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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

追忆似水年华这本法国小说现在还值得看吗?

    读过每一个字……《追忆似水年华》在中文网络上的读后感太少了,写一写,希望能帮到想读的朋友。不剧透。

    1. 首先的问题:怎么读比较好?

    记得是一年前,当读到《追忆》最后的第七卷时,就开始在英文和中文网络上搜索大家的书评。在goodreads上,《追忆》是所有名著之中评分最高的,评论也多言之有物,而豆瓣就往往停留在“玛德莲娜”再加一番不大着边际的对于普鲁斯特叙述风格的感叹了。

    这事出有因,因为《追忆》的那个睡不着的开篇以及整个第一卷第一章,几乎是全书发展最慢,最先受到普鲁斯特的那种能将一个看似很小的往往为我们所忽略的隐藏在我们内心深处的命题或感受或行为翻来覆去长篇累赘反复挖掘提炼结晶还能同时仍然保持着层出不穷的新意的似乎是他所独有的叙述的感染,最让大量读者感到“完全读不下去”的地方(后面第四第五卷也有些这样的地方),而这个第一卷第一章就终结在广为人知的“玛德莲娜”与茶杯的段落。

    流行的建议是先从第一卷第二章《斯万之恋》读起(因为它几乎可以独立成书,而且真有剧情),再回头读第一卷第一章。深表同意。

    读《追忆》无需着急赶路,更适合每当想起就仔细地读一些,慢慢地读完。精读《追忆》的过程,正如攀爬一座高峰,这段经历本身,已经成为读者生命记忆的一部分。当来到全书的最后两百页,你会满意地看到所有努力都得到了回报,因为这六千页的巨著竟然有着一个颇为画龙点睛的结尾(非常令人感动,因为烂尾的著名长篇小说着实不少)。普鲁斯特最早构思的,正是最后的这些文字。

    2. 按照知乎风格,需要问:阅读《追忆》,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读《追忆》,常常会有这样的感觉……

    “亲爱的普鲁斯特,我们都听明白了,请不要再重复了”

    但是普鲁斯特就是不听,一个劲地再说了整整几页。

    于是我们就只能说:

    “普鲁斯特,你还真能写!”

    《追忆》的情节和人物发展是散漫的,有时近乎于想到哪写到哪,将一次聚会写出几百页,将几个瞬间写上几十页,还不断来回硬切镜头……如果细看,普鲁斯特是将人物在时光与记忆中留下的无数片段摘选出来,然后会聚笔力,集中描写和评论。如果用类似的爱好夹叙夹议的作家来比,昆德拉是更通俗的简化版,穆齐尔是更思辩的强化版,但的确没有任何人像普鲁斯特这么能写。

    但是,在几十页、上百页、甚至更多的“写得不错”“很好,就是有点拖沓”以及“好是好,就是有点无聊”之间,你会在不经意间突然遇到光彩夺目的珍宝,美丽不可方物,让你瞬时倒吸一口气,放下书来,心底只剩一个想法:“怎么写得这样好!!!”。

    因为普鲁斯特不仅仅能想能写,还是一个拥有真正强大笔力的作家(这方面的另一个例子是乔伊斯)。笔力,听起来很玄。然而“金线”实实在在,毋需多言。许多人说,普鲁斯特需要一个好编辑,大刀阔斧,毫不留情,将书缩减廋身,更为精炼;而另一方面,正因为有层层叙述的积累铺垫,《追忆》拥有无人能及的质感。

    其实,普鲁斯特的风格并非华丽(书中的形容词和副词不多;华丽的例子请看布洛赫的《death of virgil》),更非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的那种幻想般的灿烂与空灵,适合的描述可能是“充盈”,如:

    1)普鲁斯特尤其工于修辞,创造出的意象丰富而脱俗(他的比喻有时喜欢用科学术语,想不到吧);

    2) 他能不断从意想不到的角度为我们揭开事物的新面貌,让习以为常的举止、话语、念头焕发出新的生机(普鲁斯特无疑是个心理学爱好者,善于分析意识与潜意识的动机);

    3)普鲁斯特的人物具有很高的真实度(大都具有原型),复杂,多面,立体(他所写下的几乎就是生活本身,也只有生活本身,才具有如此的活力);

    4) 表面看来,普鲁斯特对于实际发生的事情着眼不多,例如,没有多少对话描写(对话都不起段,全部夹杂在叙述中),多是平铺直叙与分析;但他实际写的事情十分多,这与《追忆》的视角有关,表面是第一人称,实际是灵活的上帝视角,偶尔还有一点刻画众生相的意味。其实,作为在时间、地点、人物三方面都延展甚广的巨著,《追忆》蛮可以写成更像那种宏大的历史叙事,但鉴于本书已经有了几个之前少有人涉及的颇具永恒性的主题,已经不必再追求无所不包了。

    令我印象很深的是,普鲁斯特有时候写得真的很动人。

    在那些时候,他的笔触如此真诚纯粹,没有一点儿煽情,就是那样的娓娓道来,甚至克制木然得近乎于冷酷,硬邦邦地击中你。很绝的是,有时还留了后手。

    3.《追忆》的主题

    记忆。时间。感知。爱情。亲情。友情。艺术。人生。社会。不多剧透。对于更多具体内容有兴趣的朋友,不妨读读原书。

    4. 杂谈

    《追忆》确实长,因此有一个现实的问题:读它,值得吗?很俗的说,会有什么收获?一些细碎的想法,供参考:

    1)如前所述,《追忆》不但保持着水准之上的独有风格,而且在某些段落的技艺超群,令人赞叹,(而且拥有非常好的结尾!),单从纯粹的阅读愉悦而言,已是美好而圆满的体验(听上去有些夸张,但读者纷纷表示:当你历经千辛万苦,春夏秋冬,读完的第一感觉,很可能是:“再读一遍”)。为了它们,就值回票价。

    2)《追忆》的主题很丰富,因此还衍生出不少类似《拥抱逝水年华》的鸡汤读物。不过,实际看过《追忆》的朋友会知道,书中的叙事者“我”不仅仅敏感细腻,还是一个相当“作”的人(许多读者表示:“this guy is a dick”),同时也因此真实。普鲁斯特无情剖析书中所有人物的心理,令读者更好地认识我们自身,也令人不禁感慨:为何在一百多年前几万里外的异国,人们也同样有着一模一样的小心眼?人性,真的是写在我们每个人骨子里,写在人类基因里的。

    3) 我想,该说《追忆》是人生的一处游憩地,正如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我们并不能期待一本书或一次旅行能改变一个人的面貌,但它为我们的精神生命提供了弥足珍贵,不可或缺的养分。对于想读的朋友,一个小建议:如果此前对于现代文学的接触不多,可以先读读较容易读的作品,比如卡夫卡,昆德拉,乔伊斯的《都柏林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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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太严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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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剧透时间。破坏气氛的内容简介(非严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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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讲述了一个相当作的无业富二代(官二代)到处晃悠的故事,包括:傲娇地与初任交往(由于太作,失败了;不过别遗憾,书最后还有狗血情节),失恋后去海边度假(并认识二任女友等人),回巴黎混圈子(从中高级圈子到顶级圈子到失望),非法监禁二任女友(后自尝苦果)等等(中间穿插各种思考以及一些历史事件),最后人到中年,四十不惑,突然开悟了(不开悟就没有这本书了)。流行元素方面,大家都知道有 gay,然后也有lesbian(严格说好像不是这样,当年知道真相的昆德拉眼泪掉下来),bisexual,比较少人知道的是还有 sm (还加了voyeurism元素)。当然,都是隐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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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地说,下面是刚看完时写的:

    普鲁斯特意识到,于我们而言,世间事物的存在形态不仅止于它们的物质本体,同样在乎它们于我们心灵深处所触发的情感,在于它们作为光阴之河上亘久不变的桥梁,神秘莫测的道路,由我们无从预计的一瞥,一闻,一触,一嗅,一尝,一念所引动,某时翻开某张书页,某刻忆起某个名字,将被时间冲刷得那么难以辨认的我们与从前的岁月重建连接,轨道在此汇聚,齿轮在此衔合,种种通感交融一体,引着我们破开习惯之缚,穿越记忆之雾,寻至逝去的时光,觅见彼时的世界,变回那天的自己,于是所有过往的环境、人物、所有昨日的所想所述、所做所为,一切都在此时此刻破土而出,重现光明,照彻脑海;正如开篇人们耳熟能详的玛德莲娜主题,中部的祖母主题,卷末点睛的台阶主题。

    在这个过程中,普鲁斯特仿佛用显微镜勘察自我,用天文镜观摩社会,而他的发现不仅止与此;因为幻觉的记忆转瞬即成泡影,几滴纯洁的溶液缺乏凝结核成不了璀璨的结晶,若要真正重拾昔日,惟有一种办法,一个途径。《追忆逝水年华》,正是普鲁斯特的答案。 in search of lost time. 白驹过隙,世事变迁,时间都到哪里去了,回头望去,普鲁斯特与我们一样看到,生活大多为琐事所充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于是艺术家以这层层包围我们的碌碌泥土为素材,以省慎的慧眼与明晰的内观为炉灶,以自身的情感与生命为燃料,奋力烧制得瑰丽的珍宝。如种子伸出大地,幼虫裂茧成蝶,最初的个体,艺术家的血肉之躯,终将不复存在,所诞生的新的不为躯壳所限的艺术创造却枝繁叶茂,摇曳多姿。普鲁斯特在书中明确写下:伟大的作品只如一面明镜,以它蕴含的森罗万象,让莘莘读者在其中窥见自己的内心。

    enjoy the jour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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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长篇小说:追忆似水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