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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偶的幽灵——外国奇情故事集》 作者:佚名

第十三号房间

    在丹麦田德兰半岛诸多城镇当中,维堡理所当然地占有重要位置。它在主教管辖区中心,有一座雄伟但几乎全新的大教堂、一个迷人的花园、一个极其美丽的湖,还有许多鹤鸟。它附近是哈尔德,可称得上是丹麦胜景之一;它旁边的芬得鲁普是一二八六年施蒂格在圣塞西莉亚节减杀剪削王埃里克国王的地方。十七世纪埃里克的陵墓打开时,他的头颅骨上有五十六下方头铁棒打击的痕迹。不过我这会儿不是在写游览指南。

    维堡有不少好旅馆——普莱斯勒旅馆和凤凰旅馆是最理想的。但是我的表弟——我这就要给大家讲他经历过的故事——第一次到维堡的时候,却住进了金狮旅馆。不过他以后再没有去过维堡。为什么他要避开这个城市而没有再去,下面要讲的故事也许可以解释这个原因。

    维堡一七二六年曾发生大火,金狮旅馆是在那场大火中没有被烧掉而仅存的为数不多的房屋之一。那场大火把大教堂等许多有意义的古老建筑物都烧毁了。金狮旅馆是一座红砖大楼——就是说,前面是红砖砌的,山墙上有台阶,大门顶上有《圣经》文句。

    当我的表弟向旅馆门前走去时,天上的太阳已经西斜,阳光照射着房子整个宏伟的正面,让人眼睛一亮。他对这地方的古色古香景物满心欢喜,觉得住在这典型古代日德兰半岛风格的旅馆里实在太称心如意了。

    我这位表弟安德森先生之所以到维堡来,完全不是为了通常意义的生意经。他从事丹麦教会史的研究,得知维堡的档案馆藏有从那场大火中抢救出来的文件,它们和丹麦罗马天主教的末期有关。因此他打算在这城里逗留一定的时间——也许长达两三星期,——仔细查阅和抄录这些文件,他希望金狮旅馆能给他一个够大的房间,供他兼作卧室和书房之用。他来到旅馆之后,把他的想法对老板说了,后者考虑了一下,认为他最好先看看几个较大的房间,然后自己挑选一个。这倒是一个好主意。

    最高的一层很快就不予考虑,因为一天工作回来,上四楼太累了;三楼没有所需要的那种大房间,但是二楼有两三个房间大小正合适,可供他选择。

    旅馆老板认为第十七号房间最好,但是安德森先生指出,这房间的窗子正对着对面一座房子的光墙,下午可能很暗。倒是第十二号房间或者第十四号房间都不错,因为这两个房间都临街,虽然街上的声音比较嘈杂,但傍晚明亮的光线和美丽的景致至少可以把这个缺点抵消掉。

    最后选定了第十二号房间。它和隔壁的房间一样,也有三个窗子,都在房间的一边。房间相当高,特别长。当然,这房间没有壁炉,但是火炉十分好看,很古老了,是铁铸的,炉壁上铸着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图画,上面还铸有文字:“《创世记》第二十二章”。房间里再没有什么显眼的东西;唯——一幅有趣的画是画这个城的彩印古画,日期是一八二O年。

    晚饭时间快到了。安德森照习惯洗了个澡,精神也好了。当他来到楼下,看着离吃饭铃响还有几分钟时间,不妨趁此机会去看看住客名单。在丹麦旅馆里,住客姓名通常都写在一块大黑板上,有职业什么的,一行一行分开。每一行前面是房间号码,这号码是用漆写上的。住客名单读下来没有什么人值得注意。有一位律师,有一个德国人,还有一些从哥本哈根来的推销员。唯一可以叫人想想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按房间号码顺序看下来,少了一个第十三号。不过根据安德森多次住丹麦旅馆的经验,这种习惯早已注意到,本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然而他还是禁不住感到兴趣。对这个数字竟如此反感,这种反感又如此普遍,根深蒂固,是不是房间用了这个数字就租不出去了呢?他决定请教一下旅馆老板,他和他的同行是不是真碰到过有住客拒绝住第十三号房间的。

    吃晚饭时候的情形,他什么也没有告诉我,我现在是完全照他告诉我的话把这故事写下来的,因此我也就一笔带过了。吃完晚饭,他上楼去打开行李,安排好他的衣服、书本、纸张,这也是没有什么可写的。快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他决定上床了。不过他和目前不少人一样,在上床以后睡觉之前,总要拿本书读上几页。因此他正要上床时,忽然想起他在来的火车上读的一本书,而这时候他只想读这一本书,书却在他的大衣口袋里,大衣这会儿正挂在餐厅外面的衣钩上。

    他一下子心血来潮,要下楼去把这本书拿上来在睡觉之前读。好在走廊有灯,一点不黑,他回来时不难找到自己的房间。至少他当时是这么想的。但等到他从楼下上来,回到他的房间门口转门把手,门却一点也打不开,而且与此同时,他听到门里面有急促的脚步声向门走过来。不用说,他走错门了。那么,他自己的房间在右边还是在左边呢?他不由得看了看门上的号码:这是第十三号。这么说他的房间应该在左边。一点不错,第十二号房间是在左边。

    他急忙打开自己房间的门,上了床,也只看了三四页书,就把好吹熄,翻了个身要睡觉了。然而他一下子又想起,旅馆那块大黑板上是没有第十三号房间的呀,然而他亲眼看到了,这旅馆明明是有一个第十三号房间的。他很后悔没有住这个房间。如果他住进了这个房间,对旅馆老板来说会有些好处,他以后就可以对别人吹一吹,说一位出身高贵的英国绅士在这房间裹住了三个星期,非常喜欢它。但这个房间也许用来住服务员,或者派了诸如此类的用处。不过说到底,那房间看来没有他现在住的房间大,也不会这样好。他这么想着,抬起头昏昏欲睡地朝自己的房间看看,在外面路灯的微弱光线映射下,它只是依稀可辨,看不大清楚。他想,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效果。房间在暗淡的光线里照说总是显得更大些,但这个房间却不然,似乎没有原来那么长,因此按比例显得更高了。算了吧,算了吧!还是睡觉比这种胡思乱想要紧——于是他就睡了。

    到达的第二天,安德森前去访问维堡的档案馆。丹麦是个礼义之邦,他受到了很友好的接待,他想要看的资料,手续尽可能简便地让他看了。放在他面前的资料比他原先想的多得多,而且更有趣。除了官方文件,还有一大捆信件,里面讲到了罗马天主教最后一位主教——弗里斯主教——的事情,收集了许多关于他私生活和为人的“隐私”,十分有趣。还提到了这位主教拥有一所房子,这房子就在城里,但他自己不居住。住在这房子里的人显然是宗教改革派的绊脚石。信上说他是个败类,耍弄阴谋诡计,却受到主教的包庇,把他藏匿起来。主教反对这些指责,他抗辩说他自己正好憎恨所有诸如此类的阴谋诡计,要求对手把事情提交正式的法庭——当然是宗教法庭,——查个水落石出。没有人比他更希望谴责这种败类了,只要有证据表明,他确实犯有这样非正式地指责他的罪行。

    接下来有一封新教领袖尼尔森的信,但是安德森只来得及匆匆浏览了一下,档案馆就到时间要闭馆了,但是他还是明白了信的要领。基督徒这时候不再受罗马主教们决定的约束,主教法庭不是,也不可能是裁定这么重大事件的合适或者有效的法庭。

    离开档案馆的时候,年老的馆长和安德森一起出来。他们边走边谈,很自然就谈到了我刚才讲起过的那些文件。

    这位维堡档案馆馆长斯卡维尼乌斯先生对他自己掌管的文件,总的说来虽然很熟悉,但他本人并非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那些事件的专家。倒是安德森对他讲述了那些事件,他听得津津有味。他说他极其希望,将来能看到安德森先生就这些资料所写的著作。

    “至于弗里斯主教的那座房子,”他接着说,“它可能坐落在哪里呢,这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谜。我曾经非常仔细地研究了老维堡城的地志,但是极其不幸——我查了一五六O年制的主教产业旧地籍册,它们大部分保存在档案馆里,恰巧是有城中产业清单的一份不见了。不过也许什么时候我能找到它。”

    安德森做了一下健身操——我记不清是什么健身操和在哪里做的,——然后就回金狮旅馆。接下来又是晚饭,单人纸牌戏,最后是回房睡觉。直到在回房的路上,他才突然想起,他忘了跟旅馆老板说了,旅馆大黑板上没有标出第十三号房间,而他很清楚,这第十三号房间是确实有的。

    这真是太清楚了。这个号码的房门就在这里,房间里面显然有动静,因为他走近这房门时,听到了脚步声和人声,一些人的声音或者是一个人的声音。就在他停下来把号码看得清楚些的几秒钟里,看来里面离门很近的脚步声一下子停止了,他还吓了一跳,因为他听到像是一个人急促的喘息声。

    他也不去管这些闲事,就径直回自己的房间。他又一次感到奇怪,他这房间现在似乎比他当初挑选时小得多。他有一点儿失望,不过只是有一点儿,如果他确实觉得这房间不够大,他很容易就能掉换一个房间。就在这时候,他需要在手提箱里拿样东西——我记得他告诉我的是条手绢。旅馆服务员把这手提箱拿过来时,把它放到离床最远的角落里靠墙的一张搁凳上。实在太奇怪了,这个手提箱怎么也看不见。它一定是让收拾房间的服务员移动过,毫无疑问,手提箱里的东西给放到了衣柜里。但是没有,衣柜里没有这些东西。这真够叫人恼火的。他马上排除了这手提箱被偷的想法,因为这类事情在丹麦难得发生,但显然出了差错(出差错是常有的事),这是必须向服务员狠狠提出意见的。不管他这时要拿的是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非用不可,可以留到明天早晨再说,因此他决定不去按铃,省得惊动那些服务员。

    接着他走到窗口,是最有边的那个窗口,从那里看外面静悄悄的街道。对面是一座高大的房子,很大一面墙是光的。街道上没有路人。是个很黑的夜,没什么东西好看。

    灯光在他背后,他看到自己的影子清楚地被投射到对面的墙上。也看到左面第十一号房间那个蓄胡子的人的影子,穿着衬衫,动来动去,先是梳胡发,后来穿上一件睡袍。还有右面那第十三号房间的住客的影子。这更加有趣了。第十三号房间那个人和他一样用手肘支着窗台在看街景。他看上去是个又高又瘦的男人——也说不定是个女人?——反正地或者她睡前戴上了打招的睡帽。他想他用的灯罩一定是红色的,灯火也晃动得厉害,因为对面大墙上模糊的红色光影晃来晃去。他把身体伸出窗口一些,看是不是能看到点他或者她本人,但是除了窗台上露出一点很轻很薄的——也许是白的——衣边以外,他什么也没看到。

    这时候街上远远传来一点脚步声,这脚步声越来越近,这似乎使第十五号房间的人想起,外面的人会看到他或者她的,因为他或者她非常快地一下子离开了窗口,红色的灯光也随即熄灭。安德森这时正在吸一支香烟,他把香烟头扔在窗台上,也上床了。

    第二天早晨他被拿热水来的女服务员吵醒。他坐起来,把准确的丹麦话想好以后,用丹麦话尽可能清楚地说:“你不要移动我的手提箱。它现在在哪儿了?”

    女服务员笑着,也不回答,就走了,这种事也是常有的。然而安德森很不高兴,坐在床上打算把她叫回来,但是他一下子在床上傻了,眼睛笔直地看着前面。他的手提箱就在那里,在搁凳上,就在他刚到旅馆时服务员放的原来地方!对于一个自以为观察力准确并为此自豪的人来说,这个打击可是不小。昨天晚上他怎么会没有看到它呢,他没有办法假装理解,他实在不理解。手提箱现在明明在这里。

    白昼的光线不但照出了手提箱;它还照出了这房间的真正大小,它的三个窗子都在眼前,这使得它的住客大感满意,他选择这个房间一点都没错。

    等到安德森穿好了衣服,他走到三个窗子的中间一个,从那窗子朝外看看天气。这次他又大吃一惊。他昨天夜里一定是走神了。但是他可以发十个誓说,他昨天夜里上床前肯定是在最右边一个窗口吸烟的,然而烟头明摆着却是在中间这个窗子的窗台上。

    他想不出个所以然,就动身下楼去吃早饭。他去得已经相当晚,但是第十三号房间的住客去得还要晚,他的鞋子仍旧在房门外。是双男人的鞋子,这就说明住在第十三号房间的是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女人。就在这时候他看了一下房间号码。这是第十四号。他想他一定是没留神,已经走过了第十三号。对于一个做事有条不紊、观察事情准确无误的人来说,十二小时里面连续犯了三个愚蠢的错误,实在是太不像话了。于是他回过去要把事情弄弄清楚。然而第十四号房间旁边的一个房间是第十二号,也就是他自己的房间。根本没有第十三号房间。

    他花了几分钟仔细回想,连在这二十四小时里吃过和喝过的每一样东西都想出来了。最后他决定不再去想这问题。如果他的视力和头脑正在失灵,他还会有很多机会证明这件事;如果不是,那显然是经历了很有趣的事情。不管是两者中的哪一种情况,静观事情的发展吧。

    这个大白天,他继续查阅我上面已经讲过的那些有关主教的信件。使他大为失望的是,信件并不完全。有关那位被藏匿的弗兰根的信只找到了一封。那是弗里斯主教写给对手尼尔森的。他说他们的“交战理由”消失了。安德森只能假定是弗兰根突然死了。

    这天下午,他还去参观了哈尔德,又到贝克伦德喝了下午茶。尽管心中还有点紧张,但是他一点不觉得自己的视力和头脑有什么失灵之处,一如他在今天早晨所担心的。

    吃晚饭的时候,他正好坐在旅馆老板旁边。

    在谈了一些不同话题之后,他想起来就问旅馆老板说:“在这个国家里,大多数旅馆都没有第十三号房间,把它省略了,这是什么缘故呢?我发现你这个旅馆里也没有这个号码的房间。”

    旅馆老板听了他的问话,似乎大感兴趣。

    “真没想到,你竟会注意到这么一件事情!说老实话,这个问题找自己也想过一两回。我曾经说过,一个人受过教育,是不应该有这种迷信思想的。我是在这里维堡读的高中,我们那位老校长一向反对这一类迷信。他都去世多年了,是位正直的人,手勤脑快。我想起有一个下雪天,我们这些孩子……”

    他一下子沉浸在回忆之中。

    安德森打断了他的回忆,回到原来的话题上说:“那么,你并不反对有第十三号房间罗?”

    “啊!这个自然。不过你要知道,我干上这个买卖是继承的父业。我的老父亲先是在奥尔胡斯开了一家旅馆,我们生下来以后,他搬到了这里维堡,这是他的故乡,于是在这里开了凤凰旅馆,直到去世。那是在一八七六年。然后我在锡尔克堡开始做这个买卖,只是前年才搬进这座房子。”

    接下来他更详尽地谈刚搬进来时这房子的状况和买卖的情形。

    “你来到这里的时候,有第十三号房间吗?”“没有没有。我这就来告诉你这件事。我们接待的一般是经商的旅客。让他们住第十三号房间吗?哼,他们宁愿睡在大街上!对我自己来说,我住的房间是什么号码一丁点儿关系也没有,我也常常对他们这样说,但是他们坚决认为,那会给他们带来厄运。他们有许多传说,说是住过第十三号房间的人再不如前,或者失去了他们最好的主顾,或者……诸如此类的倒霉事。”旅馆老板想找更多的例子,想了一阵,就说了这句话把话了结了。“那么,第十三号房间你拿来派什么用处呢?”安德森说这话的时候,感到一种和这问题的重要性毫不相称的急迫好奇心。

    “我的第十三号房间?怎么,我不是告诉过你我这旅馆里没有这个号码的房间吗?我以为你已经注意到了。如果有这个号码的房间,它就应该在你房间的隔壁。”

    “不错,只是我碰巧想起……我是说,我昨天晚上似乎觉得……我在那走廊上看见过一扇房门上有这个号码。说实在的,我几乎可以断定我没有错,因为前天晚上我也看到了。”

    自然,不出安德森所料,这位克里斯膛森先生听了这话哈哈大笑,不以为然,而且十分激动地强调,在这座旅馆里根本没有第十三号房间,即使在他到这里来之前,也从来不曾存在过这样一个第十三号房间。

    安德森听了他这样斩钉截铁的话,倒比较放了心,然而还是有点疑惑,开始想,证实自己是否产生了幻觉的最好办法,就是请旅馆老板晚些时候到他的房间去抽支烟,聊聊天。他带来了一些英国城市的照片,这是邀请他到他房间去坐坐的大好理由。

    克里斯股森先生受到邀请,很是高兴,欣然接受了。约定他十点钟左右来,在此之前,安德森还有些信要忙着写,为此他先告辞离开了。

    承认这件事他甚至连自己也感到脸红,但他不得不承认:第十三号房间存在与否的这个问题弄得他万分紧张,甚至回自己的房间时,他也取道从第十一号房间那边走过来,避免经过应该是那个号码的房门和房间。他一走进自己的房间就赶紧疑神疑鬼地四下里看,但没有什么使人要担心的,房间变小了也只是种说不准的感觉。今天晚上那个手提箱是不是在原处已经完全不成问题,因为他把手提箱里的东西出空,把它塞到床底下了。他努力不再去想什么第十三号房间的事,坐下来就埋头写他那些急信。

    他那些邻居十分安静。偶尔过道上有扇门打开,一双鞋子扔出来,或者一个住旅馆的推销员哼着歌走过。外面不时有大车在鹅卵石街道上隆隆经过,或者有个路人快步沿着石板道走。

    安德森写完了信,叫服务员送来威士忌和苏打水,然后休息一下,走到窗口眺望对面那座大光墙,看它上面那些影子。

    他还记得,他隔壁的第十四号房间住的是一位律师,他是个稳重的人,吃饭时不大说话,菜盆旁边总是放着点文件,边吃边看。但显然,当他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放纵他的动物本能了。他为什么跳起舞来啦?从隔壁房间投射到对面大墙上的影子表明他是在跳舞。他的瘦个子在窗口转来转去,双臂挥动,一条骨瘦如柴的大腿以出人意料的矫捷样子踢起来。他似乎光着脚,地板一定很结实,因为他这样跳动,一点声音也没有传出来,泄漏他在干什么。律师夜里十点钟在旅馆房间中跳舞,这很适合画一幅大型的画。安德森的想法已经形成下面这样一首打油诗了:

    晚上十点钟,我回到我的旅馆,服务员们以为我不舒服,我对他们根本不管。我把鞋子放到门外,我把房门上锁,我在地板上通宵跳舞,阿卜白隔壁邻居骂我。我要继续跳我的舞,因为法律我熟悉,就算他们七嘴八舌抗议,我简直嗤之以鼻。

    要不是就在这时候旅馆老板敲房门,很可能一首长诗就呈现在读者面前了。看旅馆老板进房间后那副惊奇样子,这位克里斯胜森先生是被一种不寻常的事情吓了一跳,就像安德森曾经有过的那样。但是他没说什么。安德森的照片使他极感兴趣,使他们谈起了种种经历。他们的交谈简直不知道怎么还能转到安德森原先想谈的第十三号房间这个话题上来,要不是这时候隔壁那位律师开始唱歌,那种唱法使人毫无疑问认为他喝醉了,要不就是发疯了。他们听到的是一条很高又细的嗓子,而且干涩,像是由于长期不唱歌的缘故。根本听不出他在唱什么,唱得也不成调子。它一下子拔得极高,一下子又落下来变成绝望的呻吟,像冬天的风在空洞的烟囱里嗡嗡响,或者是风琴只剩了气流声。这是真正可怕的声音,安德森觉得,如果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一定会马上逃出去,躲到哪位住客的房间里。

    旅馆老板目瞪口呆。

    “我真不明白,”他最后擦着脑门说。“太可怕了。我以前也听到过一次,但我以为一定是只猫。”

    “他疯了吗?”安德森说。

    “一定是疯了。多么可惜啊!他是那么好的一位主顾,事业那么成功,我听说他要养活一个年轻的家庭。”

    就在这时候传来紧急的敲门声,紧接着,敲门的人不等房间里的人应门,就开门进来了。进来的人正是那位律师,他穿得衣冠不整,头发蓬乱,样子非常生气。

    “很对不起,先生们,”他说,“但是我将不胜感激之至,如果你们能好心停止…”

    他一下子住了口,因为十分明显,他眼前这两位先生当中,没有一位对打搅他负有任何责任。但片刻安静以后,那声音又响起来了,而且比先前还要疯狂。

    “天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外律师禁不住叫道。“那声音在什么地方?那声音是谁发出来的?难道是我疯了吗?”

    “延森先生,那声音肯定是从隔壁你的房间传过来的!是不是有只猫或者什么东西堵在烟囱里了?”

    这是安德森能想到的最好的话,他说出来自己也觉得毫无意思,但不管怎么样,这样说上一句,也胜过站在那里听那可怕的声音,看着旅馆老板那张发白的阔脸。旅馆老板这时坐在椅子上死命抓紧椅子扶手,浑身在哆嗦。

    “不可能,”律师说,“不可能!那房间里没有烟囱、我到这里来,因为我以为这声音是这里发出来的。我刚才听着,它显然是从我隔壁的房间传过去的。”

    “在你的房间和我的房间之间有一扇门没有、’安德森急切地问道。

    “没有,”延森先生斩钉截铁地回答。“至少今天早晨没有。”

    “哦!”安德森说。“不是今晚?”

    “这我说不准。”律师犹豫地说。

    隔壁房间的嘶叫声或者唱歌声忽然消失了,只听见唱歌的人像是低声在对自己傻笑。三个人听了这笑声真是汗毛直竖,浑身发抖。接着一片寂静。

    “好了,”律师说,“克里斯胜森先生,这件事你怎么说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天啊!”旅馆老板说。“叫我怎么说呢!我知道的并不比你们多,先生们。我祈求我再也不要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我也是的。”延森先生说,他还低声咕瞎了一句什么话,安德森觉得它听来像一句赞美诗,但是也说不准。

    “但是我们得想点办法,做点什么事情啊,”安德森说,“我是说我们三个一起。我们到隔壁房间去查看一下好吗?”

    “但那是延森先生的房间,”旅馆老板叫道。“没有用处的,他自己刚从那房间来。”

    “我可没拿得那么准,”延森说。“我认为这位先生说得不错,我们应该出去看看。”

    唯一可以找到的自卫武器只有一根手杖和一把雨伞。三个人一起到过道上去探险,都是哆哆嗦嗦的。外面过道上一片死寂,但是隔壁那扇门底下透出光来。安德森和延森两个人到了那里。延森转动把手,一下子狠狠一推。但是没有用。门一动也不动。

    “克里斯膛森先生,”延森说,“你去把能找到的力气最大的服务员带来好吗?我们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旅馆老板点点头,赶紧去了,他真是巴不得离开这个现场。延森和安德森留在门外,看着那扇门。

    “你看,这是第十三号。”安德森说。

    “一点不错。你的房门在那边,我的房门在那边。”延森说。

    “我的房间白天有三个窗子。”安德森说着,很难忍住紧张的大笑。

    “天啊,我的房间也是!”律师说着转过身来看安德森。现在他的背对着门。就在这一眨眼工夫,门打开了一点,一条胳臂伸出来,一把抓住他的肩头。袖子是黄兮兮的布做的,破破烂烂,手上露出的皮肤长着灰色的长毛。

    安德森一声惊叫,及时把延森拉了过来,门一下子又关上了,只听见门里面轻轻的格格笑声。

    延森什么也没有看见,但等到安德森急急忙忙告诉他,他刚经历了怎么样的危险,延森一下子吓得魂都丢了,建议他们别插手这件事,到他们两个人中的哪个人的房间里去。

    但当他们正在拿主意的时候,旅馆老板已经带着两个魁梧的大汉赶到现场。他们两个看上去全都又害怕又准备大干一场。延森一见他们,就喋喋不休地说出刚发生了什么样的事,这些话根本不是给正准备去打架的人加油,而只是使他们打退堂鼓。

    那两个人一听这番话,扔掉他们带来的撬杯,坦白地说,他们不想到那鬼窟里去送命。旅馆老板苦了脸,又急又不知道怎么办好。他很清楚,不消除掉这个危险,他这家旅馆就完了,但是他又绝对不放一个人亲自去干。

    幸亏安德森想出了一个办法,使这支泄了气的队伍重新振作起来。

    “这就是我经常听说,这就是我听得那么多的丹麦勇敢精神吗y’他说。“先不说那里面不是一个德国人,就算是的话,我们也是五个对一个啊。”

    这句话起了作用。那两个服务员和延森给这句话一激,就要向那扇门冲上去。

    “停下!”安德森叫住他们。“不要拿你们的脑袋去冒险。老板,你拿着灯站在这儿外面。你们两个大力士当中一个去把门打破。先不要进去,等里面的家伙投降了再进去。”

    那两个服务员点点头,年轻的一个上前,举起模杆,用足力气向上面的门板打下去。效果却根本不是大家所想像的。根本听不到木板破裂的声音,只听到略一声撞在坚固的墙上的沉闷声音。那小伙子大叫一声扔下播杆,拼命擦他震痛了的手臂肘。他的叫声使大家的眼睛一下子朝他转过去。接着安德森再去看那扇门——门不见了,他面前是过道的涂上石灰的砖墙,撬杆敲打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明显的印痕。

    第十三号房间不存在了。

    他们盯住面前的光墙,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下面院子里传来清晨的公鸡啼叫声。安德森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过道尽头的窗子外面,东方的天空已经开始发白了。

    “你们两位先生,”旅馆老板犹疑不决地说,“也许今夜会愿意睡另外一个房间——一个有两个床位的房间吧?”

    延森也好,安德森也好,都不反对这个建议。不过刚经历了这件事情,他们觉得都想双双一起到他们自己的房间去看看。这样做也比较方便,其中一个到自己的房间去拿点东西过夜用时,另一个和他一起去,可以帮忙端着蜡烛。他们注意到,第十二号房间和第十四号房间都各有三个窗子。

    第二天早晨,原班人马集合在第十二号房间里。旅馆老板自然竭力避免找外面的人来帮忙,免得张扬出去,然而旅馆的这部分神秘地方又必须清理干净。于是他让那两名服务员来权当木匠。家具全部移开,这房间连接第十四号房间的地板都撬开了。

    你们很自然会猜想,一定在这里挖出了一具骷髅骨头——就是说,上文提到过的弗兰根的骨头吧。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在支撑地板的横档之间是挖出了一样东西,但只是一个小小的铜盒子。盒子里有一份折叠整齐的羊皮纸文件,上面写着二十行字。安德森和延森(他还是位古文字学家呢)两人对这个发现都极其兴奋,这将是解开这些异常现象的钥匙。

    我有一本占星术著作的复印本,但是我从来没有读过。书中有一幅扉画,是德国十六世纪著名版画家汉斯·泽巴尔特·贝哈姆的木刻,画的是一些圣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边。这一细节可以使鉴定家能鉴定这本书。它的书页上写满了字,而在我得到这本书的十年以来,我简直不知道这些字该从哪一头读起,也就是说,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文字。而安德森和延森拿到银盒子里那份文件一看,跟我得到那本书的情况差不多。

    经过两天的研究,两个人中更大胆的延森斗胆提出,说文件上的文字也许是古拉丁文,但也许是古丹麦文。

    安德森不敢臆测,情愿把盒子连同羊皮纸文件送给维堡历史学会,让它们保存在他们的博物馆里。

    这整个故事,我是几个月后亲耳从安德森那里听到的,但是他不肯从这故事作出任何推断,也不同意我向他提出的任何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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