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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侦探小说金榜》 作者:佚名

狼〔美〕露丝·琳达

    上一场表演结束谢幕之后,红罗宾汉(剧中人名)要我带头,和剧团的其他人过街,到一家酒店去。没有人把妆卸掉或换衣服,在乔治(店名)打烊前,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做那些事。

    在酒吧里面的人都喜欢我——好吧,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喜欢我,但也有不少人觉得不自在。有趣的是,假如我是他们之中的一分子,我也会觉得不自在。我会不管我真实的想法,喝完我的酒便离开。只不过我根本就不大会去酒吧,平常,我从不接近这种地方。但窝在狼皮里,感觉起来就很不一样,在那里面,一切都变得不一样。

    我模仿狼的样子走了一回,有时双手双脚都贴地——虽然这对我们习惯于站立姿势的人并不容易——有时把我的前爪缩在胸前扑跳。我到人们坐的桌子旁,把我的鼻子贴向他们一包包的脆片。假如他们正在抽烟,我就发出低吼,并把我的爪子在空中抓动。他们之中不少人走过来摸我,开玩笑,或假装畏惧我血红的大口和邪恶的小眼睛。有个女士甚至抱住我的头,放在她的大腿上。

    当我蹦蹦跳跳地去吧台取我那不加甜味的小杯雪利酒时,我听到哈克尼(第一个伐木工人)告诉苏珊(红罗宾汉的母亲):

    “今晚老柯林是真的放轻松了。”

    苏珊(老天保佑她) 说:“他是个真正的演员,不是吗?”

    我是我们这伙人少数几个真正会演戏的人之一。我想,在业余戏剧里,大都是如此。总是会有这么一或两个真正会演戏的人。要不是舞台演员早已供过于求的话,这些人是可以在舞台上谋生的。至于其他来参加业余戏剧的人,不过是为了好玩,或是社交。

    我曾认真考虑过吃舞台饭吗?我父亲是个公务人员,我的内外祖父都为印度政府做事。就我记忆所及,大家似乎都认定我该念个学位,然后进公家机构做事。我从未怀疑过这一点。假如你有一个像我妈妈这样百万中难得其一的母亲——与其说是母亲,还不如说像朋友——你根本就不会有反抗的念头,何况母亲百分之百地支持我演戏;我的意思是,做为一种嗜好。举例来说,虽然大伙准备要租些较复杂的服装,用在那年的圣诞默剧里,母亲却亲自为我做了那套狼装。它比我们所能租到的任何一件都要好上十倍。狼头的部分只能用买的,但她用一种被用来做女人外套的长毛灰皮质料,做出狼的身体和四肢。

    莫拉常说,我之所以那么喜欢演戏,是因为它能暂时使我脱离自己,变成另一个人。她说我不喜欢我自己,所以才寻找逃避的方法。跟将要和你结婚的人这样讲,真是很奇怪!但在我开始谈莫拉之前,或,继续这叙述之前,我该先说明这叙述的目的是什么。

    此处我要谈到的那个精神病医师,或者说将会读这篇叙述的那个精神病医师(我不很清楚该用哪一种讲法),反正就是一位名叫匹克的医生,要我把我的部分感觉和印象写下来。我说,要把整件事从头叙述,事情的部分才有意义,才清楚。好吧,他说,他不反对。当我的叙述完成时,会是怎样,我不大知道。它会成为一篇在法庭里用的文件吗?还是会归入匹克医生的档案,成为另一篇病例史。对我而言都一样。我只能说出事实。

    在乔治店打烊之后,我们脱掉戏装,换上便服,各自回家。

    母亲仍在等我,还没睡觉。她并非向来如此。假如我告诉她我会晚归,要她按平常的时间上床睡觉,她也都会照办。不过,当然,我并不讨厌在我到家时有人欢迎,尤其在那个美妙的一晚之后。此外,我一直期待要告诉她,我那晚在酒吧过得有多快乐。

    我们的房子是维多利亚后期形式的,有两个正面,由灰色的石灰岩构成。谈不上漂亮,但却是一栋舒服、盖得很好的房子。

    我的外祖父在一九二○年退休,在他从印度回来时,买下了这房子。当时母亲十岁,所以她的大半辈子都是在那栋房子里度过的。

    外祖父是出名的神枪手,常去猎杀大型的野兽。不过那是在打猎变得令人唾弃之前。成果是屋子里充斥着“狩猎战利品”。

    当外祖父还活着时——而他活得很久——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忍受从墙上到处突出的鹿角或猪牙,象牙制的伞架,以及老虎和熊咆哮的巨口。正如我风趣的母亲所说的,我们必须也像那些标本一样张大口,只是说我们在假笑。

    但当外祖父终于也去向他的祖先报到时,我们并无一丝不敬地、很小心地把那些头和角取下,装入箱子里。不过,我们没动那条毛皮地毯。现在它可值一大笔钱。我常可以感觉到那虎皮铺在厅内镶花地板的样子,雪豹横披在沙发椅背的样子。还有那炉火照耀温暖房间前,你可以把脚趾窝进去的熊毛皮。那晚,我脱掉我的鞋子,把脚埋进那条熊皮里。

    母亲当然已去看过表演了。她从第一晚起便一直都来看我们的戏,看我咬噬红罗宾汉——这攻击是如此突兀又难以逆料,几乎全体观众都跳了起来,并发出惊呀。(在我们的戏里,我们并没有让狼真的吃掉红罗宾汉。我们一致认为这不合于圣诞节的气氛。) 但母亲还想再看一次我穿上她的发明物的样子,我就穿上狼装,做了些跳跃和嘶吼的动作给她看。我又一次察觉到,很奇怪地,一旦我穿上狼皮,我就变得毫无顾忌。举例来说,我会扑向雪豹,并向它咆哮。我用手掌去打它大而灰白的脸,并且玩笑地咬它的耳朵。双手双脚着地,我扑到熊的身上,跟它搏斗,把它的颈子压到我的巨口内。

    母亲笑得多么开心!她说这幽默剧里没有任何一部分比这个表演还好,而且这表演比电视上的任何东西都要好上许多。

    “我的汤里有动物脆饼,”她拭着眼睛,说。“在我年轻时有一首像那样的歌。接下来怎么唱?好像是关于狮子老虎翻筋斗。”

    “翻筋斗在英文里含有两个在拉丁文中意思为狼的字。”我说。

    “而你真的是很有狼味。你下回再穿上这套狼装时,我将不得不承认你完全变成一只狼了。”

    我下回再穿上这套狼装时?我会打算再一次穿上它吗?我尚未真正想过这件事。是的,假如我会去参加化妆舞会的话——一件可能性很低的事。然而,在母亲辛辛苦苦为我做好这件狼装后,就像外祖父的兽牙鹿角那样,把它打包收起来实在是件可耻的事。那晚我把它挂在我的衣橱内,而且我还记得,在第二次脱下它时,我有种很奇异的感觉,仿佛比平常脱掉衣服时还赤裸。

    几乎就像连皮肤都脱掉了。

    接下来的生活依然是老样子,平平静静。没有排演可以参加,没有剧本可以背,生活有些乏味。圣诞节来了。习惯上,在那一天只有母亲和我两人独处,我们也不会想改变。但在圣诞节后的第一个礼拜天,莫拉来了,母亲也邀请了一些我们的邻居。

    我似乎记得,宴会进行一段时间后,苏珊和她的丈夫突然来访,祝大家圣诞快乐。

    莫拉和我已订婚三年。我们本来打算要结婚了。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负担婚后生活的开销。但对于婚后住哪儿这件事,我们有歧见。我可以客观地说,整个问题错在莫拉。没有任何一位母亲会比我的母亲更欢迎未来的媳妇了。事实上,她要我们跟她一起住在希拉宅邸——她说我们必须把它当做我们的家,把她当做管家。但莫拉要买间属于我们自己的住所,于是我们陷入僵局。

    很不幸地,在那个礼拜天,在其他人都走了之后,莫拉又旧话重提。她哥哥——一个土地掮客——告诉她在希拉宅邸和她父母房子之间的途中有栋平房要卖。据他说,是栋 “实实在在的玩意”。还好——我这么想——母亲把话题岔开,告诉我们她和她双亲以前在印度住的房子,有个很大的有柱游廊、英式花园,以及菩提树。但莫拉打断她的话。

    “现在我们是在谈我和柯林的未来,不是你的过去。我还以为柯林准备和我结婚。”

    母亲感到事情的严重。“难道你们不打算结婚吗!柯林该没取消结婚吧?”

    “我想你大概没想到我有可能会取消我们的结婚?”

    可怜的母亲不得不强做微笑。她用微笑来掩饰她受伤的事实。莫拉总能轻易地就让她不快。不知为了什么,她的举动令莫拉生气。

    “我已经太老,没有吸引力,不能有所选择了。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莫拉。”我说。

    她假装没听到。“你可能并不明白,”她说。“但娶不娶我要由柯林决定。他需要这样来使他成为一个男子汉。”

    母亲必定是在还没明白自己要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前,便回答了。她拍拍莫拉的膝盖。“亲爱的,我可以看出来大概会是个艰难的任务。”

    她们没有吵架。母亲是绝对不会让她自己陷入那种状况的。

    但莫拉变得很暴躁,说她要回家,所以我不得不把车开出来,送她回去。在回她父亲家的一路上,我得听一大串她因为我,还有我母亲所受的委屈。分手时,我觉得沮丧又有些神经质。我甚至怀疑,我已四十二岁,像片枯黄的叶子,还想要结婚,这样做究竟对不对。

    回去时,母亲已把房间清干净,上床睡了。我回到卧房,开始宽衣。当我打开衣橱要挂我的粗呢长裤时,我看到那件狼装。

    一时兴起,我便把它穿上。

    才刚穿上我便感觉平静多了,是的,快乐多了。我坐在一张有扶手的椅子上,但没多久我便发现蹲着更舒服,然后,我干脆把身体平躺在地上。腹部和四肢贴地躺在那儿,享受着瓦斯火传来的温暖,我发现我开始想起了一些人和野狼之间亲近的故事:罗木流和雷木被母狼哺育的故事,古老的狼人神话,现代一些弃婴被狼养大的故事。这些似乎能使我的心思离开莫拉和我母亲间的不合,也使我可以多少带些快乐地上床,睡个好觉。

    或许,下次当我感到沮丧时我又把狼装穿起,便不是那么奇怪诡异了。母亲不在家,所以,除了我的房间外,整个屋子也都是我的。当时是薄暮四点,我没有打开灯,在余光里我在屋里四处逡巡,有时在母亲所钟爱的那些镜子里看到我灰瘦的形体。由于光线黯淡,我们的屋里又塞满了一大堆笨重的家具和杂七杂八的东西,我所看到的镜中影像,不像个化了妆的人,反倒像只逃跑后逛入一间维多利亚式房间的真实的狼,或者是狼人。一种自人性中逃脱出来的野兽成分,在到处散步,把一个泄了气的人形留在后面。

    我爬到柚木雕的羚羊身上,在它知道是什么攻击它之前,咬住它。我重新开始我和那只熊的搏斗,我们在炉火前翻滚,紧紧扭住缠斗。就在那时我听到母亲打开门进来。时间过得比我想像得快。我赶紧逃跑。在她进入大厅前,我的后足和尾巴已咻地溜过楼梯的转角处。

    匹克医生似乎想要知道为何我到四十二岁才开始做这种事,而非是在更早的时候。但愿我知道。当然,我们可以简单的说,之前我没有那套狼装,但应该还有其他的原因。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在那之前,我并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虽然我曾靠扮演戏中的角色,获得部分满足。

    还有一件事。我告诉他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曾和某种大动物,或许是条狗或小马,有某种密切的关系。不过这位勤快的医生在调查我的家族历史时,找不出我们曾畜养宠物的证据。但我们待会儿还会再谈这件事。

    不管怎样,一旦我待过这狼皮内,我就愈来愈想再钻进去。

    用我的后脚直立,高高地站着,我想,当我说我看来是只漂亮的动物时,我没有过度恭维我自己。在写下以上的这些话之后,我突然想起我尚未描述这套狼装,自以为读到这篇文件的人也会看到它。但事情不见得会如此。他们已经拒绝了让我看我的狼装。

    这使我怀疑是否它已被清干净,不再难以示人,或是——但是,不,没理由去谈一些令人不快的细节。

    我说过那件狼装的躯干和四肢是由长毛的灰皮质料制成。我该说,它的原料粗糙,不是令人喜爱的外套材料,但它非常类似狼皮。母亲以毛皮手套来做足掌部分,但用一副皮革手套的既加衬又僵硬的手指部分来做爪子。头的部分我们从一家玩具店购得。它有又长又尖的耳朵,黄黄的小眼睛,和一张美妙的、半开的嘴——红红的,看来很贪婪,两排白白的利齿。我用以呼吸的口在下颚的稍下方,在那儿,头部和有力又毛茸茸的喉咙相接。

    春天来临时,我有时会开车到乡下,停了车,钻进狼皮里。

    我并不想被任何人看见。我追寻孤独。是否我会想要有个“野兽”伴侣,那又是另一回事。那时我只想以狼的角色,在森林和灌木丛中,或沿着灌木篱墙漫游。我选择了些人迹罕至之处,避开任何可能跟人接触的地方。

    写这些,我是要说明我的感觉。基本上,我并不觉得我是个人。而不是人,就意味没有人的责任和烦恼。在狼皮内,我搁下了我对结婚或不结婚的担忧,我对抛弃母亲让她一个人生活的恐惧,以及在我们的新剧本中,没有担任到主要角色的正常怨恨。

    所有的这些在我变成一只无忧无虑的野兽时,都被抛在脑后,留给那个泄了气的沉睡男人。

    我们的婚礼又再次延期。我和莫拉终于都同意购买的房子,最后还是没买成。我其实不会很难过。它离我家很近,事实上,它和希拉宅邸位于同一条街。但我已开始怀疑,当我每天经过我们亲爱的老房子,想着我竟然不该在那熟悉的房顶下睡时,我会怎么想。

    莫拉很不高兴。

    对于我的建议她这么回答:“我连和你母亲在同一栋房里生活三个月都办不到,那是一条绝对会走向灾难的路。”

    “母亲和父亲与外祖父母住了二十年。”我说。

    “没错,看看结果如何!”就是在那时,她说因为我不喜欢真实的自己,我才会喜欢演戏。

    除了我们必须继续找房子外,没有什么好再讲的。

    “我想,我们仍然可以去马耳他,”莫拉说。“我们不必取消那个计划。”

    或许,但那就不是蜜月了。直到那时,我都不曾想过,也不愿去想结婚的乐趣。而当莫拉——母亲晚上都出去打牌——坚持要和我一起到我的卧房时,我紧张了起来。表面上,她是要看看我买来准备结婚时穿的西装色泽如何,她说她要买条领带给我。

    一进卧房,她便躺到床上撒娇,要我坐到她旁边。

    我想该是由于我感到沮丧,我把狼装穿了起来。我脱掉夹克——当然仅此而已,毕竟我是在莫拉的面前——穿上狼装,拉起拉链,调整好头部。她注视着我。她来看默剧时,曾看过我穿狼装的样子。

    “你为何穿上它?”

    我没回答。我能说什么?我心中充满了熟悉的那种满足感,我感觉我开始服从她的命令,扑到她躺的床上。仿佛是件自然的事,我开始去讨好她,用我那有着大而尖的耳朵的头去磨擦她的胸部,用我的爪子把她的手包住。各种幻想充满我野狼般的心,并且甜美得令我心醉。假如我们正在度假的话,我想我是不会去管那些道德的约束的。

    不过不同于乔治店里的那位女士,莫拉并未抱住我的头,并把它放在她的大腿。她跳起来,大叫,要我马上停止这种无聊的把戏,马上停止,她讨厌这个样子。我只有照办——我当然得这么做,心情低落地脱下狼皮,把它挂入衣橱。我送莫拉回家。路上我们去拜访了她的哥哥,看了新的房屋名单。

    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挑选和犹豫之后,我们终于决定要买其中的一家。我们把婚期订在十二月中旬。在夏天,剧团已演过了“活泼精神”(我的戏分少得可怜,扮演布拉门医生;哈克尼演古德曼)。今年要演的默剧是 “灰姑娘”.苏珊演灰姑娘,我则演那两个丑姊妹中,年纪较大的那一个。我算过了,我将刚好来得及度完蜜月。

    毫无疑问,我本来会这么过的。毫无疑问,我本来会结婚,去度蜜月,回来演我的喜剧角色的,假如我没答应莫拉,在她生日那天同她逛街。那天的事改变了一切。

    那是个礼拜四的晚上。西区的商店通常在礼拜四都开到很晚。我们五点离开办公室,在约好的地方碰头,沿庞德街走下去。我再也没想到我们又会吵架,虽然我们最近除了吵架之外,似乎也没做什么事。事情因我谈起我们的蜜月而起。我们正在雅士蓓的店外手勾着手走。因为我们不可能在一月中旬前搬进我们的房子,我建议我们先回希拉宅邸过两星期。反正我们会去那儿度圣诞。

    “我还以为我们已经决定去旅馆住。”莫拉说。

    “你不觉得那样比较浪费钱吗?”

    “我想,”她阴沉地说。“我们的确是不敢花钱。”说完把她的手自我臂弯抽走。我问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旦回去那里,和你母亲在一起,你就再也不走了。”

    我觉得她这样讲很可鄙,也就不说话了。我们沉默地走。然后莫拉开始以一种低沉单调的声音说话,用了些我很高兴从没听匹克医生用过的,她从廉价心理书籍内读到的术语。我们横过街道,走进莎尔菲(店名)。莫拉还在讲那些恋母情结,以及关于要把我变成一个男子汉等的无聊话。

    “声音放低点,”我说。“大家都听见你在讲什么。”

    她大声叫我住嘴,她爱怎么讲,就要怎么讲。好吧,她曾一再告诉我要当个男子汉,要肯定自己,所以我就这么做了。我走到柜台,写给她一张比——我必须承认——我原先打算给她的金额多出不少的支票,把它放在她手里後走开,将她留在那里。

    好一会儿我对自己感到颇为满意,但是在搭火车回家的途中,我开始感到沮丧。我想要告诉母亲这件事,但母亲出去打桥牌了。所以我求助于我另一个慰藉的来源——我的狼装。当我在各个房间玩耍时,电话响了好几次,但我没去接。我知道是莫拉。当母亲走进来时,我正在地板上,外祖父的老鹰标本在两掌间,我的牙齿咬住它的脖子。

    桥牌结束得早。一位女士突然发病,被紧急送到医院。我太专注于我的事,以致没察觉到灯亮了,或听到开门。母亲穿着她的旧毛衣外套,注视着我。我松开老鹰,垂下了头——我好想死去。我觉得又羞愧,又难堪。我是多么不了解我母亲!我亲爱又忠实的伴侣,我惟一的朋友!我能说,我的另一个自我吗?

    她露着微笑。我几乎不能相信,但她是在微笑。她那种既美妙又贴心,相当顽皮的微笑。“哈啰,”她说。“你变成狼了吗?”

    转眼间,她已用毛皮外套裹着身体,跪在我的旁边,和我一起咬啮老鹰,跟熊搏斗,攻击羚羊。我们一起跳到大厅内,扑到沉睡的老虎上。母亲不住地笑(还有咆哮),说:“好过瘾!好过瘾!”我想也是,我们互相拥抱。

    隔天我回家时,她正在等我,整个人完全改了个样子,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她已为她自己做了套野兽服装。用雪豹的皮,和一段白毛皮料。她必定是花了一整天才做好这衣服。我可以看到她的眼珠自喉咙的开口露出,闪动着。

    “你不知道我有多渴望再变成动物,”她说。“当你还小的时候,我经常扮成各种动物。有好长的一段时间,我是条狗,然后我是只熊。后来你父亲发现了,而且很不高兴。我只好终止。”

    原来那就是我模糊记得的东西。我说她看起来好像百兽之后。

    “真的吗,狼儿?”她说。

    我们度过一个欢乐的周末,只有母亲和我两人。我们(狼与豹)那天早上一起共用早餐,然后开始玩。我们在屋里四处玩,时而搏斗,时而舞蹈,当然还有猎食,把猎物带到我们在家具中做的巢穴内。我们搭汽车外出,开到乡下,在森林中我们穿上兽衣,于林间漫游,享受好几小时的快乐时光。

    在那两天,似乎完全没有理由再变回人类。但在礼拜二,我有一个预演。而周一早上,我得出去工作。就像在砰的一声后,突然要回归我们所谓的现实。不过,生活还是有它有趣的一面。

    当火车上一个女人踩到我的脚趾时,我竟向她低吼。还好我马上清醒过来,假装我是在咳嗽。那整个周末我俩都懒得接电话,但是到办公室里我便没有选择。也就是在那里,莫拉找到我。婚姻已变成很遥远,某种古怪的事,某种跟其他人有关而与我无关的事。野兽从不结婚的。但我不能跟莫拉讲那种理由的。我答应打电话给她。我说我们在这礼拜结束前,必须再见面。

    我想她曾告诉我,她会在礼拜四晚间来我家,并展示给我看她用我给她的钱所买的东西。她知道母亲周四一向不在家。我想莫拉曾告诉我,但我没听进去。没有什么事比和母亲在一起当野兽更重要的了——狼与百兽之后。

    每晚一当我到家,我们就准备玩晚上的游戏。这一切是多么无害!多么天真!就像在有人类前,远古时温驯的动物。就像赶走了亚当与夏娃之后的伊甸园。

    前些天晚上玩桥牌时突然发病的那位女士已经死了,所以这周的打牌取消。但假如情况不一样的话,母亲会去吗?大概不会。我们的野兽游戏对她就像对我一样重要,或许更重要,因为她已压抑很久了。

    我们正坐在餐桌前吃我们的晚饭。我还记得,母亲煮了块羊颈肉,那样我们待会儿就可以啃它的骨头。当然,我们一直没吃。至今我仍在揣测,它到底怎样了?但是我们的确开始喝汤。

    面包在桌子靠我的这一边,还有揉面团、切面团的砧板,以及一把又长又利的刀。

    以往当莫拉打电话来,而我又是一个人在家时,她习惯会自己从后门进来。那晚,我没听到她的声音,我俩都没有听到她进来。虽然我清楚记得,在她进来之前,母亲那高贵的颈曾稍稍抬起,牙齿露出,耳朵竖起。莫拉打开餐厅的门,走了进来。我现在能看到她:嘴唇上得意的笑褪去,开始尖叫。她必定是穿着我给她的礼物:一件覆盖全身的白色羊皮外套。

    之后呢?这是匹克医生特别想知道的事,但我又记不清。我记得当门打开时,我的兽掌里正抓着一把面包刀。我记得我发出了声低低的嘶吼,摆好姿态,准备扑上去。但之后呢?

    在他们带我来这里前,我所能想起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我毛皮上的血,以及两只疯狂的食肉野兽,蹲在地板上的羊尸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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