿的亲生儿子,正在一刻不停地提点和警告她,一定要爱屋及乌,好好对待他的宝贝未婚妻,陆潇潇小姐。

  订婚仪式结束后,宋聿终于还是如期飞向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去念MBA。

  潇潇一如既往地,在D大校园来来去去,只不过,现在的她,在杜教授等一干老教授的极力举荐下,得以顺利留校任教,她目前的身份已经从陆潇潇同学一跃而升格为陆潇潇老师了。

  她跟宋聿经常通电话,或是在网络上聊聊天,说说各自的近况,宋聿自然事无巨细地,详细询问她在学校里教书还顺不顺利,习不习惯,有没有什么烦心的事,还不厌其烦地叮嘱潇潇务必,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并挨个问候并叮嘱家里人,要注意身体健康。

  还有,有一次,宋聿在跟潇潇通电话的时候,特地把宋致山叫了过来,殷殷叮嘱自己老爸,要少喝酒,少抽烟,早点休息,有什么不适,一定要早点去看医生。

  宋致山当时没说什么,但是,听完电话后,把自己一个人在书房里关了许久。

  潇潇心里很是欣慰,她耐心地听着电话里宋聿跟她述说着在美国的所有见闻,学业上的种种以及以后的一些打算和设想。他的语气中,不自觉地,少了几分飞扬焦躁,而多了几分沉稳干练。

  宋聿,真的逐渐成长起来了。

  一年后,宋聿趁着假期,迫不及待地回来,一心要和潇潇完婚。

  毕竟,陆潇潇在D大仍然很出名,而且,那个他极其讨厌的韩博士居然也留校了,他实在是有点不放心。

  本来宋家一干长辈,包括潇潇在内,都觉得为时尚早,但是,鉴于康熙皇帝即将登基,威望随着地位见长,得罪不得,因此,在全家齐上阵也拗不过宋聿一人的情况下,也就顺水推舟地,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次婚礼。

  自然,此次婚礼,又上了D市的那家越来越声名鹊起的八卦小报,只不过,有眼尖且记性好的忠实读者不免会发现,那一对金童玉女式的璧人和旁边的两位脸上带笑的家长似乎有些面熟,而且,似乎调换了一下所站的位置。

  婚礼自然少不了要盛情邀请宋聿和潇潇的同学朋友。

  不仅默默一早就以伴娘的身份跟高枫忙前忙后,就连已经在一家知名的跨国公司工作的姚远,也百忙中抽空,应邀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并义不容辞地步他的干姐姐后尘做了伴郎,只不过,此次来的时候,他的臂弯里居然挎了一个女孩子,而且,居然还是当年在KFC给他当头一棒的那个娃娃脸女生。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他们终于还是在老天爷命定的那根红线牵引下,走到了一起。

  在宋聿和潇潇的大力帮助下,终于在中国觅得一位如意郎君的孙安琪也来了,不过,她到底还是习惯了美国的生活方式,因此,此次回国一是为参加婚礼,二是探望已经在D市定居,生活如鱼得水,且近来在宋致山和从女士不露声色的穿针引线下,似乎已经即将开始人生第二春的孙林飞,然后,过不了几天,就要和她的MR.RIGHT双双飞回大洋彼岸,开始新的幸福生活了。

  沈寒培也来参加婚礼。他微笑着,以一个兄长的身份,给潇潇和宋聿以诚挚的祝福,不仅让潇潇既感动又略带内疚,就连历来十分挑剔的宋聿,也不得不心悦诚服地认为,这个沈先生,的确胸襟过人,因此,他们真心实意地,也祝福沈寒培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此外,宋聿和潇潇在结婚当日,就郑重其事地当着全家的面,郑重承诺要为孝庄养老,不仅听得孝庄立刻泪眼婆娑,从女士也不禁眼圈一红。

  终于,忙忙乱乱的婚礼过后,待到宾客散尽,宋聿横抱着潇潇上楼,进了房间,轻轻地,他将潇潇放在床上,潇潇的眼睛闭着,眼睫毛微微颤动,她的心跳很厉害,她的脸上,带着几分羞怯和一丝丝紧张。宋聿注视着她,心旌一动,居然,他也带有几分从未有过的紧张,慢慢俯下身去,吻住了她……

  又过了两天,潇潇总算想起来要将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给异国他邦的,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混血BABY的安娜和费帆了。

  话说当费帆看到潇潇在MSN上传过去的她和宋聿的结婚照的时候,两秒钟之后就发了一条信息过来:“就是当年在KFC里,一刻不停地从眼睛里飞刀子杀我的那个小男生吧?”

  潇潇很是一愣,然后,不顾旁边紧紧盯着电脑屏幕的某人瞬间一阵青一阵红的脸色,捧腹大笑。

  不过,这个某人当时虽然脸拉得比马脸还长,终究还是大度地在第二天就带潇潇去了埃及蜜月旅行,泛舟尼罗河上,远眺金字塔,领略异国风情,大大地圆了潇潇一直以来的梦想。

  一个月后,宋聿重返美国,继续学业。

  三个月后,他得知一件天大的喜讯,潇潇的肚子里有BABY了,他在极度狂喜之余,立刻就要搭最近一班飞机回来,但是最终,还是在宋家一干长辈的强硬命令和软语诱哄下,极其不情愿地退掉了立刻购买的返程机票,又在电话里耳提面命地叮嘱了一大堆后,才按捺下准爸爸的非理智情绪,乖乖地留在美国继续学习兼实习。

  五个月后,他更欣喜地得知,原来潇潇肚子里的,是双胞胎,而且,极有可能,一个是小宋聿,一个是小潇潇,这下可把他几乎乐晕了。

  当然,也几乎把宋家一干长辈,尤其是宋致山和孝庄乐晕了。

  宋先生欣喜的是宋家这么快就后继有人,眼看着等儿子学成归来,他就可以很快禅位,和从女士从此过着含饴弄孙的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了。孝庄则忙不迭地和从女士以及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要被儿子接回家颐养天年的张阿姨一起,给潇潇做吃的喝的,而且,立时三刻就给未来的小皇帝小公主缝制新衣服,布置婴儿房,兼准备各种婴儿用品。

  当宋聿圆满完成学业,凯旋归来的时候,刚好赶得及陪潇潇进产房。

  果然,顺利产下一对龙凤胎。

  一家老小眼巴巴地看着如今已经登基,在家里地位一言九鼎的康熙皇帝给他的一对宝贝儿女赐名。

  结果,他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的两个名字,让全家齐齐目瞪口呆,老半天,都反应不过来。

  儿子叫宋爱潇,女儿叫宋若潇。

  而且,毫无回旋余地,就这么定了!

  众人摸摸鼻子,面面相觑,都不知该如何开口,特别是曾经地位无比尊崇的宋致山,看着宋聿无比郑重,不容忤逆的神情,几次话到嘴边欲发表不同意见,但想了想,再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

  毕竟,现在家里就数他最大,得罪不得。

  可怜刚被两个小宝贝闹腾得才小歇下来,刚刚趁空休息一会儿的潇潇,一直躺在房间里假寐,犹不知宋聿做了如此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她正在想,等过一段时间,待到有空的时候,她要小写怡情,写一本以她和宋聿为蓝本的小说,书名她已经想好了——

  冤家宜结不宜解。

  就这么定了!

  番外一 沈寒培的前世今生

  我是沈寒培。

  我的父亲,曾经是J省的副省长。从小,他对我和哥哥的要求,一直都很严格。

  大我两岁的哥哥,是个优秀的天才,他写得一手好诗,他画得一手好画,他的学习成绩,一向都比我出色,父亲在我们俩,尤其在他身上,寄予了极大的希望。

  在我们念初中和高中的时候,那时的父亲,是D市的市长,工作很忙碌,他担心身边人,包括温柔的母亲,对我们太过纵容,因此,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和哥哥一直都在别的城市念书。

  我们知道,虽然表面上对我们很严厉,但是父亲,是爱我们的。

  但是,突然间有一天,十八岁的哥哥,高考过不久,就莫名地死于一场车祸。

  我只知道,一向冷静,很有自制力的他,是在跟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愤而跑出门外,才撞上了那辆飞驰而来的大卡车。

  我跟妈妈都不知道他们关在书房里,在吵什么,但是,我们都看到了哥哥推门出来的那一瞬间,脸上那种冰冷彻骨的绝望。

  我的父亲,我的母亲,短短时间内,老了十岁,特别是我的妈妈,她是高干家庭出身,向来知书达理,温和善良,但是,从那时起,她的精神,逐渐濒于崩溃。

  她的眼神里,不时闪过深深的痛苦,还有,深深的绝望,她开始,经常默默地一个人坐着。

  她得了抑郁症。

  我的痛苦,我的伤悲,不亚于我的父母。

  哥哥和我,向来是最贴心的,父亲整天在外面忙碌,而母亲,再怎么关心我们,毕竟,还是有些话,是不能跟她倾诉的。

  所以,高考放榜那天的晚上,哥哥就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他的房内,他先是郑重地让我闭上眼,然后,在抽屉里摸着什么,再笑着对我说:“睁开眼吧。”

  第一时间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女孩子的脸。一张照片上的脸。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十分年轻,也十分美丽,但是,她的那种美,那种气质,非常非常特别。

  很快我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有那样一种感觉,因为,她的脸上没有笑容。

  她的眼神,略带忧郁,她只是静静地凝视前方。

  哥哥说,她叫梅念尘,有点特别的名字,就像她这个人。

  哥哥还说,他们俩,从高一开始,就在同一个班,她是以高分考入那所重点高中的,她性格有些内向,很少笑,所以,哥哥和她,将近一年的时间,从无交集。

  但是,她和哥哥,居然有一个同样的爱好。

  那就是,午休的时候,都喜欢偷偷遛到校园西北角的小山坡上,倚着那片小小的桂花林,或看书,或小憩。

  直至一日,他们遇上彼此。

  从一开始的有些局促,到渐渐开始有了交谈,再到后来,在不自觉中,两个人开始期待着,每日午后心照不宣的小小邂逅。

  但是,当时的两个人,什么都没有明说。

  但是,在高考前夕,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一同报考了复旦大学的新闻系。

  他们都考上了。放榜日,哥哥出门了整整一天。

  然后,那晚,在那张小小的照片面前,他对着我笑,因为,那天,梅念尘终于接受了他的表白,还因为那一天,他第一次吻了她。

  那是他们之间的初吻。

  十天后,一直很忙碌的父亲突然间在下午就回到了家,然后,他把哥哥叫到了书房,再然后,仅仅是两个小时之后,哥哥,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想,尽管从来也不说,但父亲的痛苦,应该远远超过母亲,因为他一向引以为豪的黑发,仅仅在一夜间,就白了泰半。

  不久之后,我要求转学回到D市念高二,这次,父亲没有说什么,他第一次运用他的权力,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我要多陪陪我可怜的母亲,尽管她的沉默,一日甚于一日。

  家里的气氛,一直笼罩着哀伤,即便父亲在这一年被任命为新一届的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也并没有改变分毫。

  父亲在人前,永远都神采奕奕,但只有我知道,人后的他,往往只在一瞬间,就褪去了脸上所有的笑颜。

  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我考上大学。

  两年后,我考上了大学,我考上了我唯一所填的志愿,复旦大学新闻系。哥哥未竟的愿望,我要帮他实现。

  并且,我还有另外一个小小的愿望。那是我在哥哥的墓前,对他许下的愿望。

  父母亲的脸上,重又有了久违的笑容。尽管一开始他对我执意要报复旦不太赞同,眉宇间,似乎还有着隐隐的忧虑,但是,终究,他还是默许了。

  在手持我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刹那,他和妈妈的眼里,泛起了点点泪光。

  两年前,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们手上拿的,也是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只是,上面那个名字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已经永远不可能,出现在那个美丽的校园中了。

  但是,哥哥,我会把大学生活里的一点一滴,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你。

  我跨进了复旦的校门。

  几乎从我跨进校门的一刹那,我就下意识地找寻一个身影,找寻一个名字。

  梅念尘。

  那个几乎会成为我嫂子的女孩子。

  除了那张照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我曾经在哥哥墓前,见过她带去的鲜花,那束哥哥的生辰忌日,必然会出现的鲜花。

  很快我就打听到了她的消息。在复旦大学,新闻系的梅念尘,很容易打听。

  因为她傲人的成绩,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冷若冰霜的气质。

  据说,有无数的男孩子,被她所吸引,但无一例外的,都被她统统拒绝。

  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她的眼底,掠过无比的惊愕,还有深深的伤痛,她的唇微微颤动着,说了一句话,说得很低很低,但是,我听得极其清晰。

  “你……你跟寒磊,长得真像。”

  她的眼角,瞬间湿润。

  从此,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聊天,间或,也一起出游。

  她经常会跟我说起,她和哥哥当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说,在当年,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爱”字。

  也永远,都来不及说了。

  渐渐跟她熟悉后,我发现,梅念尘是一个外柔内刚的,极其倔强的女孩子,她只有一个母亲,她的家境极其贫寒,以至于她需要课余兼几份工作来贴补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梅念尘身上,总有一种让我觉得熟悉的,亲切的温馨感。

  于是,我不忍看她繁忙若此,瘦弱若此,我想帮她,但是,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充满了钦佩。

  同样是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渐渐产生了淡淡的,有些异样的情愫。

  哥哥,我已经不只是单纯地想帮你照顾她了,而是……

  但是,仅仅半个月后,父亲派了辆车到学校,嘱我即刻回家,来的那个司机传话说,我的父亲,有要紧事跟我说。

  父亲还是坐在书房里的那个宽大的椅子上,他的脸上,是无比的疲惫。

  他让我坐下,然后,他一言不发地,默默坐着。

  又过了半天,他开口了,他的声音,空洞而干涩:“寒培,你见到梅念尘了?”

  我微微一愕,因为父亲的眼神,充满了悲哀。

  那一刻,我的脑海中,蓦地掠过两个字。

  宿命。

  是的,他的脸上,充满了宿命般的悲哀。

  我的心头,掠过一阵不祥的预感。

  果然,父亲低低的,哀伤的声音响起:“寒培,你不能跟她在一起,你不能重蹈寒磊的覆辙。”他的声音,越来越喑哑,“因为……”

  我屏息以待,等着他往下说。

  父亲惨然一笑,“因为,她……她是你的姐姐。”他闭了闭眼,“因为,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和梅怡的女儿。”

  我愣住。

  那年,父亲八岁,梅怡五岁。

  那年,梅怡和爷爷一起搬到父亲所居住的那条窄窄的小巷。

  她住巷头,他住巷尾。

  她的父母,早已离异,她和爷爷相依为命,而她的爷爷,开了一间小小的点心铺子,赖以养家糊口,她家的院落里有一株年龄已高的桂花树,一到秋天,整日散发出淡淡的桂花香。

  父亲永远记得,每到秋天,在早上淡淡的晨雾中,总有一个全身带着幽幽桂花香的小女孩,快快乐乐地来敲他家的门,然后,用软软的声音说:“尘哥哥,这是我爷爷做的桂花糕,第一炉的呢,快趁热吃吧。”

  然后,那个小小的身影,连同左摇右晃的发辫,快快乐乐地奔跑,远去。

  那年,父亲十八岁,梅怡十五岁。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十年来,他们青梅竹马,朝夕相处。当时年少的父亲,在梅怡的心中,高大得像一座山,一座可以倚靠一辈子的大山。

  十八岁那年,学业优异的父亲得到一个外出参加竞赛的机会,他去了,他得了第一名,在那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他用为数不多的奖金,除了给家里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之外,又加上自己省下来的一点钱,奢侈地,买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

  他是买给梅怡的,因为他知道她一直很羡慕班上的女生有这样一条纱巾,但是,她买不起。

  只是,这条纱巾,永远地留在了父亲手中。

  因为当他兴冲冲地回去的时候,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奔到那扇熟悉的,不知敲过多少次的小小乌门前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从未有过的荒凉,和寂然。

  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物是人非。

  在他走后第二天,梅怡的爷爷,就因为突发脑溢血而溘然长辞,三天后,孤苦无依的梅怡,在父母亲双方的多次拉锯中,终于被早已改嫁到外市的母亲,勉强领走。

  她走得很匆忙,匆忙得没有来得及留下任何信息。

  十八岁的父亲,站在那扇小小的木门前,待了很久。

  再后来,父亲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他的老家,D市,做了当时D市市委书记的秘书。

  父亲的文字功底一向很了得,再加上为人精细练达,懂得进退,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和大力推荐,仕途上,开始现出曙光。

  但是,直到父亲二十九岁之前,他都只字不提成家的事情,婉拒了四面八方给他做媒的人。

  直到我的外公,当时回乡颐养天年没多久的前某大军区司令员,通过一些工作接触认识了我的父亲,他很赏识他,于是,找到父亲的领导出面,意欲把自己的独生爱女许配给他。

  父亲应该是拗不过上司的劝说,并且,此时的父亲,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想必,对于自己的前途,自有一番考量,于是,在见了我母亲几面之后,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他很快就和母亲结了婚。

  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父亲才清楚。

  父亲的仕途继续一帆风顺,很快就成了当时D市最年轻的处级干部,其中固然有他的努力,当然,外公的影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他三十一岁那年,他得到一个升迁机会,外派到J省的另一个经济不甚发达的城市,去当副市长,他几乎立刻就答应了。

  而在父亲启程之际,我的母亲,已经怀上了我的哥哥。他们夫妻的感情,正如我和哥哥从小到大所看到的那样,平淡而温馨。

  我想,我的父亲,是爱着我的母亲的,尽管,他似乎从来也没有亲口表达出来。

  父亲在那个小小的城市里如鱼得水,他分管工业经济,一去就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且成效颇显,引起了上级的注意,他踌躇满志地,想大干一场。

  他的前途,当时是一片光明。

  但是,他的心中,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往往会现出一丝惆怅,因为,当年的梅怡,就是随母亲来到这里,但是,茫茫人海,要想再碰到她,谈何容易。况且,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嫁人,过着幸福的平常生活了吧。

  但是,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仅仅是父亲到了那个城市半年后,他和梅怡,就不期而遇。

  那天,他去视察当地的一家大工厂,傍晚出来的时候,在秋日的暮霭中,突然间,闻到了幽幽的桂花香,他一时怔忡,随口打发走了司机,走到飘来桂花香的那条小巷。

  在一扇小小的乌门后,一株苍劲虬髯的桂树,伸出枝桠,傲然挺立,散发出细细幽幽的清香。

  父亲站立了一会儿,心中微喟,半晌之后,转身,移步走开。

  他的身后,传来一个低低而略带怯怯的声音:“尘哥哥?”

  他蓦地转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欣喜而含泪的眼睛。

  过了那么多年,他们居然在桂花香的牵引下,重逢了。

  其实,早在父亲到那座城市没多久,梅怡就知道,他来了。因为报纸上,开始出现有关他的消息。

  但是,她没有去找他,那时,在她心中,他们已有云泥之别,并且,她已经知道,父亲已经娶妻。

  她的尘哥哥,已经成家了。

  而她,二十八年来,仍然孑然一身。她在高中毕业那年,因不堪早已再嫁并生子的母亲的冷淡和继父的百般刁难,在找到工作之后,立刻租房,搬了出来。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一个纺织女工。

  她不是没有去打听过父亲的消息,但是,父亲念了大学,父亲工作一帆风顺,父亲的仕途越来越看好,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工,她的自卑,她的自傲,不容许她去找他。

  父亲十分惊喜,那天,他在梅怡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一直坐到深夜。

  他得知了梅怡曾经历过的苦难,他得知了梅怡现在的艰难处境,他还得知了,原来这么多年来,梅怡居然一直没有恋爱,没有结婚。

  他的心里,是深深的愧疚。

  于是,他经常抽时间,抽空去看望她,去照顾她。一开始,或许是一种同情,到后来,连孤身一人在那座小城的他也分辨不清了,到底是同情成分多一点,还是……

  终于,半年多后的一个雨夜,他们越过了道德的边界……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父亲的一举一动,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们的事情,因为一封匿名信,开始暗地里传开。

  那封匿名信,出自于对梅怡有非分之想,但一直未能得逞的车间主任之手。

  他先后数次看到父亲出入那个小小的木门。

  但是,那封匿名信,辗转到了我外公手中。审时度势之后,为了女儿,他在严守秘密的同时,很快就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于是,很快,省里要父亲去省委党校学习,为期一个月。

  等父亲学习结束的时候,省里下了一道新的任命,调父亲回D市,任副市长。

  父亲不笨,他隐隐猜出了这一连串举动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是怎么想的,但是,在他复杂心绪之中,一定有几分如释重负。

  因为,父亲,已然不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单纯少年了。

  或许,他爱母亲,或许,他也爱梅怡。

  但是,他更爱他的事业,他的仕途。

  所以,他一直拖到回D市的前一天,才去跟梅怡道别。

  但是,他没想到,斯景犹在,伊人,却早已远去。

  早在他启程去党校学习的同一天,梅怡已经不辞而别。她走得相当决绝,没有留下任何消息。

  我想,她的苦心,父亲应该体会得到,并且,自惭形秽。

  那么多年过去了,父亲一直平步青云,仕途得意。

  温柔的妻子,出色的儿子,温馨的家庭,一直是他的骄傲。

  而梅怡,梅怡……想必,永远已经埋藏在他的记忆中了。

  毕竟,记忆和现实,慨经年,关山路几重?

  直至父亲在那年夏天,偶有一日,到哥哥的房间里去找东西,随意拉开抽屉,看到一张照片。

  一瞬间,他如五雷轰顶。

  因为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子,跟当年的梅怡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还因为,背面的那个名字——梅念尘。

  我父亲的名字,叫作沈涤尘。

  他不动声色地暗中派人去查,果然,这个梅念尘,是他的女儿,是他和梅怡的女儿,是当年梅怡毅然搬到另一个小城之后,生下的女儿。

  她一直没有结婚,多年来,忍受着白眼和嘲笑,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大。

  梅念尘,梅念尘,梅怡为女儿取这个名字,是有着深刻含义的吧。

  但是,她一心念着的那个人,注定是要辜负她的。

  因为当时父亲的心中,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不行,不能让这个梅念尘,再接近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

  这是要遭天谴的。

  于是,在哥哥放榜的第七天,他就去那座小城,背着梅怡,找到梅念尘,他的女儿。

  乍一看到梅念尘的一瞬间,他几乎想伸出手去,抱住自己的这个错失了十七年的亭亭玉立的女儿,但是,他的身份,他的地位,瞬即将他击倒,于是,他亮出了哥哥一直以来急欲隐瞒的家庭背景。他虽然轻描淡写,但他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那就是,沈家,是不会接受她这样出身贫寒的女孩子的。他还暗含警告地对她说,最好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包括她的母亲。

  对不起,女儿,这是我当年犯下的错误,如今,我只能继续错下去。否则,不仅是你们,所有的人,都会受到沉重的打击。

  对不起……

  倔强而内敛的梅念尘,在父亲找她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哥哥,要求分手,哥哥极端错愕之下,立刻乘了四小时的客车,去那座小城找她,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哥哥回来后,立刻就去找父亲。他们在那间书房,吵了足足两个小时。

  或许,聪明如他,已经隐隐猜到了问题的真正症结。

  所以……

  所以,他走了,留下了我们,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梅念尘,梅念尘,梅念尘……她居然,是我的姐姐。

  我的初恋,我的爱情,还没有来得及萌芽,便已经随风而逝。

  我知晓了父亲的秘密,我分担了父亲的秘密,我同样严守住了这个秘密,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

  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如此,因为,不管如何,不管心存怎样的怨怼,我和父亲,都有一个共同想要保护的人。

  我的母亲,我日益苍白瘦削的母亲。

  我回到学校,我和梅念尘,我的姐姐,日渐疏远。

  我无法面对她,我无法在明知她是我的姐姐却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形下,还像以前一样,去面对她。

  我更痛恨自己,在明知她的艰难处境的同时,却无法真正去帮助她。

  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般,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般,路上偶遇的时候,依然对我微笑,一如往常。

  梅念尘念大四那年,她的母亲,梅怡去世了。

  因为,我在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之后,突然有一天,在学校燕园的一条小径上,遇到了她,她的脸色苍白,她的眼睛无比深幽,她的臂膀上,佩戴着黑纱。

  那天,在燕园里的那株桂树下,我和梅念尘,聊了很久。

  她说得很对,死亡,对她的母亲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在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她已经知晓了什么。

  但她的眼眸,依然一如往常。

  后来,大四毕业前夕,梅念尘毅然报名去酒泉卫星基地工作。

  我从燕园里宣传栏里的大红榜上,得知这个消息的。

  很多人都很意外,也有很多人劝她,因为,她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说,我知道,梅念尘,我的姐姐,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她走的那天,我去送她。

  那天,她一直表现得很轻松,一直跟我开着玩笑,难得的活泼。

  但是,火车开动的一瞬间,她在车窗里向我挥手,她的泪,从她的眼眶中汹涌而出,她对着我,无声地用口形说了一句话。

  我一时如遭雷击。

  因为她说的是——

  再见了,弟弟。

  她对我说,再见了,弟弟。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那天,在那个拥挤的月台上,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泪如泉涌,痛哭失声。

  再见了,我的姐姐。

  很快,我也大学毕业了。

  在我毕业前夕,我的母亲,在深受忧郁症困扰多年后,终于撒手人寰。

  又或者,这对她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她在临死前,一只手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握住爸爸的,然后,她吃力地将我们的手拉到一起。

  接着,她以祈求的眼神,一直看着我。

  我看着母亲深受病魔折磨得瘦削而没有血色的脸庞,刹那间,我明白了,母亲,一直都是知道的,她以她的无比隐忍,一直隐忍了这么多年。

  但是,我依然不能原谅父亲。

  我不能原谅他的背叛,还有,他的懦弱。他的这一生,辜负了太多,太多的人。

  于是,办完母亲的丧事没多久,我向父亲提出,我要出国留学。

  这一次,同样的,父亲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这个时候的他,对仕途,仿佛已经有些意兴阑珊。早在两年前,他就婉拒了中央调他到外省去任省长的征询。

  在母亲生命的最后两年,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陪着她。

  但是,我仍然不能原谅他。

  我在国外待了将近四年。

  硕士毕业后,我没有急着回国,而是选择了继续待在异国他乡,国内,没有太多我留恋的东西。

  直到我接到了父亲秘书的国际长途,在电话里,他说父亲得了胃癌。

  我立刻启程回国,不管怎样,他毕竟是我的父亲。

  还好,因为发现得早,在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胃后,父亲从死亡线上,又挣扎了回来。

  但是,他的精神迅速地委顿了下去。他向上级申请提前退休。

  我支持父亲的决定,那段时间,我一直陪着他,直至有一天深夜,我偶然经过书房,看见病后身体非常虚弱的父亲,对着一个相册在垂泪。

  我走过去,我发现,相册里,除了我们家的全家福之外,还有当年哥哥抽屉里躺着的那张梅念尘的照片,此外,还有一张泛黄的,小小的照片。

  照片上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子的照片。

  我一怔,因为,那个女孩子的面容,和我母亲年轻的时候,依稀有几分相似。

  父亲并没有发现我,他在深夜里,坐在窗前,低低地呜咽着。

  在那一瞬间,我原谅了他。

  无论……

  但是,他是我的父亲,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决定,在D市定居下来,好好地陪着我的父亲。

  我很快就开了一家公司,从开业那天开始,生意就一直十分红火,当然,父亲的关系,父亲的老部下们,给了我极大的关照。

  毕竟,这是在中国,人情关系,无法避免,为了公司,我也不得不经常出席一些应酬。

  很快,就不断有人开始给我介绍女朋友。但都被我拒绝了。

  或许,经过了当年,已经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真正走进我的内心。

  有一天,在一个不可避免的应酬中,我碰到了她。

  陆潇潇。

  初初见她,我一怔,因为,她跟念尘有几分相像。

  她落落大方地站在人群中,礼貌而矜持地微笑着。她和念尘一样,拥有出尘的气质。

  但是,很快我就发现,她们还是有很大分别。如果说念尘是一株傲然挺立在寒风中的兰花,那么,潇潇就是一朵默默绽放的幽莲。

  并且,潇潇拥有连当年的念尘都没有的一种气质。

  那就是单纯。

  她的气质,纯净如水,但折射出七彩的绚烂光华。

  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注视着她,或者说,在那一刻,我的眼中,只有她。

  除了她的温润笑颜,除了她的如水双眸,我的脑海中,再也容纳不下其他。

  在那一瞬间,我的生命,如同蒙尘的黑暗中的空屋,泻进一道清新的朝阳。

  甚至,我闻到久违了的青草馨香。

  我仿佛看到满山遍野的薰衣草,在温暖的阳光照拂下,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低吟着悠扬的歌谣。

  于是,几乎是立刻,我就下定了决心。

  为了这抹可贵的纯真,为了这片来自天堂的温暖,我愿意,我愿意倾尽所有,我的所有。

  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沉默中受着煎熬,或许,这时一个绝无仅有的契机,可以拯救我,可以从无言但令我窒息的黑暗中,拯救出我,令我重获新生。

  同时,我清晰认知到,潇潇于我,不仅是一个天使,更重要的是,她带给我的那种深刻的心灵悸动,即便是当年的念尘,也未曾有过。

  对念尘,从头到尾,我的怜惜,多于爱恋,而对潇潇,我倾注了有生以来最深最浓最醇厚的情感。

  她的单纯,她的沉静,她的善解人意,她的一颦一笑,无不牵动着我的心。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我只知道,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于千万人之中,我竟然还能有机会去遇见,我要遇见的那个人。

  没想到,在我已经失去了这么多之后,我终于第一次,可以接近那种,传说已久的幸福。

  又或者,这一刻,命运之神,终于开始眷顾我了。

  潇潇,潇潇,潇潇……

  你知道吗,我正在寻找我灵魂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这一次,我要一手掌控我的命运。

  于是,我在屡次邀她而不得之后,不惜通过她的继父,宋致山向她靠近。

  我生平第一次,放下我所有的身段,用尽了我的所有心思,就为了博得她的一抹笑颜。

  那抹笑颜,对我来说,珍贵甚于世界上的任何瑰宝。

  但是,我注定,无法亲手握住我的幸福,我的命运。

  从潇潇最初的抗拒,到之后的犹疑,再到后来的勉强,她的眼中,始终没有我。

  在她那双澄静的眼眸中,自始至终,只有一个男孩子,宋聿。

  那个年轻而鲁莽,深情而霸道的大男孩。

  一直以来,潇潇的难过,潇潇的忧伤,我都看在眼里。

  但我的痛苦,我的压抑,潇潇却并不知道。

  终于,在那天,她生日的那一天,我明明知道她的心神不属,我明明知道……

  但是,我仍想放手一搏。

  于是,我约她出来见面,我口袋中的那个盒子里,安静地躺着几个月前我专程去香港买的钻戒。

  我就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即便到了最后一刻,在翻牌之前,都不愿意承认,原来自己,会是那个最大的输家。

  但是,我终究是那个注定要输的人。

  看到宋聿满头大汗地匆匆推门进来,看到他站在潇潇的身后,那双执着而深情的眼睛,那张焦虑而年轻的脸庞,听着潇潇低柔但坚定的声音,原先准备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的我,几乎是瞬间,便投子认输。

  记得不知道谁说过,爱一个人,就是默默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幸福。

  潇潇,潇潇,我只希望,当你幸福的时候,不要忘记,永远有一个人,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你。

  他希望你幸福。

  永远,都希望你幸福。

  我走出餐馆,在满天星子下,我微微苦笑。

  自始至终,从头到尾,我都是看着别人在人生舞台上倾情演出,却永远只能站在一边默默旁观的那个局外人。

  或许,这就是,我的命运,我的人生。

  现在的我,站在D市机场。

  一个小时之后,我就要飞向大洋彼岸。

  三个月前,父亲去世了。

  一个月前,我将公司转了出去。

  因为,父亲去世了,念尘,我的姐姐,在酒泉奉献着她的青春和热忱,而潇潇呢,她生活得很幸福,和心爱的,那个人。

  在这里,我已经一无牵挂。

  所以,我走得了无牵挂。

  或许,从现在起,我应该去寻找新的,真正属于我的人生。

  或许,总有一天,我的幸福,会在人生的下一个街角,不期而至地默默等候着我。

  番外二 宋爱潇的远大理想

  若干年后。

  澳洲农场。

  灿烂的阳光下,青翠的草坪上,宋爱潇牵着妹妹的手,颇有几分警惕地看向面前那个咧开嘴笑得一脸灿烂的黑头发蓝眼睛的俊秀男孩。

  哼,自从爸爸妈妈大老远带他们到安娜阿姨和费叔叔家里来做客,他们家的儿子,这个叫什么菲利普的小男生就一直跟着他们,不,更确切地说,是寸步不离地一直跟着他妹妹,眼睛里总是星光闪闪的,一定是不怀好意!

  老爸可是自打他出世,刚听得懂人说话时就一刻不停地耳提面命他,一定要好好地保护他这个唯一的妹妹。说实话,老爸若是说别的,从小就很有自己主见的他不见得听,这句话,他可是记得很牢,再怎么说也是兄妹情深,妹妹有点笨笨的看上去就是一副好欺负的样子,他不多照顾她,怎么行?再说了,谁叫他和妹妹是同一天生的,又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呢!

  从小到大,直到现在,在家里就不提了,他们的爷爷(也就是外公啦),他们的外婆(也就是奶奶啦,够奇怪,记得上次妹妹跟幼儿园里的那个新来的小老师多嘴说起来的时候,那个小老师的样子,真的很吃惊很吃惊哎。),还有那个在家里最最厉害,最最疼他们的孝庄婆婆,都整天到处带着他们玩,从家里到院子里,再到全国各地,好像那三个整天闲着没事笑眯眯的大人,都带他们玩到了呢!

  上次他还不小心偷偷听到妈妈跟老爸抱怨。哼,老妈乱讲,他跟妹妹才不会被惯坏!孝庄婆婆从小天天教导他们的什么“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啊(就是不能乱花钱),还有什么三字经啊,孔融让梨啊,他们记得要多清楚有多清楚!而且,孝庄婆婆说了,小孩子,要多见见世面,见得人多了,才不会学坏!他跟妹妹,最最最崇拜孝庄婆婆了,她什么都懂,简直就是妈妈买的漫画里那个无敌女金刚!

  在外面,就更不用提了,幼儿园的老师们,天天抢着抱他和妹妹,那个连中国话都说不清楚浑身上下香得要命的安琪阿姨一碰到他们就只顾粘着偷亲,说起来,安琪阿姨真是羞羞羞,都那么大的人了,认识的字都没他跟妹妹多,上次他们重温那个看图识字,有字想不起来,又找不到人问,只好问身边的安琪阿姨,她当时脸红得像番茄,因为,她也不认识!一定是小时候没有好好念书!

  还有,那个看上去有些奇奇怪怪,还很怕晓萍阿姨的姚远叔叔,每次看到他们都笑得跟朵花一样伸出手来用力抱住他们,还一个劲地往他们脸上猛涂口水,怎么躲都躲不掉,嗯,好恶心哦。还有还有,爸爸和妈妈带他们上街,有时候会跑出来几个浑身上下花花绿绿的叔叔阿姨拦住他们,要他们去拍什么广告,才不要!孝庄婆婆说过了,电视上的好多广告都是骗人的!好在老爸很酷的,只要说一句:“我们希望孩子有一个正常的童年。”他们就都乖乖地走掉了。但是,他困惑,什么叫正常的童年呢?是不是像动画片里蜡笔小新说的那样——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啊?可是,他跟妹妹还不是每天都要练琴,由那个好说话起来很好说话,可是脸稍微一板就很吓人的孝庄婆婆监督,很辛苦的!唉,大人的话真是难懂。

  他依然很警惕地看向试图对他和妹妹示好的菲利普,略带警告地瞪了他一眼。妹妹傻,他可不傻,再说,在学校里,如果不是他罩着,他的这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又笨又单纯,心地还很善良的妹妹,后面早不知道跟了多少只苍蝇了!想跟他斗,这个菲什么的(奇怪,起什么名儿不好,怎么好像跟家里的大彩电一样?费叔叔真没文化!),哼,还嫩了点!

  接着,他下意识地又瞥了一眼不远处坐在躺椅上午后闲聊的大人们,不禁皱了皱眉。老爸真没骨气,又趁费叔叔和安娜阿姨不注意,偷偷跟妈妈扮鬼脸逗她开心了。

  长得酷似宋聿的他,绷着小小的俊脸,继续皱着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而且,瞧瞧老爸给他们兄妹俩取的名字,跟那个大彩电一样没文化!

  不过,也没关系啦。

  他和妹妹,可是一致公认的体贴又聪明的一对小宝贝呢。

  再说了,安啦安啦,他可是知道即便是小孩子,快乐也要靠自己去创造的道理,而且,嘿嘿,可能,他已经找到让自己快乐的小小源泉了!

  那就是——他们班上那个整天冷冰冰地看着他的,一点都不像整天围着他转来转去的,都把他转得烦死了的其他小女生的,头发黑黑软软又顺顺的,叫作程洛凡的小女孩子。

  大大的眼睛,菱形小嘴,眼睫毛长长的,像妈妈一样身上总带着淡淡的,说不出的好闻香气,长得……跟妹妹一样可爱!

  只是,她总是那么冷冰冰地对他,真是气人!

  不行,一定要想办法,引起她的注意!

  于是,在澳洲的灿烂晴空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宋爱潇的嘴角,泛起了一丝令站在对面的菲利普不寒而栗的微笑,菲利普的全身,立刻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当即就欲哭无泪。

  55555555,若潇小妹妹好可爱哦,好像家里的那个妈咪从中国带回来的大眼睛洋娃娃,虽然不怎么说话,但看上去温温柔柔文文静静的,说起话来声音还软软的,好喜欢她好想跟她在一起玩呢,只是,她哥哥的眼神,好像想吃人,太可怕了,55555555……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就是喜欢看到若潇妹妹就是喜欢跟她在一起啊,难道这有错吗?

  不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中文老师说得没错,做事情,就是要有毅力!

  所以,呵呵呵,没关系,我一定会跟你慢慢磨下去的……

  过两天就去跟爹地妈咪说,明年的暑假,我要去中国!

  嘿嘿嘿,顺便说一句,以后每年的暑假,我都会去。

  宋爱潇到底少吃了两年米,对面前这个小男孩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一无所知,此刻的他,踌躇满志地,有了生平第一个远大理想。

  等这次回国之后,一定要去找一条毛毛虫,不行就去找一只青蛙,再不行,就去找……不管怎么样,总要,一定要找到一样会让小女生害怕的东西,偷偷塞到那个程洛凡的抽屉里,然后,看到她一副被吓得哇哇大叫,惊惶失措,想要哭出来的样子,然后……呵呵,那种感觉,肯定蛮不错的呢。

  嗯,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赖哦!

  就说嘛,快乐,要自己去创造嘛!

  (完)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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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1)守望(2)青青陌上桑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心素如简向莎翁致敬冤家宜结不宜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