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TXT小说天堂 收藏本站(或按Ctrl+D键)
手机看小说:m.xstt5.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科普 > 《怀孕百科知识》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章 孕前知识必读(1)
背景:                     字号: 加大    默认

《怀孕百科知识》 作者:任超奇

第1章 孕前知识必读(1)

  拥有一位健康而又聪明的宝宝,是每一位做妈妈的共同心愿。孕育宝宝是个漫长的过程,同时也是一项激动和崇高的希望工程。那么年轻的妈妈们应该在孕前作些什么样的思想准备呢?

  一、宝宝优生基本常识

  孩子的人生过程,始于一个精子细胞和卵子细胞的结合。从母亲受孕的一瞬间,生命就开始了它的发展过程。大约280天左右,随着第一声清脆的啼哭,这个小生命便来到了人间。二十几年后,当他(她)到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青春妙龄时,便要结婚成家。随着又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小生命也降临人间。这就是人生交响乐中永不间断的旋律!

  年轻的伴侣——未来的父母,当你们结合在一起时,也许有过种种美好的憧憬,诸如幸福、美好、和谐,乃至共同的理想抱负等。但是,最为迫切的一定是盼望能生个健康、聪明的孩子,希望他(她)能集中你们夫妇的一切优点,摒弃双方的不足,希望他长大之后能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遗憾的是,在生育子女这一问题上,至今还是不尽人意的。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不但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明,开辟了人类的天地,同时也更加完善了自己,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才智超群、出类拔萃的天才。然而,人类也在捉弄着自己,由于违反生命科学的规律,伴随着神童和天才的是层出不穷的白痴和傻瓜!

  孕育生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决不是简单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它涉及到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医学等诸多学科。“马马虎虎生孩子”,“糊里糊涂当父母”的观点和做法是十分有害的。1882年高尔顿首先提出了优生学,即“生得好”,它包括了配偶的选择,最佳怀孕期和受孕时机的确定,婚前夫妻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准备,婚前检查等。

  随着现代优生学的发展,使“生优”的幻想逐步变成现实,然而优生愿望只有通过未来父母的身体力行才能卓见成效。生育不只是始于卵子和精子结合的纯生物学过程,而是把自身的一切优秀基因,作为幸福的“种子”献给后代,附着种种美好憧憬的神圣责任。欲为父母者,在孕前就要做好优生优育准备。

  从家庭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生育观念的变革从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并进而影响着生育伦理的内容。譬如现代生育观念所包含的生育目的、生育数量、子女血统和子女性别等,都程度不同地说明人类生育不仅不是夫妇孤立的行为,而是深刻地接受着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从小家庭的局限性中走出来,而从社会行为的角度多做一些度量是十分必要的,它将有助于我们协调好个人生育与国家需要、生育时机与事业进取的关系。

  1.晚婚晚育有利于优生

  青年男女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谈情说爱,进而结婚、组建家庭。这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社会现象,它促进了种族的繁衍和社会的正常发展。

  那么多大年龄结婚最为理想呢?

  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不少的家长在孩子18~20岁的时候就开始张罗了,认为孩子大了,早恋爱、早婚嫁、早安心。其实不然,早恋、早婚对男女双方,对今后孩子的生育、成长是极为不利的。虽然男女的性的发育已经成熟,具备了结婚生育的生理条件,但全身各器官和细胞仍在发育阶段,尤其是性腺和生殖器官尚未完全成熟,而且心理、文化教养及情感上、思想上都不甚成熟。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方面都还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此时若过早地步入为人父母的行列,必然伴随着诸多幼稚的考虑,为以后稳定的家庭埋下不和睦或离异的祸根,这对孩子的身心发育本身就是一个不良的刺激。早婚,由于一无性知识,二无避孕措施,加之青年男女的性机能及体格的发育还没有完善,尤其是女性,婚前同居、怀孕、流产对身体损伤较大,甚至会因此造成终身不孕。胎儿的正常发育是依赖母体营养供应的,而母亲自己尚未完全成熟,是难以承担孕育胎儿重任的。这不仅不能保证胎儿的健康发育,造成孩子的先天不足,还会损害男女青年自身健康。医学实践也证明:早恋、早婚、早孕者的生殖器官和骨盆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分娩时常出现宫缩无力、胎位不正、产后出血、产后虚弱等病症。且过早的为人父母,也难以胜任抚养教育子女的任务。早婚有损于父母,也有损于于女,影响两代人的身心健康。但也不提倡过晚的婚育,因为父母年龄过大,身体体质随之下降,抵抗力减弱,同样会影响虎子的身体健康,且出生先天愚型患儿(病呆儿)的机会增多,另外对孩子的抚育上也会颇感精力体力的不足。一般来讲,女青年的生育年龄不要超过30岁,尤其不要超过35岁。

  我国宋代妇科专家陈子明指出“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月经)始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充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满20周岁,男性满22周岁方可结婚,这是法定婚龄最低线,但不是结婚的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适宜的择偶年龄应比法定婚姻年龄略晚一点为最好。科学验证,最佳年龄应该是24岁左右,因为此时男女青年思想、心理、情感都趋于成熟,生活、工作比较稳定。特别是生理和性机能发育完善。24岁左右是生殖力最旺盛的年龄,精子和卵子的质量也很高。据医学上统计,这个时期难产发生率最低,孩子的体质最好,先天畸形的孩子也最少。从优生学观点来看,这是最佳结婚年龄,也是生育后代的最佳年龄。另外这个年龄结婚,由于夫妇双方已比较成熟,已善于理家和正确地解决家庭矛盾,这不仅对家庭的稳定性有利,且对后代的优生优育也大有益处。理想的婚龄应是:女性22~25周岁,男性25~29周岁。

  2.父母的血型有利于优生

  一般青年男女在恋爱时多注意的是对方的容貌、家庭、文化、性格等,而对血型的考虑很少,甚至是不予考虑。可是当你们恋爱成功,就要步入婚礼的殿堂之时,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对方的血型。因为你们的血型是否配合与能否优生有一定的关系,了解彼此的血型也有利于防范“劣生”。

  根据科学研究,人类有25个以上在遗传上独立的血型系统。在我国最为常见的是ABO血型系统,它与新生儿溶血症关系最密切、ABO血型系统共有4种血型。这里牵涉到两个概念,弄懂了就自然记住了。一是表现型,二是基因型。A型血者红细胞膜上有A抗原,而血清中无A抗体,只有B抗体;B型血者则是红细胞膜上有B抗原,而血清中无B抗体,只友A抗体;AB型血者则红细胞膜上同时有A、B两种抗原,而血清中既无A抗体又无B抗体;O型血者红细胞膜上既无A抗原,又无B抗原,而血清中却有A、B两种抗体。红细胞膜上的抗原由什么决定的呢?这就涉及基因型了。每种抗原由一对基因决定。A抗原由两个显性基因IAIA或一个显性基因IA和一个隐性基因i(IAi)决定;同理,B抗原则由IBIB或IBi决定,AB抗原则由IAIB共同决定;O型血因无抗原,其基因型则为ii,每一个个体的血型都是由两个基因决定的,根据遗传学上基因分离的原理,知道了双亲的血型,便可推测出子女可能的血型了。

  如果ABO血型不合怎么办?子女的血型可能与父母的血型不同,这是经常会出现的现象。比如:母亲为A型,父亲为B型血时,则子女的血型有四种可能即:A、B、AB、O型;母亲为B型,父亲也是B型血时,则子女中可能是B型,也可能是O型血,这是基因的分离规律在起作用,上述亦属正常现象。但在出现下属现象时情况就不同了,当母亲为O型血,父亲为A、B型或AB型血的时候,容易导致新生儿溶血、死亡及产妇流产的现象,称之为ABO血型不合。这是什么原因呢?以父亲为A型血,母亲为O型血,孩子为A型血为例:由于具有A型血的胎儿,其红细胞膜上就存在抗原A,它能刺激母体产生相应的抗体A,抗体A通过胎盘便会进呻胎儿体内,并与抗原A发生作用,产生凝结现象,从而引起胎儿溶血。这是很危险的,需采取相应的措施,方可转危为安。同理,胎儿为B型血时,也会由于ABO血型不合产生溶血。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ABO血型不合者都会发生胎儿溶血症的。有三种情况:一种为母体产生的抗体A或抗体B含量甚少,不足以与胎儿大量的抗原A或抗原B产生抗原抗体的凝结,因而胎儿不会发生严重溶血反应;二为胎儿血液中含有可溶性物质,能将母体产生的抗体A或B及时溶解掉,亦不会发生溶血;三为初产妇第一胎,一般也不易发生溶血症,这是由于头一胎母体血液中还没有因胎儿抗原引起的抗体产生所致。

  在分析了上述情况之后,青年男女就应该明白:择偶时,了解清楚对方的血型情况是很必要的了。但不是说O型血女子就绝墩不能与A、B型,尤其是AB血型的男子婚配,而是提醒要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对后代的影响。如果一位O型女子和A型、B型或AB型的男子结为夫妻,为避免不必要的后果产生,而达到优生之目的,应注意下述几个方面:

  结婚后应计划怀孕,避免第一胎做人工流产手术,一旦怀孕则应禁止房事;有过流产、早产、死胎或是新生儿黄疸史的妇女,再次怀孕前应到医院做血清中lgG抗A出)抗体测定;怀孕后,母儿血型不合,孕妇应定期产前检查,一般采用中西医综合治疗;新生儿出生后检查血型、血常规、血清抗体等。据检查结果可进行蓝光照射,输换血等治疗。

  Rh血型不合怎么办?在人的血型中,Rh因子的特性也是青年朋友择偶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随种族不同而有所差异,我国大部分的汉族人群中,90%以上的人红细胞中都含有Rh因子,而有些少数民族不含Rh因子的人占有相当比例,如苗族多达12.3%,塔塔尔族占15.8%。我们将红细胞中含Rh因子的称为Rh阳性,不含Rh因子的称为Rh阴性。

  当Rh阳性的男子与Rh阴性的女子(极少见)婚配育子,所怀上的孩子的血型有两种情况:可能是Rh阴性,可能是Rh阳性,前者问题不大,后者由于与母亲Rh血型不合,极易造成不良后果,最严重的危害是“Rh溶血症”,由此可能造成流产、死胎、黄疸、贫血、智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和新生儿死亡。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胎儿的红细胞中的Rh抗原会刺激母体产生抗Rh物质,此物质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抗原产生反应,从而导致胎儿的红细胞溶解破坏。这种情况在国外及少数民族中较多见,但在汉族中则少见,但并不是不可见。若万一不幸碰上了,如您预先懂得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便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严重后果出现。具体做法如下:

  (1)婚前阶段就彼此了解对方的Rh血型的特性,做到心中有数。

  (2)提前发动分娩;“Rh溶血症”一般说来发生在妊娠的第6个月或第7个月,若能在胎儿能成活时,第6个月或第7个月之前,提早娩出,可以避免孩子或减少孩子受母体的抗Rh物质的侵害,保证孩子的健康。

  (3)换血疗法:孩子出生后要做血型检查,如果发现孩子的血型为Rh阳性,并受到了母体抗Rh物质的侵害时,要及时采取换血疗法,即将孩子体内的血液全部用“新”的血液取而代之,以此来挽救孩子。当然,这是在孩子受到的侵害行为严重时采取的措施,临床上通常还要配合一些其它疗法。

  3.谨防夫妻有相同遗传病

  同病相怜通常是指患有同类疾病的人相互间由于同情和怜悯,这是无可非议的。可是由此进一步升华为爱情,由“同病相怜”发展为“同病相恋”,乃至结婚生子就十分不可取了。因为“同病”也可能是同患某种遗传病,若相恋婚配,所生子女也有患同类遗传病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结果他们曾憧憬的“幸福”被灾难所替代,因为所生育的子女很可能成为这个家庭中第三个同病患者。例如:遗传性聋哑的男女婚配,其子女也可能是聋哑儿(有25%的机会);同患精神病的男女通婚,其子女发生精神病的机会高达68%。为什么患同种遗传性疾病的男女通婚,会生出患有同样疾病的子女呢?因为患同种遗传病的双方由于具有相同的致病基因,婚配后相同致病基因相遇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子女从父母双方获得致病基因的机会也就多了,甚至比近亲婚配夫寝生下患病子女的机会还要多。由于遗传病患者特殊的社会地位,“瘸子娶瘸子”、“哑巴嫁哑巴”即“瘸驴配破磨”的通婚模式在我国很常见。这是十分不利于优生,影响民族素质的。为了您的后代,劝君同病莫相恋,莫婚配。若执意要结婚,婚后也不要生育,已经结婚并生了一胎残疾儿的夫妻,不能以“照顾”、“同情”的名义再获准生第二胎,因为第二胎同样有极大的可能也是残疾儿。

  4.近亲结婚有碍优生

  话说清末三代皇帝:同治、光绪、宣统隋侄三代均无子嗣。一时之间,紫金城内上下恐慌,“宫中无婴啼,”便无法实现父传子位的皇室继承,不得不从旁系宗族中选定皇位继承人而行“兼祧之制”。皇帝山珍海味的营养,为何会没有龙种?原因就在于近亲婚配。咸丰死后,经“辛酉政变”上台的慈禧“垂帘听政”,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先将胞妹指婚给咸丰胞弟奕环,鉴于同治帝死后无子,慈禧又将奕环之子,即她的亲外甥光绪立为皇帝。为了亲上加亲,还亲自作媒把胞弟副都统桂祥之女嫁给光绪,即隆裕太后。光绪死后无子,她又将外甥光绪帝的胞弟载淬之子溥仪立帝,溥仪仍无子。“宫中无婴啼”其原因概出于这种“亲上加亲”的近亲婚配。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由于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人们对近亲婚配有了认识,但还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意识,主要表现为:

  ①堂兄妹结婚历来受到谴责,认为属于“乱伦”行为;而表兄妹结婚却自古盛行,已成定俗。素有“姑舅亲,亲上亲,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民间俗语。其实,这是我国封建宗族和夫权制度以及男尊女卑思想的产物,是科学落后的统治阶级为维护宗族势力而推行的愚民政策的结果,是一种违反科学规律的讹传。这种历史错误,几千年来对我国人口质量曾经起了很大的消极破坏作用,有资料统计说明:各种先天性缺陷患者大部分是出自各类近亲结婚的配偶。正在恋爱的表兄妹应果断结束恋爱关系才是明智之举。

www.xiaoshuotxt.netT-xt-小-说-天.堂
返回列表 下一章 (可以用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 加入收藏任超奇作品集
怀孕百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