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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 作者:伯纳德·马拉默德

伙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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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布赖特巴特,据莫里斯说,九年前他还开着一家生意兴隆的商店,可是他的弟弟好赌,把这买卖输个精光,然后卷走银行里剩下的一点存款,还花言巧语地骗得布赖特巴特的老婆动了心,跟着他远走高飞了。这样,给他留下的只有一抽屉的账单,全是欠人的债,没有别人欠他的,还有一个不太聪明的五岁男孩。布赖特巴特破产了,他的债主把他剥夺得精光。好几个月他跟孩子住在一间又小又脏的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房间里,布赖特巴特根本没有心思出去找活干,年头又那么糟。他靠救济度日,后来才干小贩这个行当。他才五十出头,可是头发全白了,举止行动象个老头。他按批发价买进一些电灯泡,用晾衣绳捆着两纸箱灯泡,扛在肩上,天天脚登破鞋走上好几里路,朝一家家铺子里探头张望,大声叫着“卖灯泡”,音调凄怆。晚上回到家里,他还烧饭给他的海米吃。这孩子在职业学校里学做鞋这门手艺,只要有可能,他就随时逃学。

  布赖特巴特第一次来到莫里斯这一带,走进铺子的时候,掌柜看到他一副疲劳的样子,就给他沏了一杯柠檬茶。小贩松掉肩上的绳子,把纸箱放在地上。到了后间里,他一声不响就把热茶一饮而尽,双手捧着茶杯取暖。除了别的烦恼以外,他又得了搔痒症,已经七年之久,痒得他半夜合不上眼,可是他从不诉苦。过了十分钟,他站起身来,向掌柜道了谢,然后把绳子套上他那发痒的精瘦的肩头走了。有一天,他把自己的身世告诉了莫里斯,两人都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他们的生活目标,弗兰克认为,就是为了受苦。谁肚子痛得最厉害,忍着不上厕所的时间最久,就是最出色的犹太人。无怪他们搞得他心烦意乱。

 

  冬季折磨着海伦。她逃避它,躲在家里。她在家里把日历上十二月份的所有的日子都用叉叉扛掉,以示对十二月的报复。她不断想着,但愿纳特来个电话,可是电话又聋又哑。晚上她梦见他,觉得自己深深陷入了情网,如饥似渴地盼着他,只要他一招呼,只要她有勇气求他找自己,她就会欢天喜地跳到他那温暖洁白的床上去。可是纳特从没打过电话来。自从十一月初在地下火车里碰见他以来,她哪怕一眼也没见到过他。他就住在街角上——那里简直就象是天堂。于是,她用一支削得尖尖的铅笔,把还没过去的日子都当作过去了,一一划掉。

  弗兰克虽然渴望着和她待在一起,却很少跟她讲话。他在街上时常碰到她。她咕噜一声打个招呼,就挟着书径自朝前走去,明明意识到他的眼光跟在她后面。有时在店堂里,仿佛存心和母亲过不去,她停下来跟伙计交谈一会儿。有一次,他突然提起他在看的那本书,这使她吃了一惊。他一直想邀她一起出去,但是从来也不敢开口。老太太的眼神里对他们的交往露出猜疑。他只好等着。大部分时间他在窗口注意地等候她。他端详她那神秘的脸容,觉出她内心的空虚,因而也加深了自己的空虚感,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十二月,仍然毫无一点春意。每天她一醒过来,面对又一个酷寒、凄凉的日子而郁郁不乐。后来,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有个把小时寒意稍煞,她就出外散步。突然间,她对任何人的任何事情都宽宥了。吸一口近乎温暖的空气就够令人振奋的了。她又为活着觉得喜悦。但过了不久,太阳西沉,下起雪珠来了。她走回家去,心情沉重。弗兰克正站在萨姆·帕尔店门前冷落的街角上,她擦肩而过,好象根本没看到他。他难受极了。他要跟她好,可是一桩桩事情造成这样可怕的局面。他们一家是犹太人,他却不是。如果他跟海伦一起出去,她母亲会大发脾气,而且莫里斯也会发作的。海伦的举止行动(甚至在她看来非常孤独的时候)使他觉得,她在生活中打算追求某种巨大的目标,决非象弗·阿尔派恩那样的人。除了一段累得直不起腰来的经历以外,他一无所有。他还对她老头子犯过罪,而且昧着敏感的良心,一直在偷他的钱。无可奈何的事情竟会变得多么复杂啊!

  要摆脱这种困难的处境,他发觉只有一条出路,立即放下他一直背着的思想包袱,向莫里斯承认自己是抢劫他的两个家伙之一。事情也真怪:抢一个犹太人,他并不真正感到懊悔;可是抢博伯这个犹太人,当时他也没想到会后悔,而现在他却懊悔了。那时他根本没在意,如果在意指的是预料到,料到还是料不到似乎都无关紧要的了,重要的是他现在的感觉,而现在他为这事觉得难过。海伦在附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难过。

  因此,首先得坦白承认——这事就象卡在喉咙里的鱼刺。那天晚上他跟在沃德·米诺格后面走进杂货铺,就有这种难受的感觉,早晚总有一天他不得不讲实话,和盘托出他参与干过的事,不管讲起来有多么痛苦,多么恶心。他觉得,早在他进杂货铺之前,在结识米诺格之前,或者甚至在他来东部之前,他就可怕地预感到这点。实际上,这一辈子他一直知道会有那么一天,他不得不对哪个可怜的家伙承认,自已是伤害过他或者出卖过他的人;也知道自己会两眼望着地,用充满羞愧的声调说出这番话来。这个想法一直在他心头折腾,或者说,象是一种他无法唾弃的渴望,一种可憎的必要,非得把过去的一切——因为过去的一切全是错的——一吐为快;从他身内清除干净,换取一点恬静,一点安心;好换一个开端,把至今还散发着奇臭的过去的开端换掉——趁这种臭味还没窒死他之前改变他的生活。

  十一月的一天上午,倾诉的机会当真来了,当时他跟莫里斯两人单独坐在后间,他喝着犹太人给他煮的咖啡,心头涌起一阵冲动,就在现在,立即把全部倒出来。他使尽浑身力量准备开口,却象要跟自己的一生一刀两断,彻底决裂,心头燃起一阵恐惧,害怕一旦把做过的坏事说开了头就停不下来,直到把自己抹得一脸黑,因而他只是匆匆忙忙地告诉他几件说明他过去的生活多么荒唐混乱的事情。本来要讲的话,一句也没提到。他打动了莫里斯的同情心,也多少感到一点满足,但是不久想要倾吐的需要又回来了,他发觉自己在唉声叹气,而唉声叹气根本不等于讲话。

  他竭力想使自己相信,没对掌柜吐露得更多,是聪明的。够了就是够了。何况,犹太人有多大的权利听取坦白招供呢?他一共才分到七块五毛,而且早就放回现金出纳机的抽屉里了。至于犹太人头上挨的几家伙,那是沃德下手的;而自己跟沃德来,也是出于无奈。就算是自愿来的,但是最后发生的事情,决不是他愿意做的。这些都一点也不值得考虑的吗?再说,他也求过那个恶棍不要伤害谁;后来那家伙又要动卡普的脑筋——当初他们本来就想抢他——弗兰克也没理睬。这表明他存心以后要做个好人,是不是?归根结蒂,在寒风中瑟缩地等在附近替莫里斯拖牛奶箱的,是谁?犹太人在楼上卧床养伤时期,一天十二小时工作得屁股也磨破的,又是谁?甚至现在又是谁使他在那小小的耗子窝里不致饿死的呢?所有这些加起来,总也有点儿意义的吧!

  他就是这样想法说服自己的。但是这番道理起不了多久作用,他很快又在为怎样才能洗刷掉过去的作为而苦恼着。他早晚要招认一切——他对自己许下心愿。如果莫里斯接受他的辩解和郑重道歉,那就把继续前进道路上的拦路石搬掉了。至于他现在从现金出纳机里偷的钱,他下了决心,一旦把抢劫的事情向掌柜兜底讲清以后,他同时就开始用自己的工钱和银行里的几块存款(也就是他拿的钱)陆续还进抽屉里去,这事情就这样弥补吧。虽然这样并不等于说,海伦·博伯就此会爱上他——可能发生完全相反的情况,但如果她当真爱上他的话,他心里也会好过些。

  他一有机会就要对掌柜说的话,早就记在心里。一天,他们俩在后间里谈天的时候,他又象以前那样开始讲,他的生平主要是由许多错过的机会组成;有些机会大有成功的指望,他至今都忘不了。在经历了各种原因——大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不幸挫折,千方百计想摆脱而往往未遂,他总是后悔莫及。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他也就认输而安心当起浪荡汉来了。他流落街头,碰上好运就在地窖里度日,空场上过夜,从垃圾桶里捡点连狗也不愿吃、甚至吃不下去的东西充饥。衣着也是找到什么就穿什么,走到哪里就在哪里睡,什么都吃。

  按理这样的生活会把他整死的,他却活了下来,胡子拉碴,浑身一股味儿,勉强挨过一年四季,不存任何希望。这样度过了多少岁月,自己也说不上宋。谁也不管这笔账。可是有一天,当他钻进某个窝里躺着的时候,他想到一个怪念头:自己其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从狂想中突然领悟,他所以过这样的生活,只因为他以往不知道自己天生要干一番大事,注定要过截然不同的大好日子。在这一刹那之前,他从没想到这点。过去他一直认为自己只是寻常之辈,但是就在这个地窖子里,他恍然大悟,自己想错了。他的运道一直这么坏,原来是因为他对自己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缺乏正确的认识,还把全部精力花在做那些错事上。于是,当他考虑今后该干什么的时候,他产生了另一个强烈的念头:他天生是个罪犯。过去他也曾一再拿这种想法来嘲弄自己,可是现在这个念头攫住他牢牢不放。靠犯罪,他可以转变运道,闯荡一番,过王子一样的生活。他一想到抢劫,拦路行凶——必要的话,就杀人——就快活得浑身战栗,因为他一直渴望自己发财,让人受苦,而每一个暴力行动都有助于满足他这一渴望。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在一生中能干一番不同寻常的大事,就比没有远大理想的可怜虫,有着更多的成功机会——弗兰克有了这样的信念,觉得无限痛快。

  于是他放弃了在地窖之类附属建筑里度日的生活方式。他又开始工作,租到一间房,积了点钱,买了一支枪。然后他来到东部。他估计,到了东部就能照他想的方式生活——那儿有钱,有夜总会,也有姑娘。在波士顿游来荡去窥伺机会,也不知道从哪儿着手才好;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跳上一列驶往布鲁克林的货车。到了那里才两天,他结识了沃德·米诺格。一天晚上,他们两人在打弹子,沃德狡黠地觉察出他身上有枪,就出主意要他一起抢劫。弗兰克欢迎这个想法,这总算是一个开端,可是他嘴上却说要再考虑一下。他去到科尼岛。坐在海滨木板道上,正为自己该怎么办在发愁,这时他产生一种恼人的感觉,有人在监视他。他转过身去,原来是沃德·米诺格。沃德坐下来对他说,他打算抢的是个犹太人,于是弗兰克就同意跟他一起去。

  但是,到了要作案那天晚上,他发觉自己紧张。在车上,沃德察觉了,骂了他一通。弗兰克想,他一定得硬挺下去。他们俩把手绢围在嘴上,走进杂货铺,这时整个主意似乎变成毫无意义的了。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愿去想这个主意。他已经不愿实现他的犯罪计划了。他灰心丧气,简直有点喘不过气来。他真想冲到街上去,走得无影无踪。可是他又不能让沃德一个人留在那儿。在后间里,由于刚才看到犹太人满头是血,心里作恶,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生平最严重的错误,最难洗刷的错误。就这样,他的短暂的作恶生涯结束了,又一个想入非非的梦破灭了,他陷入挫败的纠缠中。他打算有一天要把这一切都告诉莫里斯。他对这个犹太人有充分的了解,断定他会宽恕的。

  可是有好几次,他想象自己反而把这一切告诉了海伦。他想干一点好打开她的眼睛、让她认清他的真正为人的事情。但在杂货铺里,谁当得了英雄呢?告诉她得要点勇气,而勇气是不简单的。他仍然觉得,自己应该有比较好的命运。只要他做对一回,仅仅一回,在适当的时间做了适当的事,他就会有较好的命运。也许他会求她听自己倾诉,只要他们能一起待上一段够长的时间。起初她可能会觉得窘,但他一开始告诉她自己的身世,他肯定她会听到底的。这以后呢——谁知道?跟姑娘打交道,你只消开个头。

  可是伙计冷静地反省一下以后,看清自己的思想方法完全是感情用事——他生性是个易动感情的意大利人后代,他知道自己又在悠悠忽忽地做梦了。向她承认抢过她的老头子以后,他还能指望对她有什么机会呢?因此,他觉得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同时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偷偷向他袭来,如果现在什么也不讲,不久后他要吐露的往事就会比现在更丑。

  圣诞节才过,在一个满月的夜晚,弗兰克身穿新衣匆匆赶往图书馆去,那儿离杂货铺约莫隔十多条马路。这家图书馆是由一座仓库扩建成的,里面灯光明亮,架上放满图书,在寒冬腊月的夜里散发出温暖的气息。后面摆着几张大阅览桌。这是一个好去处,从寒气中进来的人都感到怪舒适的。他猜得真准,海伦不久也来了。她头上裹了块红羊毛围巾,一端披在肩头。他正坐在桌边看书。她随手关上门就看到他了;这点他也晓得。以往他们在这儿匆匆碰到过。她一直想知道他在看什么书。一次她走过他身旁,从他肩头瞟了一眼。她原以为是本《通俗力学》,谁知却是一本谁的传记。今晚上,她在书架之间来回走动的时候,跟往常一样她知道他的眼睛在盯着她。一小时以后,她起身走了,他发觉她朝自己的方向偷偷投来紧张的一瞥。弗兰克站起来,办好借书手续走出图书馆。他赶上她时,她已经走了半条马路。

  “月亮好大。”他伸手去摸帽子,想表示敬意,尴尬地发觉根本没戴。

  “象要下雪,”海伦回答说。

  他扫了她一眼,看她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望望天。天上,一片云也没有,月光如水。

  “也许是吧。”他们走近街角的时候,他说,“要是你高兴,我们可以到公园里去散散步。”

  她听到这个建议,不禁哆嗦了一下,然而怯生生地笑了笑,转过路口,在他身旁走着。自从那天晚上他叫她下楼接了个没有声音的电话以来,她简直没跟他讲过一句话。究竟是谁打来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而这件事至今还叫她摸不着头绪。

  他们一路走着,海伦对他不止是恼恨,简直是生气。这种情绪的来由,她心中有数——她母亲把所有的非犹太人都看作危险人物;因此他和她在一起,就构成潜在的罪恶。他那紧盯着的目光一直逗留在她身上,这使她恼火,因为她察觉,他看到的决不止他偶尔给人截住的眼光里所显示出来的那一点。她竭力想克制自己对他的厌恶,给自己解释说,如果她母亲把他当仇敌,那也不是他的过错,他一直盯着她看,那至少表示他看到她有点动人的东西,否则他为什么要看呢?一想到自己的寂寞生活,她光凭这点也得感激他。

  不快的感觉过去了,她谨慎地抬头瞥了他一眼。他毫不显眼地在月光下走着,一点不知道她对他的反应。就在这时,她觉得——这样的想法她从前也有过——他可能有着不少她想象不到的长处。她感到惭愧,他帮了父亲的忙,她却从没向他道谢过。

  在公园里,月亮显得小了些,就象是皎洁的天空中的一个漫游者。他谈论着冬天。“真好玩,你刚才提到雪,”弗兰克说。“我在图书馆里正好在念圣方济各的传记。你一提到雪,我就想起那个故事,讲方济各冬夜醒来,问他自己,当僧侣这桩事他做得对不对。他想,我的上帝啊,假如我碰上哪个美好的年轻姑娘,跟她结了婚,到现在我不就有了妻室儿女了吗?这样一想,他难过得再也睡不着了。他从草铺上爬起来,走出教堂,也许是寺院,反正离开他待的地方。地上盖满雪。他堆了个雪人,是个女的,就说,‘喏,这是我的妻子。’然后他再用雪堆了两三个小孩。接着,他吻遍每个雪人,就走进屋里又在草上躺了下来。他感到痛快得多,就此睡着了。”

  这故事使她既惊奇,又感动。

  “你才在书里读到这个故事吗?”

  “不是的。我从小就记得这个故事。我一肚子都是这一类的故事,自己也不知道什么道理。我从前住的孤儿院里,有个神父常讲这些故事给孤儿听,我猜想大概就此记住了。非但没忘,还常常毫没来由地从我思想里冒出来。”

  他刚理过发,又穿上新衣服,简直认不出他就是穿她父亲的那条宽大的裤子的伙计,在他们家地窖里睡过一个星期的人。今晚上,他象是个她从未见过的人。他的衣着显得大方,模样看起来也不讨厌。他脱了围裙似乎年轻了。

  他们走过一张空着的长椅。“咱们坐一会儿,好吗?”弗兰克说。

  “我愿意再走走。”

  “抽烟吗?”

  “不。”

  他点了支烟,然后赶上她。

  “今儿晚上天气可真不错。”

  “我要谢谢你帮了我父亲的忙,”海伦说,“你心肠真好。这话我早该说了。”

  “谁也不用谢我。你父亲给过我好处。”他觉得不大自在。

  “不管怎样,别干杂货买卖。这一行是没有前途的。”

  他嘴角带着微笑喷了口烟。“大家都这样劝过我。你不用担心,我的梦想才大呐,不会钉在杂货铺里的。不过是暂时的工作。”

  “这不是你的老本行吗?”

  “不是的。”他决心老老实实。“我是在喘口气,歇一歇,你可以这么说。我一开始就走错了路,现在不得不改变走的方向。我在你父亲铺子里落脚,完全是碰巧,等我打算好下一步,我不会再待下去的。”

  他记起自己曾经考虑过向她坦白,但是时机还不成熟。反正你既能以陌生人的身份坦白,也能以朋友的身份坦白。

  “我差不多样样事情都试过,”他说,“现在得选定一样干下去。老是这样变个不停,我可腻了。”

  “你现在从头来起,不嫌太晚了一点吗?”

  “我才二十五岁。开始得晚的人,有的是。我在书里看到过还有更晚的呐。年龄算不得什么。它不会使你赶不上别人。”

  “我没说过会。”走到第二张空椅子边,她停了下来。“你要是高兴,我们可以在这儿坐一会。”

  “行。”弗兰克用手绢把座位抹了抹,才让她坐下。他递烟给她。

  “我说过我不抽烟的。”

  “对不起,我还以为你在散步的时候不想抽。有的姑娘不喜欢这样。”他把烟收了起来。

  她看到他手上拿的书。“你在看什么?”

  他把书拿给她看。

  “《拿破仑传》?”

  “是的。”

  “干吗看他的传?”

  “为什么不该看——他是个伟大人物,是不?”

  “还有别的伟人比他更出色。”

  “关于那些人的书我也要看的,”弗兰克说。

  “你书看得很多?”

  “对的。我很好奇。我想知道人家为什么发挥作用。我想知道,他们那么行事,道理在哪里。你可懂我的意思?”

  她说她懂。

  他问她在看什么书。

  “《白痴》。你知道这本书吗?”

  “不知道。讲什么的?”

  “是一部长篇小说。”

  “我宁可看真人真事,”他说。

  “这书讲的也是真事。”

  海伦问,“你是中学毕业生吗?”

  他笑了。“当然是的。这个国家的教育是免费的。”

  她臊红了脸。“我问得好蠢。”

  他赶紧说,“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我没当它是开玩笑。”

  “我在三个州里上过中学,最后还是在晚上——在夜校里念完的。我计划过进大学深造,可是遇到一个我舍不得放弃的差事,这一步可就走错了。”

  “我得帮我母亲和父亲,”海伦说,“所以也没能上大学。我在纽大夜校部选课——大都是文学课——加起来差不多学满一年的学分。可是晚上念书可真苦。我不满意自己的职业,还想在白天全部时间上学。”

  他把烟蒂弹走。“即使我这样的年龄,我最近还一直在想上大学。我认得一个人,他就上成了。”

  “你愿意上夜校吗?”她问。

  “说不定,也许白天上,只要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比如通宵服务的自助餐厅等地方。我才提到的那个朋友就是这样办的——在一个地方当副经理什么的。过了五六年,他从工学院念毕了业,现在赚的钞票成堆,跑遍全国,到处工作着。”

  “要这样念书,可真辛苦——非常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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