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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日记》 作者:刘墉

第9章 雨水(1)

  分家(二月十九日)

  ”樱花祭“,祭什么?祭自己的岁月流逝,也祭春天的短暂。

  既然”无计留春住“,只好及时行乐、罚依金谷酒数。

  生日过了三天,每次经过那盆花,有个好处,就是会想到才过完生日,但也有个坏处,想自己已是“望六”之年了。接着坐在花前用餐,看好多玫瑰都垂了头,又有时不我予,一天天往下溜的伤感。

  长枝玫瑰是在玫瑰生长时,经过“摘心”,把侧生的花芽摘掉,使中间的花朵集全枝之力,才能长得强壮挺直的,按说应该特别持久,为什么才三天,就垂头?想必花店没良心,用了冷冻多时的,尤其在这情人节过后。为了情人节,花店从一个多礼拜前就开始存玫瑰,届时卖不完,当然进了我的花篮。

  不过想想,情人节送玫瑰,有送一朵的,用玻璃纸包着,绑上红丝带;有人送十二朵,凑成一打;又有人送二十四朵,还有人一送就是九十九朵、九百九十九朵。且不论那花是不是第二天就垂了头,或送去时已经半垂头;送玫瑰,不都是一种象征吗?如此想,儿子送来这篮花,就算都冻过,只要我接到时漂亮、欣喜,甚至惊叹,不也达到象征的目的了吗?

  但我还是伤花之逝。我是那种很会吟风咏月、伤春悲秋的人,每次看到茶花,还漂漂亮亮,就由枝头坠落,都忍不住要找盆水,作“浮花”欣赏。去日本时,也见他们这样做,想必与我有同样的不舍。但是日本人对樱花就不同了,不是他们不想留,是樱花不留,而且樱花一落便成花雨,一瓣瓣落英缤纷,惜花人就算在树下挥手抓,也抓不到几片,只好坐下来慨叹。正因此有“樱花祭”,祭什么?祭自己的岁月流逝,也祭春天的短暂。既然“无计留春住”,只好及时行乐、罚依金谷酒数。

  如此说来,花之凋,没什么不好;只怕不凋,反而少了意思。花要凋也最好快快化作尘泥,不要像木棉花,既死未死,硬赖在地上,由边缘开始生锈,反惹人嫌。怪不得有谓“死则欲其速去”。死,又不死透了,最是麻烦。

  现在就因为这篮花半生半死,使我拿不定主意——我应该再摆几天,等她死得差不多了,然后把整篮提出门扔掉,使其“速去”,还是立刻插进瓶中,救几枝是几枝?

  对于切花,人们有不同的表现。有些人忍不得见花凋,起初落一两朵,还捡起来扔掉,如果再见几枝不精神,一副早晚要凋的样子,即使剩下的大部分还在盛放,他也会毫不考虑地扔掉。我在台北住的大楼下面,就见过好几次,一大把一大把红色的石斛兰和黄色带斑点,好像穿长裙女孩的文心兰,被人抛弃。说实话,我真不舍,想捡回家;也直骂,不知哪家太太或先生如此浪费。

  不过后来有一天去个朋友家做客,亲眼见那女主人,就将这么一大把花,看都不多看一眼,便扔进装满厨余的垃圾袋。我知道她出身农家,平常也节省,想不通为什么能有如此大手笔。后来听她老公说,她有洁癖,又是完美主义者,容不得碗盘有一点缺口,也容不得瓶里有残花,她甚至容不得自己不化妆出门拿报纸。“她啊!如果有一天失了火,还一定得先化了妆,才会往外逃。”她老公说:“她嫌儿子、嫌丈夫,我两天不洗头,她就要叫,所幸……”那丈夫神秘地笑笑:“她也嫌自己,只怕有一天她会因为嫌镜子里的自己,于是把自己从世界上扔出去。”

  跟她比,我恰恰相反,即使整丛繁花,只剩一朵,我也会小心地把残花摘去、朽枝剪去,再修修下面的“切口”,然后换个小瓶子供着。大水晶盆里插几十朵玫瑰是美,在小可乐瓶里插一朵玫瑰也很美,有时候我觉得明窗净几插一朵玫瑰,更有几分优闲雅逸。

  于是我开始动手,拿了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都装上水,再为那些花做分家的安排——完好如初的东亚兰,外加几枝银柳,进了从河南带回的钧瓷瓶中;玫瑰花进了高脚宽口的水晶瓶,香雪花和小紫花进了小瓷瓶,郁金香多半凋得不成样子,只好扔掉。还有一枝玫瑰已经低了头,但花瓣仍结实,则找来细铁丝,先刺入花托,再往下面的枝子上缠,硬把她挺了起来,并插在细而直的水晶瓶里。正好女儿走过,我说:“你要不要这小瓶玫瑰?”把花递给她,她居然高兴地接去,让我有些开心。只是跟着又想,为什么没把那些依然挺立的大瓶玫瑰给她,反挑了最弱小的一瓶,那一朵会不会才放在她桌上一天就凋零了呢?我又奇怪,为什么在我心里,那小小一瓶,绑了铁丝的,好像反而比其他的更有分量?我其实是把我最喜爱、最得意的一枝花给了女儿。

  或是因为那花原来低了头,却被我小心地救起来了吧!或许因为我觉得在那里面有些怜花惜玉的情怀,又或许因为那枝花就像我,将老了,还不服老,硬是挺直腰杆,孤零零地站着……

  暗示(二月二十三日)

  近两年读园艺书,才知道杜鹃品种上万,但原生种一半以上出自中国,由几厘米的小灌木到十几米的大树。

  有一年冬天去沈阳,起床时打电话问总机天气如何。那小姐居然说:“你自己看嘛!我跟你说,不准的啦!”大概怕我不高兴,她又解释:“因为我在地下室,连窗子都没有,告诉你的只是气象预报,搞不好,我说晴天,窗外却在下雨,你能不骂我吗?还有,冬天出不出太阳、刮不刮风,就算一样的气温,感觉可以差十万八千里,不如你从窗子看看路上的行人,就知道了。”

  她这话说得还真有理,从那时起,我出外旅行,都用看行人的方式了解天气。看大家都穿得厚厚的,甚至拉紧衣领,自然知道风寒;看外面大太阳,却人人拿着伞,则八成会下雨。一大堆理论、数据,远不如实地观察,否则就是“宁信度,毋信屦”。

  不过这方法回到家就不管用了。我后面临湖,不见人影,前面虽有马路,但冬天连车子都少见,更别说行人了。所幸卧室窗外有一大丛山杜鹃,可以供我观察。

  “山杜鹃”是中国人的俗称,为的是跟一般庭园里的小叶杜鹃有分别。洋人对山杜鹃和一般杜鹃也有不同的名字,前者叫Rhododendron,后者叫Azalea,如果查英汉词典,则一个是“石楠”,一个是“杜鹃”。其实怎么看,山杜鹃都是杜鹃,譬如叶子互生在枝梢,“伞房花序”,从众叶聚集的地方,冒出一堆“钟形花”,多半是五瓣,而且在最上面一瓣上有许多小斑点。大概也因为这些斑点,古人创造“杜鹃泣血”,落在花瓣上成为“花溅泪”的神话。

  杜鹃是我最爱的花,一方面因为她在春天令人惊艳,一开一大片,而且她显然很能适应环境,否则像台北那样的城市,路边的杜鹃怎可能挣破覆盖的灰尘,年年盛放,甚至小阳春都少不了由她表现。至于台大校园和阳明山的杜鹃花海,就更不用说了,尤其在我年轻的记忆中,杜鹃花丛里有女朋友的剪影,更多一分浪漫。

  不过后来出国,看到山杜鹃,又是另一种惊艳。记得第一次,逛巴黎香榭丽舍大道旁边的杜维丽公园。我大概是五月去,山杜鹃正盛放,红的、紫的、白的、黄的、粉的,还有深深像暗绛丝绒的,被深绿色油油亮亮的大叶子托着,是真正的花团锦簇。还有一次美国维州的朋友带我游大烟山,见一片“映山红”,全是杜鹃。钻行其间,不得不弯腰侧身,只闻耳边蜜蜂嗡嗡叫,简直是误入一片花海,差点迷了路。后来听朋友说,那是野生杜鹃,漫山遍野。

  近两年读园艺书,才知道杜鹃品种上万,但原生种一半以上出自中国,由几厘米的小灌木到十几米的大树。而今国际园艺最珍贵的“云锦杜鹃”也是由中国引进。这个我信,因为有一年我上峨眉山,大雾,别说“佛光”了,连“金顶”都没看清,倒是在走向金顶的路上,隐隐约约看见两边盛开的山杜鹃,粉白粉白,含着露珠,在雾里,美极了!

  我窗外的杜鹃,就是山杜鹃,刚搬来时,她还在我窗下,大概因为我年年施杜鹃专用的酸性肥料,不过两三年,已经蹿高两尺,而今我只要坐在床上就能欣赏。这花实在可爱,冬天外面一片萧索,她长青,叶子又足有半尺长,一大丛一大丛,给我十足的绿意。春暮,小杜鹃开完了,她才登场,一簇簇,隔窗望去有点像绣球花,繁华极了。而且除了观叶赏花,在隆冬还有个好处,是取代“温度计”,我只要瞄瞄她的叶子,就能知道外面的温度。

  植物的叶子都会呼应环境,譬如三伏天大太阳,好多树叶会耷拉,你可以猜她是因为水分不够,没力气而垂下,也可以想,她因为受不了那么烈的太阳,所以用“耷拉”的方法,把受光面积减少。等到阳光小了,就算不浇水,那原本垂下的叶子们又会展开。

  何止夏天,其实冬天的植物,虽不怎么行光合作用,仍然随时在调整叶子的斜度。我窗外的山杜鹃就这样,冬天天暖,它把叶子向四边撑开,享受日光浴,但是只要有一点寒,她就垂下些;假使寒到零下一二十度,那原本与地面平行的叶片,能变成垂直。非但如此,每片叶子还会蜷缩,远远望去,好像枝梢挂着许多小小圆圆的管子。我曾想,既然天寒,如果有太阳,她更应该把叶子撑开,多吸收一点“光能”才对,为什么反而瑟缩呢?但是接着哑然失笑——她们不正像隆冬街上的行人吗?太阳比不过天寒,真冷了,还是拉着领子瑟缩比较保暖。

  早上老婆喊“看看Rhododendron,都直了,多穿一点!”扭开百叶窗,果然看见一簇簇蜷缩的叶子,上面虽没结冰,也无雪,却好像在发抖,于是猜想,掠湖而来的寒风,恐怕造成的“风剥削”远远超过昨天气象预报的零下三度。

  听气象员的话,不如自己看看窗外。我又想起沈阳那位接线生的妙论。

  野火(二月二十五日)

  它们突然冒火,突然冷却,又突然死灰复燃,使你悬着、挂着,拿不起也放不下,更为了安全,得紧紧守在旁边。

  雪下了一整天,到傍晚才想到,屋里的干柴已经用完了。

  大半个冬天,都用存在车房里的柴喂养我的壁炉。那是暮秋砍树时存下的,因为砍的是我最珍视的“马苹果”,所以叮嘱砍树人锯成两三尺的小段,供我烧火。我喜欢马苹果,主要是因为在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刊物上看到介绍,说这是一种已经要绝种的化石树,学名叫OsageOrange(Maclurapomifera),会结一种圆圆大大的绿果子,因为马爱吃,所以俗称“马苹果”。书上又说马苹果长在水边,它的枝子特别坚韧,印第安人以前拿来作弓。这事我早发现,因为院子里常有断枝掉落,别的树枝都一折就断,只有这马苹果不同,她的纤维特长,可以看到一细条一细条地延着枝子分布,但又不像柏树那样旋转,对了!也可以说她长得像台湾绘本名家几米画的树。我曾经捡到一根,长不足两米,粗不过三厘米,我先用脚踩,心想一脚下去必断,却差点伤了脚踝;又把一端伸到两棵相邻的大树之间,用杠杆原理,使全身之力去推另一端,居然也被弹回来,可见她有多韧,做成的弓会多强。还有一点,我相信马苹果的纤维非但有弹性,也必定十分紧密。因为我在湖里捞起不少枯枝,表面已经泡得黑黑黏黏,居然还坚硬无比,大有海边拾到黑檀的感觉。可想而知,若用这树作墙作柱,甚至作瓦,必能历数十年而不朽。

  正因此,当我知道临湖的两棵马苹果死掉一棵时,曾经很伤心了几天。只是接着想,毕竟还剩一棵,而且这树不易腐,说不定砍下的大树干可供我木雕,剩下的小枝还能用来生火。提到生火,就有些窃喜,因为过去捡起马苹果的枯枝,我都扔进了壁炉,欣赏它变为火凤凰的美。现在有一棵四丈的大树倒下,能让我享用多久哇!

  于是叫砍树的工人,把那一截截锯好的马苹果全堆在车道边。但是接着想,大前年砍树时也这么堆,碰上大雪,铲雪车为了给车子开道,把雪全推到边上,害我不得不在雪上挖洞,钻进去掏柴,实在太辛苦。于是又找来手推车,把那些柴运进车房。但我并未把柴堆在地上,而是放在另一个金属的推车上。因为知道堆柴的地方最易引诱白蚁,许多人家闹白蚁,都是由于把柴堆得太靠近房子,这跟穿得太暴露,引人性犯罪同样道理。小小的推车放不了太多,又搁了一批在工具架上,剩下的则运到前面院子的角落。

  现在车房里的柴用完了,只好穿上雪衣、套上雪靴,到院角去寻柴。这个堆柴的地方是我精选的,既离房子够远,不致白蚁之害,又隐藏在好几棵大树之间,平常根本看不到。妙的是,自从堆了这几十根半米到一米直径的木柴,每次走到那边,都有一种野趣,好像郊游时走到树林深处的人家。且令我想起《湖滨散记》里的梭罗,也在他的小木屋旁放了这么一堆柴。

  对于住在寒带荒郊野外的人家,“柴”真是太重要了,所以除了堆柴,还往往有柴房。我曾在纽约上州的一个小屋外,发现柴堆的面积比那房子都大。于是想,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时候,那人家会有多么“放心”。就算电断了、瓦斯没了、连电话都不通了,一家人只要有一堆马铃薯、一堆柴,加上个火种,就能守在小屋的火炉边,平平安安度过。

  这么说,南方的读者或难体会,我从前也一样,看电影里齐瓦哥医生到铁道边,拆公家的围墙,差点被抓去枪毙,心想“多不值得”,可是而今再回忆那画面,想起齐瓦哥医生的家,和冻得两颊泛红的孩子,那些破破烂烂的木板突然变得无比珍贵。

  可不是吗!自从我点壁炉,连坐车时经过树林,看见其中倒下的大树,或高速公路边工人把树锯倒,我的心都会猛跳,真想跳下去抓几块回家。有一阵子常走路去学校接女儿,经过一段林边小径,看到落地的断枝,我非但自己拿,还叫女儿帮忙。每次父女二人拿着过红绿灯,都觉得两边车子里有人偷笑。他笑什么?他笑,必定因为不懂烧火之乐,尤其不懂烧“野柴”之乐。对的!这种枯枝朽木的“自然柴”,在城市里已经不时兴。大家图省事,就算围炉,也常去买人工合成的柴。那是用蜡油、木屑或固体酒精组成的,半米长,十几厘米宽,外面包着蜡纸,一点就着,而且没什么烟也没怪味道,更不会爆火星,又一燃几个钟头,不必操心。问题是,这还有什么意思?岂若我的野柴,餐风饮露几十年,里面可能有已经朽了的心、蛀了虫的洞,或小鸟藏进去的泥土,表面有啄木鸟啄的一排排孔眼,和一片片浅绿色的苔藓。又譬如马苹果的紧密、柳树的松软、松树的油脂,各有各的风姿与特质。虽然不易燃,但也像不易捉摸的女生,有许多说不出的意外、可能与惊喜。它们会因为里面有水,一下子爆开;会因为其中被蛀成了木粉,而成为星星点点的“烟花盛会”;还可能由于油脂滴落而作出噗噗的喟叹。它们突然冒火、突然冷却,又突然死灰复燃,使你悬着、挂着、拿不起也放不下,更为了安全,得紧紧守在旁边,如同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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