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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生》 作者:弗朗西斯·培根

第20章 论人生(20)

  第四,谈到关于君主与政府的方面。法官一定要记住罗马的十二个铜表法的结语,“人民的幸福即是最高的法律”,并且要明白法律如果不以达到上述的这句话为目的,则不过是一种徒生纷扰的空文,是没有受到神灵感应的伪谕。因此,为君主和执政者如果经常和法官商议事情,而法官也经常和君主和执政者商议,则是一国之幸,前者就在法律于国家的政务有碍的时候,后者就在国家的政务对法律有妨碍的时候。因为往往提起诉讼的事也许是你你我我的私人事件,而这种事件的原理和影响则要涉及国事。所谓国事,不仅是有关王权的事,并且包括任何引起大变革或造成危险的先例,或者是显然有关任何大部分人民的。再者,谁也不可糊里糊涂地相信公平的法律与真实的政策之间有任何的对立性,因为这两个好像精神与筋肉,是共同起作用的。法官们也应当记住,所罗门的王座是两边由狮子们支持着的,他们可以做狮子,但是也要做王座之下的狮子,就是要小心在意不可阻挠或违反王权的任何一点。法官一定要知道他们自己的正当权利,而他们的职务并不包括这主要的一项,那就是贤明地行法施法。因为他们也许记得圣徒保罗关于比他们的律法更高的一种律法的话院“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论愤怒

  要想彻底消灭愤怒,这不过是斯多葛学派夸张的说法。我们有个更高明的神谕:野生气就生气吧,但不要犯罪。不要让你的愤怒持续到日落之时。”愤怒必须在程度和时间方面都受到抑制。首先我们必须说明在天性爱好和习惯方面,如何尝试使愤怒平息下来。其次,要说明发怒时的冲动应该如何抑制,或者至少如何使它免于酿成祸害。再次,如何使别人愤怒或者平息怒气。

  关于第一点,除了深思明辨之外,没有其他的方法,好好反思一下愤怒可能带来的恶果,想一下它将如何扰乱人们的生活。这样做的最好时机是在愤怒结束之后,静下心来回想当时的情形。塞奈嘻说得好:“怒气像坠落之物,坠落时自己也粉身碎骨。”《圣经》劝诫我们“要以耐性来保持我们的灵魂”不管是谁如果没有耐性就无法控制自己的灵魂。人类不能像蜜蜂那样,“把他们的生命留在所螫的伤口之中”。

  愤怒确实是一种卑劣的品质,因为它总是出现在那些受它控制的弱势群体身上,这些人就是孩子、女人、老人和病人。不过人们必须谨慎小心,要蔑视愤怒而不要害怕愤怒。因此他们似乎在伤害之上而不是在伤害之下。如果一个人能够约束自己,这将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

  关于第二点,引起愤怒的原因和动机主要有三。第一,对伤害过于敏感。因为软弱和敏感的人肯定会经常生气,有太多的事情让他们烦恼。而天性坚强的人对它几乎没有感觉。第二,一个人认为自己所受的伤害含有轻蔑的成分,也是容易愤怒的。因为轻蔑给怒气火上浇油,似乎比伤害的本身还要厉害一些。因此人们若察觉自己处于受人轻蔑的环境之中,他们更容易点燃自己心中的怒火。最后,如果一个人认为触及到他的名誉,也会加重他的愤怒。在这里,最好的补救方法是如康萨弗常说的,一个人应当有一种“粗绳大孔的荣誉网”。但是在所有可避免的愤怒中,最好的治疗方法是时间。要使一个人心里明白,报复的时机还没有来到,但是他为此巳经预见到此事会来罢了。因此,这个时候,他最好是引而不发。一个人尽管生气,但要学会控制愤怒,使之不至于酿成祸端,有两件事情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切忌说极端刻薄的话,尤其是一针见血和有针对性的,因为一般的侮辱倒无关紧要,倘若一个人在盛怒之中泄露秘密,那么他就会使自己陷于孤立之中。其次,在任何事务中,你都不能因为突然愤怒而蛮横地中断,无论如何,不管你有多愤怒,都不要影响任何事情,因为那是不可逆转的。激起或者平息一个人的愤怒,首要的是要选择时机,当一个人最不容易控制和有最坏念头的时候去激怒他。另外通过收集有利材料(前文巳经提及淤),这样才能使他遭受重创。息怒之方则与此相反,前者是向一个人提起能激怒他的事情,而且要掌握好时机,因为突然袭击给人的印象最深刻。而息怒的方法是,尽可能切断对他造成伤害或轻蔑的事情,将这些归咎于误会、恐惧、激动或者其他任何你所想到的理由。

  论变易兴亡

  所罗门说院“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与此类似,柏拉图也有一种看法,认为“一切的知识都不过是回忆”。而且,所罗门还有如下的名言院“所有的新鲜事都不过是遗忘了的事而巳。”据此,可见忘忧河淤不但在地下流淌,在地面上也是如此。有一位玄奥的星命学家说院野有两件东西是固定的其一是天上的恒星永远保持固定的距离,不会太远,也不会太近;另一就是他们的运动周期是永远守时的冤,除了这两者之外,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会存留片刻之久。”万事万物都是在不停的变化之中,永无停歇,这是很明白的。世界上最大的殓布使得一切永不见天日的东西冤有两种院洪水与地震。至于火灾与大旱,并不能完全消灭人类或其他物种。非顿的火焰车也只不过才跑了一天,就停了下来。还有那以利亚时代的三年之旱,也不过是局限在某一地区,许多人还是活了下来。至于西印度一带,雷电所引发的林火也是范围不广的。但是洪水和地震这两种浩劫中,有一点需要注意,那里历经浩劫而侥幸存活的人多是愚笨的山野之民,他们不能提供关于这些的任何记载;所以许多人或事都湮灭遗忘,其中的情形就和一个人也没留下是一样的。如果你详细研究一下西印度的人民,会发现他们是相对于旧世界中的比较年轻的一种民族。很可能以前在那里造成毁灭的不是地震,(比如埃及僧侣在谈到亚特兰蒂斯时根索伦所说的那样,说那座岛是在地震中被海洋吞噬的)而是被一种当地的洪水所吞没。因为地震在那个地区不常见。但是,在另一方面,那里却有浩浩汤汤的大洋,亚、非、欧三洲的河流与它们比起来,简直就像小溪一样微不足道。还有他们的安第斯山也比我们的山高得多,由此大约可想见,有一部分人类是在洪水中幸免于难的。至于马基雅维里的看法,说是宗教派别之间的不想猜疑是上古之事被遗忘的重要原因之一,并诽镑格瑞高瑞一世,说他曾尽力毁灭一切异教的古老文物。关于这一点,我并不认为这种宗教热狂能产生什么大的影响,其影响也不能延续这么久。例如萨比尼安之继承一样,他登位之后,就致力于古代文物的修复工作了。

  天体的演化等重大问题不是本文所能讨论的。如果这个世界真能那么长久的话,柏拉图所谓的千年说也许会实现,但是恐怕每一个都未必会获得同样的重生因为这种说法不过是某些人的痴心妄想,因而认为天体的演化会和人间的万事万物相对应冤,而只能使世界大体重生。同此,彗星大致上对于事物的确会有强有力的影响。但事实上,一般人对于彗星,大多不过是仰望而巳,仅仅是注意它们的行程,而不会对它们有精确的认识和把握,特别是不善于观察它们对各个方面的影响。比如什么样的彗星,大小如何,颜色如何,光芒和方向如何,在天空中的位置如何,出现的期间情况怎样,发生什么样的影响。

  曾经听见过一种无关紧要的说法,我不愿人们对这种说法弃而不顾,而愿意人们稍加注意。据说在荷兰(我不知道是荷兰的哪一部分)有一种说法,说是每过三十五年,同样的年成和气候就会卷土重来。如严霜、大涝、大旱、暖冬、凉夏一类的事情,他们把这种情形叫做周而复始。这个说法我很愿意提到,因为我曾经真的追溯回去,而且结果与这个说法还有几分相符。

  我们现在暂且不谈这些自然之事,来谈谈人事。人事中变化最大者莫过于宗教派别的兴衰浮沉。因为宗教派别,就像轨道之于行星一样,是最能支配人心的。惟一真正的宗教建在坚不可摧的磐石上,其余的则仿佛是漂浮在时间的波涛之上。所以现在且说新宗教兴起的原因,并谈谈对此的意见,以便竭尽自己的全力去遏制这可能会发生的社会震荡。

  当一个曾经为人们广为信奉的宗教因内部党派之争而分裂的时候,这个宗教的宣扬者的德行也会堕落,生出诸多丑事来,如果恰逢愚昧无知而且野蛮至极的时代,必然会有夸张诡异之人揭竿而起,那么某一个新的教派就要崛起了。默罕默德颁布法令的时代,正是一个这样的时代。如果一个新教派不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你就不必害怕它会壮大起来,因为它是不会传播开来的。这两种特征之一就是,颠覆、篡夺、或反抗固有的威权,因为再没有比这种事更能笼络人心的了。其二就是许人寻欢取乐,骄奢淫逸。至于那些在理论上标新立异的异端邪说(例如古时的埃瑞安派和现在的阿米尼安派),虽然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迷乱人的心智,但是对一个国家还不会产生大的影响,除非有什么政治势力支持他们。新教派的创立,有三种方式:或借助异兆圣迹的力量;或通过演讲劝诱蛊惑人心;或求诸武力。至于殉教的做法,我把它纳人奇迹之类,因为这些行为好像是超乎人的天性力量的。对于超凡脱俗,值得人叹慕的圣洁生活,我也可以把它列人奇迹之内。若要阻止新教派的兴起,一定要革除弊端,调和细小的分歧,对信仰新教派的人使用怀柔政策,而且要用奖励擢升的办法笼络教派中的主要首领,而不能用暴力严辞激怒他们。除了这些之外,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

  军事方面的变更有很多,但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战争的地点或场所有所变化;兵器发生变化;指挥策略有变。古时的战争,似乎大多由东至西,因为波斯人、亚述人、阿拉伯人、鞑靼人(这些都是侵略者)都是东方人,高卢人是西方人。这是真的,但是我们所读到的他们的侵略只有两次:一次是到盖莱西亚,一次是到罗马。但是东方和西方并不是固定的,而战争的方向,我们也不能确定为自东至西或是自西至东。但是南与北是固定的。并且远在南方的人来侵略北方,这种事如果不是从来未有的,也是很少见的。事实是与此相反。由此可见世界的北部是天然战争之所,不论那是由于北半球的星宿,或者由于北半球的大陆一南部就现在所知差不多全是海洋一或者(这是最显而易见的)由于北方气候的寒冷,在这种气候之下,一个人就是不锻炼,身体也会很强健,当然骁勇善战。

  一个伟大的帝国将要分崩离析或是彻底颠覆的时候,往往就是即将战火纷飞的时刻。因为庞大的帝国在鼎盛的时候,每每将他们所征服的人民压榨得一干二净,以此来充实自己的力量。到了他们快要衰亡的时候,一切就都颠覆了,而他们也就成为他人刀俎上的鱼肉。罗马帝国的情形就是如此;日耳曼帝国在查理大帝驾崩之后也是如此,这时每一只鸟都要从它的身上抢回自己的羽毛。有朝一日,西班牙也会重蹈它们的覆辙。与此类似,每逢新王登基或是诸国联合之时,也会兵戎相见。因为,一个国家如果兴旺发达到一定程度,就像洪水一样,一定要泛滥的。如罗马、土耳其、西班牙,皆是如此,都是前车之鉴。纵览世界各国的历史,当野蛮民族最少,而且它们没有合适的条件可以大量繁育的时候(就像今日,差不多世界各地的情形大抵如此,除了鞑靼国),就没有人满为患泛滥成灾的危险。但是,如果一个民族繁衍不息而又不堪重负时候,一定会将本族的人口迁移到别的国家去。在古代北方,这种事情常常是由抽签决定的。他们抽签来决定哪些应当留住本土,哪些人应当到外地去另谋生路。当一个本来好战的国家变得衰弱委靡的时候,一定会有人向它宣战。因为这样的国家一旦到了这种衰颓的地步,多半是很富裕的。如此,仿佛这个国家的财富在引诱别国同它作战,而另一方面,这个国家的武力衰微也在鼓励别国与之开战。

  至于武器,其发展情况几乎没有什么固定的规律可循。不过,我们可以看到武器是随着时代的更迭而演化的。准确的说,在印度的奥克西掇克斯城早就有了大炮,这种大炮就是马其顿人称之为雷电与魔法的。众所周知,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人就巳经会使用大炮了。关于武器的性能与改进,我认为:第一,射程要远。这样就可以减少危险。这点在大炮和毛瑟枪方面最明显。第二,攻击力要强。在这方面,枪炮又比一切的攻城武器和古代的发明厉害。第三,使用方便。例如,要在任何天气情况下都可以使用,搬运轻便,易于操作等等。

  至于作战方案也是有变化的,起初人们是过于倚仗兵马的数量,一心想要以多胜少;另外,主要是靠着武力与勇猛的。具体的做法是:他们预先约定好日期地点,然后安营扎寨,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决出胜负。他们不懂得如何排兵布阵。后来,他们就学会倚仗精兵,而不指望能够以多取胜曰他们渐渐地懂得如何借助地形诱敌深人,以及此类的谋略,并且在分配兵力方面也更在行了。

  在一个国家的早年,往往是武器装备最强的时候;在它的壮年,是学术振兴的时期,继而是武力和学术交相辉映;到了衰颓的万年,工艺与商业是最发达的。学术也有儿童时代,那时它刚刚萌芽,而且一般是很幼稚的;然后是它的少年时代,那时它蓬勃发展,很有少年的朝气;然后是它的壮年时代,那时它坚实有力曰最后是老年时代,它就变得干枯衰竭了。但是对于这些时世变迁如果看的太多太久,就会让人头晕眼花。实际上,关于这些事情的记载,不过是一套往复循环的故事而巳,实在是不胜枚举。

  论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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