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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叛逆期,与女孩有效沟通》 作者:凉月满天

第21章 与女孩一起面对身体和感情(3)

  “就你看到的,就那么回事。”让她生气的是,女儿竟然没有一点做了错事的自觉,语气里竟然有些满不在乎的味道,她一巴掌扇了过去,女儿没动,生生地挨了一下,脸马上就肿了起来。

  在她的一再逼问下,女儿才交代:男孩和她是同班同学,而且还是有名的“校草”——就是长得很帅,所以很受女孩喜欢的那种男生,和女生中的“校花”应该是一个级别——女孩子追他的人很多,她也是其中一个,好不容易她才打败若干情敌,赢得校草的心,所以现在不但不觉得和他上床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是一种荣耀。她说:“我要让他知道,他选择我,没错的!”

  同事差点没气昏过去……

  事后,同事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后悔没有及时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方面的性教育。她一直觉得女儿还小,这种尴尬的事推迟两年再说也不迟。可是没想到却出了这么大的事——以后孩子还怎么面对她的未来?

  看她失魂落魄的模样,女儿反而安慰起她来:“妈妈,你别担心,我和他是地久天长的!”她苦笑:这样幼稚的年龄,这样没有前途的感情,这样建在沙上的关系,怎么可能会地久天长。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是对的。

  此后整整3个月,同事始终对女儿采取严防死守的措施,她给孩子办理了走读的手续,然后每天上下学不辞辛苦地接送,杜绝她和男孩再在一起的机会。女儿为此反抗过,哭闹过,但是她决心已定:孩子已经吃过一次大亏,这次坚决不能让她再受伤害。果然,一天,女儿脸色难看,痛苦地说:“他和我分手了。”

  同事深深地叹息。

  感情上的伤害已经让孩子难以承受,而来自于身体上的性伤害更是几乎让孩子遭到灭顶之灾。女儿每天魂不守舍,整夜失眠,迅速变得消瘦和苍白,同事没奈何给她办理了休学。假如时光能够重来,她想,一定,一定,要提前给孩子做好功课,教她学会如何避免可怕的、来自于各方面的性伤害。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教女孩避免种种性伤害呢?

  性伤害包括多种形式:性骚扰,性暴力,性侵害或者因偶发事件而引起性心理创伤,其中最严重的是强奸。据心理学专家所说,绝大多数的女性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性伤害。但是这些受到性伤害的少女往往把受害事实埋在心底,因为如果坦陈出来,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失去正常的生活环境;但是如果不说出来,在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痛苦的同时,还会对以后的人格发展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来自陌生人的性伤害我们可以将它减小到最低限度,但是来自所谓的“恋人”的性伤害,因为其中掺杂了情感因素,情之所至,格外难以避免,这也是我一颗心高高悬起的原因。所以我对女儿说:“姑娘,你大了,情窦初开,难免会有你喜欢或喜欢你的人出现。可是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爱,一种真爱,一种假爱。真爱你的人,为了怕你受到伤害,不会要求你献出身体,所以你根本不需要献出身体;假爱你的人,为了追求一时刺激,根本不会管你是不是会受到伤害,会恬不知耻地要求你献出身体,你更是没必要为这种人献出身体。也就是说,在现有的阶段,你的身体属于自己,绝不能打着‘爱’的旗号奉献给任何人,你明白吗?”女儿虽然小脸绯红,害羞得浑身冒热气,但是,耳朵却支得长长的,显然把这些话听进去了,最后点点头,声音小如蚊蚋地哼唧了一句:“明白……”这两个字听到我的耳里,真是让我欣慰万分。

  在孩子未受到伤害的时候未雨绸缪当然是绝佳措施,不过一旦孩子已经受到伤害,做父母的千万要有一个乐观积极的心态,万不可摆出如丧考妣的苦瓜脸来,否则孩子会觉得“前途无亮”,天都要塌下来,脆弱些的女孩说不定还会萌生死志,以此逃避曾经被伤害的事实。

  说到底,为人父母者,一旦“我家有女初长成”,第一件摆上日程的事,就是教会孩子如何避免可怕的性伤害,第二件事则是随时准备好,担当起孩子的性心理导师,未受伤害的教孩子避免伤害,已受伤害的带孩子从泥潭里解脱出来。

  引导女孩谨慎交友

  自从女儿学会上网聊天,我就开始提心吊胆。

  经常听说过女孩见网友不慎遭到性侵害的例子,所以虽然孩子跟我信誓旦旦,保证只和同学聊天,不和陌生人说话,我仍旧觉得很悬:

  就算是同学吧,也未必就百分之一百地安全。

  而且,毕竟女儿才15岁半,对于人性之恶根本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交友不慎就好比羊入狼圈,就算身体不受伤害,误交损友而耽误未来,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啊。

  但是,怎样引导孩子交友呢?若是唠唠叨叨讲大道理,她肯定会烦的。所以,我需要一个契机,好自然切入话题。

  这两天女儿情绪很低落,因为她的一个朋友让她失望。她说:这个朋友既自私,又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而且待人接物都很冷漠,她们俩在路上见到一只小弃猫,我的女儿把自己手里的面包掰碎了给猫吃,她却踢了猫一脚,说:“给猫吃这么好的东西干吗,还不如给我吃!”然后就把我女儿的面包毫不客气地吃掉了。我女儿被老师批评之后,她不但不安慰,还损我女儿说“吉星高照、好运过头,所以遭雷劈了”,语气十足地幸灾乐祸。她穿上新衣服总会来我女儿面前转几圈,炫耀炫耀,而我女儿穿上新衣服向她炫耀的时候,她却说:“神气什么,连100块钱也不值!”

  我女儿说:“我掏出一片心来对待她,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

  我心说:机会来了。从书柜里翻出《唐诗三百首》,里面有孟浩然的两句诗:“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然后开始给她讲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俞伯牙和钟子期的。伯牙鼓琴,志在泰山,钟子期听了,说:“善哉!峨峨乎若泰山。”一会儿又志在流水,钟子期又赞叹:“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也就是说,无论伯牙想用琴音表现什么,子期都能够听出来。“知音”这个词就是从那时开始流传至今的,它代表朋友的最高境界,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能够感受到一种心灵碰撞的极大喜悦。

  不过,高山流水遇知音毕竟是比较玄的事。现实中的知音则更多的是两个人在岁月中志同道合,相互促进,才能成就的深情厚谊。

  所以,第二个故事是关于唐朝大诗人李白和杜甫的。

  天宝三年(744年),李白和杜甫相识于洛阳,然后同游河南、齐鲁,不久在曲阜的石门山分别,李白作诗道:“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此两位诗人再没有重聚的机会,可那份情谊,两人却一生都没能忘怀。杜甫流落秦州,当时李白因为参加永王的幕府工作,得罪肃宗,758年被流放到夜郎,杜甫担心李白的安危,特意为李白作诗道:“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意思是:在天末之地的秦州,已秋风四起,草木萧疏了,你的感觉如何呢?你在流放途中的情况,何时才托鸿雁传到我这里?你途经潇湘,风波险阻,可要小心啊!可见好朋友是不会幸灾乐祸的,只能对好友的遭际感同身受——只有把对方当作知音,才会有这种刻骨铭心的挂念啊!

  第三个故事则是关于鲁迅和瞿秋白的。

  1933年7月的一天凌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鲁迅夫妇。

  他们开门一看,瞿秋白夹着一个小衣包匆忙地走了进来——原来,在上海的中共江苏省委机关被敌人发觉,牵连到瞿秋白,形势危急。在危难时刻,瞿秋白首先想到的是周树人,即鲁迅。而这已经是瞿秋白第三次紧急到鲁迅家避难了。

  他们两个人互相仰慕对方的文采和学识,见面“就真像鱼遇着水”

  (许广平语),此后便相互砥砺,共同创作,互相勉励,共同奔波在拯救民族危亡的道路上。瞿秋白入狱后,鲁迅没有袖手旁观、远走避祸,而是到处托人营救;瞿秋白壮烈牺牲后,鲁迅先生又强支病体,为瞿秋白的新书作序。先生性情孤傲,却把秋白引为知己,赠他一副对联:“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他们有共同的思想基础,有一样的精神追求,才成就了中国文学史上最难得的一对知己。

  这几个小故事告诉孩子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好朋友不一定形影不离,但一定心灵相通;好朋友不一定锦上添花,但一定雪中送炭。

  交友的大道理被我溶化在几个小故事里,女儿听得津津有味。

  为了强化效果,我又找出两首古诗,一首杜甫的《贫交行》:“翻手为云覆手雨,纷纷轻薄何须数。君不见管鲍贫时交,此道今人弃如土。”说的是某些人交朋友只重势力,得意时聚,失意时散,不是真正的好朋友。唐朝还有位张谓写了首《题长安壁主人》:“世人结交须黄金,黄金不多交不深。纵令然诺暂相许,终是悠悠行路心。”说的是某些人交友只重金钱,钱多了交情就深,没有钱他就光口头答应而不给你办事。这两首诗说明的都是损友的嘴脸。

  总的来说,女儿算是大体明白了交友应该掌握的原则:宁交苦口良言的益友,不交口蜜腹剑的损友。益友拉你一起前进,损友拖你一起后退。益友不会锦上添花,一定雪中送炭,损友不能雪中送炭,只会锦上添花。益友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损友是小人之交甘若醴。和益友交往,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自己却变得香喷喷;和损友交往,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自己却已经变得臭烘烘。

  对益友和损友的概念明确了,女儿交友的水准也就相应提高,她就不会随便因为空虚和寂寞赴陌生人的约,也不会因为怕没有朋友而冒着误交损友的风险“捡到篮里就是菜”了。

  绝对不能查看女孩的日记和信件

  我小的时候,因为父母不识字,所以没有查看我日记的这回事。

  不过有一件事却让我耿耿于怀很多年。

  那年我16岁,读高中,两星期才能回一次家,一个初中毕业后就分开的同学给我寄来一封信,因为不知道我高中学校的地址,就寄到了家里。我父母把信放了几天,然后大舅来后,把信给他看,他二话不说就给拆开了,然后告诉我父母:这信上说,我的同学在供销社上班。我回来后,母亲把已经拆开的信给我,气得我火冒三丈,问她怎么随便拆我的信,她用“我是你娘,有什么不能拆的”那套话堵我。

  我再浏览了一遍内容,发现大舅那点文化水平真够戗,因为我的同学根本不是在什么供销社上班,而是在一个叫做青桐的农技中专上学。

  这下子,我在愤怒之外,又对这些自以为是的大人加上一种叫做鄙夷的情绪。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这件事仍旧没有被我淡忘,这说明个人空间与隐私被侵犯,给孩子心里留下的阴影之深。

  现在的家长文化水平都比较高,读孩子的日记和信件绰绰有余,所以父母会本着关心孩子的初衷,做出一些让孩子反感的行为。于是,孩子们为了防备父母,就什么招数都使。有的居然往日记本里夹一根头发,或者撒一点烟灰,如果发现头发掉了,或者烟灰没了,就知道父母动过自己的日记了;还有更直截了当的,一进房间就反锁,写完日记就上锁,不给父母可乘之机;还有个女孩干脆把日记藏在床底下的鞋盒子里——这样的攻防战让父母和孩子都很累。甚至去年还爆出一条新闻,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偷看自己的日记和信件,干脆把父母告上法庭,状告他们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如律师所言,父母的这种行为确实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我国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可惜很多家长都罔顾这条法律。一个读高中的女孩诉苦说,自己有一篇日记上写道:“现在好累,好想以后能过上那种平淡而幸福的日子,有一个自己的小家庭,有自己的可爱的小孩,每天老公上班去,我在家里给他做好饭菜。”妈妈在旁边用醒目的大字写上评语:“胡思乱想!不思进取!”气得她干脆把所有的日记烧光,发誓以后再也不写了。还有一个女孩说妈妈趁她不在家,翻她的日记本,书包里还有朋友写给她的信,她也一并打开来看。女孩说,那一刻,我甚至想到了离家出走,想到了死,觉得非此不能摆脱父母对自己的这种非人的监控。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何少颖教授认为,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已经开始思考自己所处的社会角色,开始懂得如何观察自己,包括性意识的觉醒、对异性产生好奇等,他们已经逐渐有了独立意识,然后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并不想让别人看到。如果家长强行察看,会阻断孩子与家长主动交流的热情,以后更加封闭自己。

  而且,就青春期女孩而言,比较害羞,又梦想飞扬,肯定要在日记和给密友的信件里泄露一二,这是她们至高无上的秘密,一旦被父母发现,真会有“一死了之”的心的。所以,为尊重孩子起见,父母也不要随便查看孩子的日记和信件,不要想着用克格勃的手段野蛮地控制孩子。另外,要从心理上给孩子关爱,适当地给孩子一定的空间,以锻炼孩子独立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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