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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命运》 作者:梁漱溟

第15章 十一人权自由之所以不见 (2)

  以上皆就社会形势说话。因为西洋是借社会形势之发展,开出其个人自由的,故亦从社会形势之有异,来说明中国。然中国所以不见有人权自由,第一还是受阻于其特殊之人生理念。他的路与西洋相反。宁是由内而外,从理到事的。即其社会形势之有异,亦无非由于理性早启而来。

  在中国,根于理性而来之理念有种种,而要以两大精神为中心:一则向上之心强——亦称“人生向上”;又一则相与之情厚——亦称“伦理情谊”。第七章见《中国文化要义》第七章《理性——人类的特征》。——编者注因讲人类理性,而讲到中国民族精神社会风尚,皆曾提出说过。人权自由首先就从这里发生不出来。这并不难明白。当你明白人权自由如何发生在西洋近代人生活中,就明白它如何不发生在过去中国人生活中。

  西洋近代人生是其中古人生之反动。中古人生特征有二:一是宗教笼罩了一切,而其宗教又是倾向出世禁欲的;二是生活于集团之中,而其集团又是干涉过强的。一个人从心到身,就被这样“双管齐下”管束着。自宗教改革以来种种运动,如世所称“个人觉醒”的,要无非一个人感情、要求、思想、意见被压抑被抹杀之反抗。前说“一个个人强起来”,指此。对集团则抬高个人地位,反干涉而要自由。——首先是信仰自由。对宗教则翻转来肯定了欲望,而追求现世幸福。

  当此之时:(一)自由就是幸福;(二)倘没有自由,又何有幸福?在强烈要求下,自由于是确立。但在中国,其历史路线、文化背景恰有不同。它恰不像出世宗教那样,把现世人生看得可贱,而相反地乃是看得非常可贵,要郑重地生活去,惟恐有所亏失。如所谓“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者,个人欲望既在所摒斥,现世幸福亦不足尚。在人自己则以就正有道、求教高明为心;在社会或国家则以明礼义,兴教化为事。试问:于此谁能说“我的事,由我自己,你们不要管!?”一面这里没有像西洋那样过强集团,逼得人非提出这种消极性的自由要求不可。更一面这里充满着大家相勉向上之积极精神,早掩盖了它,不好提出。就为此,人己权界、群己权界数千年始终混含,难得确立张东荪先生于所着《理性与民主》一书中,曾说“西方因为与教化不生直接关系,所以会引出平等自由等概念来,而中国则因为必须有待于教化,遂不发生平等与自由而概念”(见原书第三章,人性与人格)。其言足资参考印证……

  在另一面,其所以教化为第一大事者,又是由家族中亲长对子弟那种关系衍下来的。亲长要对子弟尽其教导责任,乃是文化得以继承之本,而为社会生存所攸赖。教导之内容,固不少属于生活之手段方法技术一面的,但重要更在其属于人生规范价值判断之那一面。在伦理社会,既仿佛一切都是此一人对彼一人之事,社会秩序条理寄于各人之私德,私德遂为其所注重。似此注重私德之教化,即是上而国家政府下而乡里自治所有事;中国人的自由大半断送于其中。记得清末草定新刑律,和奸为罪不为罪,是当时新旧派最大争点之一。这问题把中西之不同正好显示出来。

  从西洋来看:(一)饮食男女,人生之幸福在此;(二)个人之事于他人无干,于公共无碍者,即有其自由,国家不应过问。根据这两点,无配偶之男女只要彼此同意,则他们所为即属其个人之自由,有何罪名可立?并且若有人妨害他们这种自由,国家还应当为之保障。倘国家而干涉及此,乃无异干涉到人家饮食那样荒谬!但中国人的观念和推理却有别:(一)饮食男女,人生本色;但行之自有其宜。如只求欲望满足,不问其他,则亏失理性,下同于禽兽。(二)男女居室,一切伦理关系所由造端,故曰“人之大伦”;于此不知郑重,其所给予社会之破坏影响实大。(三)有子弟而不教,则为之亲长君师者,所为何事?教化有不及,则刑罚从之,其动机仍在教化。于是就在“出于礼则入于刑”,“明刑弼教”之理论下,虽和奸亦不能不为罪了。两方盖各有其足以自信之理念,作为其不同文化之支点。

  自由——一个人的无形领域——之不立,实为向上精神所掩盖,略说如上。但其为伦理情谊所掩盖,似更有力。在伦理情谊中,彼此互以对方为重,早已超过了“承认旁人”那句话,而变成“一个人似不为其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为他人而存在者”,信有如张东荪先生所指的Dependent being(见第五章见《中国文化要义》第五章《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编者注)。在以个人为本位之西洋社会,到处活跃着权利观念。反之,到处弥漫着义务观念之中国,其个人便几乎没有地位。此时个人失没于伦理之中,殆将永不被发现。自由之主体且不立,自由其如何得立?在西洋近代初期,自由实贵于生命;乃不料在中国竟同无主之弃物!

  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五四运动以来,所以遭受“吃人礼教”等诅咒者,是非一端,而其实要不外此,戴东原责宋儒理学:“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其言绝痛。而谭复生(嗣同)所以声言要冲决种种网罗者,亦是针对这一类的理念而发。不知者以为中国桎梏于封建,其实封建不过依恃于武力与迷信,植根甚浅,何足以久存?久据中国而不可去者,是伦理理念。理念虽后天形成,而在人类理性中远有其根,终不可拔——只可修正。自由是一种理念,产生于西洋历史,曾被认为自明之理,俨若神圣而不可犯。伦理是另一种理念,产生于中国历史,其若为自明与神圣亦同。中国正为先有这种理念起来,所以那种理念便起不来。虽起不来,而中国人未尝不自由。害就害在这“未尝不自由”上,从此便难得有明确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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