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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源流及其文化》 作者:应骥

第四章巴人及其后裔的文化-土家文化 三、土家族的习俗与禁忌

(一)婚姻习俗据[清]光绪《龙山县忐》卷十一记载:

土人(指土家族)“生女,将字人,其舅氏必索财物。即慊,而后许之。或女多,则以一妻子,而诸女乃别嫁,谓之还骨种”。

以上所说的女方舅家索聘礼和以女妻子的所谓还骨种习俗,都是古代母系社会习俗遗存。原来母系社会时期,每个家庭全都以母亲为一家之主,实行“走婚制”,父亲是祖母家的人,他只能在晚上来与母亲团聚,一大早就得回他自己的家,平时不在母亲家中。这种婚姻合则聚,不合则散,故实际上无所谓结婚。所生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或不认)其父。家中主要的男子当然只能是舅舅,许多事情除母亲外,只有大舅舅说了算,因此大舅舅就是这个家的男主人。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父系社会,外甥女的婚事仍悉听舅舅做主,而且舅舅有优先选择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力(并不是像上文提到的那样“或多女,则以一妻子”)。只有舅舅家无子或儿子已婚,这才允许外甥女另嫁别家。这就是所谓的“还骨种”。

外甥女婚事要经女方舅舅点头才能算数的做法,除土家族外,苗、基诺等民族也都曾有过此习俗。

舅父既有权操纵外甥女的婚事,当然就能从中大捞其油水,向求婚者人肆索取钱财。因此这种婚姻实际上是买卖包办婚姻的一种,是土家族在其他民族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婚俗改变。

然而在古代,土家族女子是有充分的婚姻自主权的。在每年农历的正月初三至十五这段时间里举行的摆手歌舞时,青年男女可以在歌舞时相识相恋,结成伴侣。此时如果几个男子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子时,女方有权选择自己所中意的,也可以提出让他们比武、比射箭,并以胜者为配偶。这种婚姻只要征得土老师允许,即可同去参拜土王祠,宣告订婚。过门时,新娘袖系红丝线,由其亲兄弟或亲姊妹牵着引到男家完婚,父母决不阻挡,也不收取彩礼。舅父当然也无权干涉。

由于受汉文化的强烈影响,到后来土家族也跟着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式包办买卖婚姻,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土家族地区还一直是实行这种婚俗。不过有些地方仍存在着抢婚古习,这多半是出于争取婚姻自主,或无力负担沉重的巨额彩礼而采取的对策。只要女子被劫成功,父母也随之承认这门亲事了。

婚姻仪式包括提亲、订婚、装箱、择吉结婚、回门等繁复步骤。

提亲系男方请媒人去女方提亲,一般须经两三次介绍说合。如果进行得顺利,得到了女方父母的首肯,即须宰母鸡款待媒人。接着是双方择吉举行订婚仪式。此时男方要备礼,在媒人带领下,未来女婿前往女方家祭祖,叩见未来岳父母,双方正式联姻。然后男方还得备礼由女婿及其父亲到女方家认识亲朋好友,是谓“过门”。此后逢年过节男方都要携带礼品到女家拜见岳父母,称做“打节”。订婚后,男方还得向女方叔伯、外公、舅父、姑父等近亲送礼,即所谓的“装箱”。届时礼品要陈列到女方家堂屋里,燃香烛放鞭炮,祭拜女方祖神。

结婚程序始于讨年庚。由媒人将写有新郎生辰八字的年庚帖送至女方家(女方发年庚的时间一般为四、六、八三个月内,如女方认为不宜近期结婚,则不发年庚)。如女方同意,则将新娘年庚并排填列,携回男家。男方收到年庚帖后,即可请土老师推算适宜的结婚日期及时辰,并通知女方。结婚前两天,男方须将女方所索彩礼,如数备齐送往女家,称做“过礼”。然后到祖宗神位前焚香祈祷,将年庚帖在神前焚化,求祖灵保佑婚姻美满。

在结婚前一天,女方要办花圆酒,请新娘外公外婆、舅父舅母等至亲好友赴宴。新娘则专设一席,由未婚姑娘陪同,表示新娘已告别其少女生涯,进入成年。

“过礼”及花圆席结束,新娘于鸡啼时即开始哭嫁(后面还将提及,此处从略)。

哭嫁完毕,新娘梳洗打扮后,由其亲兄弟(多为长兄)背至堂屋敬神辞祖,然后到门外临时搭成的篷里休息,等待上轿。

辞祖灵后要行“甩筷子”仪式。据说这是为了给娘家留下财气。其词云:“手拿筷子十二双,前甩六双后六双,前甩六双婆家发,后甩六双娘家旺。老的接下添福寿,小的接下见风长。嫂嫂接下生贵子,哥哥接下安田庄,小侄小外(甥)接下了,个个都当状元郎……”男方按时派人到女方家迎接新娘。在迎亲队伍出发之前,土老师先要作法,用鸡血淋滴花轿一周,以防途中遇邪,鬼神侵扰,称做“封禁”。封禁完毕,迎亲队伍随即出发直奔女家。迎亲队伍要先携带四把“篱笆”即小火把,俗称“喜把”,另外还要提上两盏灯笼。

迎亲时要过好几道“关”,首先要过的是“拦门礼”。新娘家首先紧闭大门,派一能说会道的人当“拦门倌”,坐在门前的拦门席上。待迎亲队伍到来时,男方的“行礼先生”(即结婚司仪、婚礼主持人)要应付拦门倌“四言八句”的盘歌,然后女方燃放鞭炮,敲锣打鼓,吹奏唢呐开门欢迎男方迎亲队伍进门。待新娘举行拜别祖灵、父母和亲属等仪式后,女方家人要用扫帚在轿身四周扫上一遍,再到堂屋扫三下。新娘先穿戴上婆家送来的“露水衣”、“露水帕”、“露水鞋”,为的是防备途中遇邪或将不洁之物带到婆家,女方则防止带走娘家“血气”。待良辰一到,新娘胞兄即背负新娘上轿(古时不用轿,而是由长兄直接背到婆家)。新娘上轿后,迎亲队伍将灯笼点亮,“篱笆”点燃。轿出大门时,女方的人就过来争“喜把”,抢走迎亲火把中的两支(有的则是当迎亲队伍要通过第一座桥时,娘家人才从迎亲者手中夺取“喜把”)。据说火象征着氏族兴旺,子孙繁荣;或说是为了表示不让带走娘家财气;或说这表示女子过门后,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

除了“拦门礼”习俗外,还有所谓吃“茅宴席”的习俗。吃茅宴席是指有的地方因送亲路途较远,新郎家人须在途中设茅宴席,宴请女方送亲宾朋,让他们在路边吃酒席,然后各自散去。

迎亲队伍途中若遇庙宇灵洞,土老师须作法保护。经过土王庙时,男方要备猪头、鸡等孝敬土王,求其保佑婚姻吉利顺当。新娘经过土王庙,必须下轿步行。如因失礼,得罪了土王,那么这段婚姻就得不到安宁。有的地方盛行天明之前送亲,据说是为了防备土王得知后派兵来追赶,因土王生前享有初夜权之故。

土家族人的堂屋,除供有祖先牌位外,还供有土王神位,新娘离家时拜别祖灵后,还得拜谢土王。婚后新娘还须将出嫁时穿的露水衣、首饰等作为祭品,供在土王神主前。

上述有的地方兴天明之前迎亲,说这是为了防备土王得知后派兵来追云云。笔者则认为夜间成亲多见于肃慎系民族,如旧时满族等即是。古时日本人也曾有过此习,因此它恐怕是东夷习俗的残存也未可知,似乎与视婚事同于丧事的古习有关(请参阅附录二“新娘头蒙红盖头习俗的由来”一文)。

有些土家族人在女儿成婚前一天,为她举行成年礼仪式,由同族品德好的妇人为新娘“刷眉”、“开脸”、“分头”、“满头”,挽成高髻,即改为妇人打扮,表示业已成年,可以婚配。

有些地方的土家族人,在男方娶亲拜堂的前一天,要大摆宴席,为新郎举行男子成年礼和“陪十兄弟”贺仪。这时候要将众亲友送来的匾拿出来陈列在堂屋里,由父亲带头向写有新郎名号的匾额参拜,然后把它高挂,这称做“拜号”、“挂匾”。选九个男童陪伴新郎,是谓“陪十兄弟”,又称“坐十友”。喜宴间行酒令、唱令歌,祝贺新郎加号、加冠,进入成人行列。

当花轿抬到男家,停在院子外时,土老师要做“回车马”法事以驱邪。花轿进院坝后,两位多子多福的妇人前来搀扶新娘下轿。到堂屋举行拜堂仪式,拜天地、拜祖先、拜公婆……拜毕,新娘被搀扶着入洞房。新郎、新娘同坐床边吃“团圆饭”,喝交杯酒。入夜,宾客闹房,表示祝贺。闹新房由男方请来歌手,与女方送亲人对歌,输者挨罚酒,颇风趣。

第二天新郎、新娘举行拜客仪式,先长辈后晚辈,先亲后疏。客人散去后,公婆领着新娘拜寨,让新娘认识寨人。婚后三天,新郎偕同新娘回娘家,在女家进行拜客仪式,称做“回门”。新郎拜见岳父母后,当天就回家,新娘则在娘家住上一段时间后再回婆家。婚事至此圆满结束。

下面再说说土家族的独特婚俗——哭嫁。

据说土家族姑娘出嫁前半个月乃至一个月就不再出门干活,天天待在家里哭嫁。先是夜间陪众姊妹轮番哭,每半个月一次,然后发展到不分昼夜地哭,母女哭、姑侄哭、舅甥哭、姑娘哭……哭时多为两人对哭,直到迎亲那天,更是满堂大哭。出嫁之夜,村寨里的姑娘都要来伴着哭,称“伴嫁”。新娘离家要“哭辞祖”,哥哥背着出门时,要“哭背亲”,上轿时还得“哭上轿”,总之喜事办得几近于丧事,有“出嫁不哭,对女家不利”的说法。

结婚明明是喜事,为什么还要哭呢?一般的说法是因为旧式婚姻制度下,女孩子总是牺牲品,卖给夫家,所以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要哭泣,要呼号,哭嫁就是最好的发泄表现方式。其实在旧社会,绝大多数妇女的命运都差不多,为什么其他民族就不像土家族那样哭得天昏地暗,凄惨动人呢?因此上述说法只是从现象上推测而作出的表面判断,很难使人相信哭嫁的实质就是这么简单。笔者认为,哭嫁习俗很可能源于古代嫁女等于娘家丧失女儿,喜事如同丧事的认识所致。据了解,民间婚俗中,在洞房第一夜要点“长命灯”;要哭嫁(当母亲的要“哭肉”);出嫁女儿上路时不准回头看娘家;新娘离家不论天气好坏都要打着伞去婆家;婚礼要在夜间或天未明时进行(迎亲时点灯笼、火把,正是表示婚礼在夜间进行)等一系列做法,莫不与丧葬习俗相似。这些做法都是把新娘看成是死人或至少是灵魂已出了窍的半死人,因此出门后不能回头看娘家(鬼看娘家会给娘家带来不幸);又因死人不能见白昼、见阳光(即所谓阴阳不能相聚观念),故须打着伞遮住太阳走路或在夜间、天未明之前结婚。长春市德惠县姑娘出嫁时须穿寿衣,有的还兴“叫魂”;浙江绍兴一带新娘上轿时要扮成死人模样;江西鄱阳县,娶亲要敲丧事锣鼓;畲族妇女出嫁时穿的裙子平时忌穿。只有到了死的时候才能穿……不仅如此,日本人新娘结婚时戴在头上的白丝棉做的头巾(日语叫“绵帽子”),在丧事中死者的女性亲属也把这种头巾当成丧服,戴在头上;日本不少地方认为婚服与丧服是同一物(请参见附录二“新娘蒙红盖头习俗的来源”一文的有关部分);有的地方,即使是白天举行婚礼,也必须在大门外挂上灯笼(表示婚礼是在夜间进行)。

以上这些,充分证明婚事如同丧事的诸种现象,说明古时人们对嫁女儿犹如死女儿,是本氏族减少一个成员的值得悲恸的事情,因此遗留下许多婚事办得像丧事的种种习俗。哭嫁习俗亦即众多婚事办得像丧事的习俗体现之一。

谈到古代婚礼习俗至今仍在流行的有重庆江津区塘河古镇的婚礼习俗。据称,传承了三百余年的塘河婚俗需时三天三夜,耗资约两万元。目前该婚俗已入选重庆市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已着手对该项目进行国家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申报准备工作。据世界人士介绍,塘河婚俗是西南地区古代婚俗文化的浓缩,它是集渝、川、黔婚俗于一体,汇集了儒、道、佛、地方民俗等多种文化,具有较高的研究和欣赏价值,就连去该地旅游的中外游客,也对该婚俗表现出浓厚兴趣并跃跃欲试云云。

在具体做法上,新娘要头戴凤冠身着霞帔,乘坐花轿,新郎则穿长衫马褂,胸佩大红花外,还要经过婚前说媒、做相(即相亲、订婚)、开庚、男女双方置办婚嫁用品、婚礼时的回车马、不论辈分的闹洞房以及婚后在婆家参厨、谢媒、回门等环节。仪式中仅“出阁”一项就有踩斗、丢筷子、骂媒、父亲压轿、哥哥背上轿、哭嫁六个内容。哭嫁的顺序是:哭爹娘、哭婶婶、哭叔娘(姑母)和哭姐妹。哭爹娘的唱词唱道:“女儿家女儿外相,十七八岁选才郎,倘若奴身是男儿,早晚二时奉高堂。自己的爹娘糍粑心,人家的爹娘两样心……”

婚礼中的入洞房“抢凳子”算是婚俗中的“另类”。说是谁先坐下预示婚后家中谁说了算的结局。说它是另类,是由于该婚俗既被认定系“汇集了儒、道、佛、地方民俗等多种文化”,那么其新娘就应该是遵循古训三从四德坚持夫唱妇随的旧式女子,她理应静坐洞房床沿等待夫婿到来揭盖头或者是在伴娘的搀扶下缓步跨进新房门槛(有的民族是在新娘跨进房门的刹那间掀去盖头红帕)的文静贤淑的东方女子,可是抢凳子这种毫不礼让三分的粗暴动作,它不给前面标榜的溢美之词抹黑?对此类不协调的动作视之为另类有何不可。

笔者认为,此习中的哭嫁、丢筷子、骂媒、哥哥背上轿……这些分明是土家族婚俗,亦即巴人婚俗遗存,因此这种婚俗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巴渝古俗带给湖广填回川后裔们的一份文化遗产,再结合移民本身的习俗逐步形成的富有重庆乡土文化气息的婚俗而已。

关于哭嫁的内容,下面还要谈及。

(二)丧葬习俗

在古代,土家族行火葬。改土归流后,因不断受到汉文化影响,改火葬为土葬,在做法上也有不少变动。下面先谈谈改土归流以前的土家族丧葬仪式。

改土归流前,土家族丧葬仪式概由土老师主持进行,其做法大致是:当老人去世后,要将堂屋正中神龛上面的部分屋瓦揭开,留出天窗,称做“天门”。在“天门口”置一纺车。堂屋正中搭一座两人高的台子,叫“哈哈台”。堂屋外面的院子里,立一根高大的竹桅杆,将数十丈长的白麻布的一头,系在天门口的纺车上,一头遮过神龛,铺在哈哈台上,其余部分扯出堂屋,拴在竹桅杆顶端。给死者净身,穿上寿衣后,使尸体双腿盘坐或横卧在哈哈台上,脸上复以黄纸。土老师祭丧时,将纺车慢慢倒纺三圈,表示已引亡灵上天。此时敲锣打鼓,鸣放鞭炮,吹响牛角,气氛十分悲壮肃穆。祭丧完毕,将尸体抬到事先选定的地点火化或土埋。改土归流后,这种形式的葬法只限用于土老师,一般平民概由道士取代土老师进行丧仪主持,其做法如下:

老人临终时,儿孙都要守在一旁为他送终,听其最后的交代和封赠的话语,若老人已不能言语,用手摸一下儿孙的头,也算是封赠了。老人咽气,称做“接气”,意思是老人落下的气,后人要把它接过来,继承下去,因为气是生命之永恒。

将要落气时,要注意及时“推帐子”,即把整顶蚊帐推到床后,不让它遮住老人。否则亡者就会落入“网丝城”,遭受折磨。万一落入网丝城,就要在做道场时举行“破丝城”仪式。

待老人咽下最后一口气时,要在房间角落里烧“落气钱”,或称“落气纸”。落气钱就是重三斤六两的冥币、纸钱。按道士的解释是:烧三斤六两纸钱,死者随身带上三斤,好去阴间打通关节,六两是作为差脚钱赏给“阳五猖”的。

接着要做的事是让老人“含口银”,即将银质首饰或碎银等,用纸包着塞进死者口中。这样做是为了使死者去阴间的路上能买口茶喝,不至于口渴。

下一步是去河边或井边取“净身水”。此时孝子(一般是长子或长孙)提一个瓦罐,到水边先烧香焚纸磕头,敬拜水神,然后取水回家,并把它烧热。净身时,先把热水倒入大碗,由孝子给老人洗,老婆婆则由儿媳或女儿洗。所谓的“洗”,亦仅只是用热毛巾在老人的脸颊、胸口、背部和手心、脚板心等处各揩三下而已。道士认为,取天地之水,洗得干干净净,好去见阎王。意思是干干净净地来,干干净净地去。

洗完后,要为死者穿寿衣、寿裤、寿鞋。寿衣俗称“装老衣”,道士称之为“阴衣”,一般在生前即已制就,为夹层,面料为青、蓝或白色,里子用红色。装老衣在死者生前就要穿几次,据说只有这样,死后才能在阴间真正得到它。死者如有长辈在,则给尸体戴扎尸巾时,要在尸巾外再系一条白帕,称做“顶孝”,同时祭奠仪式也不能过于隆重。

穿好寿衣,就要“提尸”,即将尸体移到“柳床”上去。柳床,就是在堂屋靠近墙壁处,放上两条长凳,再在它上面铺一块木板的临时床位。移动尸体,不能用双手抱,要用比尸体稍长的布(即“提尸布”)铺在床上,将尸体滚上提尸布,然后由四个人,每人提布的一角,将它放到柳床上,称之为“下柳床”。在柳床上要让亡者直肢仰卧,面部复以冥纸(黄色草纸)。此时忌猫挨近尸体,据说若让它从尸体上越过,则会发生“起尸”(肃慎系民族均有此俗信,氐羌系民族的这一信仰,恐系东夷遗俗的残存),因此未入棺前,孝子必须在死者身旁守候。

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是做“灰包”,即从七家炉灶里取出炉灰,过筛,再用皮纸包好,这就是灰包。要按照人字形图案将灰包铺满在棺材底部。其余的灰包,排成长方形,用以填塞死者手脚及其他空隙处,以免抬棺行走时,尸体滚动作响。

与此同时,丧家要请寨人到各处亲友家中报丧。亲友得讯后,携带香烛纸钱,有的还准备好祭幛等物,前往奔丧。

入殓后,先不忙盖棺盖,要等道士作了入殓仪式后再盖。土家族死了人,从请土老师到改请道士,从火葬改为土葬,这都是改土归流后兴起的规矩。可以想见,其中必然要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执行等手段,才逐步得到普及。抵制、反抗的斗争肯定是会有的,然而作为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土家族人,比起其他民族来,似乎阻力要小得多,因此相对来说要容易些。

道士进入丧家办道场,即为亡者开辟赴黄泉之路。先要写灵牌,设灵堂,开路入殓。接着在道士带领下,孝子们排成队,绕棺走三圈,叫“打绕棺”,还要进行请歌娘歌爷、安五方、孝歌、探花、散花、解结、送神等多项活动,其中散花和跳丧颇有盛名,且留在后面单独作介绍。

但如果认为死者落气时辰不好,就得停丧数日。在这期间道士要开吊,唱丧歌等许多仪式,延续时日为三日、五日、七日不等,即所谓的“压三朝”、“压五朝”、“压七朝”,有的甚至长达一个月。

停丧结束后,要将棺木抬上山安葬。送葬须请道士开路,一路上打起送葬锣鼓上路,此时要丢“买路钱”。在灵柩行进中,还要有人手持“子孙棍”,不断地敲击棺盖。入土前,道士口念咒语,用米在墓穴里撒出“富贵双全”四个字。此时道士问孝子:“要富还要贵?”答曰:“富贵都要。”于是放棺入穴。葬毕回家时,孝子要从山上抱一把柴火回家。初埋只需把土简单垒成圆形即可,因为三天后还要为亡者举行买山仪式。

所谓买山,就是请道士写好买山契约,由孝子背着契约、瓦罐、柴火等物上山。道士念咒,在墓前焚烧契文,将其灰烬装入瓦罐,埋于墓旁。意思是此土地业经死者孝子某某购置,其他鬼神即无法抢占。此时,要在坟前烧三天前捡回家的柴火,说这是为死者照亮黄泉路。安葬完毕,坟上要插纸伞一把,“子孙棍”一根以及出嫁女儿送的纸扎“活乐伞”。富裕的人家还要用石块堆砌坟墓,叫“砌石城”。立碑为志。

土家族丧俗还要戴孝帕,父死子戴七尺长孝帕,孙为五尺,曾孙为三尺,都要用来包扎头部。母死加一尺,但不必包扎,只拖于脑后。亲朋好友只用三尺白帕包头。土家族丧俗中,值得一提的是散花、跳丧。先说说散花。

散花是主持丧仪的道士(或巫师)从灵位的花瓶中取出花来,不断撒向灵柩四周,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散花是保存在湘西怀化地区的古老丧俗,在汉、侗、苗、土家等民族中广为流传,因此很难把它说成是土家文化。它很可能是上述各民族共同创建的湘西地方文化。

在这一仪式中吟唱的歌,就是散花歌。其词云:“轻轻打开白花园,歌朋弦友都请进。百花园中百花开,散朵仙花度亡魂……去年此日把花开,只有火花一片鲜。人死不知何处去,百花依旧在眼前……”又如其中的《十二月望夫》的歌词是:“丈夫出外十三载,一直没有打转来,听说有个望夫台,十回望夫九问来。”抒发了长期望夫不归的怨女感受,引得遭受类似遭遇的男人、女人们的共鸣。这种歌不仅可以在灵堂内声声哭诉,即使在山间田垄,也同样可以随意哼唱,歌者凄声高歌,而闻者也难免噙泪欲滴。

至于跳丧,则系湘鄂西乃至渝东南一带土家族的丧俗。[清]《黔阳县志》卷十六记载:“丧家每夜聚众而讴,鼓歌弦唱,彻夜不休,谓之闹丧。”

土家族人得知老人去世噩耗后,亲朋好友、邻里乡亲都会赶来吊丧,他们以歌舞形式(即跳丧或称之为“闹丧”、“坐夜”、“唱夜歌”、“打丧鼓”等)来缅怀故人,并慰问其家属亲人。即使与死者生前结怨有仇,此时也都热忱前来帮助料理丧事,为死者跳丧而不再计较前隙,即有所谓“生不记死仇”、“人死众家丧”这样的,讲求仁义、和谐的优良习俗。

有些地方的山寨,当老人去世时,歌手、锣鼓手等就自发地聚集起来为死者讴歌奏乐,以歌舞兴哀。内容主要是赞颂死者生前的人品道德与劳武功绩。歌舞刚健亢奋,似乎并不那么悲伤凄惨。

关于跳丧的具体情况,后面还要谈到,此处就暂且谈到这里。

跳丧并非土家族所独有,生活在云南地区的氐羌系少数民族的丧事,也多有类似的跳丧场面,如景颇族的“布滚戈”即是一例。

跳丧由来已久,此俗很可能源自东夷,因为古时日本倭人也曾有过这种民俗。据《后汉书·东夷列传》记载:“其死停丧十余日,家人哭泣不进酒食,而等类就歌舞为乐。”(三)年节礼赶年土家族最重视的节日是“赶年”。所谓赶年,就是比正常过年(指春节)提前一天过年的意思。之所以要提前一天过年,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大致是:为了奔赴前线御敌;为了趁敌人过年,攻其不备;或说由于贫穷,年头岁末都要外出做工,不能合家团聚,因而提前过年;或说祖宗到达渝鄂湘黔交界地区的时间,正是腊月二十九的夜半,因此选择这一天过年。各种说法中以应召赴东南沿海抗御倭寇的说法比较普遍。

据称,明代嘉靖年间,倭寇(日本海盗)骚扰我东南沿海各省,永顺土司彭翼南奉命率领三千士兵,提前一天过了年,奔赴前线杀敌,打败了倭寇,赢得了“东南战功第一”的赫赫战绩。为了纪念这次胜利,表达人们对抗倭将士的深切缅怀,就决定提前在腊月二十九“过赶年”,并长期持续这一做法,最后形成土家族人特有的传统民俗,流传至今。

黔东北江口梵净山一带流传的说法是:从前,土家族首领杨格鲁率众溯辰水而上,到达梵净山,发现这里森林茂密,平川遍布,十分适宜于居住,于是就决定在此落户安家。

有一年的腊月,强大的外族入侵,并于腊月二十五日下战书,约杨格鲁在大年初一到宙逻河畔一决胜负。杨格鲁接到战书的时候,距作战之日仅有三天了。这突如其来的挑战使他心里烦闷寝食不安。腊月二十八日晚,他召集各寨头目共商退敌良策,决定提前一天过年,趁敌不备打它个措手不及。因临时决定时间仓促,过年饭菜无法精心烹制,只得将肉切成坨坨(大块),与各种菜合煮成一大锅,以应付提前过年之需。到了年三十夜,杨格鲁率领精兵,趁敌人正在过年而毫无准备之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袭了敌营,并迅速逐敌至境外,取得了空前的巨大胜利。为了纪念这一胜利,怒溪土家族人每年农历新年都要提前一天过年,久而久之相沿成习,形成了过赶年的习俗。土家族过年要杀猪祭祖,杀好的年猪要放在门背后,复以蓑衣,不能让外人看见。还要做糍粑、糖馓、煮酒。有的人家用麻布做成约占堂屋1/3面积的围帐,把年猪围在堂屋里,过上两天取出来祭祖和作加餐之用。有的地方把猪的头、尾、内脏等各取一点,拼成“十全”,用以祭祖。

最奇特的习俗是过年要派人持刀或矛站在门口,见有人经过时,就追上去并把他硬拉回家来让他吃上一顿酒肉;若未追上,就要蹲着往前看上三眼,说这样才能过个平安年。

为赶年做的糍粑,多为五个一串,另外还要做五个大的,叫“库弄粑粑”,是进贡土王用的。据说土王在世时,规定每年过年都必须向他进贡五个大粑粑。土王死后,这个惯例仍未废除,人们照样向他进贡,说是哪家不做大粑粑,哪家就一年不顺利。

赶年祭祖仪式肃穆而隆重。堂屋神龛下放桌椅,桌上置茶果、香烛、醴酒、糍粑、糖馓等,粑粑上插有梅花枝和柏枝,再用幕布把这些东西围起来。据说明代倭寇侵扰江浙一带时,永顺土司彭翼南率士兵三千人奔赴松江作战,胜利返乡时,因来不及回家过年,就在路边梅林、柏树丛中过节,后世相沿成习,并演变为这种祭祖仪式。

过年祭祖,一般都在半夜。传说祖先到达渝鄂湘黔边区的时间正是半夜,因此选在这个时辰过年,以纪念祖先。

过去,土家族人在吃年饭之前放爆竹,后来改为饭后放。据说如果先放,那么土王的兵卒们听到爆竹声响,就会来抢年饭吃。为了避免土兵抢肉吃,人们就把肉切细,拌上萝卜、白菜、粉丝等十多种菜,叫做“杂菜”,土兵就不会来抢了。然而对土家人来说,这种菜却是过年时吃的好菜,也用它来待客。

吃年饭时,家家要蒸饭、蒸“坨坨肉”(即切成块状的肉)。据说第一次吃赶年饭时因出征人多,要用大甑子蒸才行。肉也来不及细切,只好切成块裹些小米、调料,拌好蒸着吃。吃不完的还可以带在路上吃。蒸坨坨肉正是对先祖们的怀念。

除夕夜,人们要在火塘里烧两根木柴,边烧边念:做工夫(即干农活)年成好!喂肥了猪好吃肉,碓眼通好好舂米,养猪猪好,养鸡鸡发……除夕夜,随着公鸡的啼叫,家家户户都要做些象征性手势或动作,如舂碓三下,推磨三转。到猪圈喊三声猪,到牛栏叫三声牛,到粮仓门口敲门三下,等等。

除夕还要“守年”、“抢年”。每户人家都要通宵烧旺火,而且火越旺越好。大家围坐火塘,聊天讲故事,这叫做“守年”。公鸡一叫,各家各户都忙着“抢年”,抢着放爆竹、鞭炮,放时还要敲打盐缸,全家老少都要高喊“丰收年成我家来!”说是谁家爆竹放得早,放得响,谁家今年就要大发。这就是所谓的“抢年”。

正月初一,一般要去拜见同宗的家门长辈;初二去岳父母家拜年;初三、初四拜会邻里乡亲。初三到十五是“调年”,迎春活动开始进入高潮,有土王祠或八部大王庙的地方,还要去祠庙进行摆手祭祀。除了赶年之外,各地土家族还有其各自的“年”。酉阳、秀山一带土家族,分别在农历三月初三和四月十七过年。据说这是因为明代土家族先民奉命出征,因胜利返乡的时间不一,他们的过年时间也就有了差异。

有的土家族人,除过赶年外,还要过六月年和十月年。据传说,古代土家族先民原本居住在江西一带(很可能是指濮系民族先民的板楯蛮)。因不堪官府、豪族、地主、恶霸的欺压、掠夺与盘剥,就决定举族西迁。从农历四月初八这一天起,离开了原居住地,经洞庭湖,溯沅水而上,直达武陵山区。这里有森林,有清泉,也有平川沃野,很适宜于开垦居住,先民们就决定在此定居。人们就忙着宰牛、祀神、跳摆手歌舞,痛痛快快地过了一个年。这一天正好是农历六月二十五,人家就称它为“六月年”。到了秋后,经数月的辛勤劳作,终于赢来了回报,不仅五谷丰登,而且六畜兴旺,迎来了一个丰收的金秋。于是在农历十月初一这一天又过了个年,称为“十月年”。这就是所谓的土家族“三过年”的来历。

通过对上述土家族过年情况的了解,笔者得到如下几点认识:

(1)过赶年的原因虽有多种说法,但主要的是为了取得战争胜利而采取必要的手段与措施,即巧妙发挥出敌不意,攻敌不备,以速克敌,以奇制胜的战术,求得以少胜多,尽一切可能去夺取最大的胜利。基于此,外敌入侵威胁民族生存的原因之说是比较合乎逻辑的。至于赴东南前线迎击倭寇,与是否提前一天出发,似乎关系并不太大。之所以要屡屡提及抗倭作战,其实是因为它对于土家族来说,是空前的一次远征,而且取得了令人注目的辉煌战绩,这是值得后世永世不忘的民族荣誉,所以提得较多,较为突出。

(2)“年”在土家族人看来,似乎并非表示“一岁之首”,实际上它不需要固定在哪一天。只要家人团聚或有值得庆祝的事情,都可以随时“过年”,因此所谓“过年”,就是比较隆重的节庆。这与汉文化对“年”的理解与要求是有差别的。

(3)过年时的饭菜做法,像坨坨肉之类的菜,不仅是土家族,彝族也很善于烹制坨坨肉,而且已做成具有民族特色的美味佳肴。小米蒸肉很可能是米粉蒸肉的前身。如今粉蒸肉已是巴渝饮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菜品,但人们并不知道它的原型是什么,更不了解是什么民族首创。

(4)堂屋里搭围帐和糍粑上插梅枝、柏枝等做法,也可以从日本人和彝、纳西等民族的做法中,找到它的线索。如日本人至今喜欢在婚事、丧事或过节等时搭围帐。日本人也重视松(或柏)、竹、梅。纳西等民族至今仍以燃烧柏枝敬神、驱邪。巴渝大地上至今烟熏腊肉仍用柏枝熏烤,这一切似乎都与之有关。至于糍粑,则更无需多说。若果真如此,那么这一切都应源自东夷文化。

(5)“十月年”并非土家族独有,羌、哈尼、彝、拉祜、布朗、德昂以及侗、傣、苗、瑶等众多民族也都在十月(或九至十一月之间)过年。看来它很可能与秋收节(或称“尝新节”)混为一谈,年,实际上就是尝新节。

(6)“抢年”习俗不仅见于土家族,也见于某些汉族地区。如前些年,山西省晋城市居民就认为大年初一谁家最早开门燃放爆竹鞭炮,谁家当年就要大发,会全年吉祥如意诸事顺利。还有,该地每年元宵节期间(特别是正月十四至十六)过大年,是当地一年中最隆重、最热闹的时刻,人们从正月十三下午起,就各自用砖在自家门前砌地炉(即火塘),用煤块(当地盛产优质无烟煤)在炉上高高地堆积起来。从十四黄昏起,这些沿街的火塘就陆续被点燃,山西晋城的“火祭”就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和锣鼓声、欢笑声中拉开了帷幕。逢岁末除夕直至元宵(尤其是正月初一至初五)期间市面萧条,店铺关门,家家闭户景象形成强烈的反差,取代的是欢天喜地欣欣向荣的年节景象。这是笔者自20世纪60至80年代初在该地所感受到的真实情景。再就是晋城地区的农村,直至新中国成立前皆有过花甲葬习俗(请参阅附录一“花甲葬”部分);晋南地区有蒲县,其地方戏即蒲剧。“蒲”之称谓恐与“濮”有关,也就是说,山西南部古时居民说不定是濮系民族的一支,其习俗应是东夷人古风的延续。

舍巴节“摆手”,土家族叫“舍日巴”、“舍巴”或做“社巴”。这是土家族特有的最隆重的古老宗教祭祀和文化娱乐活动。舍巴节有的地方叫“调年”,其主要内容是祭祖。时间各地因其祖先不同而有差别,一般多在农历正月初三至初七或十五,乃至十七,也有在农历三月或五月举行的。故按其举行时间,可分为“正月堂”、“二月堂”、“三月堂”、“五月堂”、“六月堂”等。这一天,姑娘们穿上节日盛装,小伙子们背上鸟枪、大刀,人们喜气洋洋不约而同地来到会场。舍巴节的形式,较为独特的是湘西古丈县田家洞村的舍巴节。现作一简单介绍如下:

田家洞的舍巴节,定在立春后的第五个戌日。地点就在田家洞村外四里的一个大坑里。坑内有一小庙,供有神像,据传即系田氏祖先神位。庙前有一块空地,可容二百多人在此活动。到了节日,主持节日的房族,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排好队,敲锣打鼓、吹土号、放三眼铳、鞭炮,在土老师的率领下,来到会场。其中有一头戴破草帽,身披西朗卡普(土家花被面)的人,被四个壮汉抬着进场,他就是这个节日的田姓祖先的化身。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手拿扫帚的人,此人边走边扫,据说田姓祖先战死沙场后,身上长满了蛆,因此需要有人为他扫除蝇蛆害虫。后面的人群由族长带队一路吆喝着前进。领唱者唱完一句,大家就齐声高叫“干哉!干哉!恶尾!恶尾!”那洪亮而整齐的喊叫声,震撼大地。当“祖神”被抬进会场中心时,又是一阵锣鼓声、土号声、鞭炮声响成一片。庙内走出一老者,跪在祖神面前恭请祖先就座,然后焚香叩首,礼拜祖宗。敬祖神毕,由主祭人带队使众人围成圆圈,随着锣鼓的节拍,人们跳起了欢快的摆手舞,土老师唱祖先来源古歌,此时围观者站满了山头。第一天活动称“小社”,第二天活动即“大社”。

大社活动分三次进行。每次开始时都要先敬神,然后才是歌舞表演。歌舞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过程,盼望年年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黄昏时分,主祭者整衣戴冠,焚香烧纸,奠酒叩首,吹土号,放鞭炮送祖神归山,舍巴节活动宣告结束。节日期间,唱戏的、玩魔术的、演武术的,还有许多小商小贩来此做生意,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多时常逾万人。

关于摆手舞,后面还要谈及,故此处从略。

牛王节农历四月初八,是土家族的牛王节。关于牛王节的来历,有以下几种不同说法:

其一,渝东南酉阳一带流传的牛王神话说,古时农民天天辛勤耕作,可是生产力低下,一年所打的粮食还不够人们一个月食用,因此饿死了许多人。那直冲霄汉的尸臭,熏得天庭也受不了。这时玉帝查问是何原因?天官们觉得不好直说,只是面面相觑,默不作声。生性耿直,有啥说啥的牛王,毫不隐瞒地将实情禀告了玉帝,并亲自下凡到人间日夜操劳,帮助百姓耕田犁地。玉帝就命他下传圣旨,只准百姓们“三日一餐”。牛王深知三日一餐难以活命,于是擅自将“三日一餐”改为“一日三餐”。这就形成了直到今天人们仍在遵循的“一日三餐”的习惯。牛王回到天庭,向玉帝复旨,玉帝听罢不觉大怒,一气之下就贬牛王去凡间为老百姓天天耕作,还不许人们给他饭和肉吃,只许他终生吃草,以示惩戒。

为感激牛王为了人类所作的巨大牺牲,土家人就将每年的四月初八定为“牛王节”,在这一天不仅要给牛喂精饲料,还要让它好好休息一天,表示慰劳。其二,湘西一带土家族流传《牛毛大王的故事》。这个故事大致是这样说的:牛毛大王本是天宫中的一员大将,他为了怕人们偷懒,就把草籽撒到人间。每走一步撒一把草籽。可是到了后来,他将一步撒一把错记成一步撒七把,这一来到处都长满杂草,甚至草比庄稼还多。玉帝得知后大为震怒,就罚牛毛大王到凡间去吃草。除此之外,牛毛大王还把玉帝让百姓们“三日吃一餐”的圣旨错记成“一日三餐”。为此,玉帝就罚牛毛大王去人间吃它自己种下的草,而且还要世世代代为百姓们辛勤劳动。为了纪念牛毛大王,人们特地在每年牛王生日的四月初八那一天,让牛休耕,还要用最好的精饲料喂养它。其三,从前,土家族的先人们在一次作战中失利,被敌人赶到河边,不巧又遇上洪水猛涨,情况万分危急。没想到此时却游来了一条大水牛,它让人们抓住牛尾巴,帮助大家安全地渡过了河,避免了一场灭顶之灾。从此,土家族人就把他们得救的四月初八这一天定为“牛王节”,纪念牛王救命之恩。其四,古时,洞庭湖对岸有仙谷,此谷落地成金,人食不饥,谁要是能得到它,谁就一辈子丰衣足食不愁吃穿了。土家族祖先为了想获取此宝,曾多次冒生命危险,试着渡湖,然而湖水茫茫看不到边,想要渡过湖去谈何容易!即使如此,土家族先人们仍毫不气馁,发誓要拿到仙谷。这种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精神,感动了湖中的一条神牛,为了帮助人们取得仙谷,它决定亲自去走一遭。这一天,只见神牛游到对岸,在谷堆中打了一个滚,粘了满满一身仙谷,并于四月初八来到土家族人中间。由于台风突发,搅得湖水波涛汹涌,浪头一个接着一个朝牛身上打去,打得神牛身上的仙谷颗粒不剩,幸好牛鼻子上还黏着那么几粒仙谷。于是土家人和神牛就齐心合力、辛勤耕作,仙谷终于越种越旺,越来越多,土家族人也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幸福日子。为了不忘神牛的功绩,人们就把这一天定为“牛王节”,让牛好好休息一天,还喂它最好的饲料,让它美美地吃上一餐。农历四月初八“牛王节”习俗,其实并非土家族所独有,壮、布依、仫佬、侗等民族也都在四月初八过“牛王节”,在这一天,同样要让牛休息和吃好的,除喂精饲料之外再给它吃糯米饭、糍粑等,并且不准打牛、骂牛。有的还要敬牛王或祭“牛栏神”,壮族则要“招牛魂”。

仡佬族的“牛王节”在农历十月初一,这一天不仅要让牛休息,还要做两个大糍粑,挂在它的角上。要牵牛去水边,让它照着水面看自己的身影,并喂它糍粑。

壮族的“牛王节”(或叫“牛魂节”),除了不役牛和犒劳它吃好的之外,还要为他洗刷身子,清理牛栏,祭拜牛魔王等。这一天严禁随便打骂牛,否则牛会在年内生病,无法耕作。桂西南地区壮族则在霜降那一天敬牛,让它休息三天,也不允许随便鞭笞它。在这期间,如发生意外死亡,人们只能把它埋葬而不能吃它的肉。

彝族也同样有祭牛王习俗,还有《招牛魂词》,但其时间不是农历四月初八,而是七月二十五。

白族则在农历十月十一日举行牛王会。

总之,西南地区有些少数民族同样有“牛王节”。此俗主要流行在越系民族中,氐羌系民族似乎要少得多。据此,笔者认为:

(1)此俗很可能源自以农耕为主的越、濮系民族先民,是人们对长期与人相处的忠实伙伴,辛勤劳作却毫无怨言的牛的感激和褒奖而形成的节日,因此“牛王节”实际上就是“爱牛节”。

(2)有关此节日由来的种种说法,显然是后世附会或编造出来的故事。神牛取仙谷神话,完全是狗为人类取来谷种这一神话的翻版,因此它实际上是濮、越文化对土家文化的移植,而不是真正的土家文化。

六月六节农历六月初六,是土家族的隆重节日。这一天家家户户备酒置肉,磨豆腐,邀约亲朋好友同庆佳节。这一天还要祭祖,蒸糯米饭、打粑、宰牛,到土王庙拜土王。祭祀毕,全村人聚在一起饱餐一顿,还要跳摆手舞,敲锣打鼓、鸣放火炮;这一天人们还要晒衣服、晒被褥、晒裘袄皮袍。土家山寨到处呈现一片欢乐而繁忙的景象。

那么六月六到底是个什么节日呢?有的说,它是晒衣节;有的说,它是太阳生日,是祭天的日子;有的说,是土家族祖先飞山王杨再思的忌日,是祭祖日;还有的说,是祭祀九溪十八洞洞主杨再约,六月六这一天他下水斩妖擒龙,后被封为“镇江王”,故有“六月六晒龙袍”之说;更多的人则认为六月六是茅岗十司覃厚(“厚”原做“”)遇难之日,为纪念覃厚王,人们就在这一天为覃厚洗龙袍,晒龙袍。

下面且将几种流传较广的传说,作一简要介绍:

其一,住在湘西和鄂西南一带的土家族人认为,六月六是太阳生日,要为太阳祝贺寿辰,进行祭祀。还要把衣服裘皮统统拿出来曝晒一下。因为是太阳生日,所以无论是棉麻皮毛丝绸乃至书籍,晒了就不会生虫,可以防止霉烂。故有“六月六,晒裘衣”之说。

传说古时洪水泛滥,大地被淹,待水退后,地面一片泥泞,到处都是齐腰深的泥浆。开天辟地的张古佬,觉得一个太阳太少,来不及晒干泥泞的大地,于是叫来了十一个太阳,要它们同心协力一齐把大地晒干。谁知这一下可就坏了事了!地面被十二个太阳晒得裂了缝,草木全被晒死,连岩石也晒得烫手,几乎要燃烧起来。张古佬几次喊太阳回去,可是那十二个太阳都觉得天上自由自在,实在太好玩了,所以谁也不想回去。张古佬真拿它们毫无办法,只好躲到月亮的梭罗树下歇凉去了。

地上的所有有生命的活物,全都被晒得火冒三丈。在马桑树上捉蚊子吃的蛤蟆,觉得长此下去所有的物种都将死绝,自己也免不了绝孙,于是缘着马桑树爬了上去,一直爬到天上,它一口吞下一个太阳,一连吞下了十一个太阳,人们怕它把最后一个太阳也吞掉,就用棒把马桑树打弯。岂知这下把那唯一的一个太阳给打落到海里去了。没有太阳,天地一片昏暗,四周阴沉沉的,雨雾连绵,就像到了世界末日。

大家焦急万分,都责怪蛤蟆闯下了大祸,要它想办法把掉进大海里的太阳给找回来。蛤蟆没法,只得成天呱呱地乱叫,可这并不起任何作用。这时,红冠子公鸡站出来说话了。公鸡说:“太阳是蛤蟆给吞吃掉的。它成天呱呱地叫喊,太阳怎么敢出来呢?”公鸡接着说:“我和太阳是弟兄,你们看,我头上的鸡冠就是太阳给我染红的。我的眼睛是用太阳给的珠子做的,所以才这么明亮。现在只有我去叫太阳,太阳才肯出来。”于是公鸡站在山顶上的岩石上,拍拍翅膀,伸伸脖子,朝着东方尖起嗓子喊了三声“太阳哥——哥!”“太阳哥——哥!”“太阳哥——哥!”太阳听到了公鸡的喊声,就从东海上慢慢地浮了出来。

由于长期阴雨连绵,到处都长了霉。看到太阳出来,人们纷纷打开箱子、柜子,把衣服、被褥等搬了出来,放在阳光下曝晒。这一天,恰好就是农历六月初六。于是大家就把这天定为太阳生日,向它祭祀,为它祝寿。其二,晒衣节是湘西土家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的六月初六,人们都要把衣服拿出来摊在场坝或院子里暴晒。

相传,有一年,上湖南一带遭了大旱,田里粮食颗粒无收,人畜大批死去,剩下的少数人只能靠嚼草根、咽树皮、吞观音土苟延残喘。可是狠毒的皇帝哪管你百姓的死活,还硬逼着大家缴粮纳税,毫不松口。

有个叫覃的年轻人,为人忠厚,心地善良,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在这场天灾的袭击下,他母亲也因体弱多病而不幸饿毙。覃非常伤心,葬了母亲就趴在坟头上不停地哭泣。哭着,哭着,他就睡着了。这时,他母亲坐在他身边轻轻地安慰他说:“儿,快别哭,你要记住为我们这些饿死的人报仇啊!”

覃忙问:“妈,这个仇怎么个报法?”

母亲说:“你先在我的坟边多栽些竹子,在神龛上供三把桃木弓,三支柳木箭。平时你要闭上中门在家练武,三年之后,当公鸡飞上屋顶时,你再打开中门,这时候箭就会自动朝东方射去,这样,皇帝就会被箭射死,我们土家人也就不会再受他的欺凌和压榨了。”

覃醒来后,就按母亲在梦中告诉他的那样,先在坟边栽了许多竹子,在神龛上安好了弓箭,再让他哥哥暗地为他招兵买马,以备日后攻打京城时用。他自己就紧闭中门在家练武。

三年不到,覃的妹妹要出嫁,覃让抬轿的人从二门将花轿抬出。岂知婆家的人硬是不依,大嚷大叫道:“我家又不是接二道亲,不让走中门是何道理?成何体统?”不由分说,撞开了中门,抬着轿子出去了。

谁知这一来三支箭自动上了弦,嗖嗖嗖地射向东方。

这时候皇帝正坐在金銮殿上与大臣们议事,只见三支响箭飞了过来射中了龙案,幸好箭射得低,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皇帝被这三支意外射来的箭吓得再也不敢坐在龙椅上了。侍卫官走了过去拔出响箭,发现箭上写有“上湖南覃”几个字,就连忙进呈给皇帝御览。皇帝看罢不禁大怒,立刻下圣旨派兵征剿覃。

再说覃见三支箭自动射了出去,不知是吉是凶,心中狐疑不定。他忽然想起了母亲坟边的那许多竹子,不知此时怎样,于是急急忙忙朝着母亲的墓地跑去。突然从坟墓方向传来了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他抬头一看,才知道是那些竹子在炸,每炸开一根竹子,就有一个武士从竹子里滚了出来,这些武士很快就提着刀骑上马朝东方冲去。可是这些竹人并没跑出多远,就纷纷倒了下来,躺在地上不动了。覃这才明白,原来是中门提前六个月被打开,这些竹人都还没有长结实……看来这次刺杀皇帝的计划是彻底失败了。

官兵终于到来,覃带领他哥哥为他招募的兵马迎了上去,可是寡不敌众,他败了下来,全部人马都被杀或被捉,村里所有姓覃的人家也全被捉去,并于六月初六遭到惨杀。

覃姓人家逃出虎口的只有覃的哥哥,当他逃出村庄,翻过道道山梁后,一条河拦住了他的去路。河水汹涌翻腾,河上既无桥梁也没有渡口,可是身后的追兵却仍在穷追不舍,情况十分危急!正在这时候,河面上忽然浮出了一块大圆石,他来不及思考也顾不得那么多,就一脚踩到那块圆石上。说也奇怪,那块圆石竟稳稳地浮过河心,往对岸浮去,使他平平安安地渡过了河。他刚上岸,就听到水里有响声,接着一个大旋涡,那大圆石不见了。他这才知道刚才救了自己的是个大团鱼。

覃被杀,村寨被烧、被抢之后,官兵也随之撤走。覃的哥哥回到村里,把弟弟的尸体和许多被害人的尸体埋了。他发现,弟弟的战袍上血迹斑斑惨不忍睹,于是把那件有血迹的战袍洗净了,晒在坝子上。从此以后,土家人便把六月六定为“晒衣日”,以纪念覃。其三,据传茅岗土司覃之母怀胎三年,才生下覃。说是他身上长有肉龙三条,父母因此被杀。覃由姐姐带着躲藏在一处岩壁下面的深洞子里,才免被杀戮。他三岁就开始学习武艺,长大后在九岗率领三千土家族勇士起义。朝廷先是派杨琼进剿其家乡“七年寨”,可是七年过去了,据点仍未能攻克。皇上接着派周德兴率兵围攻,采取层层包围见人就杀的残酷镇压手段,来对付手无寸铁的土家族劳苦大众。覃因不忍心看着自己的无辜同胞一个接一个地被杀害,于是与敌酋谈判,表示只要不再枉杀百姓,他自己愿意投降,承担一切责任。当覃被押解京城后,他就按照姐姐事先策划好的计谋,与朝廷展开多次谈判,皇帝终于准许这位长有三条肉龙的“龙人”在每年六月的初六、十六、二十六三天,让他的灵魂坐三天王位。后来覃在某年的六月初六那一天被阴谋杀害,鲜血染红了龙袍,因此这一天就要为覃洗晒龙袍。在这以后,六月六就被土家族定为纪念祖先的节日,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翻箱倒柜拿出四季衣服来曝晒,并相沿成习。关于覃被害,血染战袍,需要脱下来洗晒,后来战袍被改称“龙袍”一事,据说是因为后来纪念土王覃,就特意将袍称做“龙袍”,并将六月六这一天称做“晒龙袍”。有的地方则不兴晒衣服,说是覃被害死得很惨,不但血染征袍,而且由于他身上长了三条肉龙,还被剥了皮,因此这一天人们不晒衣服。总之各地都按照自己的解释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节日的活动内容作了不同的变动或补充,以致在具体做法上呈现各种差异。

(四)禁忌

土家族人通过其对生产、生活、礼仪习尚,尤其是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的活动,逐渐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禁忌,差不多全是出于对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生产丰收以及敬神、祭祖等宗教信仰方面的考虑,希望以恪守禁忌,达到鬼神愉悦,逢凶化吉,家庭平安、人畜两旺、万事遂意、大吉大利的目的。

日常生活禁忌家中火塘上的三脚架,是全家安居立业的象征,或说它代表灶神,是一家之主。它的存在能表明家业兴旺,烟火不熄,因此,禁忌随意挪动或用脚踩踏。每年只能在农历除夕这一天才可以移动、清扫,平时乱动或踩踏,将带来灾祸。

灶有灶神,不准用脚踩灶;衣、裤、鞋、袜之类或其他脏臭东西不可放在灶上;禁止在灶门口烤脚、烤鞋袜;不准在灶上进食;不准用灶煮狗肉或蛇肉吃。因为这些做法都是侮辱灶神的。犯了禁忌,全家得不到安宁。

在家中禁止吹口哨、打呼噜,否则会引起火灾。忌在堂屋随便敲锣打鼓,因为这是死人的迹象。禁止扛着锄头、挑着空水桶或粪桶进堂屋,必须用手提着它。不准披蓑衣进屋,因为祖先是披着蓑衣在外面打仗的,进屋披蓑衣是不吉利的举动;也不准披着蓑衣进伙房,以免引火烧身。忌穿草鞋进有火塘的房间。不准将畚箕倒扣在堂屋里,因为这是埋死人的迹象;忌在堂屋放雨伞、鸡笼和酒坛。严禁妇女尤其是孕妇坐在堂屋门槛上或大方桌上;忌讳妇女跨木匠用的木马。姑娘、小孩也忌坐门槛,坐了有欺主之嫌。房屋内外和祖坟周围禁止动土、挖洞,否则会犯煞,遭到不吉利的事情。每年只有秋收后的“闲日”和过年前的“水星日”才可以打扫屋里的扬尘,扬尘、垃圾要送到大路口去焚烧,其余时间切忌大扫除、拂扬尘。

成年男性客人不能与少妇坐在一起,但可以和未婚姑娘坐在一条长凳子上。不准外人与闺女说笑。

禁止在室内伤害生物。农历七月或祖先诞生日,如果看见蛇、蛙或大虫之类的动物进了屋,不能打死,只能赶走,因为它们很可能是祖先的化身。犯了忌,就会惹祸,发生不吉利的事情。

吃饭时不能端着饭碗站在别人背后对着人吃饭,因为这是“吃别人的背”,会使别人“背时”(意思是“倒霉”)。吃饭时不准用筷子敲碗,这是对主人的不尊敬。不许当面吐唾沫,因为这是瞧不起人的举动。忌讳半夜三更去别人家借钱借物,有“夜晚不出财”之说,这样做不仅借不到钱或物,还会遭别人谴责。忌戴两顶帽子,据说“戴重帽,死老丈”。

不准用手指指最小的南瓜,因为这会使南瓜枯萎。不准把山上、野外的死鸟雀带回家;见了死鸟也不能告诉亲人,尤其是在正月里。看到蛇交配,只能对树林说,不可对人讲。

草医忌吃狗肉和其他五爪动物的肉,吃了,他的草药就会失效。

在逢年过节或其他喜庆日子里,小孩不要乱说话,以免犯忌。小孩只能吃鸡肉,不能吃鸡头,吃了就会不尊重老人;小孩还不能吃鸡脚爪,吃了就写不好字或写字时手发抖。小孩(包括未婚青年)禁吃猪蹄,因为吃了猪蹄不好找对象,找到了对象迟早也会被“猪脚叉”叉掉,即被别人夺走;禁吃猪鼻子,吃了睡觉要打鼾;禁吃猪尾巴,否则一辈子落后,事事掉队。不许小孩吃祭神的菜、饭,犯了忌的,记忆力会减退。禁止啃饭勺。忌闰年上学,否则不能成功名。

初生婴儿的洗澡水,必须倒在火塘一角或厕所里,禁止乱倒。不能穿着草鞋进新生儿的家去借东西或点火,否则婴儿会啼哭不止甚至夭折。如果穿着草鞋进了产房,产妇的奶就会减少乃至干涸。婴儿出生后的七天内,不能让他看见天空。婴儿尿布只能晒在后屋檐下,并且必须当天收回。婴儿的摇篮平时要竖着放,并插上剪刀、柴刀,忌平放。

孕妇禁忌跑、跳,与人吵架或到有惊人的响声处;家里有孕妇禁忌动土、敲墙壁、钉钉子、动床铺、拆门窗,过重地冲撞房屋或随意挪动大家具,更不能对孕妇扬刀挥斧,以免惊胎或受震堕胎。如果发生了上述情况,必须请土老师给安胎。孕妇不准进果园摘瓜果、看别人做豆腐,禁止观看婚礼和看别人家未满月的小孩,否则瓜果不结、豆腐做不好、新婚夫妻不和、新娘晚生孩子、婴儿缺奶。妇女在月子里(指产妇分娩后,需要在家休养约四十天,俗称“坐月子”)不许吃白鸡或花鸡,吃了会给婴儿、产妇带来灾难;不能吃鸡头、鸡脚爪、鸡翅膀和鸡屁股,要不然孩子长大了会不讲道理、不会写字、爱翘嘴巴。禁止吃牛肉,否则小孩长大不会说话;禁食鸭子、鸭蛋,犯了忌,孩子走路就会像鸭子。产妇用的碗筷,一定要与其他人的碗筷分开放,不能混放在一起。产妇产后三天内不准走出产房;不满月不能去堂屋、灶房(或说七天内不能进灶房,四十天内不能进堂屋),否则会得罪祖宗、灶神。出入只能走后门。

两个不同民族若世代长期生活在一处,除了其自身具有的民族意识或强烈的信仰观念而由此形成的某些习俗做法能毫不动摇地长期保持下去之外,一般的生活习俗和具体做法等方面则往往会彼此影响、相互接受甚至逐渐趋于一致,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如像祖祖辈辈长期同处武陵山区的土家族、苗族同胞,其饮食起居等就有不少相同之处;云南大理的彝族巫师称“朵觋”而不称“毕摩”,似与当地多白族有关(朵西、朵觋是白族巫师的称呼);昆明彝族撒弥人称女巫师“萨嫫”,而某些白族的女巫师称“舍嫫”(“舍嫫、萨嫫”显然是同音异写词),恐亦系彼此影响使然。同样,与土家族世代共居的湖南桑植白族,其习俗与土家族亦颇多相似之处。现就桑植县马合三乡白族的禁忌做法简介于后,供作比较:

(1)忌扛着铁制锄、耙等农具进屋或出入房前场院,只能平提着进出。因为这意味着要去埋死人;或要挖掉场院、房屋,象征败家子。禁忌簸箕、畚箕反扣,因为儿童死后要在其尸体上反扣畚箕,葬后还要将畚箕反扣在其坟上。外出请医生或买药,碰上手拿锄头、畚箕者是很不吉利的,即使请来医生也治不好病,必须改日再去请医购药,这是由于拿着锄头、畚箕象征要去挖坟坑;但若是碰上了抬棺材或者是抬死人,那就不同了,因为这意味着它已代替病者去了阴间,所以是件大好事。

(2)在室内和场院不许吹口哨,否则会把鬼招引进门。放在堂屋的木桌,平时应按木桌桌面接缝横着安放,因为只有家里死了人,才会把木桌接缝对准神龛和大门。

(3)去别人家探视病人时,要先在病房外或堂屋(客厅)内多待一会儿,不能进了门就直接去接触病人,因为据说这样做会把“阳无常鬼”(恶鬼)带进去,使患者病情加剧,而且说不定还有可能将“阳无常鬼”带回自己家。到别人家如果正好赶上木匠做寿木(棺材),那就一定要在这家多坐一会儿,因为这象征着寿木的主人将益寿延年;若马上离开,则意味着催促主人快死。不能在自己家祖坟上铲草皮,否则会长瘌子;如果去别人家祖坟上铲草皮,则会被认为是想挖别人的祖坟。

(4)添饭时必须将饭勺里的饭顺手心方向倒入碗内,切忌反手添饭。因为只有祭鬼时才反手添饭。孕妇或未满月产妇,不能上树摘水果,否则这株果树以后不再结果。

此外尚有认为看到蛇交配,听到母鸡打鸣,牛、猪生两仔,狗生一仔等均为不吉征兆的信仰,要设法解除祸患或请巫师作法消灾。

至于民族思想意识或信仰方面的习俗,那情况就不同了。这就是说,即使世代长期分居在相距遥远互不来往的两个地方的同一民族或彼此虽非同一民族,但却有一定渊源关系,那么他们之间就会有不少长期被传承、保留下来的相似习俗。下面仅举彝、白两民族对火塘、三脚架、灶的认识、对待方式方面的一些情况,只要将它与土家族的做法相比较,就不说自明了。

(1)彝族锅庄(即铁三脚架支撑着铁锅)是全家生活起居,接待来客的场所,神圣不可侵犯,严禁任何人脚踩、跨越,尤其忌讳客人这样做,因为这是对主人的极大不恭。火塘的火要注意保护,不能熄灭。如果突然熄灭,就意味着有鬼在作祟。

(2)白族火塘、三脚架是灶神之所在和祭祖场所,应特别受到人们的尊重,不容冒犯。严禁跨越、脚踩、吐唾沫、擤鼻涕;烤衣裤、鞋袜等不洁物;妇女衣裙等不准触及三脚架;妇女不许叉开两腿烧火做饭。火塘里禁止烧葱、蒜皮等有异味之物;不许燃豆壳,否则会生蚜虫;也不许烧瓜藤,否则要长淋疤结核。

以上情况在“自然崇拜·火神”部分亦曾提及而且更详细,可参阅。

至于土家族和日本人的一些做法,已曾在前面提及,恕不在此重复。

岁时禁忌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什么日子不能说什么、做什么或忌什么数的习俗。土家族当然也不例外。现简述如下:

年节、喜庆、初一、十五和出远门之日,禁忌说不吉利的话。如大年初一不准哭泣、不准吵架、骂人,不能说“背时”、“砍脑壳”、“死”、“杀”、“病”、“穷”、“悲”、“渗”、“祸”等词语。早饭前连“不要”、“没有”、“完了”、“睡了”之类的字眼也不能说。结婚办喜事之日,任何人都不能说“分开”、“离别”、“不到头”等词,更忌讳谈论死亡、丧葬一类的事情。

腊月二十九,饭上了甑子之后,妇女一律停止针线活和洗衣服。还要注意避免与人发生冲突,引起口角。吃年饭时,禁忌用汤泡饭,如若犯忌,明年一定会下大雨、发大水,淹没稻田、冲垮田坎。吃年饭,菜里不能拌辣椒,要不然在新的一年里会“老吃辣子亏”,处处碰钉子,事事不遂愿。腊月三十还不准吃糍粑,据说吃了身上要长疱。年三十还禁止到井边挑水,否则来年龙王会来捣乱,发大水、闹旱灾。这一天还不能宰杀畜禽和其他生灵,因为“麻雀都要过三十夜”。除夕不推磨、不舂碓;除夕之夜务必把地打扫干净,否则明年庄稼地里会杂草丛生。过年还不准动针,动了针来年庄稼会抽心、长虫。正月初一至初三,不准洒水、不准扫地,免得财气外溢,好运被扫出。正月的狗日、鼠日也不准扫地,不然会生跳蚤。大年初一忌见棍、棒、木杆之类的东西,见了会被蛇咬。正月初一到十五,无论是大人或小孩,都不能剃头,免得秧苗长成“癞子头”。清明、立夏、农历四月初八,这几天都不准使用耕牛,否则牛要得病。农历一、四、七、十月的蛇日,十一月的鸡日以及三、六、九、十二月的牛日,都是“红煞日”,忌播种和出远门。有“下种遇红煞,种粮不归家”和“出门遇红煞,一去不返家”之说。“甲丙二个寅,壬辰并戌辰,庚申并己卯”六日,即每个月逢甲寅和丙寅日,壬辰和戌辰日,庚申和己卯日,共六天,忌买卖东西,忌宰杀和放饲家禽,叫做“忌破禽”,违者财气不佳。

正月初一到十五和立春日,凡属牛、蛇、龙的人都不能去挑水。如果挑了水,就会天旱。一个月的第三个戌日不倒粪、不挖粪、不挑水,违反了要遭旱灾。属狗的人戌日忌扫地,免得身上生跳蚤。每年正月逢戌之日为地母娘娘生日,这一天严禁用牛动土,禁止挑水、洗涤和入园摘瓜果蔬菜等,如若违禁,必招致年成不好或有不祥之事发生。所谓“戌如受田,田主不祥”。

总之,土家族的岁时禁忌以腊月和正月为最多,有“正月忌头、腊月忌尾”的民谚流行。

婚丧礼仪禁忌先说婚仪禁忌:从结婚那天起,连续三天不准毛头姑娘(未开过脸的闺女)和孕妇进洞房。忌孕妇、寡妇去接新娘和观婚礼。新娘无论是背负还是坐轿,到了土王庙前一定要步行通过,若对土王失礼,就会使婚姻不安宁。有的地方必须抢在天亮之前送亲。新娘坐的花轿到了新郎家后,在举行婚礼之前,新郎父母亲不可与新娘见面。参加婚礼的人,头上不可包白帕。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娘要“回门”,回门这一天,无论路途多远,都必须当天去当天回来。

丧葬仪礼禁忌大致如下:在室外或外地死亡的人,一般称做“野鬼”或“惨死鬼”,它们是不能见家神,与家神同居的,因此忌讳移尸到室内停放。需等土老师做了“上刀梯”仪式后,才能下葬。正常死亡者可以停尸室内,但必须把神龛、祖宗牌位遮盖好。死者穿的衣服件数,用单忌双。忌妇女进灵堂。一定要把猫关好,绝对不能让它去灵堂,因为猫若挨近死者,会引起“起尸”。祭奠时不能听到猫叫。房前屋后和坟前墓后禁忌再葬亡人,犯了忌,还要死人。孝子在四十九天内不能理发,以志孝思。

宗教信仰禁忌关于宗教信仰方面的禁忌除了已在前面提到的之外,再补充几点:供猎神的地方要保密,祭时也不能让人看见。生了孩子,要剪一个打着伞的纸菩萨(主管小孩成长的女神阿密妈即巴山婆婆),贴在碗柜或火塘屋的壁板上。敬神忌用狗之类的五爪动物的肉和非宰杀的死肉作祭品,因为这是侮辱神灵。祭神时忌听到猫叫。

土家族的禁忌,有不少地方与其他氐羌系民族相似,特别是火崇拜方面的禁忌(包括对火塘、灶的一些禁忌),家中禁忌吹口哨以及死者身上的衣服件数,要用单数忌用双数,为了防止“起尸”,不让猫挨近死者等的做法上,更为显着。

有些禁忌与其说是某个民族的做法,倒不如说它是当地的习惯做法更恰当一些,也就是说,这种禁忌往往不是某个民族所独有,而是与之长期朝夕相处的几个民族所共有。如像忌披着蓑衣、忌扛着锄头、忌挑着空水桶进堂屋,禁忌将畚箕反着扣在堂屋里等的做法,不仅土家族如此,世代住在湘西桑植县一带的白族同胞,也有这些禁忌(前面已经提及);然而云南的白族则似乎未听说过有这些禁忌。至于彝族、白族均忌讳看到蛇交配,而土家族则是看到这种情况只能对树林讲而不能对人讲这一点,则是同源民族长期各处一方,某些习俗的做法已起了某些变化的例子。

土家族的禁忌,不仅与其他氐羌系民族相似,有些还与日本人的禁忌做法相似,如不准啃饭勺;死了人要把家里的神龛、祖先牌位等加遮;大扫除打扫出来的扬尘、垃圾等要拿到大路口去焚烧(黎族也有此习)之类的做法,日本人也同样有。

反过来再从日本人的一些禁忌习惯来与土家族禁忌做法做些比较。如像产妇要单独住开,因有血秽,故忌见祖先、鬼神,禁止与别人用同一个炉灶做饭,过的完全是一种隔离式的生活。家中不准吹口哨;木船上禁止唱小曲、吹口哨。丧葬期间丧家忌外人进入;服丧期的孝子、孝孙等不刮胡子、不理发、不梳髻、不洗澡、不外出捕鱼、狩猎、干农活,有的甚至连织布、做针线活等也在禁止之例,时间一般为四十九天。

上述这些日本人的禁忌做法,与土家族的产妇不准去堂屋、灶房;产妇的碗要与别人的碗分开放;在家不准吹口哨:服丧期间不理发等的禁忌习俗,颇多接近之处。这里所说的“接近”,不仅只是指在做法上相似,更重要的是这些做法所蕴藏的深层含义十分相似。或者说,它们都源于相同或近似的考虑。尤其在火崇拜的一些禁忌上,有的差别甚至可以看成是同源民族禁忌习俗的差异。因此笔者认为:土家族先民与倭人先民同源于东夷的推测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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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源流及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