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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谈人生》 作者:季羡林

第19章 我写我(6)

  第二件事情是,论文完成以后,口试接着通过,学位拿到了手。论文需要从头到尾认真核对,不但要核对从卡片上抄入论文的篇、章、字、句,而且要核对所有引用过的书籍、报刊和杂志。要知道,在三年以内,我从大学图书馆,甚至从柏林的普鲁士图书馆,借过大量的书籍和报刊,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当时就感到十分烦腻。现在再在短期内,把这么多的书籍重新借上一遍,心里要多腻味就多腻味。然而老师的教导不能不遵行,只有硬着头皮,耐住性子,一本一本地借,一本一本地查,把论文中引用的大量出处重新核对一遍,不让它发生任何一点错误。

  后来我发现,德国学者写好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在读校样的时候,都是用这种办法来一一仔细核对。一个研究室里的人,往往都参加看校样的工作。每人一份校样,也可以协议分工。他们是以集体的力量,来保证不出错误。这个法子看起来极笨,然而除此以外,还能有“聪明的”办法吗?德国书中的错误之少,是举世闻名的。有的极为复杂的书竟能一个错误都没有,连标点符号都包括在里面。读过校样的人都知道,能做到这一步,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德国人为什么能做到呢?他们并非都是超人的天才,他们比别人高出一头的诀窍就在于他们的“笨”。我想改几句中国古书上的话:

  德国人其智可及也,其笨(愚)不可及也。

  反观我们中国的学术界,情况则颇有不同。在这里有几种情况。中国学者博闻强记,世所艳称。背诵的本领更令人吃惊。过去有人能背诵四书五经,据说还能倒背。写文章时,用不着去查书,顺手写出,即成文章。但是记忆力会时不时出点问题的。中国近代一些大学者的着作,若加以细致核对,也往往有引书出错的情况。这是出上乘的错。等而下之,作者往往图省事,抄别人的文章时,也不去核对,于是写出的文章经不起核对。这是责任心不强,学术良心不够的表现。还有更坏的就是胡抄一气。只要书籍文章能够印出,哪管它什么读者!名利到手,一切不顾。我国的书评工作又远远跟不上。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往往“为贤者讳”,怕得罪人,一声不吭。在我们当前的学术界,这种情况能说是稀少吗?我希望我们的学术界能痛改这种极端恶劣的作风。

  我上了9年大学,在德国学习时,我自己认为收获最大的就是以上两点。也许有人会认为这卑之无甚高论。我不去争辩。我现在年届耄耋,如果年轻的学人不弃老朽,问我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讲,我就讲这两点。

  1991年5月5月写于北京大学

  我害怕“天才”

  人类的智商是不平衡的,这种认识已经属于常识的范畴,无人会否认的。不但人类如此,连动物也不例外。我在乡下观察过猪,我原以为这蠢然一物,智商都一样,无所谓高低的。然而事实上猪们的智商颇有悬殊。我喜欢养猫,经我多年的观察,猫们的智商也不平衡,而且连脾气都不一样,颇使我感到新奇。

  猪们和猫们有没有天才,我说不出。专就人类而论,什么叫做“天才”

  呢?我曾在一本书里或一篇文章里读到过一个故事。某某数学家,在玄秘深奥的数字和数学符号的大海里游泳,如鱼得水,圆融无碍。别人看不到的问题,他能看到;别人解答不了的方程式之类的东西,他能解答。于是众人称之为“天才”。但是,一遇到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他的智商还比不了一个小学生。比如猪肉三角三分一斤,五斤猪肉共值多少钱呢?他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因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天才”即偏才。

  在中国文学史或艺术史上,常常有几“绝”的说法。最多的是“三绝”,指的是诗、书、画三绝。所谓“绝”,就是超越常人,用一个现成的词儿,就是“天才”。可是,如果仔细分析起来,这个人在几绝中只有一项或者两项是真正的“绝”,为常人所不能及,其他几绝都是为了凑数凑上去的。因此,所谓“三绝”或几绝的“天才”,其实也是偏才。

  可惜古今中外参透这一点的人极少极少,更多的是自命“天才”的人。

  这样的人老中青都有。他们仿佛是从菩提树下金刚台上走下来的如来佛,开口便昭告天下:“天上天下,唯我独尊。”这种人最多是在某一方面稍有成就,便自命不凡起来,看不起所有的人,一副“天才气”,催人欲呕。这种人在任何团体中都不能团结同仁,有的竟成为害群之马。从前在某个大学中有一位年轻的历史教授,自命“天才”,瞧不起别人,说这个人是“狗蛋”,那个人是“狗蛋”。结果是投桃报李,群众联合起来,把“狗蛋”的尊号恭呈给这个人,他自己成了“狗蛋”。

  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并不少见,他们成为社会上不安定的因素。

  蒙田在一篇名叫《论自命不凡》的随笔中写道:

  对荣誉的另一种追求,是我们对自己的长处评价过高。这是我们对自己怀有的本能的爱,这种爱使我们把自己看得和我们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同。

  我决不反对一个人对自己本能的爱。应该把这种爱引向正确的方向。

  如果把它引向自命不凡,引向自命“天才”,引向傲慢,则会损己而不利人。

  我害怕的就是这样的“天才”。

  1999年7月25日

  衣着的款式

  在衣着方面,我是着名的顽固保守派。我有几套——套数不详——深蓝色卡其布的中山装。虽然衣龄长短不一,但是最年轻的也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虽然同为深蓝,但其间毕竟还有细微差别。可是年深日久,又经过多次洗濯,其差别越来越难辨析。我顺手抓来,穿在身上,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是张冠李戴,我则老眼昏花,不辨雌雄,怡然自得。

  对此我有自己的哲学基础:吃饭是为了自己,而穿衣则是为了别人。

  道理自明,不用辩证。哪有一个人穿着华丽,珠光宝气,天天坐在菱花镜前,顾影自怜?如果真正有的话,他或她距入疯人院的日期也不会远了。

  谈到衣着的款式,我有一个非常具体的经验。五十多年前,回国初到上海,买了一件风雨衣,至今虽然袖子已经磨破,我仍然照穿不误。不意内行人忽然对我说:这正是当今最流行的款式!乍听之下,大吃一惊。继而思之,极有道理。要举例子,就在手边。若干年前曾一度流行穿喇叭裤,一夜之间,仿佛有神力催动,满街盈巷,人山人海中无不喇叭矣。然而“蟪蛄不知春秋”,又在一夜之间,又仿佛有神风劲吹,喇叭一下子都销声匿迹了。

  我现在敢于预言:有朝一日,说不定在哪一天,喇叭又会君临大地。

  我觉得,人类很注意衣着款式,这无关天下安危,可以不必去管。但是,人类在这一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却低得令我吃惊。什么皮尔·卡丹,什么这国巧匠,什么那国大师,挖空心思,花样翻新,翻来翻去,差别甚微。又来了我那句老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等着瞧吧。到了三十年,肯定翻了回来。如果真有一个造物的智者,他会从宇宙黑洞里什么地方,笑看我们这个小球上的自以为极其聪明的芸芸众生,就像我们看猴山的群猴。

  这种极低的智慧还表现在另一个方面。同样一件衣服,从小商店里买,比从燕莎、蓝岛等商城里买,价钱会相差10倍20倍,然而非工薪阶层的大款们却一定会弃小就大。衣服上又很难大书燕莎、蓝岛等字样,这会有碍美观。前几年有人戴舶来品的眼镜,会把原来的商标保留在镜片上,宁愿目光被挡,也在所不惜。这同某一些农民身着西装,打好领带,到田中去干活,同样让人感到不那么舒服。我真想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把燕莎、蓝岛一类的字眼蕴藏在衣服的某一部分内,隐而不发,彰而不露。我一定能取得专利,成为大师。可惜我是志大才疏。像我这样的人,只配穿蓝卡其布的中山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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