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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 作者:罗屹峰 刘燕华编著

第6章 人格差异(1)

  一、人格概述

  (一)人格的涵义

  我们把人格看作是个人与社会有关的完整而稳固的行为倾向的总和,把它理解为一个人在社会情境中所表现的独特动作、思维和情感方式的一套社会性行动倾向。社会情境有交互作用的特征,一个人在别人面前的行为自然是他的行为特征的一种表现,但这个人的行为又会通过某些途径给别人以一定的印象,直接间接地对他人发生影响。这就是说,人格这一术语,既指一个人在社会情境中所特有的行为模式,也指这些活动对别人的影响。这些稳定而异于他人的特质模式,使人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它表现一个由表及里的、包括心身在内的真实的个人,这就是人格。

  (二)人格的形成和发展

  人格是在个人参与各种社会交互活动,通过同别人的接触,把这些社会交互作用时取得的经验加以内化而形成的。影响人格形成的因素如下:

  1.机体的状况

  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和外貌以及后天造成的一些缺陷等,对他的人格会产生某些影响。符合社会所赞许的体格标准的人往往具有较好的社会反应,反之则可能会产生较多的个人问题。这是因为机体的状况中有些因素有助于社会上所认可的那些技能的发展,而有些因素则有碍于这些技能的施展。有些身体特征符合或不符合当时当地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往往会对一个人的自我敏感性产生重大的影响。有的人逐渐养成了骄矜自恃的习性,有的人则产生自愧不如人的自我感觉。但应该指出的是,一个人的人格特质并不直接来自机体的因素。人的本性不是抽象的自然性和生物性,而是人类历史中形成的社会性。人的生物性(包括遗传的各种特点)并不能直接决定人的心理特点,但它可以影响个体对社会环境的选择,也影响环境对个体的选择,从而决定了个体的人格特征。

  2.家庭和学校的影响

  伦理道德观念和态度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对儿童的道德面貌的影响是很大的。有人把儿童的公正观念与父母、教师和同伴的加以比较,结果发现,父母与其子女的观念之间的相关要比同其他人的相关高得多,而母亲与其子女的道德信念之间的关系比父亲与其子女之间的更为接近。但是,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相似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递减。这意味着,儿童成长后,他的信念和态度受他家庭以外的群体以及正规教育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更多了。

  儿童进入学校后,影响他的人格发展的因素就更广泛了。儿童在学校中的适应情况使他产生各种情感体验,如成功感、失败感、挫折感等,如果这些体验经常出现,它们就会“固定”在个体的人格结构中,进而影响儿童的人格发展。学校中另一个影响个性发展的因素就是集体态度和集体情感,即人们常说的“班风”或“校风”。

  3.社会学习和社会规范的内化

  一个人的人格特征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习得的结果。一般说来,同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原理并无多大区别。特殊文化中的道德信念和价值观念一旦被人在潜移默化中所吸收,它们就被逐步内化,组合成为“自我”,构成人格的一个部分。个体对自己人格核心部分的防卫尤为严密,不到万不得已是决不会轻易泄露其隐私的。

  个体的信念和态度经过高度抽象化和概括化,就形成了他向往自己成为具有一定道德面貌的人的道德理想,这些理想又会升华为观念上的道德命令。当一个人的行动背离社会道德标准时,他便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道德信念和价值系统内化为“良心”是一个缓慢的历程,即使成年人也往往只是部分地完成了这种过程。

  (三)人格的稳定性与人格差异

  在不同时间和不同情境中个体的人格特征在多大程度上能保持一致性?也就是说,人的人格有多大程度的稳定性呢?一个关于性格和人格稳定性的典型研究作出了解答。这项研究最初由哈维赫斯特和泰伯于1949年进行。在《青少年的性格和人格》一书中,他们指出,要评价一个人的道德声誉,由和这个人长期接触的非专业心理学工作者来做,比由不了解他的专业心理学人员来做更切合实际。因此,他们采用“声誉评定法”进行研究。这一研究的范围相当可观,美国伊利诺斯州普莱利城全城10—16岁的少年都是他们的研究对象。

  哈维赫斯特和泰伯把一个人的道德声誉分解为诚实、负责、义勇、忠诚和友谊等五项主要指标,由被研究的青少年的教师、家长、邻居和同伴广泛地进行评定,获得了大量的个案材料。他们在研究中发现,性格和人格上的不一致和前后矛盾是所有被试都具有的特征;但他们又认为,在青少年的成熟过程中仍然可以找到行为上的一贯的模式。他们把青少年的性格分为五种类型:(1)能够自我管理的人;(2)能够适应环境和周围人的人;(3)顺从的人:(4)违抗的人;(5)不能适应的人。

  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佩克和哈维赫斯特参考了哈维赫斯特和泰伯的研究材料和结果,用观察、记录、调查等方法,对十年前曾经研究过的对象进行追踪研究,以考察其一贯的道德态度和作风。他们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探索青少年人格发展的持久性和预见性上。在对大量材料进行分析后,他们认为,在性格研究中采用经验性的描述和总结方法并非完全不恰当,而取样的连续性有助于获得儿童性格发展的全貌,并且可以作出某些预见。

  佩克和哈维赫斯特在他们的《性格发展心理学》一书中的结论是:人的性格结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就是说,一个人外表的举止行为变了,一个人性格的基本结构却是不变的。人的性格发展中有动和静两种因素,性格发展的各个连续阶段就是动的因素,性格类型始终保持相对稳定就是静的因素。这两种因素是相互依存的。在任何一种道德行为中,两者都是固有的。

  每个人的人格都有其稳定性的一面,这是在同一文化环境下各个体之间的共同特性。我们所说的人格差异,指的是各个人所具有的这种共同特性上的不同质量。这方面的差异可以从人格的类型上去作分析,也可以从人格的特质上去作分析。因此,我们可以说一个人的人格问题同智力一样,也是一个个别差异问题。

  二、人格类型差异

  现代教育十分重视儿童人格的发展,人格类型差异的研究对教育学的影响是很大的。

  在很早的年代,有些医学家和哲学家就有把人的性格和气质分成有各种不同的类型的企图,我国古代的阴阳五行说,古代希腊和罗马的气质四体液说均属此类。近现代对人格类型的研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研究的角度不同,对人格类型的分类就有所不同。且同一角度,不同的着眼点,分类也有所不同。以下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不同的研究者对人格类型的分类。

  1.荣格的分类

  瑞士精神病学家荣格把人的性格分为外倾和内倾两种类型。他认为,精神活动的根本力量是生命力,这种活动的力量如果趋向于事物,便形成外倾型人格,若是趋向于主观自身,便形成内倾型人格。而精神活动有思考、感情、感觉和直觉四种根本机能,由此而推演出八种人格类型,即思维外倾型、情感外倾型、感觉外倾型、直觉外倾型和思维内倾型、情感内倾型、感觉内倾型、直觉内倾型。每种类型有以下特点:

  思维外倾型:按固定规律行事,客观而冷静;积极思考问题;武断,感情压抑。

  情感外倾型:极易动感情,尊重权威和传统;寻求与外界的和谐,爱交际,思维压抑。

  感觉外倾型:寻求享乐,无忧无虑,社会适应性强;不断追求新异感觉经验,对艺术品感兴趣;直觉压抑。

  直觉外倾型:作决定不是根据事实,而是凭预感;不能长时间地坚持某一观点,好改变主意;富有创造性,对自己许多无意识的东西了解很多;感觉压抑。

  思维内倾型:强烈渴望私人的小天地;实际判断力缺乏,社会适应性差;智力高,但忽视日常实际生活;情感压抑。

  情感内倾型:安静,有思想,感觉过敏,孩子般的,令人难以理解;对别人的意见和情感漠不关心,无情绪流露;思维压抑。

  感觉内倾型:是情境决定性的人,被动、安静、艺术性强,不关心人类的事业,只顾身旁发生的东西;直觉压抑。

  直觉内倾型:偏执而喜欢做白日梦;观点新颖但稀奇古怪;苦思冥想,很少为人理解,但不为此烦恼;以内部经验指导生活。

  荣格的人格类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已被编制成人格量表。

  2.杨施的分类

  德国心理学家和内科医学教授杨施兄弟(E.R.Jaensch和w.Jaensch)先从心理方面以遗觉象为出发点研究人的心身组织,认为个体可分成两大类型,即类手足搐搦性型(Tetanoidtype,简称T型)和类甲状腺病型(Basedowtype,简称B型)。T型人与手足搐搦性精神病的情形相类似,其遗觉类似于后像,行为特征是隐退的,非社交的,好独处,精神活动少。B型人类似于精神病中的甲状腺病,其遗觉类似于忆像,行为特征是对事物有兴趣,好变动,多想象。

  三、人格特质差异

  人格特质差异的研究主要盛行于美国和英国。特质论者一致认为,一种恰当的人格理论应有一个可以测量的人格的单位,这个单位就是特质。人格特质是所有的人共有的,但每种特质在量上因人而异,这就构成了人与人之间人格上的差异。

  人格特质的差异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统计性的,另一类是统计性的。非统计性的研究,主要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的方法来划分人格特质,偏重于个体的各种人格特质的质的不同,比较强调特质之间的独立性。这类研究以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为代表。统计性的研究主要采用因素分析的方法来划分人格特质,偏重于个体间相同人格特质的量的差异,比较强调特质与特质之间的相互依存性。这类研究以美国心理学家卡特尔和英国心理学家艾森克为代表。

  (一)奥尔波特的研究

  奥尔波特是最早对人格特质进行科学研究的心理学家。他通过心理测试获得在不同情境中人的行为发生的频率、广度和强度的大量资料,经周密的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求得人格的各种特质。

  1.人格特质的概念

  奥尔波特认为,人格特质是一种神经——心理组织,它是影响人的行为的最终实在。它除了能对刺激产生行为外,还能主动地引导行为。它能使许多刺激在功能上等值起来,使不同的刺激能导致相类似的行为。比如,具有谦虚特质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中会作出相类似的反应。当他和领导一起工作时,会作出小心、谨慎、顺从的姿态;当他访友时,会表现出文雅、克制;当他遇见陌生人时,会显得害羞、尴尬的样子。又如,具有强烈攻击性特质的人,在不同的情境中也会作出类似的反应。当他与别人一起工作时,会表现出盛气凌人或专横跋扈;在体育竞赛中则会表现出争强好胜,竞争性强。

  反之,具有不同人格特质的人,即使对同一个刺激物,反应也会不同。一个具有友善特质的人与一个具有怀疑特质的人对陌生人的反应可能完全两样。

  奥尔波特又认为,特质具有普遍性,即一个人格特质联结着许许多多的刺激和反应,使个体的行为产生广泛的类似性。同时特质又具有集中性,即一个人格特质只有在特殊的场合或人群中才表现出来。例如,具有攻击性特质的人,并不是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都会产生攻击性行为。因此他指出,人格特质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嵌在社会情境中的。

  2.人格特质上的差异

  奥尔波特把人格特质分为共同特质和个人特质两类。

  (1)共同特质

  共同特质指的是同一文化形态下的群体具有的特质,它是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下形成的,并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人格的共同特质又可分为表现性特质和态度性特质。

  表现性特质。它在支配适应行动的动机系统中使行动具有一定的特征,包括支配性一顺从性,扩张性一退缩性,坚持性一动摇性等三个共同特质。

  态度性特质。它在对特定情境的顺应行为中所具有的对己、对人和对价值的态度,包括外倾性一内倾性,对自己的客观态度一自我欺骗、自信一自卑,对他人的合群性一孤独性、利他性一自私性、社会智力高—社会智力低,对价值的理论性一非理论性,经济性一非经济性、审美性一非审美性、政治性一非政治性、宗教性一非宗教性等十一个共同特质。

  (2)个人特质

  奥尔波特认为,个人特质为个人所独有,代表个人的行为倾向。只有个人特质才是真实的特质,共同特质只是为了测定复杂的人格特质而抽取出来的概念。因而,他主张人格心理学应集中精力研究个人特质,而不是研究群体的共同特质。他认为用个人的史实记录(如日记、信件、自传等)来研究人格的个人特质是最有效的方法。

  奥尔波特认为,不是所有的个人特质对一个人的人格具有同样的影响。那些几乎影响着个人全部行为的特质,叫主要特质;那些用来刻画一个人的特征性的倾向,叫中心特质;那些对一个人的人格结构影响不大的特质,叫次要特质。主要特质具有极大的渗透性和弥散性,它在人格结构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葛朗台的吝啬,爱迪生的创造性,南丁格尔的同情心,就是他们的主要特质。少量彼此相联系的中心特质组成独特的人格,它虽然不如主要特质那样对行为起着明显的支配作用,但也是行为的决定因素。比如快乐、社会性和人道主义是一个人行为的一定表现;准时、整洁、一丝不苟又是那个人的中心特质。次要特质对行为的渗透性极小,它接近于习惯和态度,但比习惯和态度更具一般性。例如,张某某爱吃甜食,谢某某有恐高症,等等。

  (二)卡特尔的研究

  1.人格特质的概念

  卡特尔把一个人的人格特质看作是一种心理结构。人格特质是一个人的人格结构的基本元素,它表现为相当持久和广泛的行为倾向。卡特尔认为,人格与机体和他的环境之间所产生的行为有关,它是从这些行为中表现出来的东西,所以只要给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从人格来预测一个人在特定情境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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