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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当时只道是寻常》 作者:季羡林

第2章 聒碎乡心梦不成(1)

  ——季羡林忆故乡与亲人

  寻梦

  夜里梦到母亲,我哭着醒来。醒来再想捉住这梦的时候,梦却早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黑暗,一直看到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在发亮。眼前飞动着梦的碎片,但当我想到把这些梦的碎片捉起来凑成一个整个的时候,连碎片也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眼前剩下的就只有母亲依稀的面影……

  在梦里向我走来的就是这面影。我只记得,当这面影才出现的时候,四周灰蒙蒙的,母亲仿佛从云堆里走下来,脸上的表情有点儿同平常不一样,像笑,又像哭,但终于向我走来了。

  我是在什么地方呢?这连我自己也有点儿弄不清楚。最初我觉得自己是在现在住的屋子里。母亲就这样一推屋角上的小门,走了进来,橘黄色的电灯罩的穗子就罩在母亲头上。于是我又想了开去,想到哥廷根的全城:我每天去上课走过的两旁有惊人的粗的橡树的古旧的城墙,斑驳陆离的灰黑色的老教堂,教堂顶上的高得有点儿古怪的尖塔,尖塔上面的晴空。

  然而,我的眼前一闪,立刻闪出一片芦苇。芦苇的稀薄处还隐隐约约地射出了水的清光。这是故乡里屋后面的大苇坑。于是我立刻感觉到,不但我自己是在这苇坑的边上,连母亲的面影也是在这苇坑的边上向我走来了。我又想到,当我童年还没有离开故乡的时候,每个夏天的早晨,天还没亮,我就起来,沿了这苇坑走去,很小心地向水里面看着。当我看到暗黑的水面下有什么东西在发着白亮的时候,我伸下手去一摸,是一只白而且大的鸭蛋。我写不出当时快乐的心情。这时再抬头看,往往可以看到对岸空地里的大杨树顶上正有一抹淡红的朝阳——两年前的一个秋天,母亲就静卧在这杨树的下面,永远地,永远地。现在又在靠近杨树的坑旁看到她生前八年没见面的儿子了。

  但随了这苇坑闪出的却是一枝白色灯笼似的小花,而且就在母亲的手里。我真想不出故乡里什么地方有过这样的花。我终于又想了回来,想到哥廷根,想到现在住的屋子。屋子正中的桌子上两天前房东曾给摆上这样一瓶花。那么,母亲毕竟是到哥廷根来过了,梦里的我也毕竟在哥廷根见过母亲了。

  想来想去,眼前的影子渐渐乱了起来。教堂尖塔的影子套上了故乡的大苇坑,在这不远的后面又现出一朵朵灯笼似的白花,在这一些的前面若隐若现的是母亲的面影。我终于也不知道究竟在什么地方看到母亲了。我努力压住思绪,使自己的心静了下来,窗外立刻传来潺潺的雨声,枕上也觉得微微有寒意。我起来拉开窗幔,一缕清光透进来。我向外怅望,希望发现母亲的足迹。但看到的却是每天看到的那一排窗户,现在都沉浸在静寂中,里面的梦该是甜蜜的吧!

  暗地替母亲担着心:这样的雨夜怎能跋涉这样长的路来看自己的儿子呢?此外,眼前只是一片空,什么东西也看不到了。

  天哪!连一个清清楚楚的梦都不给我吗?我怅望灰天,在泪光里,幻出母亲的面影。

  1936年7月11日于哥廷根

  我的童年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却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待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高小一年级)。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初小三年级)。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shao qianr(济南话,意思是知了)。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十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大大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那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习,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儿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儿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价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沙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砂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砂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砂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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