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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作者:保罗·科埃略

好书推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创作的一部小说,讲述了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接连两次做了同一个梦,梦见埃及金字塔附近藏有一批宝藏。在撒冷之王的引导下,少年卖掉羊群,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向南,跨海来到非洲,穿越“死亡之海”撒哈拉大沙漠……期间奇遇不断,在一位炼金术士的指引下,他克服意志、心灵上的种种困难,终于到达金字塔前,悟出了宝藏的真正所在……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部追求梦想、完善人生的寓言故事,启示人们实现梦想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勇气、智慧、执著和经受考验。这部富有强烈象征色彩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受到盛赞,评价之高几乎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美国出版的英文版封面介绍文字称:“能够彻底改变一个人一生的书籍,或许几十年才出现一本,您所面对的正是这样的一本书。”美国图书馆协 会将该书推荐为“青少年最佳读物”。法国文化部部长将保罗·科埃略称为“数百万读者心中的炼金术士”。西方评论家把本书誉为影响作者心灵一辈子的现代经典。

    内容梗概

    一位西班牙安达鲁西亚地区的牧羊男孩追寻梦想,前往金字塔的历程。男孩因渴望认识世界、四处旅行而中断修道院的学习生涯,开始牧羊的生活。牧羊少年因缘际会遇见了「塞勒姆国王」、非洲的水晶商人、前往绿洲的骆驼商队……。历经种种考验与数种发展另种生涯的可能,少年仍凭着毅力、热情与坚持,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仍未忘却自己的初衷,朝向梦想前行。

    一年多的寻宝历险,他遇到解梦的吉普赛人;指点预兆迷津的撒冷国王;骗取钱财的向导;收容他工作攒钱的水晶玻璃商人;远来研究炼金术的英国学者;教他体会天命,试炼他的智慧与毅力的炼金术士,还有令他滋生爱苗的沙漠女人法谛玛。就在预兆似乎应验之际,在他拼命往沙丘挖宝当儿,沙漠部落战争的首领夺走他随身的金子,讥笑他执着梦境的愚蠢,然牧童却从头子口中透露的梦顿悟宝藏就在故乡教堂废墟的无花果树下,他回到来时路,在原来熟悉的牧羊处挖出宝藏,实现犒赏吉普赛人的诺言,带着风中之吻奔向广漠中痴情等待的法谛玛。

    作者简介

    保罗·柯艾略,1947年,出生于巴西里约热内卢

    1966—1968年.因性情叛逆被三次送进精神病院

    1974年,因反对政治独裁,被投进监狱

    1986年,踏上去往圣城圣地亚哥之路.心灵顿悟

    1987年,《朝圣》使他名扬巴西

    1988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使他名满全球……著名作家。从《朝圣》开始,18部作品以68种文字、655个版本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销售总量超过1亿册,荣获国际大奖无数,被誉为“唯一能够与马尔克斯比肩,拥有最多读者的拉美作家”。柯艾略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将哲学沉思、宗教奇迹、童话寓言熔为一体,感动了上至各国政要、名流巨星,下至平民百姓、贩夫走卒在内的全球数以亿计的读者,甚至目不识丁的人,也对他的文字世界无限神往。2007年,由于其作品的深远影响力,他被任命为联合国和平大使。作为当代少有的一部世界性的伟大作品,《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以68种语言的版本创造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3500万册的销量成为有史以来销售最多的图书之一。

    好书推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三联

    读者书评——周游世界,那然后呢?

    1.

    那些四处旅行的人,出书拍电影上电视,火了一把,接下去像烟花瞬间落幕一样寂静了。

    我好奇,他们周游完世界,然后呢?

    突然想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那个水晶店的老板,他的梦想是跨越沙漠去麦加朝圣,年少时太穷,为了实现这趟旅行于是开了水晶店,可有钱后却不再愿意撒手生意远走他乡,同时也发现把梦想放在一边搁置得久了,结果变成了一种依赖——成为他活着的动力。他害怕实现梦想后的空虚,于是只能和它保持距离,小心翼翼,既不走远也不靠近。

    难道实现梦想以后,就是空虚吗?

    这样说来,周游完世界再回归家乡,我们都活不下去了?

    2.

    对于许多人而言,离家出走只是生命的一小段旅程,或者说某个阶段,回来之后的大部分时光继续归于平凡(这种平凡的定义因人而异,不过最显然的特质就是不再拍照,不再为了一点小事而惊喜,对一切产生麻木,看待世界回到从前,依然认定有一个外面的更好的世界)。

    这些过起“平凡生活”的人,他们仰望的,就是一生持续在旅途中,把家乡永久设定为远方的人们。人类最大的特性是幻想别人的人生的灿烂与精彩,看到他人快乐,就对那条路一哄而上,适不适合自己是其次,看起来不错才最重要。

    也就是这样,我更喜欢那些真正自由的灵魂,他们追寻的是自己的心,而不是别人看起来幸福的幸福。书中的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有一段话,大意是,让一个旅人忘记周游世界的,往往是一个地方令他牵挂的某个人。好友人在瑞典留学,但北京有她情深意切的男友,离别北京周游世界时,心却盼望着快快留学归来;大学时代的荷兰老师,远赴日本教书,认识了现在的太太,最终还是搂着娇妻牵着可爱的混血儿子回到荷兰.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结局是:圣地亚哥为了寻找宝藏跨越了千山万水,历经生死,可他一路追寻的财富,其实就在他平常放羊的山脚下。

    看了三遍这个结局,我终于懂了。

    我相信,你出生自哪里,你成长的背景是怎样的,都会成为抹不去的底色。母亲从小在贫困的石库门里和外婆生活,还要照顾姐妹,吃苦是她生活的底色,最便宜的东西对她最有吸引力;如今我工作了,家里也渐渐好转,住在现代的屋子里,她依然舍不得给自己买好东西,饼干罐头吃完了存放东西也好,任何事都亲力亲为,别人家都请阿姨,她无法理解为何家都要付别人钱清扫,自己擦地做饭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层底色,并不意味着它是耻辱,不过是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罢了。

    往往越是想要急切甩掉的,最后越会成为梦魇。我见过那些来自乡镇的女孩,拼命用奢侈包名牌香水掩盖家乡的贫困,与对于父母的嫌恶。她做了百般努力,只为了旁人的眼光。又或者,在外留学总有这样的留学生,打扮上说话方式上模仿外国人,被认出是中国人时百般不承认。但任何人都是无法逃离自己底色的。看了许多人,倘若越来越迷糊,问题在于一开始就成为了“自己的陌生人”。

    走出去看了世界一圈,我不为在弄堂里像个野姑娘穿着破烂凉鞋奔跑的童年底色而羞愧,不为生在一个平凡普通的家庭而嫌弃。那是造成一切如今自己必经的路,没有它,就没有现在,更没有无比期待的未来。

    真正的周游世界,在于让我们更清楚自己的底色,也学会接纳它,甚至感激它。

    然后用现在和未来,拿着颜色笔画一个喜欢的自己。

    3.

    那既然周游世界最后不过是为了认识自己,并且追逐想要的未来,不去也照样可以实现,不是吗?

    牧羊少年的答案是,如果不曾有过那一段惊心动魄的奔走,就不会见到金字塔,不会在水晶店打工,不会遇见心爱的女人,甚至连骗走他所有钱的男孩,都是一段段会在将来所怀念的经历。

    所有在旅途中的人都明白,有些错的路,是必须走一通才能帮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在另一种程度上,错的路也是对的路,他们指引着你,同时为了抵达目的地给你不断带来锻炼。

    最常见的弯路,就是爱情。

    好友f分手的时候要死要活,认定失去了那个他世界全部崩塌,为了哄她睡觉,我只能答应,“行!以后你真再也找不到像他那么合适的人,单身一辈子,我家就是你家。你老了没小孩,我家小孩就是你小孩,到时也给你尽孝心。” 下一年差不多的时候,她却挽着一个高大的男孩,满脸幸福地说,“多亏了以前干脆啊!不然就错过了现在那么对的人。我们马上要结婚了!”

    为了遇见正确的那个人,我们要先遇见些错的,然后是必然的离别。这些分手并不徒劳,只是在让我们遇见正确的人之前,学会恋爱学会相处,变得有资格被那正确的人宠爱。而且,如果一开始就遇到对的人,心会产生恐惧,只因不曾体验过对与错的分别。

    牧羊少年曾爱恋过商人的女儿,当他来到沙漠,第一眼接触到法蒂玛时候,他才辨别出对于商人女儿只是好感,而法蒂玛却带来了注定的爱。爱情,原来就是“世界上总有人在等待着另外一个人,无论是在大沙漠还是在大城市。当这两个人最终相遇,四目相对的时候,过去的一切和将来的一切全都变得无足轻重了。”

    4.

    并不是“旅行是从一个人呆腻的地方到另一个人呆腻的地方”,恰是让你彻底擦除“腻烦”的概念: 生活不会腻,只有你的心会,每一片看似茫茫的无聊沙漠都是造物主的精致礼物,因为每一粒沙都经过了千万年的锤炼。

    世界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的心。

    在大城市挤地铁,拥挤不堪,人们用手肘互相顶,一点点碰撞就不耐烦甚至互骂,争先恐后要回家,注意观察的话,所有人的嘴角都是下垂的。

    为什么不去享受这样的旅途呢?

    每一天都你所生活的地方的旅行呢!它够大,所以才拥挤,这时你无比靠近那些也许你从来不曾有机会接触的人。他们有什么故事呢?那个站在你旁边,双眼明亮背着破旧牛仔大书包的小伙子,他的家乡一定和这里很不一样,他喜欢这里吗?会不会被吓到,但接下去他凭借着卖力工作在这个大城市建立了自己的临时小家。但最后还是回乡了吧!因为在那里有他想念的饭菜,还有稻田无边无际的绿色,那里姑娘的眼睛特别大头发乌黑自然。

    等待红绿灯,哪怕黄灯了也停下来,为什么一定要闯那么几秒钟呢?正好停下来看看周围的街道,有没有新变化,交通协管员把大家照顾得很好,他辛苦了。心安静了鼻子也灵敏,突然闻到桂花香,啊!对了,马上就要周末了,心情也像桂花香一样清新开朗。

    如果周游世界,最后还是无可避免回到了原点,那并不徒劳。也许你未曾拍过好看照片,未曾一帆风顺,未曾找到旅伴,但带着心的路途,就是一场好的旅行。

    你学会了在路上保持沉默,只是观察大自然的一动一静,找到一丝丝线索。云层厚了会下雨,有蛇的时候马会不安,这些最简单的智慧往往是被我们所忽视的。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先把和自己心对话这件最基本的事,给放弃了。我们带给自己诸多别人的观点,别人的标准,去看别人的世界,什么体会别人的内心,忙碌了一辈子,像是《夜航西飞》指出的,我们真正地周游世界只为了看别人生活,却从未了解自己。

    了解自己,便是与心对话,并驯服它。

    它曾叛逆,甚至怀疑背叛过你,但在旅途的独处中,你们互相磨合,一起看风景,一起往前寻找下一个目的地。你对它的征服,表现在接下去你学会了跟随心走,却也用意念指引它。

    5.

    一个人在外生活五年,更觉自己是故乡的陌生人。原来一座城市,即使讲最地道的本地语,即使与它亲密无间共同成长,别离后再聚却陌生得可怕。

    并不是在于每条街道的改变,外国人越来越多,或者随处可见的奢侈品店。而是,可能同样的风景,我看到的,已经和曾经看到的不一样了。

    走在淮海路,我看见的不仅仅是虚荣得用名包名衣全副武装的青年男女,我还看见在五星级大酒店旁拿着蒲扇乘凉却被保安赶走的驼背老太太,翻垃圾桶却一无所获满脸失望的流浪汉,用扩音喇叭播放小野丽莎的汽车音乐bd小贩其实一点都没听懂他播放音乐的歌词,他不在乎好不好听,只要能卖出去就好。

    每个人,都是一个个故事。

    也有时候,这种陌生感在于我突然发现曾麻木了的身边事,其实认真观察分析很荒谬。

    马路上高架上大家争先恐后,谁也不让谁,摩擦不可避免。明知道一摩擦大家都要停车,等警察来再去车保公司,为了争一秒钟结果要忙活半天,但依然不让彼此。外国同事问一圈,都没人在上海开车,英国学校的老师说,“在这儿开车绝对是一种完全的新体验,这里和伦敦反着来,如果你总在让,那就哪里都去不了!” 在路上,每个人的一秒钟都是千百万。

    可是啊,既然大家爱惜时间争分夺秒,可为什么每天还能看到各大饭店门口,经常是排长队,大家居然甘愿等三个小时傻坐着吹风等待呢?

    这时候,时间竟不值一钱!

    6.

    有天晚上和来自深圳的同事一起吃饭,说起在国外留学和工作的经历,她突然感慨,“在伦敦上班的那一年,总是一个人住一个人生活,虽然很孤单,但学会了和自己说话,回国以后就特别心神气定。没有那一年的沉淀,我想,我不是现在这样的自己了。”

    你也是一样吗?又或者在为自己的前路做决定,你曾在国外生活,或者曾在家乡之外的中国大城市拼搏,面对“回归”,最大的恐惧是会陷入过去的平庸,会害怕成为所厌恶的大人。你留恋现在的日子和曾走过的那段冒险,你那狂奔的时光里,曾被热情的拉丁美洲融化,曾被守时守规矩的德国人震撼,曾在瑞士的雪白山脉清澈湖水中得到宁静。

    也许回家后你不再热情拥抱别人,更别提亲吻脸颊,赠送礼物;也许回家后你不再严守时间,更对于说出的承诺轻易一笔勾销;也许你不再心神气定地每天坚持出门散步,更开始在乎起别人的目光。

    你诟病大环境,你在路上喜欢自己的底色,回家后却又重新丢弃它。

    为什么你不去成为改变本身?

    你嚷着你是一颗自由的灵魂,你声称因为看过世界所以热爱着一切美好。所有纯正的东西是会经历时光考验并长久留存的,比如钻石。那,你的自由与美好不会被环境改变。你依然留存热情,在电梯遇到邻居,露出一个善意微笑;你依然留存礼貌,下车时,对司机说一声谢谢;你依然保持坦然,遵守规定哪怕身边人都在投机取巧。

    7.

    活在这一刻,就是掌握命运的秘密。

    过去的早已万劫不复,人的底色无法改变。未来的事,还未到来,并不需要堪忧,书里写 “如果是好事,那将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如果是坏事,在它发生之前你就要受很多苦。” 先知只是依从你告诉他们的过往故事里,找到事态发展的蛛丝马迹,无论是手相,面相,纸牌,“并不是事物本身在揭示什么,而是观察事物的人发现了探究世界之魂的方法。”

    或者,人生本来就是一趟未知的旅途,在当下,忘记过去和未来,改善现在,于是未来也就能变得更好。回到了原点,每一次经历每一个当下,都同样可能是改变一生的精彩故事;每一处曾看厌倦的风景,因你新的改变重新审视却有新的发现。甚至有一天,你会发现有的改变是被你带来的。

    周游完世界,欢迎回家。你所厌恶的又回来了,但你已然不同。

    “倾听你的心声。心了解所有事物,因为心来自世界之魂,并且总有一天会返回那里。”

    精彩书摘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第一章

    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注1)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

    他决定在此过夜。

    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

    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

    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

    他起身,拿起曲柄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骚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习惯了它们的作息。

    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精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浪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

    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毛,以免被骗。

    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

    “我有羊毛要卖。”男孩告诉商人。

    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 “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

    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注2)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注3)的眼睛。

    “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

    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

    “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 “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

    “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

    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

    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了羊毛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

    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毛的流浪牧羊人一定不少。

    “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

    太阳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

    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

    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

    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

    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阳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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