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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史精品年度佳作(2011)》 作者:耿立

第46章 桃色·党争(2)

  十年前,我过访同里,购得计成《园治》一册。计成乃是同里的骄傲,生于万历年间,精绘画、造园艺术,这本《园治》被认为“我国造园史上的巨著”[17],传至日本,更“尊为世界造园学最古名著”[18]。打开正文,当年赫然置于首位的,居然是阮大铖所作《治叙》。此文作于崇祯甲戌年(1634年),亦即他遭复社攻击前四年。此时他早已臭名远扬,然而造园大师却不避嫌疑,郑重邀其为《园治》首序,我们推测因为两点:一、计成非党无派,可能并不在意政治;二、阮大铖在造园上的眼界、见地,是计成所钦佩的,请他作序,表示对他这方面的一种认同与借重。果然,阮大铖文中提到,对造园他并不只是鉴赏家,也亲施营造:

  予因剪蓬蒿瓯脱,资营拳勺,读书鼓琴其中。胜日,鸠杖,板舆,仙仙。[19]

  大意是说,曾把府中一片荒地,加以清整,池上理山(“拳勺”语出《中庸》:“今夫山,一拳石之多”,“今夫水,一勺之多”,借指园林微观山水造景),作为读书弹琴处。赶上好天气,辄请出老人,奉之游娱。

  阮氏才情最著处,是戏剧方面。他的这一天赋,在明末恐怕首屈一指。所著《十错认》(《春灯谜》)、《燕子笺》等四剧,后世虽不演,当时可是名满天下。对此,连敌人亦不能够抹杀。吴梅村回忆了这一幕:

  (复社)诸君箕踞而嬉,听其曲时亦称善,夜将半,酒酣,辄众中大骂曰:若奄儿媪子(“奄”指魏忠贤,“媪”指客氏),乃欲以词家自赎乎!引满泛白,抚掌狂笑,达旦不少休。[20]

  孔尚任将这情景悉数写入《桃花扇》第四出。虽然复社诸人意在羞辱,但对阮氏“词家”分量是不否认的,只是正告他,词曲上再了得,亦不能赎罪于万一。阮大铖的戏剧成就,不仅限于创作,实际上他拥有当时南京水平最高的一个私家剧团,这剧团并不营业,只供自己及亲朋玩赏,而其亲自调教,还延聘名师,当时第一流的行家如柳敬亭、苏昆生都曾被罗致在府。《桃花扇》第四出写到复社诸人假意“借戏”,他闻讯后这样说:

  速速上楼,发出那一副上好行头,吩咐班里人梳头洗脸,随箱快走,你也拿帖跟去,俱要仔细看。[21]

  口气俨然剧院老板兼艺术总监,非常专业。他创作的本子,不让外人演,只供其私家剧团独家诠释,演员、服饰、乐师……都细予讲求,务得窍要。亲睹过阮氏私家剧团演出的张岱说:

  阮圆海(圆海,阮氏之号)家优讲关目,讲情理,讲筋节,与他班孟浪不同。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制,笔笔勾勒,苦心尽出,与他班鲁莽者又不同。故所扮演,本本出色,脚脚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余在其家看《十错认》、《摩尼珠》、《燕子笺》三剧,其串架门笋(剧情衔接和转合)、插科打诨、意色眼目(演员表情及交流),主人细细与之讲明。[22]

  评价何其之高。历来,戏剧玩到这个地步的,除了他,便只有李笠翁(李渔,号笠翁)。据说,在他与朱由崧的关系里,戏剧也是颇有分量的因素:

  朱由崧是个戏迷,而他不光是大行家,还有最好的剧团。

  如果阮大铖愿意,他可以过很舒服的日子,以其博才多艺论,应该还将是情趣丰饶、充满创造的日子。可惜不。被废斥十七年,他简直没有一天将往事放下,这是根性所致。他生性锱铢必较、睚眦必报,假如受了一口气,就无论如何咽不下:当年所以投靠魏党,起因就是东林方面原答允委以一职,结果变卦,他一气之下而投反方怀抱。再者,借其一生来观,此人权力欲过剩,当年刚刚振翅高飞,忽然跌落,一下沉沦十七年,权力的瘾头根本不曾过足,憋得难受,势必一泄方快。最后,不能不谈谈人品:阮大铖要才有才,要智有智,眼光、趣味也岐嶷不凡,但人品确确实实很劣坏。这又让人慨叹人的矛盾性,人就是这样,往往把颇好的东西与颇坏的东西并集一身,而难尽美。阮大铖自某一面看可说是时之髦、人之杰,非常优秀,但自另一面看,却又无耻之尤、彘狗不如。笔者给他这般劣评,主要不是因为往事,当年阿附权贵我们可以视为人性弱点,不让人佩服,却也不必疾之如仇;关键是弘光间起复之后,他真正展示了陋劣的嘴脸,一朝权在手,便把恶来行,利用职务实行人身迫害,乃至屠刀高举。以往,他是名节有亏、不曾行恶,现在全然不同。这种人,任何时候都是社会毒瘤。

  且将话头拉回他东山再起之前。对于蛰伏中的阮大铖,张岱有个观察:

  阮圆海大有才华,恨居心勿静,其所编诸剧,骂世十七,解嘲十三,多诋毁东林,辩宥魏党,为士君子所唾弃。[23]

  张岱非东林-复社一脉,甚至对后者还有些微辞,故以上描述应无所偏。“居心勿静”四字,是点睛之笔。前面我们曾问,一条十七年的“落水狗”,复社仍穷追“痛打”,是否过分?由张岱的观察,可知还真如鲁迅形容的:

  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24]

  这一段,简直像特意写给阮大铖,形神兼备。“落水”后,他努力爬上岸,并不时耸身摇一摇,把水溅到别人身上,然后再“夹着尾巴逃走”;十七年,他始终是这么做的。

  四

  而且还有更加具体的原因。《明史》说:

  流寇逼皖,大铖避居南京,颇招纳游侠为谈兵说剑,觊以边才召。[25]

  “流寇逼皖”,是崇祯八年(1635年)的事。为此,阮大铖从老家安庆避乱到南京。但实际上,他来此远非避乱。到了南京,就开始大肆活动,《明史》所说“颇招纳游侠为谈兵说剑”,只其一端;我们从别的史料发现,他在南京广为交纳、到处公关。吴梅村说:

  有皖人者,流寓南中,故奄党也,通宾客,畜声伎,欲以气力倾东南。[26]

  策划《留都防乱公揭》时,陈贞慧也说:

  士大夫与交通者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点破,如赘痈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27]

  可见活动重点,并非使枪弄棍之人,而是社会名流、有政治影响力的人物,且颇为奏效。之所以能得逞,一是“逆案”已历多年,不少士大夫对此颇感淡然;二是阮氏本人确实风雅博才,与之交不失怡悦,况且他还拥有一个顶级剧团,谁不想饱饱眼福?三是施以恩惠,说白了,就是以财贿通(阮大铖相当有钱),连复社名流也在其列,例如侯方域。当时,侯南闱不中,又赶上河南闻警,便滞留南京,渐渐橐金颇匮,大铖“乃假所善王将军日载食,与侯生游”[28]。这是侯方域自己的说法,因为事情有些尴尬,不免闪烁其词。依《桃花扇》,则侯方域梳栊李香君的全部费用(黄金三百两),都是阮大铖托他们共同的朋友杨龙友居中打点。

  前面说到,自崇祯初起,复社势力已盛,而它正式成立后的三五年内,更发展到无所不在的地步,从文化到政治,呼风唤雨,简直是左右明末的一种在野的“霸权”。当事人吴梅村为我们言彼时复社名流的表现与心态:

  往者天下多故(变乱,动荡),江左尚晏然,一时高门子弟才地自许者,相遇于南中,刻坛,立名氏……以此深相结,义所不可,抗言排之,品核执政,裁量公卿,虽甚强梗,不能有所屈挠。[29]

  强势若此,舍我其谁。就连对马、阮深恶痛绝的孔尚任,也觉得复社诸君过于得理不饶人,以“热闹局就是冷淡的根芽,爽快事就是牵缠的枝叶”[30],微讽其意气太盛,而给自己种下祸根。不过,与复社讲究宽容、策略,原是不可能的,它就是一个青春性、叛逆性组织,或者说,就是明末一个“愤青”集团。一来,它自视怀抱崇高理想,手握真理正义,只要“义所不可”,就“抗言排之”,为此绝不“有所屈挠”,这正是它要坚持、断不放弃的东西;二来,它那样人多势众、影响广泛、一呼百应,满世的粉丝和拥趸,满面春风、花开堪折直须折,得意犹且不及,又怕着何来?

  所以,当一条“落水狗”、一个已经被历史钉上耻辱柱的人,居然在眼皮底下大肆活动、招摇过市,而非隐姓埋名、夹起尾巴做人,本身就不可容忍。况且,他们解读出了其行径的真正居心:笼络人心、打通关节,以便“翻案”。他们痛心于人心是如此易于忘却,不过十年出头的光景,丑类的罪恶就被淡漠,“奄儿媪子”的阮圆海已经高朋满座,俨然南京社交界的一颗明星!若任由事情这样下去,“东林”先辈的血岂不白流?

  笔者设想,假使1635年阮大铖迁至南京后,低调处世,离群索居,只当寓公,恐未必发生《留都防乱公揭》事件。然而三年来,阮氏的张扬与跋扈,终令复社精英感到责无旁贷。他们的领袖,本有不少是“东林”旧耆和英烈的后代,旁人或能忘却、淡漠,他们则刻骨铭心。《南疆逸史》关于顾杲写道:

  杲,字子方,端文公宪成之孙。为人粗豪尚气,以名节自任。端文讲学东林书院,清流多附之。由是东林遂为党魁,皆引端文自重,而杲为其宗子,故虽未任而名甚高。阮大铖既废,居金陵,思结纳后进以延誉,乃蓄名姬、制新声,日置酒高会,士雅游者多归之。礼部主事周镳恶之,曰:“此乱萌也。”因草檄,名曰《南都防乱》,引诸名士以排之,而难于为首者。杲曰:“舍我其谁!”[31]

  “端文公宪成”,便是东林开创人顾宪成,而《留都防乱公揭》上的第一个署名人,正是顾宪成之孙顾杲(台湾文献丛刊本《南疆绎史》于兹不同,写为“从子”,即顾宪成之侄。但据顾杲好友黄宗羲《思旧录》“泾阳先生之孙”[32],应误),所以他会说:“舍我其谁!”

  不过,《留都防乱公揭》却并非由周镳倡议和起草,虽然这说法传之甚广,连阮大铖都以为如此。但参与策划的陈贞慧在《防乱公揭本末》中特别指出:“阮以此事仲驭(周镳,表字仲驭)主之,然始谋者绝不有仲驭也。”

  他并且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

  崇祯戊寅,吴次尾(吴应箕,表字次尾)有《留都防乱》一揭,公讨阮大铖。次尾愤其附逆也,一日言于顾子方杲,子方曰:“杲也不惜斧锧,为南都除此大憝。”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子方毅然首唱,飞驰数函:毘陵为张二无(张玮),金沙为周仲驭(周镳),云间为陈卧子(陈子龙),吴门为杨维斗(杨廷枢),浙则二冯司马(冯晋舒、冯京第)、魏子一(魏学濂),上江左氏兄弟(左国栋、左国材)、方密之(方以智)、尔止(方以智族弟)。[33]

  情节甚明:吴应箕率先提议,顾杲明确支持;两人随即来找陈贞慧,达成一致,吴应箕当场成稿,而顾杲领衔签名,同时发出数封信给复社在各地的核心人物。

  然据吴应箕《与友人论留都防乱公揭书》:

  留都防乱一揭,乃顾子方倡之,质之于弟,谓可必行无疑者,遂刻之以传。[34]

  这封书信,是事情发生过程中,吴应箕为说服某同志而写,并且他又恰是两位最早的行动讨论者之一,因而以上说法比之于陈贞慧,离事情原貌又进了一步。综合起来,我们可以认定:行动的倡议来自顾杲,而文稿起草人是吴应箕。按陈贞慧所述,发动这场攻势,复社诸君当时也觉得冒风险,顾杲“不惜斧锧”云云,以及陈贞慧所用“毅然”字眼,显系此意。对此,笔者颇疑为时过境迁的自美之辞。就当日态势言,复社方面对阮大铖盛气凌人,略无顾忌(请参考吴梅村所记“借戏”、彻夜辱笑阮大铖一幕)。不过,在是否需要以“公揭”方式将阮大铖示众一事上,复社内部确有分歧。陈贞慧说:

  仲驭、卧子极叹此举为仁者之勇,独维斗报书以“铖不燃之灰,无俟众溺,如吾乡逐顾秉谦、吕纯如故事,在乡攻一乡,此辈即无所托足矣”,子方因与反复辩论。时上江有以此举达之御史成公勇,成公曰:“吾职掌事也。”将据揭上闻。会杨与顾之辨未已,同室之内起而相牙,揭迟留不发,事稍露矣。[35]

  复社重镇杨廷枢,回信反对此举,理由并不是“冒险”,而是小题大做。他认为阮大铖已成死灰,这么一个人,只需令其在乡里名声扫地足矣,不值得在南都大动干戈,那反倒抬举了他。“无俟众溺”的“溺”字,繁体中与“尿”通,此处可解为“淹”,也可解为“尿”,如是后者,则复社中人对阮大铖的蔑视,可谓无以复加。

  吴应箕也提到:

  当刻揭时,即有难之者二:谓“揭行则祸至”,此无识之言,不足辩矣;又谓“如彼者何足揭,而我辈小题大做”,此似乎有见,而亦非也。[36]

  存在两种反对声音:一是可能招祸,吴应箕对此以“不足辩”,一语否之;二是“小题大做”论,这显然指杨廷枢“不燃之灰,无俟众溺”的看法。

  五

  虽然内部有人反对,分歧到最后亦未消除,《留都防乱公揭》还是公之于世了。由吴应箕所用那个“刻”字,我们得知它不是手写品,而是印刷品,所以并非一份,而是印了许多张贴到南京各处,“流毒之广”可想而知。一夜之间,阮大铖臭了大街,《明史》说:“大铖惧,乃闭门谢客”[37]。《小腆纪年附考》的说法还要具体些:“匿身牛首山”[38],远远躲到南京郊外,一改三年来的张狂,重新夹起尾巴,效果极著。陈贞慧还说,事先有个名叫成勇的御史,答应将公揭奏闻朝廷,未知是否果行。

  假如说一直以来复社“品核执政,裁量公卿”,则在这一事件中又达到新的高峰,影响越出于士绅阶层,而抵及市民社会,名声大振。

  至于《公揭》一文,本身实在谈不上立意诚平,岂止危言耸听,即向壁虚构、捕风捉影之处,亦复不少。比如,说阮大铖在皖“每骄语人曰:‘吾将翻案矣,吾将起用矣。’所至有司信为实然”,以致“凡大铖所关说情分(请托说情),无不立应,弥月之内,多则巨万,少亦数千”,情浮于辞,有夸张之嫌;又说,阮大铖是因在老家触了众怒、小命难保,“乃逃往南京”,其实阮大铖躲避的是战乱;又说,阮大铖交结之人杂乱不堪、形迹可疑,暗示其中有“闯、献”奸细,言之无据;还说,“其所作传奇,无不诽谤圣明,讥刺当世”。“《春灯谜》指父子兄弟为错,中为隐谤”。不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故而,我们若视之为明代的“大字报”,也无不妥。

  这些瑕疵,我们不予讳言,但要从中把握历史方向,立足根本,鉴别是非。有学者论:

  阮大铖政治上失意,借寓南京编演新戏,交结朋友,声歌自娱,这在当时的留都也是极平常的事。不料,顾杲、吴应箕、陈贞慧这批公子哥儿看得老大不顺眼,心想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阮胡子来凑什么热闹。崇祯十一年(1638年)八月,他们写了一篇《留都防乱公揭》广泛征集签名,对阮大铖鸣鼓而攻之,文中充满了危言耸听的不实之词。[39]

  《公揭》其文,确实不好。但文章不好,不等于事情做得不对。阮大铖心怀仇怨,这连他的朋友张岱也不否认的,他的“交结朋友”绝不是什么“极平常的事”。至于以“公子哥儿”一语括定复社诸人,将他们对阮大铖的斗争,悄悄归结于“秦淮歌妓、莺歌燕舞乃我辈专利”,读此,令人唯觉无语。乙酉之变后,清兵南下,恰是这些“公子哥儿”,或战至死,或为国自尽,而那个阮大铖却溜之大吉……可见论人论世,不能一叶障目,必得瞻前顾后、看到整体。复社诸君,在《公揭》一文中有其不可,于整体或大节却无愧历史;阮大铖刚好相反,1638年某种意义上他是“受害者”,但我们却并不因此而免其“祸国者”恶名。吴应箕抗清“慷慨就死”(《明史》语)后,有个朋友在诗中写道:

  九死卿将一羽轻,齐山真共首阳名;乾坤此日犹长夜,枉使夷齐号劣生。[40]

  他说,就义了的吴应箕,将阮大铖彻底变成一根羽毛,也暴露着整个世界的黑暗——作者在诗末讽刺性地注道:“时移文称次尾劣生”。恰恰是这么一个捐躯者,被官方文件以“劣生”相称,黑白颠倒若此。可惜,作为后世治史者,有人也重复了这种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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