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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当时只道是寻常》 作者:季羡林

第26章 沉思往事立残阳(4)

  可是,时间已经到了1992年。许多当年被迫害的人已经如深秋的树叶,渐趋凋零;因为这一批人年纪老的多,宇宙间生生死死的规律是无法抗御的。而我自己也已垂垂老矣。古人说:“俟河之清”。在我的人寿几何两个期待中,其中一个我无能为力,而对另一个,也就是对被迫害者的那一个,我却是大有可为的。我自己就是一个被害者嘛。我为什么竟傻到守株待兔专期待别人行动而自己却不肯动手呢?期待人不如期待自己,还是让我自己来吧。这就是《牛棚杂忆》的产生经过。我写文章从来不说谎话,我现在把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希望对读者会有点儿帮助。但是,我虽然自己已经实现了一个期待,对别人的那两个期待,我还并没有放弃。在期待的心情下,我写了这一篇序,期望我的期待能够实现。

  1998年3月9日

  我的家

  我曾经有过一个温馨的家。那时候,老祖和德华都还活着,她们从济南迁来北京,我们住在一起。

  老祖是我的婶母,全家都尊敬她,尊称之为老祖。她出身中医世家,人极聪明,很有心计。从小学会了一套治病的手段。有家传治白喉的秘方,治疗这种十分危险的病,十拿十稳,手到病除。因自幼丧母,没人替她操心,耽误了出嫁的黄金时刻,成了一位山东话称之为“老姑娘”的人。年近四十,才嫁给了我叔父,做续弦的妻子。她心灵中经受的痛苦之剧烈,概可想见。然而她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从来没有对人流露过,实际上,作为一个丧母的孤儿,又能对谁流露呢?

  德华是我的老伴,是奉父母之命,通过媒妁之言同我结婚的。她只有小学水平,认了一些字,也早已还给老师了。她是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一生没有跟任何人闹过对立,发过脾气。她也是自幼丧母的,在她那堂姊妹兄弟众多的、生计十分困难的大家庭里,终日愁米愁面,当然也受过不少的苦,没有母亲这一把保护伞,有苦无处诉,她的青年时代是在愁苦中度过的。

  至于我自己,我虽然不是自幼丧母,但是,六岁就离开母亲,没有母爱的滋味,我尝得透而又透。我大学还没有毕业,母亲就永远离开了我,这使我抱恨终天,成为我的“永久的悔”。我的脾气,不能说是暴躁,而是急躁。想到干什么,必须立刻干成,否则就坐卧不安。我还不能说自己是个坏人,因为,除了为自己考虑外,我还能为别人考虑。我坚决反对曹操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就是这样三个人组成了一个家庭。

  为什么说是一个温馨的家呢?首先是因为我们家六十年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甚至没有红过一次脸。我想,这即使不能算是绝无仅有,也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把这样一个家庭称之为温馨不正是恰如其分吗?其中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我们全家都尊敬老祖,她是我们家的功臣。正当我们家经济濒于破产的时候,从天上掉下一个馅儿饼来:我获得一个到德国去留学的机会。我并没有什么凌云的壮志,只不过是想苦熬两年,镀上一层金,回国来好抢得一只好饭碗,如此而已。焉知两年一变而成了十一年。如果不是老祖苦苦挣扎,摆过小摊,卖过破烂,勉强让一老,我的叔父;二中,老祖和德华;二小,我的女儿和儿子,能够有一口饭吃,才得渡过灾难。否则,我们家早已家破人亡了。这样一位大大的功臣,我们焉能不尊敬呢?

  如果真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的话,那就是老祖和德华。她们忙忙叨叨买菜、做饭,等到饭一做好,她俩却坐在旁边看着我们狼吞虎咽,自己只吃残羹剩饭。这逼得我不由不从内心深处尊敬她们。

  我们曾经雇过一个从安徽来的年轻女孩子当小时工,她姓杨,我们都管她叫小杨,是一个十分温顺、诚实、少言寡语的女孩子。每天在我们家干两小时的活儿,天天忙得没有空闲时间。我们家的两个女主人经常在午饭的时候送给小杨一个热馒头,夹上肉菜,让她吃了当午饭,立即到别的家去干活儿。有一次,小杨背上长了一个疮,老祖是医生,懂得其中的道理。据她说,疮长在背上,如凸了出来,这是良性的,无大妨碍;如果凹了进去,则是民间所谓的大背疮,古书上称之为疽,是能要人命的。当年范增“疽发背死”,就是这种疮。小杨患的也恰恰是这种疮。于是,小杨每天到我们家来,不是干活儿,而是治病,主治大夫就是老祖,德华成了助手。天天挤脓、上药,忙完整整两小时,小杨再到别的家去干活儿。最后,奇迹出现了,过了几个月,小杨的疽完全好了。老祖始终没有告诉她这种疮的危险性。小杨离开北京回到安徽老家以后,还经常给我们来信,可见我们家这两位女主人之恩,使她毕生难忘了。

  我们的家庭成员,除了“万物之灵”的人以外,还有几个并非万物之灵的猫。我们养的第一只猫,名叫虎子,脾气真像是老虎,极为暴烈。但是,对我们三个人却十分温顺,晚上经常睡在我的被子上。晚上,我一上床躺下,虎子就和另外一只名叫猫咪的猫,连忙跳上床来,争夺我脚头上那一块地盘,沉沉地压在那里。如果我半夜里醒来,觉得脚头上轻轻的,我知道,两只猫都没有来,这时我往往难再入睡。在白天,我出去散步,两只猫就跟在我后面,我上山,它们也上山;我下来,它们也跟着下来。这成为燕园中一条著名的风景线,名传遐迩。

  然而,光阴如电光石火,转瞬即逝。到了今天,人猫俱亡,我们的家庭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形单影只,过了一段寂寞凄苦的生活。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隔了不久,我的同事,我的朋友,我的学生,了解到我的情况之后,立刻伸出了爱援之手,使我又萌生了活下去的勇气。其中有一位天天到我家来“打工”,为我操吃操穿,读信念报,招待来宾,处理杂务,不是亲属,胜似亲属,让我深深感觉到,人间毕竟是温暖的,生活毕竟是“美丽的”(我讨厌这个词儿,姑一用之)。如果没有这些友爱和帮助,我恐怕早已登上了八宝山,与人世“拜拜”了。

  那些非万物之灵的家庭成员如今数目也增多了。我现在有四只纯种的,从家乡带来的波斯猫,活泼、顽皮,经常挤入我的怀中,爬上我的脖子。其中一只,尊号猫猫四世的小猫,正在爬上我的脖子,被一位摄影家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内抢拍了一个镜头,赫然登在《人民日报》上,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成为蜚声猫坛的一只世界名猫。

  眼前,虽然我们家只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你难道能说这不是一个温馨的家吗?

  2000年11月5日

  回家

  从医院里捡回来了一条命,终于带着它回家来了。

  由于自己的幼稚、固执、迷信“癣疥之疾”的说法,竟走到了向阎王爷那里去报到的地步。也许是因为文件盖的图章不够数,或者红包不够丰满,被拒收,又溜达回来,住进了301医院。这一所医德、医术、医风“三高”的医院,把性命奇迹般的还给了我,给了我一次名副其实的新生。

  现在我回家来了。

  什么叫家?以前没有研究过。现在忽然间提了出来,仍然是回答不上来。要说家是比较长期居住的地方,那么,在欧洲游荡了几百年的吉卜赛人住在流动不居的大车上,这算不算家呢?

  我现在不想仔细研究这种介乎形而上学和形而下学之间的学问。还是让我从医院说起吧。

  这一所医院是全国著名的,称之为超一流,是完全名副其实的。我相信,即使是最爱挑剔的人也决不会挑出什么毛病来。从医疗设备到医生水平,到病房的布置,到服务态度,到工作效率,等等,无不尽如人意。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我初搬入的时候,心情还浮躁过一阵,我想到我那在燕园垂杨深处的家,还有我那盈塘季荷和小波斯猫。但是住过一阵之后,我的心情平静了,我觉得住在这里就像是住在天堂乐园里一般。一个个穿白大褂的护士小姐都像是天使,幸福就在这白色光芒里闪烁。我过了一段十分愉快的生活。约摸一个月以后,病情已经快达到了痊愈的程度。虽然我的生活仍然十分甜美,手脚上长出来的丑类已经完全消灭,笔墨照舞照弄不误,我的心情却无端又浮躁起来。我想到,此地“信美非吾土”。我又想到了我那盈塘的季荷和小波斯猫。我要回家了。

  回到朗润园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韩愈诗“黄昏到寺蝙蝠飞。”我现在是“黄昏到园蝙蝠飞。”空中确有蝙蝠飞着。全园还没有到灯火辉煌的程度。在薄暗中,盈塘荷花的绿叶显不出绿色,只是灰蒙蒙的一片。独有我那小波斯猫,不知是从什么地方蹿了出来,坐下惊愕了一阵,认出了是我,立即跳了上来,在我的两腿间蹭来蹭去,没完没了。它好像是要说:“老伙计呀!你可是到哪里去了?叫我好想呀!”我一进屋,它立即跳到我的怀里,无论如何,也不离开。

  第二天早晨,我照例四点多起床。最初,外面还是一片黢黑,什么东西也看不清。不久,东方渐渐白了起来,天蒙蒙亮了。早晨锻炼的人开始出来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小伙子跑步向西边去了。接着就从西面走来了那一位挺着大肚子的中年妇女,跟在后面距离不太远的是那一位寡居的教授夫人。这些人都是我天天早上必先见到的人物,今天也不例外。一恍神,我好像根本没有离开过这里。在医院里的46天,好像是在宇宙间根本没有存在过,在时间上等于一个零。

  等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我仔细观察我的季荷。此时,绿盖满塘,浓碧盈空,看了令人精神为之一振。“心有灵犀一点通”,中国人是相信人心是能相通的。我现在却相信,荷花也是有灵魂的,它与人心也能相通的。我的荷花掐指一算,我今年当有新生之喜;于是憋足了劲要大开一番,以示庆祝。第一朵花正开在我的窗前,是想给我一个信号。孤零零的一大朵红花,朝开夜合,确实带给了我极大的欢悦。可是荷花万没有想到,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嘛,我突然住进了医院。听北大到医院来看我的人说,荷花先是一朵,后是几朵,再后是十几朵,几十朵,上百朵,超过一百朵,开得盈塘盈池,红光照亮了朗润园,成了燕园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可惜我在医院里不能亲自欣赏,只有躺在那里玄想了。

  我把眼再略微抬高了一点儿,看到荷塘对岸的万众楼,依然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楼名是我题写的。因为楼是西向的,我记得过去只有在夕阳返照中才能看清楚那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今天,朝阳从楼后升起,楼前当然是黑的;但不知什么东西把阳光反射了回去,那三个大字正处在光环中,依然金光闪闪。这是极细微的小事,但是,我坐在这里却感到有无穷的逸趣。

  与万众楼隔塘对峙是一座小山。出我的楼门,左拐走十余步就能走到。记得若干年前,一到深秋,山上的树丛叶子颜色一变,地上的草一露枯黄相,就给人以萧瑟凄清的感觉,这正是悲秋的最佳时刻。后来栽上了丰花月季,据说一年能开花十个月。前几年,一个初冬,忽然下起了一场大雪。小山上的树枝都变成了赤条条毫无牵挂。长在地上的东西都被覆盖在一片茫茫的白色之下。令我吃惊的是,我瞥见一枝月季,从雪中挺出,顶端开着一朵小花,鲜红浓艳,傲雪独立。它仿佛带给我了灵感,带给我了活力,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希望。我一时狂欢不能自禁。

  小山上,树木丛杂,野草遍地,是鸟类的天堂。当前全世界人口爆炸,人与鸟兽争夺生存空间。燕园这一大片地带,如果从空中下看的话,一定是一片浓绿,正是鸟类所垂青的地方。因此,这里的鸟类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每天早层,最先出现的往往是几只喜鹊,在山上塘边树枝间跳来跳去,兴高采烈。接着出场的是成群的灰喜鹊,也是在树枝间蹦蹦跳跳,兴高采烈。到了春天,当然会有成群的燕子飞来助兴。此时,啄木鸟也必然飞来凑趣,把古树敲得砰砰作响,好像要给这一场万籁齐鸣的音乐会敲起鼓点儿。空中又响起了布谷鸟清脆的鸣声,由远到近,又由近到远,终于消逝在太空中。我感到遗憾的是,以前每天都看到乌鸦从城里飞向远郊,成百,上千,黑压压一片。今天则片影无存了。我又遗憾见不到多少麻雀。20世纪50年代被某一个人无端定为四害之一的麻雀,曾被全国人民群起而攻之,酿成了举世闻名的闹剧。现在则濒于灭绝。在小山上偶尔见到几只,灰头土脑,然而却惊为奇宝了。

  幼时读唐诗,读了“西塞山前白鹭飞”,“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曾向往白鹭青天的境界,只是没有亲眼看见过。一直到1951年访问印度,曾在从加尔各答乘车到国际大学的路上,在一片浓绿的树木和荷塘上面的天空里,才第一次看到白鹭上青天的情景,顾而乐之。第二次见到白鹭是在前几年游广东佛山的时候。在一片大湖的颇为遥远的对岸上绿树成林,树上都开着白色的大花朵。最初我真以为是花。然而不久却发现,有的花朵竟然飞动起来,才知道不是花朵而是白鸟。我又顾而乐之。其实就在我入医院前不久,我曾瞥见一只白鸟从远处飞来,一头扎进荷叶丛中,不知道在里面鼓捣了些什么,过了许久,又从另一个地方飞出荷叶丛,直上青天,转瞬就消逝得无影无踪了。我难道能不顾而乐之吗?

  现在我仍然枯坐在临窗的书桌旁边,时间是回家的第二天早上。我的身子确实没有挪窝儿,但是思想却是活跃异常。我想到过去,想到眼前,又想到未来,甚至神驰万里想到了印度。时序虽已是深秋,但是我的心中却仍是春意盎然。我眼前所看到的,脑海里所想到的东西,无一不笼罩上一团玫瑰般的嫣红,无一不闪出耀眼的光芒。记得小时候常见到贴在大门上的一副对联:“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现在朗润园中的万物,鸟兽虫鱼,花草树木,无不自得其乐。连这里的天都似乎特别蓝,水都似乎特别清。眼睛所到之处,无不令我心旷神怡。思想所到之处,无不令我逸兴遄飞。我真觉得,大自然特别可爱,生命特别可爱,人类特别可爱,一切有生无生之物特别可爱,祖国特别可爱,宇宙万物无有不可爱者。欢喜充满了大千世界。

  现在我十分清醒地意识到,我是带着捡回来的新生回家来了。

  我的家是一个温馨的家。

  200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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