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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南怀瑾大师学佛悟道》 作者:胡卫红

第8节:听大师说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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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对"格物"二字的理解上承程颢、程颐。二程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程氏遗书》朱熹也认为格物就是穷物之理。

  王阳明以前也相信"穷理"说,据南怀瑾大师介绍说:"他在少年时期,研究探讨儒家的理学,好学深思,要想明白'致知在格物'的真义,便曾对着竹子,用心去格。竹子是物,用心对着竹子在格物,这不能说是不对吧!他是打起精神,用心不乱,专心致志去格竹子。不像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样轻松潇洒;也不像李白的'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那样的闲情逸致。所以他格了不久,格到心胸发病了!因此,后来他才下一定论,'格物'的意思,是格去心中的物欲,并非是对着外物来硬格的。"

  王阳明晚年几乎只讲"致良知"三字,他曾把"格物致知"之法概括为四句话:"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传习录》)由此可以看出,他对"格物"的理解是去除贪欲而存其良知。很显然,南怀瑾大师比较认同这一观点。王阳明是在参融儒学、佛学的基础上开创"心学"的,而南大师也往往以佛学为基础参研其他学说。两人倒是同志。

  笔者赞同这一观点的原因是,对程颢、程颐、朱熹等等诸公所作的解释根本听不懂。非但不懂,反而越听越糊涂。只有王阳明先生讲的一听就懂,所以觉得是好东西。笔者有一个偏见,凡是听不懂的,就觉得要么是对方没有真正把道理搞清,要么是对方不会讲,反正不是自己的问题--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毛病:怨人不怨己。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先儒做学问,是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讲学是为了传道解惑,力求让人弄懂弄通。后儒做学问,是从书本中来,到书本中去,讲学是为了混饭吃,换功名,力求用一些莫名其妙的概念来证明自己学问高。所以笔者对先儒所讲的不懂的东西都会保持谨慎,对后儒所讲的不懂的东西都会深恶痛绝,觉得他一定是故弄玄虚骗老子。当然这也是一个偏见。

  假设"格物"的真意是去除贪欲,那么这个"格"字用得真妙,一点一点除灭。贪欲这个东西,就像冬天里手上的死皮,剥掉一层还有一层,虽说讨厌,还不能性急,否则用力过猛,连嫩肉都撕下来。

  "致知"的"知",是智慧,不是知识,如果想获得知识,读书就可以了,用不着跟贪欲过不去。要获得智慧就没这么简单。

  去除贪欲跟增进智慧有什么关系呢?智慧的特点是自由思考,无拘无束。而物欲就像一根绳索,牵住你的思维,左右你的思想,让你患得患失,无法自由思考。物欲越多越强烈,绑的绳索越多越粗,就动弹不得了。打个比方,你爱上了某个女生,爱到"非她不娶",早上一睁开眼就在想她,晚上闭上眼还放不下她,做任何事都没情没绪,这不像被绳子绑住了一样吗?

  当然,像追求爱情、追求吃饱穿暖这种基本欲望,是去除不了的,"格物"的目的在于去除贪欲,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物欲,尽量扩张思想的空间,使智慧更通达。

  所谓贪欲,就是追求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自己不该享有的东西。那么,什么东西不属于自己或不该享有呢?这是一个涉及法律、道德、伦理、制度、价值观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话题,一言难尽。大致上来说,自己没有对等付出的东西是不属于自己的,与自身条件不适配的是自己暂时不该享有的。所谓"暂时",是因为人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善现有条件。所以说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如果心里有了贪欲,智力就会急剧下降,可能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了。

  有一个佛经故事:古时候,菩萨转生为树神。有一次,波罗奈举行祭祀活动,人们在广场、大路等各个地方撒下鱼肉等许多食物,还放置许多碗,里面盛满了酒。

  有一只豺,半夜偷偷地吃了鱼和肉,还喝了酒。

  由于酒喝得有点过量,豺昏头昏脑的,钻进树丛,一觉睡到天亮。醒来一看,天已大亮,心想:人们看见我,肯定会打死我,现在我不能出城。于是,豺走到路边,趴在隐蔽的地方,盯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一声不吭。后来,豺看见一个婆罗门在水池中洗脸,心想:"婆罗门都是贪财的。我如果用钱财引诱他,他肯定会答应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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