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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 作者:约翰·洛克

第5章 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 (1)

  21.我们前述的段话中讨论得那么长,并不是由于有力的论证和精妙的反驳,而是由于字句的混淆不清与意义的模糊。如今,我们既然己把那段话说完,那么就让我们转到他对于亚当的统治权的第二个论证上来。我们的作者引用塞尔登先生的话告诉我们,“亚当基于上帝的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而成为万物的共同主人,他自己在此之前并没有这种个人统治权,就像是如果没有他的授予,他的儿女也不能享有这种权利一样。”我们的作者塞尔登先生的这种断言,“是与《圣经》的历史和自然的理性一致的”。而他在他的《对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的评论》的序文中又这样说道:“世界上最初的政府是由一切人类之父为王的君主制,亚当受命繁衍人类,遍于地上,制伏世界,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并因此成为全世界的君主;他的后裔除非得到他的授权、许可或依据对他的继承,否则无权占有任何东西;《诗篇》的作者说:‘他把世界给予人类的儿女’,这就表明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得来的。”

  22.在没有考察这个论点和它所依据的《圣经》原文之前,请读者务必注意,按照我们的作者常用的方法,他在开头所讲的是一个含义,到了结论中所讲的却变成了另一个含义。例如,他在这里开头时说,“亚当基于神的赐予而享有所有权或个人统治权”,而他的结论却是“这表明君主的称号是从父亲的身份得来的”。

  23.但是让我们来看看他的论证。《圣经》原文是这样说的:“上帝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既要生育众多,遍满地面,治理大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以及各种在地上走动的生物。”(《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据此,我们的作者便下结论道:“亚当既取得对一切生物的统治权,那么他就成为了全世界的君主。”这话的意思必然是说,上帝的这种赐予,一方面可能是给予了亚当对大地和一切低级的或无理性生物的所有权,或如同我们的作者所说的“个人统治权”,从而使他成为君主;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给予了他支配和统治一切地上生物,包括他的儿女在内的权力,因此他就是君主。以上两种意义必居其一。

  正像塞尔登先生在他的文章中用正确的字句所说的:“亚当成为万物的共同主人。”在这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理解他的意思,即他在这里许给亚当的只是所有权,所以,他一个字也没有提到关于亚当的“君权”。但我们的作者却说:“因此亚当就成为全世界的君主。”这其实就是指世界上一切人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所以基于这个赐予,亚当必然被树立为这样一个统治者。如果我们的作者不是这个意思,他完全可以非常清楚地说:“因此亚当就成为全世界的所有者。”但是关于这点,我们的作者就需要请求读者的原谅了,因为清楚和明确的讲法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对他的目的有利,读者不要指望他像塞尔登先生或其他作者那样写得毫不含糊。

  24.因此,为反驳我们的作者“亚当是全世界的君主”这个学说,我想指出:

  第一,基于这个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上帝并未给予亚当对他的儿女、对他自己的同类乃至对人类的任何直接的权力,所以,他并没有基于这种特许而成为统治者或“君主”。

  第二,基于这个赐予,上帝给予他的是与一切人类相同的权利,而不是对低级生物的“个人统治权”,所以他也不能因这里给予他的所有权而成为“君主”。

  25.第一,如果我们对原文的话加以考察,就可以看出,这种赐予(《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并未给予亚当对人类的权力。因为一切成文的授予所给予的东西都不能超出明文所要表达的意思,所以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原文中哪些字句可以理解成人类或亚当的后裔。如果有的话,我想只能是这一句——“各种走动的生物”,这话的希伯来文为 ,即拉丁文的bestiamreptantem。对于这句话,《圣经》本身做了最好的解释。上帝在第五日创造了鱼和鸟,在第六天的开头创造了陆地上没有理性的生物,《圣经》是这样记载这件事的:“让大地生出生物,各从其类;地上的牲畜、爬虫、野兽,各从其类。”又说:“上帝创造地上的野兽,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以及一切爬行于地上之物,各从其类。

  ”在讲到地上兽类的创造时,上帝先用“生物”这一笼统的名词来表示它们全体,而后将其分作三级:(一)牲畜,即驯服的或可以驯养的动物,因而成为某些特定人们的私有物;(二) ,在我们的《圣经》里被译为“兽”,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人译本则把它译为“野兽”,这与现在记载给予亚当主要特许的经文中被译为“生物”的是同一个字,在这种赐予被重新给予挪亚时,所使用的也是这个字(《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在那里,它同样被译为“兽”;(三)第三级是爬行动物,用 来代表,这就是在原文中使用并被译为“走动”的那个字,但在前面的章节里它被译为“爬行”,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人译本则将其一律译为 ,即“爬行动物”。由此可见,我们在翻译上帝的赐予时所用的“走动的生物”一词,就是创世的历史中出现的两种陆栖生物——野兽和爬虫,希腊文《旧约·圣经》七十人译本中对其的解释也是这样。

  26.上帝在创造出了世上的非理性动物之后,依照它们的居地将其分作三类:“海中的鱼”“空中的鸟”和“陆上的生物”,而后又把第三类再分为“牲畜、野兽和爬虫”。接下来,上帝便考虑开始创造人类,以及赋予人类对陆上世界应有的统治权。然后,他把这三界的生物又进行了一下合计,可是在陆界却将第二级动物,即野兽除掉了。不过,在说到上帝开始真正实行他的想法并给人类以这种统治权的地方,《圣经》原文便提到了“海中的鱼,空中的鸟”,以及用表示野兽和爬虫的字眼来代表的地上的生物,只不过将其译为“走动的生物”,并省掉了牲畜。在上述两处地方中,虽然一处省略了表示“野兽”的字样,而另一处省略了表示“牲畜”的字样,但是,上帝既然在一个地方实行他在另一个地方已经宣称设计好了的计划,那么我们只能理解这两个地方的所指是一样的。在这儿所引的一段话中,我们所见到的只是说明那些已经被创造出来、并被区分为“牲畜”“野兽”和“爬虫”三个不同等级的陆上的非理性动物,在这里实际上是怎样依照预定设计,置于人类的统治权之下。在这些话中,实在没有一点痕迹可以让人牵强附会地理解为上帝给予一个人以统治别人的权力,给予亚当统治他的后裔的权力。

  27.在《创世记》第九章第二节中,这类的文字又重新出现,在记叙上帝重新给予挪亚和他的儿子们这种特许权利时,同时给予他们对“空中的鸟”“海中的鱼”和“陆上的生物”的统治权,其中“陆上的生物”是用和 (“野兽和爬虫”)来表现的,这和前面(《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原文中所译的“在地上走动的一切生物”的话是一样的。但这句话决不能够理解为包括人类在内,因为这种赐予是给予当时生存着的所有人类的,即挪亚和他的儿子们,并非只给予一部分人,让他们去支配另一部分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词句看,就更为明白了。在这里,上帝把 ,“一切走动之物”(第一章第二十八节用过的词句)给予他们作为食物。根据上面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上帝给亚当的赐予(第一章第二十八节)和指定,以及他后来给挪亚及其儿子们的赐予,这一切所指的和包含的,恰好正是他在第五日和第六日的开头所创造的生物,也正如第一章第二十至二十六节里所记载的,即地球上水中和陆地的一切种类的非理性动物。

  尽管在有关对他们被创造的记载中,用来表示它们的一切名词在后来的任何一次赐予中都没有全用过,如有些词在一个地方被略去了,有些词则在另一个地方被省略。因此我认为,人类毫无疑问是不能被包括在这个赐予之中的,同时也没有给予亚当统治他自己同族的任何权力。上帝在创造陆上的一切非理性的生物时,都把它们列举了出来,并称其为“地上的兽”“牲畜和爬虫”;但那时人类还没有被创造出来,自然不包括在这些名词之内。所以,不管我们是否正确理解了希伯来文的词句,在《创世史》和紧接着的诸节经文中,这些词句都不能够被认为是包括人类的,尤其是希伯来文的 一字。

  如果一定要将上帝给亚当的赐予理解为包括人类,那便显然和《创世记》中关于人类的说法互相矛盾了,这些说法主要在《创世纪》的第六章第二十节,第七章第十四节、第二十一节、第二十三节,第八章第十七节和第十九节。如果按照我们的作者的意图,上帝通过给予亚当对地上一切走动生物的统治权,从而使一切人类成为亚当及其后嗣的奴隶(第一章第二十八节),那么,我认为罗伯特爵士完全可以把他的君主权力再提高一层,使世人相信君主也可以吃掉他们的臣民,因为正如他给予亚当统治他们的权力一样,上帝曾给予挪亚及其后裔(第九章第二节)取食一切走动之物的充分权力。在这两个地方,书中所用的希伯来文的文字是完全一样的。

  28.我们可以认为,与我们的作者对这一段文字中上帝的赐予和君主的权利的见解相比,大卫对这个地方的理解,丝毫不逊色于他。博学和贤明的恩斯卫斯这样说,他在《诗篇》第八篇中未曾找到对君主权力的这种特许。大卫是这样说的:“你把他,即人类、人类的子孙,创造得比天使低一点,你派他管理你亲手所造的一切,使万物,即一切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中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臣服在他的脚下。”在这些话中,除了指全人类对低级生物的统治权外,如果有人能找出还含有一个人具有对于别人的君主权力的意思,那么在我看来,他就可以因为这个难得的发现而能够充当罗伯特爵士所说的“外表上的君主”之一了。现在,我想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即上帝给亚当“对一切在地上走动的生物的统治权”,并不意味着就是给他对自己同族的君主权力。关于这一层,我在下面要指出的第二点中将更充分地将其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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