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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作者:王强

第18章 遐迩一体——理想的民族关系(4)

  汉昭帝时,匈奴发生内讧,导致了四分五裂。和汉接壤的南匈奴呼韩邪单于仰慕大汉服仪,臣事汉朝,为了强化关系,他效仿和亲故事,向汉求婚“愿为汉家氏女婿”。

  以往胡汉和亲,匈奴基本处于强势,但这次情况则不然,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求婚。不过,匈奴处于强势时,汉室只能嫁公主,若女儿不去则派侄女,这次情况恰好相反,更何况胡地风俗,可兄妻弟承、父妻子承,因此汉天子元帝没有嫁公主和亲,而是委派宫女前往。

  “昭君出塞”的故事,便发生在这个时期。昭君请命出塞和亲的原委为世人留足了想象和发挥的空间,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传说:备选佳人昭君因自己貌佳才绝,不肯向宫廷画师毛延寿行贿而遭遇报复,在承给皇上的画册中,被故意添点引忌的“伤夫落泪痣”而遭受冷落,无缘面君。昭君不堪寂寞而自请远嫁,临行前,元帝看到容貌绝佳的昭君不觉大惊,竟至失态,于是迁怒毛延寿以泄愤。至于昭君出塞之后的情况,则有大量的史料笔记和文学作品做了绘声绘色的详尽交代。

  不管怎样,王昭君这位跟屈原同乡的一介弱女,却成了使汉得以维持几十年太平之世的和平使者,汉匈两族团结和睦,呈现出“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的和平景象。她远嫁匈奴后的作为,为后世留下了无尽猜想,也成了文人士子百谈不厌的风流话题。

  和亲的美谈也在唐代屡屡出现,仅是跟回纥的来往中,唐朝就有六位公主嫁到朔方,即宁国公主、小宁国公主、崇徽公主、咸安公主、寿安公主、仆固怀恩孙女等。和亲在客观上加强了回纥的内向力,促进了回纥与唐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

  唐代帝王中,太宗皇帝更是以非同寻常的气魄,一改帝王“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的陋俗,“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正是这种开放的心态,使唐太宗赢得了周边民族的拥戴,他们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也就是“共同的君主”。在北方大漠地区,有一条专门开辟的“参天可汗道”,就是为方便他们直达长安,去朝拜大唐天子的。

  对中原文化无限景仰的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也多次派使者来长安求婚,出嫁吐蕃的聪慧美丽、知书达理、博学多才的文成公主,就是从长安出发入藏,从此奠定了汉藏密切关系的基础。和亲不只是汉族公主的外嫁,也有草原公主嫁给中原王朝的皇族。比如,安史之乱期间,回纥的葛勒可汗就以可敦(对北方游牧民族对首领正室妻子的称呼)的胞妹为女,嫁与唐朝敦煌王李承,肃宗册封她为“敦煌王妃”。

  如果说,在密切民族关系和稳定边疆的各种举措中,和亲的效果尽管不能低估,但仍然带有偶然性和任意性的话,那么解决问题的真正有效途径,就是建立稳定的制度,从根本上加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融合。

  这些制度要建立在民族尊重的基础之上,要体现博大的宽和与包容。

  这些制度的核心,是给兄弟民族以真正的自由,让他们在民族事务的管理上,在遵守国家法制、拥护民族团结的前提下自行其是,其中最核心的方面,是让本族人士担任行政首领。在民族地区管理方面,因地制宜的思想自先秦时代就有。《国语》的开篇就记载了相关的言论,提到通常所说的“五服”制度。

  周穆王要对犬戎用兵,这时,谋父向他进谏说:“此举不妥,先王留下的遗训,是崇尚道德以教化天下,他们不提倡动辄出兵。不轻易用兵则部队出动就会产生威慑,否则,就会失去效力……先王正是因崇尚德化才能永世昌盛安泰的。”下面的话就开始正面论述在国家管理中因地制宜的思想: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于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仪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动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谋父阐发的先王的思想是,在管理国家、处置政务的时候,一定要因地制宜。他说,按照先王留下的旧制,跟国都距离远近不同,各个地区所受到的教化程度就不一样,所以这些地区向中央王朝应履行的义务,自然也有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蛮夷要服,戎狄荒服”所说的意思:离国都三千五百里之远,就算出了中国国境,进入了蛮夷地区,这些地方的民众只要他们做得差不多,能承认天子就够了,不必再施加更多的要求;而离京城四千五百里之远,就是戎狄地区,由于太远,因此政教和德化依然没有普及,所以,让他们按照自己既有的习俗去做就够了,没有必要加以干涉。

  至于包括“蛮夷戎狄”在内,周王统治的所有地区,如果不履行应有的义务,那么该怎么办呢?

  谋父说,先王倡导对外采用开导、劝勉和责罚,对内则进一步完善道德教化,问题便会得到解决。

  如果这些措施依然难以奏效,那就说明自己做得还很不够,因此更应该完善国政,普行教化,但是不论怎样都不要轻易用兵。这样的话,不管远近,肯定会臣服于中央。四海宾服,天下归心的局面不愁达不到。

  这就是古人无比心仪的“遐迩一体”、化行天下的大治局面。

  历代王朝对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政权,都采取了这种宽松的管理方式。

  这种宽松的管理方式历史书称为“羁縻政策”,“羁縻”的原义是套在牛马头上用以控制的笼头,羁縻政策的精髓是对周边民族文化的尊重,考虑到他们不同的渊源、风俗、习惯,以及同中原汉族关系的发展历史,采用“因俗而治”“因地制宜”的管理方式。

  这是一种权变灵活、富于弹性的管理方式。

  羁縻政策的特点是,由松到紧,由间接治理逐渐向直接统治过渡。

  顺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中华民族的融合大势在理性有序的民族事务管理中,显得越发清晰。西汉之初实行郡县制度,但是在郡县之外,有一种叫“初郡”的建置,这种行政区域在汉武帝的时代,设置于南方和西南新开辟的地区,实行特殊的政策:全部或部分免除辖区内的赋税;顺应本地的原始习俗,不进行任何的过问和干涉,即“因其故俗”。

  而在“初郡”之外的民族地区,设置特殊的郡县,但中央政府不派员行使管理,其地方长官一仍其旧,由当地部族的王、侯来担任,中央政府所做的,只是给予这些地方首领以封号。对西域的经略,则实行都护制度。西域都护的范围是玉门关以西到葱岭和巴尔喀什湖之间的数十个政权,尽管管辖充满浓重的军事色彩,但是不干预其内部事务,不过问民政,也不征收赋税和劳役。

  唐代在民族地区设置了羁縻都督府、州和县,形式上与内地没有区别,但却是地方自治或民族自治的性质。其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中央政府只是履行一道认可的程序而已。不征收赋税,只是定期地交纳贡品,以作为对中央政府的依附和尊奉。但是,必要的时候,要服从中央政府的兵力调遣,甚至提供一些劳役。

  至于安西和北庭两个都护府,则渐渐强化了对西域的管理,尽管基本制度和职能相似,却增加了朝廷遣派的机构、人员和军队,下设的各层机构也相应增多。西域各个政权依然实行自治,但是已经取消了国号,其中心机构变成了都督府,都护府不再单纯行使监护职能,而代之以明显而直接的管理。

  元代则对民族地区长官进行授职,并设置土官,这就是所谓的土司制度。与前代相比,土司受到了更加严密的监控,还要承担一定的赋税和徭役,尽管其内部依然保持传统的管理方式,中央政府不加干预。

  明代对边疆事务和民族地区的管理依然交给了土司,但更加制度化,接受封赐的土司长官隶属于中央政府相应的各部,并且将承袭、级别、考功、赋税、征调等事务制度化。

  后来,明代政府曾尝试过“改土归流”的举措,也就是废止土司,设置正式的行政机构。这个过程非常鲜明地勾勒出了历史上中央政权对边疆和民族地区管理的思路,由松到紧,再到最后的彻底归化与融合。

  羁縻政策的发展演变,与中国古代民族史乃至中国古代史相始终,它是中国历代中原王朝边疆政策和民族政策的精神指导,也是借以实现和维护大一统王朝理想的重要策略,因为,中国历来渴望天下一家、各族一体的政治格局,这种精神追求使得中国历史在演进的过程中,始终有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尽管数千年的历史演变是从合到分,又从分到合的循环过程,但是,维护团结、渴望统一却是历史发展的主流。

  中国的历史可以看做是一部民族融合史。

  儒家思想渗透着对文明的渴望、人道的关怀,他们对全面完美人格的培养,寄寓着对理想社会的緬想,四海一家,天下归一是中国古圣先贤关于人类的最高理想。道器不二,即手段和目的应该和谐,不能冲突的思想,又使古代中国在处理民族关系时显出宽厚、博大和仁慈的特点。

  中华民族大共同体的形成,遐迩一体理想的实现,是“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念的体现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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