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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谈人生》 作者:季羡林

第6章 做人与处世(2)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

  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

  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嘛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2001年2月23日

  对待不同意见的态度

  端正对待不同意见(我在这里指的只是学术上不同的意见)的态度,是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一件事。中国古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可见此事自古已然。

  我对于学术上不同的观点,最初也不够冷静。仔细检查自己内心的活动,不冷静的原因绝不是什么面子问题,而是觉得别人的思想方法有问题,或者认为别人并不真正全面地实事求是地了解自己的观点,自己心里十分别扭,简直是堵得难受,所以才不能冷静。

  最近若干年来,自己在这方面有了进步。首先,我认为,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思想方法就是不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这是正常的现象,正如人与人的面孔也不能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相同。要求别人的思想方法同自己一样,是一厢情愿、完全不可能的,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其次,不管多么离奇的想法,其中也可能有合理之处的。采取其合理之处,扬弃其不合理之处,是唯一正确的办法。至于有人无理攻击,也用不着真正地生气。我有一个怪论:一个人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也不可能没有非朋友。我在这里不用“敌人”这个词,而用“非朋友”,是因为非朋友不一定就是敌人。最后,我还认为,个人的意见不管一时觉得多么正确,其实这还是一个未知数。时过境迁,也许会发现它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到了此时,必须有勇气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意见。梁任公说:“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这是光明磊落的真正学者的态度。最近我编《东西文化议论集》时,首先自己亮相,把我对“天人合一”思想的“新解”(请注意“新解”中的“新”

  字)和盘托出,然后再把反对我的意见的文章,只要能搜集到的,都编入书中,让读者自己去鉴别分析。我对广大的读者是充分相信的,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如果我采用与此相反的方式:打笔墨官司,则对方也必起而应战。最初,双方或者还能克制自己,说话讲礼貌,有分寸。但是笔战越久,理性越少,最后甚至互相谩骂,人身攻击。到了这个地步,谁还能不强词夺理,歪曲事实呢?这样就离开真理越来越远了。中国学术史上这样的例子颇为不少。我前些时候在上海《新民晚报》“夜光杯”副刊上写过一篇短文:《真理愈辨愈明吗?》。我的结论是:在有些时候,真理愈辨(辩)愈糊涂。是否真理,要靠实践,兼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可能有人认为我是在发怪论,我其实是有感而发的。

  1997年

  毁誉

  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古今传为美谈。我根本做不到,而且也不想做到,因为我要分析:是谁说的?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而说的?分析完了以后,再定“则喜”,或是“则怒”。喜,我不会过头;怒,我也不会火冒十丈,怒发冲冠。孔子说:“野哉,由也!”大概子路是一个粗线条的人物,心里没有像我上面说的那些弯弯绕。

  我自己有一个颇为不寻常的经验。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某一位学者,过去对于他的存在,我一点都不知道,然而,他却同我结了怨。因为,我现在所占有的位置,他认为本来是应该属于他的,是我这个“鸠”把他这个“鹊”的“巢”给占据了。因此,勃然对我心怀不满。我被蒙在鼓里,很久很久,最后才有人透了点风给我。我不知道,天下竟有这种事,只能一笑置之。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我想向他道歉,挖空心思,也找不出丝毫理由。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各人禀赋不同,遗传基因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所以各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好恶观等等,都不会一样,都会有点差别。比如吃饭,有人爱吃辣,有人爱吃咸,有人爱吃酸,如此等等。又比如穿衣,有人爱红,有人爱绿,有人爱黑,如此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各人自是其是,而不必非人之非。俗语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话本来有点贬义,我们可以正用。每个人都会有友,也会有“非友”,我不用“敌”这个词儿,避免误会。友,难免有誉;非友,难免有毁。碰到这种情况,最好抱上面所说的分析的态度,切不要笼而统之,一锅糊涂粥。

  好多年来,我曾有过一个“良好”的愿望:我对每个人都好,也希望每个人对我都好。只望有誉,不能有毁。最近我恍然大悟,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真有一个人,人人都说他好,这个人很可能是一个极端圆滑的人,圆滑到琉璃球又能长只脚的程度。

  1997年6月23日

  糊涂一点潇洒一点

  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着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

  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20世纪30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内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这一个小例子,并没有什么深文奥义,只不过是想辨真伪而已。

  为什么人们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呢?我个人觉得,这能提高人们的和为贵的精神,大大地有利于安定团结。

  写到这里,这一篇短文可以说是已经写完了。但是,我还想加上一点我个人的想法。

  当前,我国举国上下,争分夺秒,奋发图强,巩固我们的政治,发展我们的经济,期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建成名副其实小康社会。哪里容得半点糊涂、半点潇洒!但是,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按照辩证法的规律行动的。古人说: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有张无弛不行,有弛无张也不行。张弛结合,斯乃正道。提倡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正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

  难得糊涂

  清代郑板桥提出来的亦书写出来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在中国,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的。一直到今天,二百多年过去了,但在人们的文章里,讲话里,以及嘴中常用的口语中,这四个字还经常出现,人们都耳熟能详。

  我也是难得糊涂党的成员。

  不过,在最近几个月中,在经过了一场大病之后,我的脑筋有点开了窍。我逐渐发现,糊涂有真假之分,要区别对待,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什么叫真糊涂,而什么又叫假糊涂呢?

  用不着作理论上的论证,只举几个小事例就足以说明了。例子就从郑板桥举起。

  郑板桥生在清代乾隆年间,所谓康乾盛世的下一半。所谓盛世历代都有,实际上是一块其大无垠的遮羞布。在这块布下面,一切都照常进行。只是外寇来得少,人民作乱者寡,大部分人能勉强吃饱了肚子,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了。最高统治者的宫廷斗争,仍然是血腥淋漓,外面小民是不会知道的。历代的统治者都喜欢没有头脑没有思想的人,有这两个条件的只是士这个阶层。所以士一直是历代统治者的眼中钉。可离开他们又不行。于是胡萝卜与大棒并举。少部分争取到皇帝帮闲或帮忙的人,大致已成定局。等而下之,一大批士都只有一条向上爬的路——科举制度。成功与否,完全看自己的运气。翻一翻《儒林外史》,就能洞悉一切。但同时皇帝也多以莫须有的罪名大兴文字狱,杀鸡给猴看。统治者就这样以软硬兼施的手法,统治天下。看来大家都比较满意。但是我认为,这是真糊涂,如影随形,就在自己身上,并不难得。

  我的结论是:真糊涂不难得,真糊涂是愉快的,是幸福的。

  此事古已有之,历代如此。《楚辞》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谓醉,就是我说的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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