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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作者:乔治·马丁

(卷四)群鸦的盛宴(16)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顶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 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难道天父不能透一视 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样评价她。 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表示感谢。“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 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一皮。“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 他们蛮横地抢猪,屠一杀 兄弟们。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一事之后,我 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一浪一。”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一皮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一皮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处一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处一女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一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崇崇,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臭鹅酒馆里满是水手,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梢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小曲儿。”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一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一皮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你该多吃点,”他说,“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女泉城并不远,但最近路上很危险。”

    我知道。克里奥·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则被血戏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杀我,她记起来,尽管他憔悴虚弱,手上还有铁链。即便如此,他 差点就成功了——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后来……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罗尔杰和夏格维,她身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他们早就强一暴她几 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难过,想妹妹了?”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别担心,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寻找到她。圣母会保护她的安全。”

    “但愿你说得没错。”

    “一定不会错。”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临路还很远。”

    “你有马吗?有骡子?”

    “我有两头骡子,”侏儒笑道,“就在这儿,我的脚底下。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个躬,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桌边,呷着一杯兑水的红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接下来怎么走?她问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鹅酒馆”找“机灵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领主紧闭城堡大门,龟缩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记得烧焦的房屋、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游荡的 野狗偷偷摸一摸尾随他们的坐骑,肿胀腐烂的一尸一体像苍白的大莲花一般漂浮在泉水会聚而成的池塘里——镇子的名称就是由这池子而来。我请求詹姆安静些,他却高唱 “六女同池”,还哈哈大笑。现下蓝道·塔利也在女泉城,这又是一个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许坐船去海鸥镇或白港搜寻更好。然而我可以两处都去。先造访臭鹅酒 馆,跟机灵狄克谈谈,再在女泉城当地雇船,前往北方。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布蕾妮一边扯面包一皮,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谈话内容大多跟泰一温一 ·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据说,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国王不过是个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

    “泰一温一 大人的弟弟吧,”一个卫兵道,“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再或者弑君者。”

    “不会是他,”店家断言,“不会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一皮,拍去裤子上的碎屑。她听够了。

    当晚,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所有蜡烛都告熄灭,浓浓的寒气于身边围绕。某种东西,某种邪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直扑她的国王。 她想保护他,但四肢冰冷僵硬,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鲜血喷一涌而出。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而是詹姆·兰尼斯特,她辜负了 他。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她正在喝蜂蜜牛一奶一,里面混了三只生鸡蛋。那女子给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画得真美。”她说。那更像一幅画,而非严格意 义上的纹章,它仿佛将她带回了多年以前,带回了父亲陰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然后问厨子买了些干面包一皮、一奶一酪和面粉,将盾牌挎上肩头,离开了客栈。她从北门离开镇子,缓缓骑过田原和农场,当狼仔们袭击暮谷城时,最激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蓝道·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他手下若在此阵亡,将被抬进城内,安葬于暮谷城圣堂的 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公共墓一穴一里,在他们高一耸的坟头之上,胜利者竖一起一块粗糙木碑,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狼 坟”。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也为凯特琳·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

    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安全的。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 她问凯特琳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凯特琳夫人答道,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内搅动。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想安 慰她,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因为怕她会畏缩。凯特琳张开手掌,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血肉。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 “珊莎是个小淑女,”她说,“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一爱一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 明白了。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一丝犹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现在多半已经死亡。然而珊莎……我会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决不放弃。若有必要,我宁愿牺牲生命,牺牲荣誉,牺牲所有的梦想,也会找到她。

    经过战场之后,道路沿海岸延伸,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渔民 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正在回家。由于她身着甲胄,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直到看见她的脸。 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打量着她。“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处一女?”她问她们,“一个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的贵族处一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 来,但她必须不断尝试。“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但她们只是摇头,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达的第一个村子里,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另一个卖螃蟹,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从第二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离开村子时,天空开始下雨,风势渐大。风暴要来了,她望着海面,心里寻思。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令她耳朵嗡嗡作响,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乱石,显然是座荒废的小城堡。右边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进,通往蟹爪半岛,荒芜贫瘠的沼泽地;左边岔道穿越丘 陵、田野和树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马,牵它离开道路,到废墟之中躲雨。在荆棘、杂草和野榆树之中,城墙依稀可以辨别,但筑城石像小 孩的积木一样散落在两条路之间。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一立着,其三座塔楼跟破碎的城墙一样由灰色花岗岩砌成,但它们顶端的城齿是黄色砂岩。三顶王冠,她透过雨 水凝视,三顶金冠。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托斯爵士或许就出生于此。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来到城堡大门口。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但屋顶依然完好,里面不漏雨。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摘下头盔,甩干头发。当她寻找 用来点火的干柴时,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陰影之中,躲到从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这条路上被俘的,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骑手是小个子,她一眼便看了出来,原来是疯鼠,她心想,他在跟踪我。布蕾妮的指头伸向剑一柄一,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因为她是女 人。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当时六十五岁,是个自负的老头,鹰钩鼻,头上布满老年斑。订婚那天,他警告布蕾 妮,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乱跑。这点你必须服从,免得我惩罚你。”

    当时的她十六岁,已一精一于剑术,在校场上勇武过人,却仍有点羞涩。她鼓足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惩罚,须先打败她才行。老骑士气得脸色发紫,他 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们用钝器一交一 手,因此布蕾妮的钉头锤上没有尖刺,可她仍旧打断了亨佛利爵士的锁骨和两根肋骨,婚约也随之解除。这是她第 三个未婚夫,也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她父亲不再坚持要她结婚。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种由娴熟武艺而生的从容自信,她心想,但他个子小,我胳膊比他长,也更强壮。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强壮,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像她这样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一温一 爵士认为太不可思 议了。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古德一温一 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保留体力的同时,引一诱对手,消耗对手。“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 “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当她自立之后,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在女泉城边的树林里,连詹姆·兰尼斯特也以这种方式 攻击她。如果诸神保佑,疯鼠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他或许经验丰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兰尼斯特。她将长剑轻轻一抽一出。

    然而,一逼一近岔路口的并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战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马,背上骑着个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马之后疑惑地怔了一下。是个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见兜帽底下的脸。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然后望向另一条。犹豫片刻之后,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继续前进。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是他在跟踪我,她意识到,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她解一开母马,爬上马鞍,跟在了他后面。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注视着积满水的车辙。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从未回头,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用长剑剑背猛击马一臀一。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把瘦男孩掀飞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他落在泥浆中,爬起来时齿间沾满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马。就是这男孩,毫无疑问,她认得那颗麦粒肿。“你是谁?”她问道。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波,”他只能发出这一个音,“波。”他身上的锁甲跟他一起颤一抖,嗒嗒作响。“波。波。”

    “波?不?”布蕾妮问,“你是说‘不要’吗?”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请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将手指伸进嘴里,挖出一一团一 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长剑。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记得在暮临厅,一位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他带玫瑰给我,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并且要她欢迎他。他十 八岁,长长的红发坠一落 在肩,她十二岁,紧扎在一件硬一邦一邦的新礼服里,胸口缀满闪亮的石榴石。他俩人一般高,但她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无法说出修女教她的简单 话语:罗兰爵士,欢迎您来到我父亲大人的厅堂,终于能与您见面,真是太好了。

    “你为何跟着我?”她问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谁也不是。”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水平很糟,总是低估,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高大吧。怪胎,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你像个男人。“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条路太危险。”

    “对一个侍从来说,并不危险。我是他的侍从。首相的侍从。”

    “泰一温一 大人的?”布蕾妮收剑入鞘。

    “不。不是这个首相。是前一个。他儿子。我跟他一起战斗,高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小恶魔的侍从。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提利昂·兰尼斯特并非骑士。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她猜测,作为侍卫或侍酒,帮他穿衣服什么的。侍从?“你为何跟着我?”她继续追问,“你想干什么?”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贝蕾娜告诉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从,”他重复道,雨水从脸上滑落,“他却不要我了。”

    bhapter11 珊莎

    当年,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有位流一浪一歌手来临冬城待了半年。他是个老人,花白头发,面容沧桑,但他歌唱骑士、英雄和美丽的处一女。当他离开时,珊莎 痛哭流涕,恳求父亲收回成命。“他把每首会唱的歌都至少表演过三遍了,”艾德大人耐心地跟女儿解释,“我不能强迫人家留下来。你别哭,孩子,我答应你,会 有别的歌手登门拜访的。”

    结果没有歌手来,教她足足等了一年多。其间,珊莎在圣堂里向七神祷告,在心树下对旧神祈求,祈求他们让那个老人回来,或者派来别的歌手,更年轻、更英俊。但诸神毫无回应,临冬城的厅堂始终空寂沉默。

    那是小女孩的念头,愚蠢的念头,现下她是女人了,年方十三,已经有了月事。每个夜晚,她都在歌声中度过,而每个白天,她都祈求能得一方平静。

    如果鹰巢城和别的城堡一样,那么只有老鼠与狱卒听得见死人的歌唱,地牢的黑墙将吸收所有呐喊与尖一叫。然而天牢的四面墙空空如也,所以死人弹奏的每一 个旋律都在巨人之槍上回荡。他唱的那些歌……血龙狂舞,美丽的琼琪和她的傻子,荒石城的简妮与龙芙莱亲王。他歌唱最残忍的背叛,歌唱最冷酷的谋杀,歌唱被 吊死的叛徒和血淋淋的复仇。他歌唱悲痛与哀伤。

    无论位于城堡何方,她都不能自歌声中逃避。歌声爬上迂回的高塔楼梯,与赤身一裸一体的她一起洗浴,黄昏时同她共进晚餐,甚至当她把窄窗紧紧关闭后,仍然 不依不饶地钻进卧房。它缠绕在冰冷稀薄的空气中,却比空气本身更冰冷,令她颤一抖不已。虽然自莱莎夫人坠一落 之后山上就没下过雪,可珊莎觉得夜里实在无法忍受 了。

    歌手的嗓音嘹亮而甜美,珊莎觉得他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唱得更加圆一润丰满,因为其中饱含痛苦、恐惧与渴望。她不明白诸神为何将如此甜美的嗓音赐给这样的 恶徒。若不是培提尔要罗索爵士随身保护,我在五指半岛就会被他玷污的,她提醒自己,况且当莱莎姨一妈一要杀我时,他曾用歌声来掩盖罪行。

    然而这些想法丝毫不能平息歌声带来的冲击。“求求您,”她恳求培提尔公爵,“您就不能让他住口吗?”

    “我对那个坏蛋作了保证,亲一爱一的,”培提尔·贝里席——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总督、鹰巢城与艾林谷的守护者——自信笺间抬起头。莱莎夫人坠一落 后,他已经写了一百多封信,鸦巢的鸟儿成天来来去去。“其实啊,与其听人哭,倒不如听唱歌嘛。”

    倒不如听唱歌,可,可是……“非得让他夜里也唱吗,大人?劳勃大人睡不着,他哭……”

    “……为他母亲哭。有什么办法呢,我可怜的莱莎已经去世了。”培提尔耸耸肩,“好啦,听不了几天歌了,奈斯特男爵明日即将上山。”

    培提尔与姨一妈一成婚之后,珊莎会过奈斯特男爵一次。罗伊斯乃月门堡的守护者——此堡位于大山之下的要害,守卫着连接鹰巢城的石阶。当初,新婚夫妇回城 后第一个邀请的便是他,并将他留在城中招待了整整一夜 。奈斯特男爵在席间根本没看珊莎几眼,但此刻听说他要上山,却令她倍感恐惧。毕竟,男爵身为艾林谷的 大总管,是琼恩·艾林和莱莎夫人最信任的封臣。“他……您不会让他与马瑞里安对质的,是吧?”

    她的恐惧一定清楚明白地写在了脸上,于是培提尔搁笔道,“恰恰相反,我坚持要他前来对质,”他比个手势,示意她坐在他身边,“我们达成了协议,我和 马瑞里安……总而言之呢,我可以让莫德表现得一温一 柔些。不过若是我们的歌手令人失望,竟然唱出不协调的句子来,那么你,你和我只需指责他撒谎就是了。想想 看,高贵的奈斯特大人会相信谁呢?”

    “相信我们?”珊莎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那当然,听我们撒谎对他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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