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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作者:王小波

第18章

  我老婆学会了一句非洲话,不知是哪一国的,反正非洲人都能听懂:“哇呀哇呀哇呀!”据说是进步的意思。“哇呀哇呀哇呀阿非利加”就是:非洲,进步呀。晚上大家跳土风舞时,就这样喊着。看起来哇呀哇呀哇呀十分必要。我们国家的通讯、旅行条件,大概比东非国家好,但和世界先进水平比,还是很差。让我们也高呼:哇呀哇呀哇呀,域外杂谈?盗贼出门在外,遇上劫匪是最不愉快的经历。匹兹堡虽然是一座比较安全的城市,但也有些不学好的男孩子,所以常能在报上看到抢劫的消息。奇怪的是我们在那里留学的头两年,从来没听说过中国人遭劫。根据可靠消息,我们都在李小龙的庇护之下。这位仁兄虽然死去好几年了,但是他的功夫片仍然在演。

  谁都能看出李小龙的厉害之处,在银幕上开打之前,他总是怪叫一声,然后猛然飞出一腿。那些意图行劫的坏蛋看到了,就暗暗咬指道:我的妈!遇上这么一腿,手里有枪也不管用。外国人看我们,就像我们看他们一样,只能看出是黑是白是黄,细微的差别一时不能体会。所以在他们看来,我们个个都像李小龙。

  这种情形很快就发生了变化,起因是1984年的国庆招待会。那一天我们中国留学生全体出动,占住了学校的大厅,做了饺子、春卷等等食品来招待美国人。吃完了饭,人家又热烈欢迎我们表演节目。工学院的一个小伙子就自告奋勇,跳上台去表演了一套“初级长拳”,说是中国功夫。照我看他的拳打得还可以,在学校的体育课上可以得到四分以上,不过和李小龙的功夫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当场我就看到在人群里有几个小黑孩在扁嘴,好像很不佩服。这种迹象表明不幸的事情很快就要发生,后来它就发生了。

  我们那座楼里住了七八个中国人,第一个遭劫的是楼下的小宋。这位同学和我们都不一样,七七年高考时,他一下考取了两个学校,一个是成都体院,一个是东北工学院。最后他上了东北工学院,但是他完全有资格当运动员。因此他就相当自负。

  晚上到系里做实验,他完全可以开车去,但是他偏要走着去,穿过一大片黑洞洞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树林子。我们都劝他小心点,他说不怕,打不过可以跑。这位朋友的百米速度是十一秒几,一般人追不上的。有一天夜里一点多钟,他跑回家里说遭劫了,劫匪是两个人,一个个高,一个个矮,全是黑孩子。遭劫的地点离家很近,这两个家伙估计还没走远。我们楼里也有四五个男人,听了都很气愤,决心出去找那两个家伙算账,甚至还找出了一根打棒球的棍子,想拿着去。

  临出门时我问小宋:你跑得快,怎么不跑呢?

  他说那个个高的家伙手里拿了一支手枪。虽然他又补充说,那枪不像是真的,但是大家都认为不该冒险出去。除此之外,还抱怨小宋为什么不早说对方有枪。大家离家好几万公里,家里人对我们又寄予厚望,千万别有个好歹。

  过了几天,我也遭了劫。劫匪只有一个,手里也没有枪。他是个白人小伙子,身材没有我高,身体没有我壮,还有点病歪歪的。按说该是我劫他才对,但是我的确被他劫了。对这件事唯一的解释就是:我在不知不觉之中被他劫了。当时天还没大亮,我到公园里去运动。公园在一个山谷里,要经过一个木制的扶手梯,我就在那儿遇上了他。他对我说:伙计,给我点钱。我告诉他说:我没带钱。他说:让我看看你的钱包。(混账!你凭什么看我的钱包?)我说:我没带钱包。他说:那你兜里鼓鼓囊囊的是什么?(岂有此理,你管得着吗?)我说,那是一盒烟。他说:我就是要向你要根烟。我就给了他烟,借这个机会他也看了我的口袋,里面的确没有钱包。分手之后跑了一百多米,我才想到这是打劫。顺便说一句,括弧里的话都是我后来想起来的。我当时很胖,所有的腰带都不能用了,正在跑步减肥,所以心没往别处想。当然,你要硬说我胆怯了,没敢嚷嚷,我也没话可讲。后来知道,那个公园里有人卖毒品。所以我见到的那家伙十之八九是瘾发了,想找我要钱买根大麻杀杀瘾。还有人说,遇上那种瘾急了的家伙,最好给他点钱,否则他会扎你一刀,或者咬你一口。我想这也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以后我早上跑步都绕着那个公园。

  后来有一阵子,匹兹堡的坏家伙专劫中国人,因为他们听说中国学生没有信用卡,身上总有现金。遇劫的人越来越多,工学院的一位兄弟被劫时,还想给劫匪讲讲理想、人生之类,打算做点感化工作,结果被人家打了一拳,口眼歪斜。不过那班家伙从来不劫女生,这说明盗亦有道。但是后来出了例外,被劫的是医学院的小夏,她是匹兹堡最美丽的花朵,中国人的骄傲,也就是说,她长得漂亮极了。这件事的经过照她讲来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她和丈夫在电影院看完电影出来等公共汽车,忽然从黑地里闪出了三条黑人大汉,手持亮闪闪的手枪,厉声喝道:这是打劫!然后就要看他们的钱包。把两个钱包都看过,把钱取走之后,公共汽车来了。那三个劫匪挥舞着手枪上了车,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们当然没兴趣上同一辆车接着看热闹,就坐下一班车回家了。根据这种说法,他们被劫实属无奈。她丈夫是个白面书生,不是三条黑人大汉的对手。更何况对方有枪,就算是穆铁柱被手枪打上一下,恐怕也要有损健康。

  但是还有另一种说法。当时有一个中国人在离他们不远的另一个汽车站候车,据他说情形是这样的:晚上十一点多,电影散场了,那条街上没有什么人。小夏和她丈夫在那里候车时,站上有三条黑人大汉,没有藏在黑地里。那三个人穿得是有一点流气,但没有手持手枪,肩上倒扛了个长条状的东西,但既不是机关枪,又不是火箭筒,只是一架录音机。人家在那里又唱又扭,但是小夏他们没来由地发起抖来,隔着马路就听见牙齿打架。我想这和当时有很多人遭了劫有关,也可能和汽车老不来有关。总而言之,又过了一会,小两口就开始商量:去问吧?等一会。还是去问问,好吧。于是小夏就走到那几位黑兄弟面前,问道:请问你们是不是要打劫?那几个人愣了一会,就阴阳怪气地笑起来:对了,我们是要打劫!小夏又说:那你们一定要看我们的钱包了?那些人笑得更厉害:对对,把你们的钱包拿出来!!

  小夏说:钱包在这儿。人家把钱拿走,把钱包还给她,说一声:Thank you!就又唱又扭地找地方喝酒去了。这两种说法里我相信后一种,因为那个电影院离警察局很近,警车没地方停时就停在电影院的停车场。美国的警察大叔屁股上总挎着枪,见到劫匪可以朝他们身上打。谁要在那里打劫,一定是身上很痒,想被短鼻子左轮打上一枪。但是你要一心想送钱给人家,人家也不便拒绝。我想自打出了这样的事,我们不但有了身上有现金的名声,还有了非常好劫的声誉,所以遇劫的人就越来越多,仿佛全美的劫匪都到了匹兹堡。但是被劫的情形却越来越少有人提起。这就使人很好奇。匹兹堡的中国留学生里有一位老金,这位仁兄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是他是老大学生,比我们大很多。所以他一听说有人遭了劫,就说:你们年轻人不行!另外,他是朝鲜族,所以有时还说:你们汉族同学胆太小,净惯那些人的毛病。要是碰见我,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这些话叫人听了很不舒服,但是谁也不能反驳他。老金有一项光荣的记录,他在欧洲旅行时,有次遇上了持刀劫匪,他就舞动照相机的三角架和对方打了起来,把劫匪打跑了。但是光有这项记录还不能让人服气。我不能说自己盼着老金遇上持枪劫匪冒生命的危险,但是我的确希望,假如遇上了那种人,老金能在劫匪的枪口下给我们“年轻人”树立一个不畏强暴的典范。后来果然有一天,有人在一家超级市场门前见到了老金,只见他手抖得一塌糊涂,嗓子里咯咯乱响,完全不正常。

  那人就把他搀到车里坐下,弄筒可乐给他喝了。然后一打听,老金果然遭了劫。不过情形和我们指望的不大一样。当时他正在店里逛,口渴了,就到自动售货机去买杯可乐。那地方挺偏僻。忽听“乒”一声响,售货机后跳出个劫匪。那是个小黑孩,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手持一把小小的螺丝刀,对准了老金,奶声奶气地叫道:打劫!掏钱!!老金脑子里一炸,只听见自己怪叫了一声:滚蛋!滚回家去!吓得那孩子“哇”的一声跑了。吓退了劫匪,老金还气得要命,几乎发了羊角风。

  后来匹兹堡的警察抓住了两个劫匪,在大学里开了新闻发布会,以后劫案就没有了。这两个劫匪就是当初劫了小宋的那两个家伙。被劫了的人都说是被这两个家伙劫了,但我不大相信。就我个人而言,我遭劫那次,就不是这两个人所为。现在我想,人活在世界上有两大义务,一是好好做人,无愧于人生一世。这一条我还差得远。另一条是不能惯别人的臭毛病,这一条我差得更远。这一条我们都差得太远了。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住的地方(我早就回国来了)门前一条马路,所有的阴沟盖全被人偷走了。这种毛病完全是我们惯出来的。

  域外杂谈?农场什么地方只要有了中国人,就会有中国餐馆,这是中国人的生计。过去在美国见到的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和餐馆有关系。现在不一样了。有的人可能是编软件的,有的人可能是教书的,但是种类还是不多。物理学说,世间只有四种力:强力,弱力,电磁力和万有引力。中国人在外的生计种类也不比这多多少。这些生计里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从事的那一种:种地。这是因为按照当地的标准,中国人都不会种地。刚到美国,遇到了一个美国老太太,叫沃尔夫,就是大灰狼的意思。她是个农民,但是不想干了,叫我教她中文,她要到中国来教书。我教她中文,她就教我英文,这是因为她拿不出钱来做学费。但是这笔买卖我亏了。我教了她不少地道的北京话,她却找了几本弥尔顿的诗叫我抑扬顿挫地念。念着念着,我连话都不会说了。沃尔夫老太太有英美文学的学位,但是她教给我的话一出口,别人就笑。这倒不是因为她的学位里有水分,而是因为时代在前进。在报纸上看到哈佛大学英美文学系老师出个论文题:论《仲夏夜之梦》。学生不去看莎翁的剧本,却去找录像带看。那些录像带里女孩子都穿超短裙,还有激光炮。沃尔夫老太太让我给她念杨万里的诗,念完以后,她大摇其头,说是听着不像诗。我倒知道古诗应当吟诵,但我又不是前清的遗老,怎么能会。我觉得这位老太太对语言的理解到中国来教英文未必合适。最后她也没来成。

  现在该谈谈沃尔夫老太太的生计:认识她不久,她就请我到她农场上去玩,是她开车来接的。出了城走了四个多小时就到了,远看郁郁葱葱的一大片。她告诉我说,树林子和宅地不算,光算牧场是六百多英亩,合中国亩是三四千亩。在这个农庄上,总共就是沃老太太一个人,还有一条大狗,和两千多只羊。我们刚到时,那狗跑来匆匆露了一面,然后赶紧跑回去看羊去了。沃尔夫老太太说,她可以把农场卖掉。这就是说,她把土地、羊加这只狗交给别人,自己走人,这是可以的。但是这只狗就不能把农场卖掉,换言之,这只狗想把土地、羊加沃尔夫老太太交给别人,自己走掉就万万不能,因为老太太看不住羊。这个笑话的结论是农场上没有她可以,没有它却不成。当然,这是老太太的自谦之辞。车到农场,她就说:要把车子上满油,等会出去时忘了可找不到加油站。于是她把车开到地下油库边上,用手泵往车里加油,摇得像风一样快。我替她摇了一会,就没她摇得快,还觉得挺累。那老太太又矮又瘦,大概有六十多岁。我是一条彪形大汉,当时是三十五岁。但是我得承认,我的臂力没有她大。她告诉我说,原来她把汽油桶放在地面上,邻居就说有碍观瞻。地方官又来说,不安全。最后她只得自己动手建了个地下油库,能放好几吨油。我觉得这话里有水分:就算泥水活是她做的,土方也不能是她挖的。不过这话也不敢说死了,沃尔夫老太太的手像铁耙一样。后来她带我去看她的家当,拖拉机、割草机等等。这么一大堆机器,好的时候要保养,坏了要修,可够烦人的了。我问她机器坏了是不是要请人修,她就直着嗓子吼起来:请人?有钱吗?

  后来我才知道,沃尔夫老太太这样的农妇带有玩票的性质,虽然她有农学的学位,又很能吃苦耐劳,但毕竟是个老太太。真正的个体劳动者,自己用的机器坏了,送给别人去修就是耻辱。不仅是因为钱被人赚走了,还因为承认了自己无能。后来我们到一位吊车司机家做客,他引以为自豪的不是那台自己的价值三十万美元的吊车,而是他的修理工具。那些东西都是几百件一套的,当然我们看了也是不得要领。他还说,会开机器不算一种本领,真正的本领是会修。假如邻居或同行什么东西坏了请他修,就很光荣。而自己的家什坏了拾掇不了要请别人,就很害臊。总而言之,这就是他的生计。他在这方面很强,故而得意洋洋。在美国待了几年,我也受到了感染。我现在用计算机写作,软件是我自己编的,机器坏了也不求人,都是自己鼓捣。这么干的确可以培养自豪感。

  沃尔夫老太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混得很成功,是个大公司驻日本的代表。这位女儿请她去住,她不肯,说没有意思。我在她家里看到了男人的袜子,聊天时她说到过还有性生活,但是她没和别人一块住。照她的说法,一个人一只狗住在一个农场上是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不过她也承认,这几年实在是有点顶不住了。首先,要给两千只羊剃毛,这件事简直是要累死人。其次,秋天还要打草。除此之外,环绕她的牧场有十几公里的电网,挡住外面的狼(更准确地说是北美野狗)和里面的羊,坏了都要马上修好,否则就不得了啦。等把这些事都忙完就累得七死八活。当时正是深秋,她地上有十几棵挺好的苹果树,但是苹果都掉在地上。她还种了些土豆,不知为什么,结到地面上来了。晚饭时吃了几个,有四川花椒的味道,麻酥酥的。我很怀疑她的土豆种得不甚得法,因为土豆不该是这种味道。远远看去,她那片墨绿色的牧场上有些白点子。走近了一看,是死羊。犄角还在,但是毛早被雨水从肢体上淋下来,大概死了有些日子了。面对着这种死羊,老太太面露羞愧之色,说道:应该把老羊杀死,把皮剥下来。老羊皮还能派上用场,但是杀不过来。除此之外,她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羊。因为那些羊不但在自己死掉,还在自己生出来。好在还有Candy(她那只狗)知道。Candy听见叫它名字,就汪汪地叫,摇摇尾巴。我在沃尔夫老太太农场上见到的景象就是这样的。

  在美国我结识了不少像沃尔夫老太太这样的人,像个体吊车司机、餐馆老板、小镇上的牙医等等,大家本本分分谋着一种生计,有人成功,有人不成功。不成功的人就想再换一种本分生计,没有去炒股票,或者编个什么故事惊世骇俗。这些人大概就叫人民吧。美国的政客提到美国富强的原因,总要把大半功劳归于美国高素质的人民,不好意思全归因于自己的正确领导。回了中国,我也尽结识这样的人。要是有人会炒股票,或者会写新潮理论文章,我倒不急于认识。这大概是天性使然吧。

  域外杂谈?中国餐馆到美国第二年上一个人类学课,要交个term paper。教授要我们去调查一群人或是一类人,写个故事出来。我跟教授说,想调查一下广东人。他说这不好,你又不是广东人。他还说有不少中国人在餐馆打工,何不写写这个呢。开头我不大想去,后来一想,去看看也好,就到一家餐馆干了两个月,老板叫周扒皮。后来我和老板吵翻了扬长而去。这篇paper得了好几个A,教授叫辛格顿,当过全美人类学主席。我扯这一大堆,是要说明自己到餐馆里打工是去做研究,不是为了挣钱。交代了这些以后,就该书归正传。我去的那家餐馆,叫做×厨,我在厨房里洗碗。那家店当时生意好得不得了,雇了三个厨子,大厨炒菜,二厨耍嘴皮子兼带欺负三厨,三厨整天长吁短叹。后来我和三厨混得蛮熟,我俩还搭点老乡。这老家伙当时有五十岁,经常喝酒,一副潦倒相,在美国也有二十多年了,一句英文不会讲。他的故事是一个匹兹堡中国男人的故事。匹兹堡不是曼哈顿,男人不是女人,所以这故事一点不浪漫。不仅不浪漫,还有点悲惨。这个三厨姓李,是山东人,从小就被国民党拉了壮丁,径直拉到了台湾,在军队里最大干到了司务长。

  ×厨的餐厅有点古怪,一进门就拐弯,先往左拐,后往右拐,简直像肠子在肚子里的模样。但是总面积可不小,能放三四十桌。装潢也是蛮好的。我说设计这餐厅的人有大学问,这叫做曲径通幽。我那位老乡说,这儿原来是个破仓库,把门口拦起来,做了春卷店,有门面没桌子。干了一些年,挣了一点钱,才装修一小片,卖起炒菜来,再卖一些年,才有钱又装修一小片。这么曲里拐弯,是要遮住后面的破烂。要是满墙烂纸被人看见,谁还来吃饭?十冬腊月在街面上卖春卷,呵气成烟;白天炒一天菜,半夜里再当木匠、泥水匠,这滋味可不好受。所以,曲径通幽叫蚯蚓打洞更正确。这个店是我老乡花了近十年时间白手起家练出来的。他真的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话说回来,在美国创业,谁不吃苦头。我老乡又说,吃苦他不抱怨,就是这辈子苦吃得太多了一点。原来他退了役在台北开店,日子蛮不坏的,忽然来了老客,说是到纽约混吧,可以发财。绿卡包在我身上。于是我老乡拿了个旅游签证就去了。到纽约下了飞机,连时差还没转过来哪,就被按到灶上炒上菜了。人家还告诉他:可不敢出门呀!移民局正逮你这样的哪。于是白天炒菜,晚上看店,一干十几年,别说逛街去,连日头也很少看见。

  这故事讲到这里,基本上算明白了。原来这×厨曾是他的店。至于他从纽约怎么到了这儿来,也不难想象。他在纽约干了十几年后,人家给他一张绿卡说,瞧,我给你办来了,咱们两清了。我们山东人是憨厚,但不傻,知道十几年血汗换张纸片不值。所以再不能给那种人面兽心的家伙干,一定要自己闯天下。纽约中餐馆太多不好混,就到匹兹堡来了。在这里当大厨,但是给自己干。

  有关我自己,还没有给你做个介绍。我插过队,到过兵团,当过工人,什么活都干过。照我看在美国当厨子是最累的。假如他做两顿饭的话,上午九点多就到店里了,收拾厨房,备菜,忙忙叨叨,到十点多就开炒,一直炒到一点多,收拾厨房,给员工做一顿饭,就到夜里两点多了,这是顺利的一天。假如有个把客人屁股沉,坐在店里不走,也不能撵人家走,顶多去多问几次:先生,您还要点什么?这样准弄到早上四点。假如卫生局来查店,那就要通宵挑灯大战。卫生局的还老来,逼得你撅着屁股钻到灶台下面用钢丝刷子刷油泥。据我统计,这些厨子每天总要干十五个钟点,烈火烤,油烟熏,而且没有星期天。要是给别人干,每月还可以向老板请两天假。给自己干就什么都没了。虽然外面是花花世界,也没工夫去看。与此同时,什么生命呀,青春哪,就如一缕青烟散去了。这么苦熬总要图个什么吧。×厨里三个厨子,大厨快七十了,现在不是给儿子攒,是给孙子挣学费。一说起养活了一大堆儿孙,也蛮有自豪感。二厨坚持到月底,请了假就驱车直扑新泽西赌场,把钱输光了就回来。不管怎么说,这么活着也算有点刺激。只有这位老乡,前李老板,他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熬下去。

  李老板说,他到匹兹堡来创业时,是三十多岁,光棍一条,上无父母,下无妻儿,一辈子苦惯了,也不觉得干活苦。这话有点不对头,他哪里来的这么高觉悟?我还不明白的是他开餐馆,不懂英文成吗?一说到这里,我老乡就有点羞答答。原来他开餐馆时,是和个意大利女人搭一伙。有一阵他还能讲点意大利话,是在纽约学的。纽约唐人街就靠着小意大利,中国大厨认识意大利姑娘不稀奇。也不知怎么的,人家就和他私奔了。这件事有点浪漫色彩。奔到了匹兹堡,我老乡拿出毕生积蓄和吃奶的力气开起店来,那娘们只管收银。原来是爱情的力量支持他创业。除此之外,他还开了洋荤。我老乡说,就甭追问了,女人都是毒蛇,色字头上一把刀。

  对于意大利,我也略有所知。意大利风光秀丽,意大利姑娘漂亮。我们到意大利去玩,被人偷走了钱包和相机。找警察报案,他说偷了就偷了,不偷你们外国人偷谁。咱们的同胞杨传广,到罗马参加奥运会,本来该拿金牌,被一个意大利姑娘瞟上,破了他的童子功,结果只拿了铜牌,金牌被意大利拿走了。这说明意大利人惯使美人计。杨传广是中华田径史上不世出的奇才,号称十项铁人,着上了还一败涂地,何况区区李老板。李老板说,开头那个意大利女人是真心跟他好,满嘴都是sweet-heart。这件事也可能是真的。谁都知道中国饭好吃,厨房里难闻。炒一天菜,一身的油腥味,怎么洗都洗不去。再说,在美国做久了的厨子,脸色全惨黄,和熟透了的广柑皮相似。我很怀疑油烟会和脸皮起化学反应,产生深黄的生成物。再加上他一天要干十八小时活,到了床上准不大中用。假如有浪漫爱情,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是他店里生意虽好,却缺少现钱。甚至到了没钱买菜,去买便宜货的地步。在美国干餐饮,最忌讳的就是这个,一片烂菜叶就能毁一个店。不像现在北京的小饭馆,见到农民大哥来吃饭,就把筋头筋脑大肥肉往菜里炒。到了这个地步,他该打听打听了。一打听就打听出来,这女人在外面开了个pizza店,店里还有个意大利裔的小白脸。我对我老乡说,这小白脸没准是从纽约跟来的。我老乡一听就翻了脸,差点拿菜刀砍我。

  我在×厨做了两个月,却好像有好几年。因为总是没完没了地洗盘洗碗倒垃圾。除此之外,还有个虐待狂二厨,刻薄无比的老板周扒皮,老憋不住想啐他们一口。我每周只做两晚都度日如年,更何况李老板整天待在他以前拥有的店里。他未老先衰,手脚都慢;周扒皮说,收留他是做好事,所以不能给他太多工钱。因为以上原因,我老乡又来找我聊。我俩下了班要去等公共汽车。黑更半夜的,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车不来。他发誓说,那个意大利姑娘原来对他是真心的,后来才变了。后来那个姑娘说,要离开他了,但是不要他的钱。除此之外,她还给他找了个老婆,是个秘鲁人。这女人也说不上是白人、黑人还是红种人,因为南美人血统最杂。他听不懂西班牙文,她听不懂中文,而美国通用的语言英文,两人都一窍不通。有件事不说话也能干,他们就干起来,孩子接二连三生出来。一个个黑又不黑,黄又不黄,简直奇形怪状。还有一桩古怪,那些孩子一句中文也不讲。他一回家,就陷入无言的围观之中。这种气氛叫人毛骨悚然。只有揍哭几个,心里才能好受一点。他告诉我说,看着一屋小崽子,简直不知自己干了些什么。

  我老乡告诉我说,那个意大利女人给他介绍了老婆,就离开了他的店,果然没拿一分钱。底下的事也不难想象,过了些时候,各种各样的人就拿了有他本人签字的有效文件出现了,那女人以×厨李老板的名义借了许多钱,把店卖了也还不清。这些字是他签的,可是他并不知道签了是干什么的。到了这地步,他还爱着她,觉得为了爱情损失了毕生积蓄,也算是个题目吧。直到有一天灵机一动,找了个懂西班牙文的中国人来盘问了一下他老婆,结果不出所料,这秘鲁人原本是个难民,没有绿卡,和李老板结婚同时才拿到的。为了撮合这桩婚姻,那位可爱的意大利女人收了不少介绍费。知道了这件事后,他才不爱她了。

  我离开×厨不久,李老板就被周扒皮开掉了。后来他就蹲在家里喝闷酒,因为他的确老了,没有中国饭馆肯雇他。这个故事也是老生常谈,我一直懒得把它写出来。现在忽然写了出来,乃是有感于坊间的各种美国故事。这故事的寓意是提醒诸君:假如你想到美国发财,首先最好是女人而不是男人;其次一定要去曼哈顿,千万别去别的地方。

  前面提到×厨的老板叫周扒皮。这位仁兄长一张刀子脸,一看就是个刻薄人。他舍不得给员工好东西(当然也舍不得多给钱),大家恨他恨得要命。有人跑到厨房里,抓起生虾生鱼就吃,理由是不能便宜了周扒皮;但是结果是往往把自己泻到脸尖尖的。据说还有人在×厨的厨房里生吃鸡腿,连骨头都嚼成渣咽下了肚,但是我没看见,不能确认。有一回他去纽约几天,不在家里,门上被人用黄油漆大书“周扒皮”。那家餐馆后来变得七颠八倒,没个生计的模样。我在那里干得不长,就和周扒皮闹翻了,换了一家餐馆来干。这一家算是个老字号,有十来年的历史。老板和我岁数差不多,姓Y。他那家店在一个犹太人聚居区,一点也不繁华。他也不做广告,所以除了住在那个社区的人,别人都不大知道。那是一座黑色的玻璃房子,假如门上不写那几个中国字,就不像中国餐馆。店里雇的人也杂得很,有中国人,韩国人,还有高鼻梁的美国人。原来他那家店是谁想去干都可以的。有一回一个韩国女孩子,本人是艺术家,不缺钱的,却发现Y老板是个光棍汉,狠下心来到他店里刷了几个月的碗。但是Y老板装傻充愣地不上钩,气得那女孩背地里咬牙切齿地说他是pervert(性变态)。又过些日子,发现他还不来上钩,她就不来了。

  老板的店堂里有一幅宣纸写的波罗蜜多心经。这段经文最通俗了,《西游记》里全文抄录,我十六岁时一张嘴就能带出几句来:“揭啼!揭啼!波罗揭啼!”等等。所以看了那经,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觉得Y老板怪逗的,还把它写了出来。后来有一天,有个新搬来的老犹太到店里来吃饭,Y老板炒完了菜,就跑出去和他聊起来,说起大家共同的地方,都要挣钱、吃饭等等。最后说,大家都信教,只是你们信犹太教,我信佛,这经就是用我的血写的。该犹太一听,马上起来,对着经文立正,请Y老板给他念了一遍。临走时还和他握手说:Y老板,我很尊敬你,过几天介绍几个朋友来。后来才知道,这经还真是用Y老板的血写的,而且是舌头上割出的血。写完了经还剩了半碗,又写了几个大字“身为中国人而自豪”,挂在旁边。这里面没有一点玩世不恭的态度。他就是这么挺严肃地告诉洋人:作为中国人,我和你们不一样;但是作为人,和你们是一样的,完全可以信任。这也是一种生计。

  这位Y老板同时也是大厨,炒四川菜和北京菜。我祖籍四川渠县,北京长大,依我看他炒得相当像川菜,又有点像京菜。就是这样,还常有客人说宫保菜里辣椒糊了。所以美国那地方把菜做地道了行不通。每天从早到晚,也是要干十五个钟点。据我所知,虽然入了美国籍,他在台湾也算个干部子弟哩。何况他在美国拿到了建筑学硕士学位,蛮可以找个建筑师的事干干。说实在的,给我他那份钱我要,让我干他的事我不干,在此顺便说说我自己,过去我也极能吃苦,十六岁就跑到云南去开荒,一天干十六七个钟点的时候都有。如此干了几年,临走时一看,没开出什么田来,反而把所有的山全扒坏了。一下雨又是泥又是水,好像在流屎汤子。从此就相当的懒。从不给钱也拼命干变到不缺钱就不干,所以我就问他。他说干这个餐馆是应该的。有这么个店,就帮了好多人,当然也帮了他本人。当时在那个店里干活的人可真不少,还有国内名牌大学来的副教授呢。不过这个帮字听起来还是蛮别扭。Y老板也知道剩余价值学说,所以他想让我说说在×厨的遭遇,就这么说:小波,谈谈你在周扒皮手下是怎么受压迫的,他不说受剥削。不过应该给他个知耻近勇的评价,因为他干起活来身先士卒,炒完了菜,就帮二厨倒垃圾,帮我刷碗,同时引吭高歌。当时他手下国内来的颇多,你猜猜他唱什么吧?就是大海航行靠舵手。唱完了还说:这歌不坏,有调。晚上打烊后,大鱼大虾炒一顿给大家吃,并且宣布:我是Y老板,不是周老板。他就是这么笼络员工的。

  不管Y老板怎么看自己,我还要说他有一切老板的通病。假如没有客人来,前厅的女招待(都是留学生)找个地方坐下来,掏出课本来看,他就阴沉着脸。这种时候你必须站着,对准店外做个翘首以望的样子,他看了才喜欢。这是他小心眼的一面。也有手面大的一面:每年总有一天,他到公园里租一片地方,把一切在他店里做过的人和一切熟客、邻居都请来吃顿烤肉。他还能记住好多熟客的生日,在那些日子里,献上他免费的敬菜。他是做熟客生意的。所以每位客人都是他生活里不能忘记的一件事,他也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店成为别人生活里不被遗忘的一件事。这是他的生计。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以礼待人,还要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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