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参政党建设》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9章 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8)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参政党建设》 作者:黄利鸣,宋俭,王智,杨建国

第19章 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8)

  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党委就地方重大问题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进行协商,也在实践中发展并逐步形成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5〕5号文件,规范地方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2010年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省级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原则、形式、内容和程序。提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主要采取有民主党派省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除会议协商外,民主党派省级组织、无党派人士代表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提出书面建议;政治协商的内容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重要文件、领导班子换届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及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决定、重要规划、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重要问题;政治协商的程序是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工作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商统战部提出全年政治协商计划,明确议题、时间、内容、形式、参加范围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审定。协商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会同统战部,将拟协商的议题一般提前3天通知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和有关无党派人士代表,并由统战部组织民主党派省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无党派人士代表集中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对协商议题集体研究、认真讨论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关于人事问题的协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进行。《意见》(?)明确规定,民主协商会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主持召开,特殊情况可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委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对民主党派省级组织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会同统战部对明确由相关部门办理落实的意见和建议跟踪督办。《意见》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应适时召开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通报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及党委认为需要通报的其他情况。通报会由党委或党委委托统战部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适时召开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地方政府规章、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会前应组织党外人士阅读有关文件。座谈会应由省长(主席、市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可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同志主持,阅读文件由政府委托统战部组织实施。

  目前,地方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基本上是按照上述要求开展的。一些省市党委还出台了专门的政治协商规程。2009年9月,****广州市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2010年5月,《****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颁布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不仅明确规定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并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纳入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此后,全国不少省、市党委相继推出了政治协商规程和相关的制度性文件,使地方各级党委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逐步走向制度化。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即“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实际上包括两种形式的政治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即政党的政治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即界别或团体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在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体系中,是主要和基本的形式。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依托人民政协这一组织形式,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来开展协商,它既包括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协商,即政党的政治协商,也包括中国共产党同非党派组织的各界各团体代表人士的协商。

  按照中发〔2005〕5号文件、中发〔2006〕5号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的主要形式有八种,即: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等。其中,政协全体会议是政协最高层次的协商形式;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是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主要协商形式;政协主席会议是政协常务委员会议闭会期间的重要协商形式;各级政协的专门委员会在政治协商经常化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一个重要的组织形式。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下的两种不同形式的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创造的新型民主形式,是一种既顺应世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又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传统的民主形式,是当代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协商民主的本质和特点。

  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民主政治是一切国家形态的最终归宿。列宁曾经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1)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2)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因而,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胡****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就是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而在中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轨道上才能真正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政治发展的正确道路,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式民主的本质区别。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同样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根本意义就是实现和发展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保证广大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一)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既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优秀政治文化传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传统,又借鉴和吸收了当代世界政治文明的先进成果;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本质的基础上,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又肯定了最广大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基础上,即充分发挥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又不断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这使得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包容性。

  协商民主理论在西方的兴起其背景之一是代议制民主作为资产阶级的统治方式,无法真正体现出多数公民的利益,而易为少数利益集团所操控。罗尔斯认为,协商民主不是政府决策的一般模式,而是“一个秩序良好的宪政民主”,受公共理性指导的协商仅仅与宪政事务相关,也就是与基本正义有关。罗尔斯的这个观点,比较集中的概括了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真实目的,即西方协商民主并不是要超越现存的西方民主形态,而是要完善、巩固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宪政民主。尽管哈贝马斯等学者一直呼唤以“协商共识”为目的的协商民主,反对把民主制度变成利益博弈的平台和渠道,主张协商民主的超阶级性,但资本主义国家各阶级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是不可调和的,社会缺乏一致的根本利益。这种理论和实践中的内在矛盾,使得西方协商民主的发展举步维艰,在理论不断创新的背景下,实践进展却十分缓慢,尽管其制度设计体现了相当的广泛性和包容性,而一旦进入实践领域,又难以体现民主的真实性。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不同。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最广大人民之间存在着一致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最广泛的群体和阶层中凝聚共识、增强合力,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科学发展上来,从而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包括政党、政府、团体、界别、社会组织,涵盖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界各阶层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相统一,与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趋势相适应,有助于拓宽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包容性。

  (二)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坚实的制度保障、法律保障和政治保障,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保障。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制度载体的,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和基本实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就从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意见》和地方各级党委出台的政治协商规程等重要文件,明确规定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坚实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对新型民主形式的探索。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初步地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的选举民主和以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协商民主相结合的思想提出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之路上前行。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写入党的大会报告,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阐述,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为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目前,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制度载体的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坚持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中与民主党派、民主人士进行协商,既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的有效途径。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也是重大决策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注重民主的实质,承认在社会新阶层不断出现的当代中国,既有一个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存在着多元的利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平等、宽松的氛围中,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在协商中深化认识、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形成共识。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的协商,以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广求良策,把社会各方面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进行系统、综合的反映,使党的执政方式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使党和政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民意。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上一章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黄利鸣,宋俭,王智,杨建国 作品集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参政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