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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1000问》 作者:王高华

第5章 精神分裂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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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怎样治疗?

  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未经充分的系统治疗,病程就会迁延发展成为慢性分裂症,给治疗带来困难,影响预后。对于慢性期的患者来说,主要是人格、情感反应、意志行为和社会功能的障碍,因此对于此类患者的治疗除继续采取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外,应特别注重心理治疗,并充分配合工作娱乐等方面的行为治疗以及家庭治疗,以减少和预防复发,提高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

  在进行行为治疗时,可让其参加文娱活动及生活自理活动,采取阳性强化法,当患者做出符合治疗要求的良好正常行为,即计分予以奖励,以强化其正常行为,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应耐心对其进行教育、启发、诱导,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劳动习惯,鼓励其参加集体劳动和文体活动,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活跃他们的情绪。这对改善患者大脑功能、防止衰退具有重要作用,还能够改善其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交能力。

  另外,家庭是患者的生活场所,对其影响较大,所以应同时积极配合家庭治疗,这对防止病情复发和疾病恶化能起到重要作用。在一般人看来,患者可能思想和行为都古怪,但他们同样需要尊重、爱和关怀。所以,家属除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及护理等之外。还应同情、体贴患者,需要耐心、和蔼的态度配合患者治疗。家人还可提醒患者按时按量服药,避免出现意外事件,出现病情波动应及早就医。在对待患者个人问题上,家属宜采取合理而切合实际的方法妥善处理。事实证明,家庭处理好能减少病情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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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怎样治疗?

  难治性精神分裂症尚无确切的定义,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病情要足够长,一般要超过3~5年。

  (2)病情要有足够的严重程度,因为患病不但严重危害自身健康,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甚至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

  (3)经过正规治疗无效,药物治疗一般是指经过两种不同类型的3种抗精神药物足疗程无效者。

  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时应注意:

  (1)重新审定原精神分裂症诊断,以进一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

  (2)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测定,以明确患者服药的依从性,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代谢问题。

  (3)重新制订治疗方案,包括:增加剂量、换药、合并用药或合并增效剂治疗,也可考虑电休克治疗。

  (4)整个疗程不少于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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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精神病药物有哪些不良反应?怎样处理?

  抗精神病药物具有许多药理作用,作用谱广,临床易出现较多副作用,处理上应高度重视。

  (1)锥体外系反应:是经典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最常见的神经系统副作用,包括4种表现:

  急性肌张力障碍:多见于高效价药物治疗时,其出现最早,表现眼上翻、斜颈、扭转性痉挛、吐舌、张口困难、角弓反张和脊柱侧弯等。咽部肌肉痉挛时可引起呼吸困难、窒息。处理:肌注东莨菪碱(海俄辛)0.3mg可即时缓解。必要时需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加服盐酸苯海索(安坦)或换服锥体外系反应低的药物。

  静坐不能:在治疗1~2周后最为常见,表现为无法控制的激越不安、不能静坐、来回走动或原地踏步。处理:口服普萘洛尔(心得安),而抗胆碱能药通常无效。有时需减少抗精神病药剂量,或选用锥体外系反应低的药物。

  类帕金森症:最为常见。治疗的最初1~2个月发生,表现有运动不能、肌张力高、震颤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最初始的形式是运动过缓,体征上主要为手足震颤和肌张力增高,严重者有协调运动的丧失、僵硬、佝偻姿势、慌张步态、面具脸、粗大震颤、流涎和皮脂溢出。处理:服用抗胆碱能药物如安坦2mg,每日2~3次。抗精神病药物的使用应缓慢加药或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迟发性运动障碍(TD):由长期大量使用抗精神病药引起。其以不自主的、有节律的刻板式运动为特征。表现为吸吮、咀嚼、鼓腮、舔舌、歪颈、躯干和肢体舞蹈样动作。其严重程度波动不定,睡眠时消失、情绪激动时加重。最早体征常是舌或口唇周围的轻微震颤。处理:尚无有效治疗手段,关键在于预防。首先渐减药量,换用锥外反应较小的药物,并停用抗胆碱药。可肌注或静滴异丙嗪连续2周后,改口服25~50mg,每日3次。

  (2)其他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恶性综合征:是一种少见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特征是意识波动、肌肉强直、高热和自主神经功能不稳定。最常见于氟哌啶醇、氯丙嗪和氟奋乃静等药物治疗时。药物加量过快、用量过高、脱水、营养不足、合并躯体疾病以及气候炎热等因素,可能与恶性综合征的发生、发展有关。处理方法为停用抗精神病药物,给予支持性治疗。可以使用肌肉松弛剂硝苯呋海因和促进中枢多巴胺功能的溴隐亭治疗。

  癫痫发作:抗精神病药物能降低抽搐阈值而诱发癫痫,多见于氯氮平、氯丙嗪和硫利达嗪治疗时。处理:合并或加服抗癫痫药。

  (3)自主神经的副作用

  ①抗胆碱能的副作用表现为:口干、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和便秘等。硫利达嗪、氯丙嗪和氯氮平等多见,氟哌啶醇、奋乃静等少见。严重反应包括尿潴留、麻痹性肠梗阻和口腔感染,尤其是抗精神病药物合并抗胆碱能药物及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治疗时更易发生。②肾上腺素能阻滞作用表现为: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以及射精的延迟或抑制。体位性低血压在治疗的头几天最为常见,氯丙嗪肌内注射时最容易出现。患者由坐位突然站立或起床时可以出现晕厥无力、摔倒或跌伤。嘱咐患者起床或起立时动作要缓慢。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剂量增加应缓慢。处理时让患者头低脚高位卧床,严重病例应输液并给予去甲肾上腺素、阿拉明等升压,禁用肾上腺素。

  (4)代谢内分泌的副作用: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水肿、阳痿、性欲减退、闭经、泌乳等,一般无需处理,停药后可恢复。由于可影响生长发育,儿童不宜长期服用。

  (5)精神方面的副作用:许多抗精神病药物产生过度镇静,这种镇静作用通常很快因耐受而消失。头晕和迟钝常是由于体位性低血压引起。哌嗪类、吩噻嗪类、苯甲酰胺类和利培酮有轻度激活或振奋作用,可以产生焦虑、激惹。

  药物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认知功能的影响与疾病本身的认知缺陷交织在一起。镇静作用较强的吩噻嗪类倾向于抑制精神运动和注意,但一般不影响高级认知功能。如果加上抗胆碱能药物,记忆功能可能暂时受影响。

  抗精神病药物是否能引起抑郁目前尚不清楚。不论是否用药,精神分裂症患者都可以出现明显的情感波动。精神分裂症发病初期和恢复期均可出现抑郁症状,自杀在精神分裂症中并不少见。锥体外系副作用,如运动不能可能被误认为是抑郁。抗胆碱能作用强的抗精神病药物如氯氮平、氯丙嗪等较易出现撤药反应,如失眠、焦虑和不安。

  (6)其他副作用:抗精神病药对肝脏的影响常见的为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多为一过性、可自行恢复,一般无自觉症状,轻者不必停药,合并护肝治疗;重者或出现黄疸者应立即停药,加强护肝治疗。胆汁阻塞性黄疸罕见,有时可以同时发生胆汁性肝硬化。其他罕见的过敏反应包括药疹、伴发热的哮喘、水肿、关节炎和淋巴结病。严重的药疹可发生剥脱性皮炎,应立即停药并积极处理。

  粒细胞缺乏罕见,氯氮平发生率较高,氯丙嗪和硫利达嗪有偶发。如果白细胞计数低,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并且应用这些药物时应常规定期检测血象。

  部分抗精神病药可导致心电图的QT间期延长等,尤其是吩噻嗪类的硫利达嗪,老年患者服用此类药物可引起心律失常,危及生命。

  氯丙嗪等吩噻嗪类可以在角膜、晶状体和皮肤上形成紫灰色素沉着,阳光地带和女性中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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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精神病药出现意外过量或过量中毒怎么办?

  部分分裂症患者常常企图服过量的抗精神病药物自杀。意外过量多见于儿童。过量的最早征象是激越或意识混浊。可见肌张力障碍、抽搐和癫痫发作。脑电图显示突出的慢波。常有严重低血压以及心律失常、低体温。抗胆碱能作用(尤其是硫利达嗪)可使预后恶化;毒扁豆碱可用作解毒药。治疗基本上是对症性的。大量输液,注意维持正常体温,应用抗癫痫药物控制癫痫。由于多数抗精神病药物蛋白结合率较高,血液透析作用有限。抗胆碱能作用使胃排空延迟,所以过量数小时后都应洗胃。由于低血压是 和 肾上腺素能受体的同时阻断,只能用作用于 受体的升压药如阿拉明和去甲肾上腺素等升压,禁用肾上腺素。

  因此,家属做好药物的保管很重要,应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定时给患者服药,切不可大意,若出现意外尽早送到医院立即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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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说精神分裂症患者拒绝服药应警惕疾病复发?

  精神分裂症患者有一大特点就是不承认自己有病,因此他们对治疗也很少会自愿接受,不少患者病情稍有波动,就会出现拒药、藏药或停药。随着疾病的康复,患者可以对自身的疾病有所认识和批判能力,并积极服从医生的治疗。为了防止复发,在高峰季节到来前,要酌情及时增加药量。病情有波动者或出现睡眠障碍者,应遵医嘱加大药物剂量,同时要及时处理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以利于保证维持用药,巩固疗效,稳定病情。家属不要对患者处处包办代替,不必担心他们做不好,在按医嘱坚持服药的前提下,督促患者多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指导他们参与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不仅有利于其适应和回归社会,也有利于疾病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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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

  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很高,且复发次数愈多,疾病所造成的精神缺损也越严重,给患者、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巨大负担。因此,一旦得了分裂症,就要千方百计地在预防复发方面采取措施。

  (1)坚持维持量服药治疗是最有效的预防复发措施。临床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大多数分裂症的复发与自行停药有关。坚持维持量服药的患者复发率为40%,而没坚持维持量服药者复发率高达80%。因此,患者和家属要高度重视维持治疗。

  (2)及时发现复发的先兆,及时处理。精神分裂症的复发是有先兆的,只要及时发现,及时调整药物和剂量,一般都能防止复发,常见的复发先兆为:患者无原因地出现睡眠不好、懒散、不愿起床、发呆发愣、情绪不稳、无故发脾气、烦躁易怒、胡思乱想、说话离谱,或病中的想法又露头等。这时就应该及时就医,调整治疗,病情波动时的及时处理可免于疾病的复发。

  (3)坚持定期门诊复查。一定要坚持定期到门诊复查,使医生连续地、动态地了解病情,使患者经常处于精神科医生的医疗监护之下,及时根据病情变化调整药量。通过复查也可使患者及时得到咨询和心理治疗,解除患者在生活、工作和药物治疗中的各种困惑,这对预防精神分裂症的复发也起着重要作用。

  (4)减少诱发因素。家属及周围人要充分认识到分裂症患者病后精神状态的薄弱性,帮助安排好日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经常与患者谈心,帮助患者正确对待疾病,正确对待现实生活;帮助患者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学会对待应激事件的方法;鼓励患者增强信心,指导患者充实生活,使患者在没有心理压力和精神困扰的环境中生活。

  (5)积极开展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要早期发现患者,明确诊断,早期治疗及预防复发,必须在社区建立精神疾病的防治机构,在基层医疗保健组织普及精神疾病的防治知识。建立社区为单位的精神病防治机构以来,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有较明显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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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电休克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用吗?

  电休克治疗,是精神科较为古老的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在抗精神病药物问世之前,电休克治疗曾是精神科常用的治疗方法。自20世纪50年代末,抗精神病药物广泛用于临床后,电休克治疗退居于精神科治疗的次要位置而作为一种辅助治疗。这种治疗方法是使用一定强度的电流通过大脑,引起患者发生短暂的意识丧失并出现四肢抽搐,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现在改良的方法有用麻醉或肌肉松弛剂通电后不发生抽搐,更为安全,也更为患者接受,称非抽搐电休克疗法。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采用电休克治疗能获得较好效果:

  (1)精神分裂症紧张型的缄默、违拗及木僵状态,或紧张性兴奋躁动等症状,均系电休克治疗的绝对适应证。这些症状如用药物治疗需要较长时间,而采用电休克治疗,一般3~6次即可使症状缓解。

  (2)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的不协调精神运动性兴奋采用电休克治疗,对控制兴奋症状的效果良好。

  (3)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的系统、顽固性妄想,经药物治疗效果不好时,可试用电休克治疗。

  (4)国外曾有报道,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独、懒散、退缩等症状,各种药物治疗均无明显效果时,电休克治疗可能会使症状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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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手术治疗精神分裂症为什么要慎重?

  精神病中仅就严重程度及预后来说,以精神分裂症对人类精神健康危害最大,尤其是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表现出冲动伤人、躁动毁物等攻击行为,对社会、家庭及自身的安全威胁极大,由于病因不清,只能服用抗精神病药物(首选)、电休克及胰岛素进行对症治疗,加之患者疾病的特殊性,往往病程迁延,病情反复发作,已成为医生及家属十分“头痛”的问题。近闻可以利用微创颅内手术可以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消息,令广大的精神病家属们大喜过望。然而,手术治疗到底有多大把握性呢?

  最早手术治疗分裂症的方法是切除皮质前额部分皮质,可使躁动的“痴呆”变成安静的“痴呆”,后来在此基础上形成“标准前额切断术”,手术治疗后,患者往往智力下降、人格改变,有的甚至不能料理生活,死亡率也高,而后随着抗精神病药的开发,手术治疗精神病为之中断。

  20世纪70年代手术治疗精神病又再度兴起,主要对慢性精神分裂症进行无须开颅的脑立体定向术,主要定向于papez环路和yokorler环路,损伤前者有助于缓解多动症,损伤后者有助于缓解情绪与异常行为。然而手术治疗精神分裂症还远不成熟,也缺乏公认的理论依据。从1987年开始,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精神卫生机构也对慢性或难治性精神分裂症进行脑立体定向术,已报道一万余例,有效率约为60%~75%。

  专家建议,选择手术治疗分裂症应从三方面综合评价,一是从理论上,人们还没有对复杂的大脑有更深刻的认识,精神活动并非与脑区是点对点的关系,从普遍联系的观点上说不通。二是治愈率,多从某些精神症状来评价,并不是从智能、人格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对脑功能的评价。三是手术治疗是以牺牲神经通路为代价的,是损伤性治疗。

  目前,精神药理日新月异,治疗精神分裂症已不单纯是氯丙嗪、奋乃静等药物,新一代抗精神病药如维思通、奥氮平等又给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即使在医生的指导下,经过全面系统正规的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仍具有明显的冲动、偏执症状时,还可试用其他方法,如电休克治疗、胰岛素休克治疗等。

  所以选择手术治疗精神分裂症时,家属一定要审慎、全面考虑,以权衡得失。

  手术仅适合于难治性精神病,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病情要足够长,一般要超过3~5年。

  (2)病情要有足够的严重程度,因为患病不但严重危害自身健康,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甚至危害他人和社会。

  (3)经过正规治疗无效,包括药物、心理治疗及电休克。

  (4)年龄18~65岁之间。

  (5)排除症状性和器质性精神病,有严重的躯体疾病和明显精神衰退者也不适合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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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原则有哪些?

  (1)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应系统而规范,强调早期、足量、足疗程的“全病程治疗”。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早开始用药。药物应达到治疗剂量,一般急性期治疗期为2个月。有些患者、家属甚至医生过分担心药物不良反应往往采取低剂量用药,症状长期得不到控制,达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

  (2)治疗应从低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因在此阶段的患者对治疗效果与副作用均较敏感。多数研究者建议,应选用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药物。高剂量时密切注意不良反应,门诊病人用药剂量通常低于住院病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突然停药。

  (3)维持治疗对于减少复发或再住院具有肯定的作用。第一次发作维持治疗1~2年,第二次或多次复发者维持治疗时间应更长一些。维持治疗的剂量应个体化,一般为急性治疗期剂量的1\/2~2\/3。美国精神分裂症结局研究组的研究结论是,经典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剂量不应低于300mg\/d(以氯丙嗪折算),否则预防复发的效果会降低。非经典抗精神病药物维持剂量比急性期治疗量适当减少,但具体减少到何种程度,尚缺乏成熟的模式。

  (4)不管是急性期还是维持治疗,原则上单一用药,作用机制相似的药物原则上不宜合用。对于出现抑郁情绪、躁狂状态、睡眠障碍的患者可酌情选用抗抑郁剂、心境稳定剂、镇静催眠药,有锥体外系反应可合用安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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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患者需终生服药吗?

  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不要终生服用抗精神病药的问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因不同的个体情况不一,如体质、复发次数、耐药性等等,这些都可影响药性和治疗效果。

  如果精神症状已经消除,原则上是使用最少的有效维持量来预防疾病复发以控制在最佳状态。通常情况下,有效维持量为住院最大治疗量的1\/4~2\/3,至于维持剂量的用药时间、用药方法,则应根据患者起病的年限以及治疗精神症状改善的程度来定。急性发病,如治疗及时,精神症状完全缓解,无情绪波动者,服用维持量的药物期限要在1~2年;对于病情反复波动、发病次数在2次者,建议维持服药3~5年;久治不愈或发病3次及以上者宜终生服药,剂量可逐渐减少。

  至于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也确实有影响,如维持量用药较大,则容易产生震颤麻痹综合征、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迟发性运动障碍(TD),还有心血管反应、口干、乏力、嗜睡等,少见有粒细胞减少或缺乏,肝损害、色素沉着。如果患者在家出现上述表现,则应缓慢地减少剂量,立即到精神科门诊咨询并接受治疗,由医生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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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服抗精神病药会成瘾吗?

  在精神科常用的药物有四大类,即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躁狂药和镇静催眠药。一般抗精神病药治疗精神分裂症,抗抑郁药和抗躁狂药治疗心境障碍,而镇静催眠药可安定患者情绪、控制焦虑及调节睡眠。临床上医生用药往往是对症治疗,控制相应的症状,如躁狂状态患者,除了可用抗躁狂药外,还可以用抗精神病药;精神分裂症患者出现抑郁情绪也可以用抗抑郁药。至于镇静催眠药则应用更为广泛,如癫痫患者、焦虑状态患者、躁动患者及睡眠障碍者等。

  常说的成瘾在医学上称为药物依赖,是指对药物有强烈的渴求。患者为了谋求服药后的精神效果以及避免断药后产生痛苦的体验,强制性的长期或周期性地服用某种药物。

  临床观察证明,抗精神病药物长期服用不会出现药物依赖,断药后无痛苦体验,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不会成瘾。但精神科使用的镇静催眠药物有一定的躯体依赖性,在应用中应尽量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同一药物建议不要超过3个月,长期服用需要更换品种,宜渐增渐减,避免突然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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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抗精神病药可以把人吃傻吗?

  很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属担心服抗精神病药能否吃傻的问题,因为患者在服用药物后,出现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双眼发直、动作迟缓、四肢活动不灵活、流涎水等症状,易给人以“傻”的感觉。

  其实这是副作用,是服抗精神病药后的锥体外系反应,此时只是患者脑子对外界的反应慢了,思考问题联想的速度慢了而已。在深入了解患者精神状态后,就会发现患者在理解力、计算力、判断力等方面并不受影响,智力活动正常,并没有下降。一般随着药量的减少或停药,这些表现会减轻或消失,这是一种假傻并非是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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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抗精神病药物的镇静作用?

  我们需要辨证看待镇静作用。

  (1)临床类型:对行为紊乱、兴奋的精神分裂症(青春型及偏执型)及阳性症状的患者来说,镇静作用是治疗作用,对单纯型、紧张型及阴性分裂症(如思维贫乏、情感淡漠、行为退缩、亲情缺乏者)来说则值得商榷。

  (2)精神分裂症的病程:一般急性期镇静作用可以控制兴奋冲动,而前驱期、恢复期、康复期及缓解期并不需要镇静作用。

  (3)睡眠障碍:急性期睡眠障碍较严重而普遍,可选择镇静作用较强的药物,既可消除精神症状,又解决了睡眠问题。但在睡眠改善后则会感到不适应,影响依从性和疗效。

  (4)认知功能:具有镇静作用的药物可不同程度的抑制整个精神活动,对认知活动功能都会有一定的影响。低剂量对情感活动的抑制表现为兴奋程度的降低,而中等剂量对情感、思维及行为都产生抑制,除了兴奋程度的降低外,思维的速度,对外界的反应,行为的敏感性都会受到影响。大剂量出现意识障碍,表现嗜睡、意识模糊、谵妄、浅昏迷和深昏迷。

  (5)肥胖:通常镇静作用越强的药物,引起肥胖的比例会越高,可影响依从性,对青年女性及自知力恢复良好者应注意。

  (6)过量中毒:镇静作用与生命休戚相关。

  (7)性功能障碍及分裂症病后抑郁:两者可能与镇静作用有一定关系。

  (8)儿童及老年患者:同等剂量的药物则可表现更强的镇静作用,易引起意识模糊及谵妄。

  (9)生活质量:过强的镇静作用影响思维的速度及行为的灵活性,导致白天昏睡,不能进行有效的工作和学习,宜选择镇静作用弱的药物如维思通等。科学分布服药时间及剂量(中午1\/3,晚上2\/3)也对患者走出家庭、重返社会有重要意义。

  总之,镇静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要恰到好处地加以利用才能更好地造福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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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衰弱会演变为精神分裂症吗?

  神经衰弱患者具有自身不适感较多,对自己的健康过分关心,害怕自己会患精神分裂症,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能认为是神经衰弱变成精神分裂症的依据。

  长期的临床实践,大量的研究证明,神经衰弱不可能变成精神分裂症。神经衰弱属轻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则属重度精神病,它们在病因、临床表现、预后和转归都不一样。不能转变的道理就像树木和野草一样虽都是植物,但树木长得再矮小也还是树,它与草有本质的区别,野草长得再高大,也不能变成树木。神经衰弱患者不会因为自觉症状重而变成精神分裂症。

  也有少数原来被诊断为神经衰弱的患者,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又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这决不是疾病本身的演变,而是医疗上的误诊。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初期会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如头痛、头昏、乏力、失眠和疑病等,以后分裂症的症状会逐渐明显,患者表现出对自身的疾病并不焦虑,不主动求治,即使是就医诉说也不生动。仔细检查还可发现他们的情感反应减退,对亲人冷淡,对工作学习不关心,甚至有的还有奇特的言语和行为,这些可资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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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恋爱婚姻生育上应注意什么?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严重精神病患者、痴呆等严重遗传病患者严禁结婚。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发作期,未经治疗或预后不良或在未临床治愈前谈恋爱和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应在临床治愈后再找配偶。

  因此,分裂症患者应在其家属的陪伴下先进行有关恋爱、结婚咨询为妥,由精神科医生提出意见。患者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要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时机。裂症患者婚姻问题的解决,需由他人帮助。③分裂症患者找对象应实事求是地向对方毫无保留地讲清楚自己的病情。④分裂症患者找对象应适当地降低条件和标准。

  精神分裂症患者最好不要生育的原因有:①分裂症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大量调查资料证实,分裂症患者子女的发病率明显高于健康人群的发病率,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患者不宜生育子女。②女性患者病情缓解后还要长期用维持剂量的药物,而这些药物有致胎儿畸形的可能。③分裂症患者病情缓解后易遗留社会功能缺损,常常不能履行做父母的职能。④分裂症患者的子女人身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

  所以,未婚的分裂症患者临床治愈后,应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专家建议可以恋爱结婚,但最好不要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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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精神病药能引起发胖吗?

  常常会听到患者及其家属最担心的一句话就是“服用抗精神病药后能引起发胖吗”,特别是对于18~25岁这个年龄段的未婚女性患者及其家长来说,这是一个不容忽视,同时也是作为精神科医生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精神病人体重增加其实在临床上属于普遍现象,引起精神病人发胖的原因,要从两方面来谈,一方面是患者的自身状况,如体质、营养、精神症状等;另一方面就是抗精神病药的药理作用影响所致。具体的原因可能是患者本身存在内分泌和脂肪代谢的紊乱,有的患者存在多食、贪睡、活动减少等病理征象,或者是在生病后过量补充大量的营养物质所致,当然也有部分的患者与服用抗精神病药有一定的关系。

  据文献报道,某些抗精神病药如氯氮平导致体重增加的发生率高达13%~85%,可平均增加体重4~11kg。所以,对正在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体重增加应综合考虑:①药物对人脑视丘脑下部的外侧核及腹内侧核等食欲调节中枢的作用有关;②药物通过对神经递质及神经内分泌的影响,可能通过5-羟色胺食欲调节中枢的影响引起食欲亢进而导致体重增加;胖的发生,随服药时间延长而增加,并且持续服药者则持续体重增加,中断服药后则体重迅速减少;④抗精神病药的镇静作用可以使患者的运动减少,能量需求下降,使摄入量相对过剩,促进肥胖的发生;⑤慢性精神病人脑部的下丘脑的室旁核和视上核神经内分泌大细胞的病变和损伤也可以导致明显的水调节障碍,其边缘系统的功能亦发生紊乱,患者可表现烦渴、多尿及体重增加,均与低血钠密切相关。

  因此,对于体重增加的精神病患者来说,适当地加强其身体活动,合理地安排饮食,避免高热、高糖的食物过量摄入十分必要,因为科学的饮食和运动如同空气、水、阳光一样,是人体健康的基石之一。另外,对某种抗精神病药物如舒必利、维思通、奥氮平等药,个体属于敏感体质的患者出现体重增加的现象,如果病情允许,宜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考虑换用其他机制作用的药物来避免这种不能容忍的不良反应,因为这样可以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增加治愈或避免复发的机会,对于整个家庭来说还可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胜任原有工作,增强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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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能“谈”得好吗?

  经常能够在心理咨询热线里接到询问有关精神分裂症的问题,其中疑惑最多的是,能否用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来解决这种疾病,为此觉得有必要解释说明一下。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此类患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精神活动和环境不协调为特征,往往在青壮年发病,大部分的患者存在认知功能损害,且缺乏内省力,这就决定了在治疗的初期不能用心理方法治疗的基本原因。特别是以思维障碍为主的患者,其幻觉妄想等症状只能用抗精神病药来动摇或消除,因为此时仅靠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引导、建议或劝慰都于事无补,尤其是对于初发或处于急性期的患者切不可把其症状作为谈话的内容,譬如偏执型分裂症的患者,这时与他们交谈往往是徒劳无益的,有的甚至处理不当可导致患者症状加重,造成不良后果。

  当然,并不是说分裂症在任何阶段都不能用心理方法进行治疗,事实上在康复期,经过药物治疗显效并控制症状之后,是可以考虑用“谈”的方法辅助治疗的。可利用一些技巧来充分调动患者已恢复正常的心理部分,强化已经转变正常的思维活动来矫正分裂人格的缺陷。随着内省力的逐渐恢复,即患者能对自身的状态,包括对所处的疾病或症状有批判能力时,才能进行治疗性言语交流,但实施时应慎重对待患者的某些后遗或残留症状。

  具备正常的思维活动,是进行心理咨询或治疗的前提和保障,对待精神分裂症患者应该一分为二。在严重阶段应住院进行系统的药物治疗;对于住院后期或经临床治愈院外的患者,如果在人际关系方面、就业升学中所出现的心理困惑,在婚姻家庭中或子女教育上有苦恼是完全可以采用“谈”的方法给予他们以启发和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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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做好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家庭护理?

  大量资料表明,慢性精神分裂症不适合长期住院而应尽早回到社会和家庭中去。这样一来,家庭护理就显得格外重要。精神分裂症的家庭护理几乎包括所有精神病的家庭护理内容。重点工作有如下几个方面。

  (1)做好患者的安全管理:这要视病情而定。如患者病情波动、症状活跃时,要将家中一切不安全物品加以收藏,必要时派专人护理。因为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危险物品而导致病人自伤、伤人,防不胜防。当患者症状缓解,对病态的伤人毁物行为已有充分认识(自知力恢复)时,就要适当放手让患者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这时,患者可得到劳动操作工具的机会增加,家人就要做到“外松内紧”,即从表面上看,家人很不在意地让患者持剪刀,而实际上却时刻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不安全行为。经过反复观察,病情稳定后,可让病人独立操作一些工具从事劳动,家属只给予一般关照即可。

  (2)为患者安排一个合理的作息时间:分裂症患者需要制定规律的作息时间,包括起床、就餐、治疗、活动等。保证每天8~10小时生理睡眠时间,合理的、有规律的作息制度是促进病人康复的重要内容之一。

  (3)做好患者的服药护理:分裂症患者经过充分药物治疗症状缓解后,为了巩固疗效与防止复发,长时间服用维持剂量的药物极为重要。

  (4)做好康复护理:根据病情适当安排患者做些家务劳动等活动,来锻炼患者的社会劳动技能,可教给患者怎样主动找活干,怎样去求职,如何与各种人交往以及如何使用公共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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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精神分裂症病人大多数不愿意就医?

  精神分裂症的特点之一就是病人无自知力,即患者对本身的精神病状态无认识能力,他们不能识辨自己有病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他们常不承认自己有病,有的受精神症状的支配,认为送其就医是对他的迫害,或认为是送自己来就医的父母有病,故而大部分患者不愿意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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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应注意什么?

  (1)要按医嘱进行院外巩固治疗。

  (2)按时到医院复诊,约每月1次。

  (3)生活要有规律。

  (4)服药期间要定期复查肝功能、血常规及心电图,一般每1~2个月1次。

  (5)患者要学会正确对待自己,正确认识本身疾病,消除对精神疾病的一切错误看法。

  (6)患者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最大限度地丰富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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