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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作品集:匆匆》 作者:朱自清

第45章 论朗读 (1)

  在语文的教学上,在文艺的发展上,朗读都占着重要的位置。从前私塾里教书,老师照例范读,学生循声朗读。早年学校里教古文,也还是如此。五四以来,中等以上的国文教学不兴这一套;但小学里教国语还用着老法子。一方面白话文学的成立重新使人感到朗读的重要,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白话文应该怎样朗读才好。私人在这方面做试验的,民国十五年左右就有了。民国二十年以后,朗读会也常有了,朗读广播也有了。抗战以来,朗读成为文艺宣传的重要方法,自然更见流行了。

  朗读人多称为“朗诵”,从前有“高声朗诵”的成语,现在有“朗诵诗”的通名。但“诵”本是背诵文辞的意思,和“抽绎义蕴”的“读”不一样;虽然这两个词也可以通用。“高声朗诵”正指背诵或准备背诵而言,倒是名副其实。白话诗文的朗诵,特别注重“义蕴”方面,而腔调也和背诵不同。这该称为“朗读”合式些。再从语文教学方向看,有“默读”,是和“朗读”相对的词;又有“精读”、“泛读”,都着眼在意义或“义蕴”上。这些是一套;若单出“朗诵”,倒觉得不大顺溜似的。最有关系的还是“诵”的腔调。所谓“诵”的腔调便是私塾儿童读启蒙书的腔调,也便是现在小学生读国语教科书的腔调;这决不是我们所谓“读”的腔调——如恭读《总理遗嘱》的腔调。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白话文宜用“读”的腔调,“诵”是不合式的。所以称“朗诵”不如称“朗读”的好。

  黄仲苏先生在《朗诵法》(二十五年,开明)里分“朗诵腔调”为四大类:

  一曰诵读·诵读之而有音节者,宜用于读散文,如《四书》、诸子、《左传》、《四史》以及专家文集中之议、论、说、辩、序、跋、传记、表奏、书札等等。

  二曰吟读·吟,呻也,哦也。宜用于读绝诗、律诗、词曲及其他短篇抒情韵文如诔、歌之类。

  三曰咏读·咏者,歌也,与咏通,亦作永。宜用于读长篇韵文,如骈赋、古体诗之类。

  四曰讲读·讲者,说也,谈也。说乃说话之“说”,谈则谓对话。宜用于读语体文。(以上节录原书一二六至一二八面)

  这四分法黄先生是“审辨文体,并依据《说文》字义及个人经验”(一二六面)定的。按作者所知道的实际情形和个人经验,吟读和咏读可以并为一类,叫做“吟”;讲读该再分为“读”和“说”两类;诵读照旧,只叫做“诵”。下面参照黄先生原定的次序逐项说明。

  《周礼》“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段玉裁道,“倍同背,谓不开读也;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说文解字》言部注)。古代的诵是有腔调的,由此可见。腔调虽不可知,但“长言”或“永言”——就是延长字音——的部分,大概总是有的。《学记》里道,“今之教者,呻其占毕”,“呻”是“吟诵”,是“长咏”(注疏),可以参证。至于近代私塾儿童诵读《百家姓》、《千字文》、《龙文鞭影》以及《四书》等的腔调,大致两字一拍,每一停顿处字音稍稍延长,恐怕已经是佛教徒“转读”经文的影响,不尽是本国的传统了。吟的腔调也是印度影响,却比诵复杂得多。诵宜于短的句读,作用是便于上口,便于记,便于背;只是“平铺直叙,琅琅诵之”(《朗诵法》一二六面),并没有多少抑扬顿挫。黄先生所举的书,似乎只《四书》还宜于诵;诸子以下句读长,虽也可以诵,却得加些变化,参入吟腔才成。朗读这些书,该算是在吟诵之间。

  至于小学国语教科书,无论里面的“国语”离标准语近些远些,总之是“语”,便于上口。文宜吟诵,因为本不是自然的;语只宜读或说;吟诵反失自然,使学生只记辞句,忽略意义。这是教学上一个大损失。现行小学国语教科书有的韵语太多,似乎有意使儿童去“诵”,作者极不以为然。在原编辑人的意思,大概以为韵语便于记忆些,一方面白话诗可选的少,合于小学生程度的更少。韵语便于记忆是事实,可是那种浮滑而不自然的韵语给儿童不好的榜样,损害他们健全的语感,代价未免太大。倒是幸而他们只随口诵读过去,不仔细去体味;不然,真个拿那种韵语做说话和写作的榜样,说出来写出来的恐怕都有点不像话。儿童需要诗歌很迫切,也是事实。但白话诗合用的其实不少见。一般编辑人先就看不起白话诗,不去读,也不肯去翻那些诗集,这怨谁。再说歌谣也是可选的,那些编辑人也懒得找去。他们只会自作聪明地编出些非驴非马的韵语!作者以为此后国语教科书里不妨多选些诗歌:白话诗,歌谣,近于白话的旧诗词曲。白话诗只要“读”,旧诗词曲要吟或吟诵,歌谣要说或吟唱。白话文也只要读,白话只要说。这些下文还要论及。——单纯的诵腔帮助很少,作者以为可以不用。

  还有一种诵腔,值得提一下。最早提倡读诗会的是已故的朱湘先生,那是民国十五年。他的读诗会只开过一回或者没有开成,作者已经记不起;但作者曾听过他朗读他的《采莲曲》。那是诵,用的是旧戏里的一种“韵白”。他自己说是试验。《采莲曲》本近于歌,似乎是词和小调的混合物,腔调是很轻快的。“韵白”虽然也轻快,可是渗透一种滑稽味,明明和《采莲曲》不能打成一片,所以听起来总不顺耳似的。这种近歌的诗在白话诗里极少,几乎可以算是例外。应该怎样朗读,很不容易定;也许可用吟腔试试。不过像“韵白”这类腔调,如果做滑稽诗或无意义的诗,也可以利用。这类诗其实也是需要的。

  吟特别注重音调节奏,最见出佛经“转读”的影响(参看胡适《白话文学史》上卷二○五至二一五面)。黄先生说:“所谓吟者,……声韵应叶,音节和谐。吟哦之际,行腔使调,至为舒缓,其抑扬顿挫之间,极尽委婉旋绕之能事。……盖吟读专以表达神韵为要。”又说:“吟读……行腔使调,较咏读为速,而比之诵读则稍缓”(《朗读法》一二六至一二七面)。这里指出的“吟读”、“诵读”的分别,确是有的;不过作者认为后者只是吟腔的变化,或者吟诵相杂,所谓吟诵之间,不必另立一类。赵元任先生在《新诗歌集》(商务版)里说过,吟律诗吟词,各地的腔调相近,吟古诗吟文就相差得多。

  大概律诗和词平仄谐畅,朗读起来,可以按二字一拍一字半拍停顿,每顿又都可以延长字音,每拍每顿听上去都很亭匀的,所以各地差不多。古诗和文,平仄没有定律,就没有这样的客观的一致了。而散文变化更多。唐擘黄先生曾在《散文节拍粗测》(《国故新探》,商务)里记出他朗读韩愈《送董邵南序》和苏洵《乐论》各一段的节拍。前者是二字一顿或一字一顿,如“燕赵古称多慷慨悲歌之士”便有六拍;后者大不相同,如“雨,吾见其所以湿万物也”便只两拍。唐先生说:“每秒时中所念的平均字数之多少随文势之缓急而变。如上示两例,《乐论》比《送董序》每秒平均字数多一倍(前者每秒平均二·四字,后者一·二字);而它的文势也比《送董序》急得多。文势的缓急是关乎文中所表的情境。”——散文有时得吟,有时得吟诵;黄先生以为诸子专集等等和《四书》同宜于诵,而将吟限于绝律诗、词曲等,似乎不合于实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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